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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國建築發展的歷史階段

建築是隨著整個社會的發展而發展的。它和社會的經濟結構、政治制度、思想意識與習俗風尚的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經濟的繁榮或衰落,對外戰爭或文化交流,和敵人入侵等都會給當時建築留下痕跡。因此我們不能脫離這一切,孤立地去研究建築本身的發展演化;那樣我們將無法瞭解建築發展的真實內容,不能得出任何正確的結論。

中國建築也是如此。它隨著各個時代政治、經濟的發展,也就是隨著不同時代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產生了不同的特點,但是同時還反映出這特點所產生的當時的社會思想意識,占統治地位的世界觀。生產力的發展直接影響到建築的工程技術,但建築藝術卻是直接受到當時思想意識的影響,只是間接地受到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影響的。

現在我們試將中國四千年歷史中建築的發展分成為若干主要階段、將各個階段中最有代表性的現存實物和文史資料中的重要建築與建築活動的敘述加以分析,說明它們的特點,並從它們和整個社會發展狀況相聯繫的觀點上來瞭解觀察這些特點:看它們是怎樣被各個不同時代的勞動人民創造出來,解決了當時實際生活所提出來的什麼樣的複雜問題;在滿足當時使用者的物質的和精神的許多不同的要求時,曾經創造過些什麼進步傳統,累積了些什麼樣的工程技術方面的經驗,和取得了什麼樣的造形藝術方面的成就。

註:原載於1954年12月《建築學報》第2期,署名:梁思成、林徽因、莫宗江。

這些階段彼此並不是沒有聯繫的。相反的,它們都是互相銜接不可分割的;雖是許多環節,卻組成了一根整的鏈條。每一時代新的發展都離不開以前時期建築技術和材料使用方面積累的經驗,逃不掉傳統藝術風格的影響。而這些經驗和傳統乃是新技術、新風格產生的必要基礎。

各時代因生產力的發展,影響到社會生活的變化;而這些變化又都一定要向建築提出一些新的問題、新的要求。這些社會生活的變化,一大部分是屬於上層建築的意識形態的。因此這些新問題、新要求也有一大部分是屬於思想意識的,不完全屬於物質基礎的。為了解決這些新問題,滿足這些新要求,便必須嘗試某些新的表現方法,滲入到原來已習慣的方法中,創造出某些新的藝術體形、新的藝術內容,產生出新的藝術風格;並且同時還不得不揚棄某些不再合用的作風和技術。這樣,在前一時期原是十分普遍的建築特點,在內容和形式上便都有了或多或少的改變,後一時期的建築特點就開始萌芽。這就是建築的傳統與革新的必定的過程。

在相當一個時期之內,最普遍的、已發展成熟且代表著數量較大、為當時主要類型的建築物的風格特徵的,我們把它們概括地歸納在一個歷史階段之內。因此這個階段中,前後期的實物必然是承上啟下,有獨特變化的一些範例。我們現在很不成熟地暫將幾千年的中國建築大略分成如下七個階段,為的是能和大家將來做更細緻的商榷和研究。

第一階段——從遠古到殷

(公元前一一二二年以前)

考古學家在河北省房山縣[3]周口店龍骨山發現的「北京人」遺址供給我們中國建築史上最早的實物資料。它說明四五十萬年前,華北平原上使用極粗的石器,已知用火的猿人解決居住問題的「建築」是天然石灰岩洞穴。

在周口店猿人洞的山頂上又發現有約十萬年前的人骨化石、石器和骨器。考古家稱這時期的文化為「山頂洞文化」。這時遺留的獸骨、魚骨,證明這時的人過的是漁獵生活。遺物中有骨針,證明他們已有簡單的縫紉;人骨化石旁散有染紅的石珠,顯然他們已有愛美裝飾的觀念。

