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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解決的途徑

當我們努力搞清某種複雜現象時——人類思維當然也是這種複雜現象之一——我們通常有兩種選擇:我們可以研究產生這種現象的主體(即人腦),也可以直接研究現象本身。以研究飛行為例,在飛機出現之前,人類就想要知道像鳥類和蝙蝠這些動物是如何飛行的,也想嘗試製造能夠飛行的機器。因此,有兩種方法可以開始著手:

‧ 研究鳥類等能夠飛行的動物,仔細觀察它們的翅膀、羽毛、肌肉,然後仿照鳥類的身體結構,製造飛行器。

‧ 使用風洞和各種翼型,研究空氣動力學——機翼上下兩方的空氣如何流動,如何才能獲得升力。

上述兩種研究都會得出相應的結論,但是內容卻迥然不同。或許第二種方法更便於推廣,即尋找並發現適用於包括鳥類在內所有物體飛行的原理。

思維與之相似。雖然我們想知道人類思維的奧妙,想知道思維如何引導智能行為,但這並不意味著除了依靠研究人類自身以外,別無他法。誠然,研究人腦(及其他生物的大腦)可以獲得很多發現,但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將注意力放在思維過程本身上面,找到適用於人腦及其他思考行為的普遍原理。

這就是哲學家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所說的設計立場。我們需要做的,就是找到在設計具有飛行能力或思維能力的東西時,都會涉及哪些因素。我們無須在細節上糾結人腦如何工作,而應將注意力轉移到人腦所做的工作上,研究人腦是怎樣完成該項工作的,希望可以在此過程中發現什麼因素起了作用,什麼未起作用。

當然,設計立場這種方法無法解決整個謎題。比如,這種方法不會告訴我們某種現象如何成為某種演化過程的最終結果,也不能用於解釋無法觀察的現象。如果我們想知道的不是鳥類如何飛行,而是鳥類是否具有某種從不顯現的內部感覺,設計立場就無能為力了。

所以最後,我們必須強調,我們的研究對象是可觀察的智能行為及其產生的過程。當然,我們必須承認,思維是必不可少的,但我們不會關注這種思維的結果帶給思維主體的感受。

在很多研究人員看來,研究應集中在有意識思維的主觀感受(或稱為感受性)上,這也是人類心智的顯著特徵,非常有趣。我將此稱為巨型拼圖問題。毫無疑問,對於意識的感知能力是這個拼圖裡非常有趣的部分,但不是唯一的有趣部分。

[1] 莫莉·布朗原名為瑪格麗特·布朗(Margaret Brown),她在1912年泰坦尼克號沉船之際,成為滿載女性的6號救生艇的領導者,帶領整船人逃生,並且堅持掉轉船頭尋找倖存者,她的英雄行為被後世人譽為「永不沉沒的莫莉·布朗」。——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