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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正義會被取代

  電話第二次響起,溫寧問我怎麼了,我再次將電話掛斷,溫寧問我是不是有急事。我看著手機屏幕,電話沒有再打過來。在工作的時候,母親打電話過來,我經常會將電話掛斷,如果她有急事,會再打給我。
  外面的天還亮著,溫寧繼續對李立人進行訊問,李立人交待了他對金翠的一切犯罪行為。在我們看來。李立人的心理極度的扭曲,如果從客觀上來說,李立人心理的扭曲並不是自己造成的。在一定程度上,他的確有些可憐。
  但這並不針對他的殺人行為,他殘忍殺害孕婦的行為,絕對不能被原諒,也不會有人同情他的犯罪行為。李立人很配合,對他的所有犯罪事實都供認不諱,這也讓我更加猜忌起他來自首的目的。
  相比金翠,在誘使丁艷說出自己的過去時,李立人遇到了困難。但李立人覺得丁艷肯定有問題,因為每一次去他那裡做身體檢查和複診,丁艷的對象都沒有出現過,哪怕是丁艷的肚子已經非常大了,也是丁艷一個人去的。冬聖華才。
  並且,丁艷每天愁眉苦臉的表情,也讓李立人覺得丁艷內心一定有極力想要隱瞞的事情。經過多次的疏導。丁艷終於信任了李立人。丁艷的心裡話從來找不到被人訴說,一旦找到機會說出來。一發不可收拾。
  丁艷把發生在自己身上所有悲慘的事情全部告訴了李立人,特別是說到她被強姦致孕的時候,丁艷淚流不止,哭的幾度快要昏厥。李立人表面上不斷地安慰著丁艷,但他的心裡一點都不覺得丁艷可憐,反而動了殺心。
  在他看來,丁艷已經和別人訂了婚約,那她就應該立刻回村結婚。雖然她和別人發生關係並不是自願的。但在李立人傳統的思想中,丁艷已經被掛上了不貞的罪名。而最讓李立人憤怒的是,丁艷竟然沒有將肚子裡的孽種打掉。
  這是李立人決定對丁艷動手的真正原因。
  聽到這裡,我和溫寧同時歎了一口氣,丁艷無比的悲慘,孩子的父親還在坐牢,丁艷因為內心的善良,不忍將孩子打掉,但是真是因為她的善良,給她招來了滅頂之災。因為丁艷是一個人住,所以李立人的犯罪行為實施起來要更加容易。
  丁艷快要臨盆的時候,李立人通知她去做最後一次產前檢查,因為行動不便,李立人稱開車去接她。丁艷已經完全信任了李立人,在她心中,或許已經將李立人當成了自己的朋友。丁艷是自己離開家的,李立人以堵車為由,將車子停在了距離丁艷所住出租屋大約步行十分鐘左右的地方。
  那裡沒有監控攝像頭,人也少,丁艷走的很累,她坐上李立人的車子時候,根本就沒有人發現,當然,丁艷也不知道她馬上就會遭來殺身之禍。丁艷在車上的時候很累,李立人故意將車開的很慢,並勸丁艷小憩一會。
  丁艷很快就睡著了,李立人調轉車頭,將車子開到了郊外。丁艷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丁艷還問李立人他們在哪裡,李立人凶相畢露,在車上對丁艷實施了姦淫行為。車子很窄,丁艷又已經快要臨盆,所以根本就反抗不了。
  李立人用同樣的方式摀住丁艷的口鼻,丁艷很快就喘不過氣來,到丁艷死去的時候,李立人的姦淫行為也已經實施完畢了。李立人異常興奮,她覺得丁艷二度被強姦,還是在孽種即將出生的時候被強姦,她覺得這是對丁艷的最大羞辱。
  丁艷看著自己被強姦卻無法反抗,慢慢地死去。
  丁艷死後,李立人拿出手術刀,將丁艷高高隆起的腹部剖開,他很容易就找到了子宮的位置,孩子被取出來的時候,還是活的。看著慢慢動著的嬰兒,李立人直接用手術到將嬰兒的下半身割下,並且,他像之前一樣,將狗的糞便塞入了丁艷的嘴巴裡。
