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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拒絕求婚

1865 年出版的《求婚與結婚禮儀》(The Etiquette of Courtship and Matrimony)一書建議女士在斷然回絕求婚者的時候要盡最大可能地小心謹慎。

當女士拒絕男士求婚的時候,她的言行要體現出最微妙的感受,因為該男士在向她伸手求婚的時候,已經暗示他喜愛她勝過其他所有女士,他在他能力範圍內給了她最大的榮譽和尊重。因此,即使女士對男士並無愛慕之心,也應該至少溫柔地表現出對他感受的尊重。

沒有任何一位女士會把拒絕一位配得上自己的男士的求婚當成一種勝利:在這樣的場合,她應該對男士不可避免的痛苦感到遺憾和同情,而這種痛苦是她不得已造成的。而且,與這種回絕相伴的必然是女士某種程度上的自省,分析是不是自己有過任何輕浮的行為或者調情傾向,而讓男士產生了女士希望他求婚的錯覺。無論如何,任何女士都不能對一位這樣愛慕尊重自己的男士有一點兒無禮或者是輕佻的漠視,更不能領著她更愛慕的求婚者無情地在她曾經拒絕過的男士面前炫耀招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