天然洞穴之外,還有人工挖掘的窖穴,許多是上小下大的「袋形穴」。這些大約是公元前三千年的遺跡。在華北黃土區削壁上也有掘進土壁的水平的洞。

中國境內一向居住著文化系統不同、祖先世系不同的各種族。他們各在所居住的土地上,和自然界作鬥爭,發展自己的文化,也互相有衝突、互相影響,以至於融合。在地下遺物中留著不少痕跡。在河南澠池縣仰韶村發現有較細的石器、石製農具、石製紡輪、石鏃和彩色陶器等遺物的遺址。這些遺物證明居住在這裡的人的生活情況是畜牧業和最原始的農業逐漸代替了漁獵,因而開始定居、並有了手工業。和它同系的文化散佈在廣大的中國西北地區,總稱做「仰韶文化」。當時的人居住過的遺址多半在河谷裡,大約為了取水方便,又可以利用岸邊高地掘洞穴。在山西夏縣遺址中所見,他們的住處是挖一長方形土坑,四面有壁,像小屋,屋屋相連,很像村落。仰韶文化是中國人民所創造的重要文化之一,考古家推斷為黃帝族的文化,比羌、夷、苗、黎等族有更高的成就,距今約有四五千年。這時期不但有較細緻的石製骨製器物,而且紋飾複雜,色彩美麗,有犬、羊和人的形紋畫在陶器上。遺跡中有許多地穴,雖然推測穴上也可能有樹枝茅草構成的覆蓋部分,但因木質實物絲毫無存,無法斷定。

古代文獻給我們最早的紀錄資料是春秋時人提到的堯、舜時期的房子:堯的「堂高三尺,茅茨土階」。現在我們所已得到的最早的建築實物是河南安陽殷時代的宮殿或家廟遺址:底下有高出地面的一個土台,上有排列的石礎和燒剩的木柱的殘炭。大體上它們是符合於「堂高三尺」的說法的。但由於殷墟遺址上地穴仍然很多,一般人民居住的主要仍是穴居和半穴居方法,有茅茨和高出地面的土台的,可能是階級社會開始時的產物,在堯時還沒有出現。殷墟夯土台以下所發見比殷文化更早的穴居,它們是兩兩相套的圓形穴,狀如葫蘆,也像古代象形字裡的「」(宮)字,穴內牆面已用白灰塗抹。

階級社會開始於夏。夏的第一代禹是原始灌溉的發明者,又因同黎族、苗族戰爭勝利,把俘虜做奴隸,用於生產,是生產力大大躍進的時代。

生產力的提高開始影響到生產關係。禹的兒子啟承繼父親做酋長,開始了世襲制度。歷史上稱這一世系的統治者做夏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朝代。由這個時期起才開始破壞了原始公社制度,產生了階級社會;社會中貴與賤,貧與富逐漸分化,向著奴隸制度國家發展。

夏的文化就是考古學家所稱的黑陶或龍山文化,分佈地區很廣(河南、山東和江南都有遺物發現),農業知識和手工藝的水平高於仰韶文化。但夏時常遷都,主要遺址尚待發掘。傳說夏有城郭叫做「邑」。財產私有才有了保衛的必要;有了奴隸的勞動,城池一類的大土方建築也成了可能。在山東龍山鎮城子崖發現一處有版築城牆的遺址,牆高約六米,厚約十米,南北長四五米,東西三九米,工程堅固,但是否夏的實例,我們還不能得出結論。夏啟襲位以後,召集各部落首長在「鉤台」大會,宣告自己繼位。因為夷族不滿意,啟遷到汾澮流域的大夏,建都稱做「安邑」。這兩個作為地名的「台」和「邑」,和這類型的建築物可能是有關係的。高出地面的和圍起來的建築物似乎都是在階級社會形成的初期出現的。

夏啟傳到著名暴君桀是四百多年長的時間,紡織業和陶器物都很發達,已用骨占卜,後半期也有銅的遺物。文化又有若干進展。奴隸主的殘酷統治招致了滅亡。夏桀是被殷的祖先商湯所滅。