  就在那狹小的車子上,李立人實施完了所有的犯罪行為,他早就想好要怎麼處置丁艷的屍體了。他拿事先準備好的大袋子將丁艷的屍體裝起來,以免鮮血流出車子,趁著天還沒亮,他將車子開到小溪邊,將車上的血跡全部洗去。
  全部處理完的時候,還沒有亮,他將嬰兒和丁艷身體上的碎肉剁碎,他原本想混入養豬場,將那些肉拿去餵豬,但他經過屠夫家的時候,改變了主意。他事先打聽過,養豬場是由幾個人合夥辦的,那一帶住的人,很多都從事買賣。
  屠夫的家門沒有關,於是李立人找準機會,趁著屠夫和妻子全部上樓的時候,將剁好的碎肉混入屠夫剁的豬肉中去。他匆匆攪拌幾下,在屠夫和妻子下樓之前,他離開了他們的屋子開車走了。
  天還是黑的,沒有人發現他的行動。可以說,西單包子鋪和屠夫的運氣不佳,因為這只是李立人的臨時起意,而不是李立人事先計劃好的。現在想來,肉全部被剁碎了,混在豬肉中又進行了攪拌,的確很難辨認。
  屠夫不會想到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他的身上,所以他像往常一樣將那些肉賣給了西單包子鋪。於是,人肉包子的事情就這樣發生了。李立人說他在家看到關於人肉包子的報道時,心裡激動萬分,他覺得不貞的丁艷得到了懲罰。
  李立人這次拋屍並沒有選擇非常偏僻的地方,金翠比丁艷早死,但是到他第二次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金翠死亡的消息還沒有上報紙。為了讓所有人知道丁艷被羞辱而死,他選擇了一個相對不是特別偏僻的地方,以免沒有人發現屍體。
  他很冒險,他把車子開到了那條馬路邊上,並停靠了一會,他在等機會,等沒有人和車輛經過。由於地段相對偏僻,他很快找到了機會,他將包裹丁艷屍體的塑料袋扯下,車裡不是全平的,車門縫的地方比放腳的的凹槽高,所以從塑料袋裡留出的鮮血並沒有在李立人開車的時候流出去。
  他將屍體快速地搬下車,放到了草叢中去。
  李立人的膽子大到令我們心顫,普通的人犯罪之後,絕對不敢選在白天拋屍,李立人看我們的時候,眼裡絲毫不懼,反而滿滿地都是蔑視。拋屍之後,他又迅速上車,將車子開回了家裡的車庫。李立人的車子是有經過有監控攝像頭的地段的,但李立人早就想到如果警方調查的話,肯定會從可疑車輛入手,所以他沒有刻意隱瞞自己的車牌號。
  合法的車輛那麼多,警方根本不可能發現李立人車子的異常。
  他回家之後,清洗了車子,之後的幾天,他上班都沒有開車去,他怕被人發現,因為很多血跡不是一時半會能夠洗乾淨的。經過好幾天,用了各種化學漂白粉,李立人終於將車上的血跡全部洗至肉眼看不出來。
  李立人實施犯罪之後,自認為他做的天衣無縫,所以他像往常一樣去醫院上班。他已經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了,所以他表現的比任何人都要冷靜,他的心在他妻子背叛他的那一刻就已經死了。
  李立人把他殺丁艷和金翠的犯罪事實全部說清楚了,負責記錄的人也都一一記錄了下來。李立人被判死刑是絕對的事情,他涉嫌了三起兇案,受害者分別是他的妻子,金翠和丁艷。
  但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要將所有的證據搜集全,這樣才能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