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大歷史:虛無與萬物之間 > 6.1 定義城市、國家和農耕文明 >

6.1 定義城市、國家和農耕文明

儘管我們認為最早的城市和國家大約於公元前 3200 年出現在美索不達米亞,不過,一個重要的事實在於,當我們從宏大的時段來觀察時,城市和國家幾乎同時出現(或許獨立地出現)在世界上至少其他七個不同的地區。在尼羅河流域的埃及和努比亞,公元前 3100 年就有了國家。到了大約公元前 2000 年,印度北部出現了國家,中國也有證據表明國家的存在,到大約公元前 1000 年,中美洲和秘魯也形成了國家。

為了思考城市的含義,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公元前 3000 年一個人從城鎮來到城市。這個人會發現,她或他自己處於城市中更多的人中間,那裡有幾萬人,而不是城鎮的幾千人或村莊的幾百人。然而,城市不僅僅規模更大,它們還有更複雜的內部勞動分工,大多數人全職幹著某種專門職業:金屬製造工、啤酒工人、制陶工、織工、祭司、石匠、樂師、藝術家或士兵。

隨著城市的出現,基本的鬥爭一如既往,即為每個人提供充足的食物,不過,在城市中,合作形式變得更複雜。通過使用像陶工和金屬製造工這類專門工匠製造的工具,城市外圍偏遠地區的農民就可以生產出足夠多的剩餘糧食來供養城市居民。大致而言,在現代以前,大約九個農民才能養活一個城裡人。

如果城市是從事專門職業的幾萬人的匯聚,那麼國家又是什麼呢?國家是由一個或好幾個城市及其周圍城鎮和鄉村構成的、在地域上組織起來的社會,人口從幾萬到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國家具有政治、社會和經濟等級制度,或者說權力結構,它們基於系統的、制度化的強制,也基於大眾的認同。國家不是政府的同義詞;政府只是國家的一個層面。城市和國家大約同時興起,因為城市人口密度的增加需要領導層,也使掌權者可以獲得的資源成倍增長。

當城市和國家相互貿易時,一些被另一些吞併,國家體制的規模也隨之擴大,最終被稱為帝國或帝國制度,那時,一個統治者控制著由許多城市和國家構成的大片領土。第一個帝國制度或許由尼羅河流域的美尼斯(或納爾邁)於大約公元前 3100 年建立。阿卡德的薩爾貢(統治年代約公元前 2334-前 2279 年)在兩河流域建立了一種帝國體制。到了大約公元前 1500 年,商朝或許在中國北部建立了一種帝國制度。

國家和帝國地域龐大,那裡擁有相同的文化特徵,其中也包括國家賴以存在的納貢的農民。我們採納了美國著名人類學家埃裡克·沃爾夫(Eric Wolf,1923-1999)的觀點,將貢賦(tribute)界定為各種資源,可能包括物品、勞動、現金甚至人們,它們很大程度上由國家以威脅使用強制的方式來控制。奴隸制是最明顯的貢賦形式,不過,在收取貢賦的社會,資源的許多流動是通過武力威脅來控制的,在許多情況下,武力被認為是令人欽佩的。

這些複雜的安排有時候被稱為文明,文明一詞源於拉丁語civilis(civis的所有格形式),意思是「屬於一個城市」。文明這個術語在許多不同的意義上得到使用,常常意味著進步的階段,或者更「先進的」社會相對於其他社會形式的優越性。為了迴避進步的含義,考古學家經常以複雜社會替代文明。我們以農耕文明來指稱龐大的國家和帝國制度;其中「農耕」一詞旨在提醒我們一個事實,即文明始終依賴於它們周圍的農業環境。我們並不想表達農耕文明比此前各種社會形式更優越或更「先進」;不過,它們更複雜,控制著更多的人力和物質資源。

更複雜的社會安排由不太複雜的安排演化而來,這種進程類似於複雜性不斷增長的其他例子(我們在本書中已經見過很多)。它似乎特別類似於多細胞有機體的進化:曾經獨立的實體相互聯結,從而形成更大的統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