商是在東方的部落,在滅夏以前已有十幾代,文化已有相當發展,農業知識比夏更高,手工業也更進步,並且已利用奴隸生產,增加貨物的製造。和建築技術有密切關係的造車技術也傳說是湯的祖先相土和王亥等所發明的。尤其是王亥曾駕著牛車在部落間做買賣交易貨物,這個事實和後代的殷民駕車經營商業的習慣有關。

商湯傳了十代,遷都五次,到盤庚才遷移到現在河南安陽縣的小屯村。這地方就是考古學家曾作科學發掘研究的殷墟遺址所在。內中有供我們參考的中國最早的地面建築物的基址殘跡。盤庚以後傳到被周武王滅掉的紂,商朝文化又經過六百餘年的發展。

在階級剝削的基礎上,商朝的文化比夏朝更有顯著的進步。中國古代文化,包括文學、音樂、藝術、醫藥、天文、曆法、歷史等科學,在商朝都奠定了初基,建築也不是例外。

殷墟遺址的發掘給了我們一些關於殷代建築的知識。遺址是一些土台,大致按東西和南北的方向排列著,每單位是長方形的,長面向前。發掘所見有夯土台基,柱下有礎石,且用銅板墊在柱下,間架分明,和後代建築相同。因有東西向的和南北向的基址,可見平面上已有「院」的雛型。大建築物之前還有距離相等的三座作為大門的建築。韓非子所說的堯「堂高三尺,茅茨土階」倒很像是描寫殷代的宮殿或家廟的建築。至於史記所說「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丘,皆為離宮別館」,形狀如何,已不可見。殷亡後,封在朝鮮的殷貴族箕子來朝周王,路過殷墟,有「感宮室毀壞生禾黍」的話。我們知道這些建築在周滅殷時就全部被焚燬了。考古學家斷定殷墟所發掘的基址是「家廟」。這些基址的周圍有許多坑穴,埋著大量的獸骨——祭祀時所殺的祭牛,乃至象、鹿等骨骼,也有埋著人骨的。另外經過發掘的是一些大型墓葬,內部用巨木橫疊結構作墓室,規模龐大,不但殉葬器物數量大,珍品多,還殺了大量俘虜殉葬。這些資料所反映的情況是殷統治者殘酷地對待奴隸,迷信鬼神,隆重地祭祀祖先,積聚珍品器物,驅使有專門技術的工奴為統治者製造鋼器、玉器、陶器、骨器、紡織等和進行房屋建造。遺址中還有製造各種器物的工場。

第二階段——西周到春秋·戰國

(公元前一一二二—前二四七年)

周是注重農業生產而興旺起來的小部落,對耕作的奴隸比較仁慈。周文王的祖父太王的時代,被戎狄所迫,不願戰爭,率領一批人民遷到岐山下(陝西岐山縣),許多其他地方的人民來依附他,人口增多。太王在周原上築城郭家屋,讓人居住,分給小塊土地去開墾,和耕種者之間建立了一種新的關係。從此就開始了封建制度的萌芽,也成立了粗具規模的小國。

在我國最古的文學作品《詩經》裡有一篇關於周初建築的歌頌和描寫,使我們知道,周初開始的新政治制度的建築和殷末遺址中迷信鬼神,殘酷對待奴隸的建築,內容上是極不相同的。詩裡先提到的是生活更美好,人民對這次建造有很高的情緒,例如說周祖先過去都是穴居的,「未有家室」,而遷到歧下時便先量了田畝,劃出區域,找來管工程的「司空」和管理工役的「司徒」,帶了木版、繩子和版築用的工具來建造房子。他們打著鼓,興奮地築起許多堵用土夯築的牆壁。接著又說先建了頂部舒屋如翼的宗廟,「作廟翼翼」,然後又立起很高的「皋門」,和整齊的「應門」,然後築集會用的「大社」的土台或廣場。雖然當時的具體形象我們不得而知,可注意的是這時建築已不是單純解決實用的而是有代表政治制度思想內容的作用的;並且在寫這章詩的年代,已意識到人們對自己所創造的建築物的藝術形象所起的效果是感覺愉快而驕傲的。

