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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圍獵追捕獅子

首先,正如追捕野雞一樣,想要圍獵獅子必須先召集一批助獵者。亞伯·查普曼(Abel Chapman)在他 1908 年出版的大部頭著作《論狩獵》(On Safari)中就敘述了下面這種人員的構成。

我們組織了一群中等規模的本地人——40 到 50 人之間,包括:搬運工、扛著施耐德式槍的非洲土著兵、獵人、負責搭帳篷的小伙子們和所謂的「遠征狩獵隊」或「旅行隊」的一般成員。我們認為這些人會組成一支非常有用的助獵隊,但是他們對於任務很難具備同樣的熱情。搬運工們有很多優點,但他們並不是天生的冒險家,也不再是真正的野蠻人。他們會穿各式各樣的衣服,有機會就喝酒,也會算計需要給他們的頭目上交多少盧比。而真正的未開化的人,絕不會做以上任何一件事。但他們不願做助獵者的任何念頭很快就在我們的「首領」——身材魁梧的瑪吉塔爾(Maguiar)的強力勸說下煙消雲散了,由於他在體力上有明顯的優勢,所以他的話就像法律一樣能施行下去,無可辯駁。吃過早飯後,我們就在震耳欲聾的喧鬧聲中出發了。

可以用鑼鼓、手鼓和撥浪鼓(把鵝卵石裝到葫蘆裡制得)來製造聲浪,其聲勢足以讓最怠惰的沉睡的獅子驚醒。然後獵人要在助獵者身後相當遠的地方匍匐前進,找到被噪音驚擾的獅子。敲擊聲由隱蔽地區傳到空曠地區,可以把獅子驅趕到開闊地,利於射擊。但是,在瞄準之前要首先確保獵人處於有利的條件。克萊夫·菲利普斯-沃利(Clive Phillipps-Wolley)在 1894 年所著的《大型獵物狩獵》(Big Game Shooting)一書中展現了傳統的英國遠征狩獵隊中的大型獵物獵人是如何探知風向的。

「對森林之王獅子的襲擊」選自《在南非腹地的五年打獵生活》(Five Years of a Hunter』s Life in the Far Interior of South Africa),羅爾林·戈登-卡明(Roualeyn Gordon-Cumming),1856。

……持續不斷地探測風向是很有必要的。探測風向,最有效也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抓起一些沙子、塵土或是碎成粉末的樹葉,然後鬆開手,使其自然落下。在風和日麗的日子,風力較弱不會刮起塵土或枯葉的時候,煙斗或者點燃的火柴突然冒出的一陣煙也能起到同樣的作用。煙草煙霧的氣味絕不可能嚇跑獵物,因為如果野獸能覺察煙草味,可以肯定,它也能覺察到追獵者。從個人角度來講,我就喜歡用煙斗來充當測風儀,在我所捕殺的獵物當中,一半以上都是我在嘴裡叼著點燃的煙斗時開槍射擊的。

但是,正如查普曼所說,能夠辨認獅子的存在,即使它離你只有幾米遠,也是不小的成就。

在距離獅子 20 碼1的地方,如此大的一隻野獸一直躺在這樣一小叢灌木裡,我卻渾然不覺,看起來是不可能的。我想,它們肯定是在我們沒注意到的情況下逃走了,因此,我漫不經心地繼續往前走,直到離右手邊的灌木叢不到 10 碼遠,這時艾爾米突然抓住了我的胳膊,同時端起他隨身攜帶的來復槍指向灌木叢的根部,悄聲說:「快看!快看!獅子!開槍——它跳起來了!」我不得不再次承認,我什麼也看不出來。我盡力睜大眼睛仔細搜尋,但是仍然無法從那片灌木叢裡辨認獅子——除了較遠的角落裡那一小片單調的顏色之外,我什麼也看不出來。但是,艾爾米對此非常肯定,而那片灌木叢也很小,離我們又近,因此我不顧一切地決定——也可能由於這位黑人視力遠在我之上,讓我感到有些羞愧——開槍。開槍後引起的反應絕對沒錯——那是我生平從未聽到過的狂怒的咆哮。透過 Paradox 槍2冒出的濃煙,我看到獅子電擊般站立起來,用力一跳。獅子的這個動作暴露了頭和肩,沒等它做出攻擊,我就把第二顆子彈不偏不倚地打進了它肩後。這就排除了任何打鬥的可能,這頭野獸,雖然還在怒吼,卻因為受了致命傷,趴到了另一邊。

「追擊中的黑犀牛」選自《在南非腹地的五年打獵生活》,羅爾林·戈登-卡明,1856。

正如查普曼所述,如果你想乾淨利落地殺死獵物,正確瞄準動物身上的部位至關重要。羅蘭·沃德(Rowland Ward)的著作《冒險家手冊》(Sportsman』s Handbook)(1923)給出的建議如下:

首先,對於貓族或者貓科動物,如果你非常確定目標,比如靜止不動的獅子,射擊最佳位置毫無疑問是腦部。獅子的大腦類似老虎的大腦,大約像蘋果那麼大,比顱骨小,頭蓋骨位於眼後 3~4 英吋的位置。心臟的位置也很容易辨別,當獵物側對獵人的時候,瞄準肩後射擊便可穿透其心臟。當它直衝向你的時候,最好的射擊位置是頭部偏右或者偏左一些,直穿肩部,這樣你就能洞穿他的心臟或者有可能打斷它的脊椎,另一方面,子彈可能縱向貫穿獅子使其癱瘓,或者子彈可能會——這是最重要的——擊碎獅子的肩胛骨,防止獅子可能致使人喪命的跳起猛撲。

偶爾……

另一方面,殺死犀牛的最佳部位是射擊腦部,射擊脖子附近擊碎脊柱或者擊中心臟也勉強可以。

……而且實際上……

至於河馬,根據觀察,如果恰巧在這些動物浮出水面的時候射擊,應該瞄準鼻孔上面的位置,射擊那個地方一定能傷及腦部。中槍後,河馬會沉到水裡,過一到兩小時,它的屍體才會浮起來;所需時間的長短主要取決於水溫。

在獅子中了至少這樣的三槍而傷殘的情況下,仍建議務必謹慎,應該把棍棒或者石頭投向獅子來確定它是真的死亡了。R. 戈登-卡明(R. Gordon-Cumming)在他 1850 年出版的《獵人南非遊記》(A Hunter』s Life in South Africa)一書中提到,布爾人(Boer)會僱傭當地土著人朝受傷的獅子扔棍棒來判斷它是否還有微動。直到一名倒霉的小男孩被選中可以用力拉拖獅子尾巴的時候(這個動作足以證明獅子是否還活著),獵人才會靠近。卡明提供了以下故事來警示後人。

在一次獵獅的過程中,一個布爾人下馬射擊,還沒來得及再上馬就被獅子猛撞到地上。但是,這隻畜生並沒有傷害他,而只是盯住他,猛烈搖動尾巴,同時衝著其他人咆哮。因為極度的驚慌恐懼,狩獵隊的其他成員此時已經疾退到較遠的地方。為了營救自己的同伴,他們並沒有靠近獅子找到容易擊中獅子的位置再開槍,而是從較遠的位置開火射擊。這個參加體育比賽般的行為導致的後果是他們並未擊中獅子,而是擊中了他們的同伴,這個人當場死亡。不久,獅子就離去了,也沒人敢再追它,它逃掉了。

儘管有同伴犧牲,但狩獵應該以成功打死獅子而告終。然後,獵人就可以把他的戰利品帶回宿營地,開始剝皮並利用戰利品進行裝飾。

1 1 碼約合 0.91 米。

2 Paradox 槍是「霍蘭與霍蘭」公司(Holland&Holland)研製的,可以當作來復槍或者霰彈獵槍使用。這種槍對於印度和非洲獵人來說尤其好使,因為他們在一次狩獵中可能同時遇到大獵物和小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