周文王反對殷統治的殘暴、貪財、侈奢、酗酒和嬉游無度,荒廢耕地。他自己所行的是裕民政策,他的制度建立在首領奉行「代天保民」,後代稱為行「仁政」的思想上。事實上,這就是徵收較有節制的租稅,不強迫殘暴的勞役,讓農家有些積蓄,發生力耕的興趣,提高生產。關於這種政治情況的時代的建築物,一定還很簡單樸實,如《詩經》所載周文王著名的靈囿,囿中有靈台和靈沼。古代的囿是保留著有飛禽走獸供君王遊獵的樹林區;內中的台和沼,就是供狩獵時瞭望的建築,和養禽鳥的池沼。這種供古代統治者以射獵集會、聚眾游宴的台,或開始於更遠古利用天然的土丘而發展的,到了春秋戰國,諸侯強盛的時候,才成為和宮室同樣重要的台榭建築。再發展而成為秦漢皇宮苑團中一種主要建築物,侈麗崇峻的台殿樓觀,積漸成為中國建築中「亭台樓閣」的傳統。

《詩經》中有一篇以文王靈台為題材,描寫人民為他築台時的踴躍情形以反映政治良好的氣象的詩。足見封建初期徵用勞動力還有限,勞動人民和統治者在利益上,還沒有大的矛盾,對於大建築物的興建,人民是有一定的熱情和興趣的。這正是周制度比商進步的證據。但是無可疑問的,這時周的工藝還簡陋,遠不如代代有專門技術奴隸進行製造奢侈器物的商和殷。殷統治下的氏族百工,分工很細,有大量奴隸。周公滅殷時,分殷民六族給魯,七族給衛,內中就有九種專工。殷的銅器和刻玉,不但在技術上達到高度發展,在藝術造形和紋樣圖案方面也到了精緻無比的程度。周佔有了殷的百工後,文化藝術才飛躍地向前發展了。

西周之初,曾建造過三次城,一次比一次規模大,反映出它的發展,且每次內容也都反映出當時政治經濟的情況的特點。第一次是他們農業發展到渭水流域,在灃水西邊,文王建豐邑。第二次是武王建鎬京,不但在灃水東邊,而且由稱「邑」到稱「京」,在規模上必然是有區別的。第三次是周公在洛陽建王城,後來稱東京。這次的營建是政治軍事的措施。周滅東邊的強國殷,俘虜了殷的貴族(大小奴隸主們),降為庶民;他們不服,周稱他們做「頑民」,成了周政治上一個問題。為了防止叛亂,能控制這些「頑民」,周公選了洛陽,築了成周,把他們遷到那裡生產,並駐兵以便鎮壓。因此在成周之西三十餘里,建造了中國最古的有規劃的極方正的王城。這種王城的規模制度,便成了中國歷代封建都市的範本。

一向威脅西周安全的是戎狄,反映在建築上就有烽火台這種軍事建築物,它是戰國時各國長城的先聲。

到現在為止,我們對遺址從未作過科學發掘的西周建築,沒有一點具體實物資料。號稱周文王陵的大墳墓也有待於考古家發掘證實;過去有所謂文王豐宮的瓦當是極可懷疑的遺物。

周的政治制度,且說是封建制度的萌芽,但是在建築物上顯然表現出當時是利用大量奴隸俘虜進行建造的,如高台、土城、陵墓都是需要大量勞動力的、有大量土方的工程,而主要的勞動力的來源是俘虜的奴隸。

西周被戎狄攻入,遷到洛陽稱東周以後到春秋戰國,王室衰微,諸侯各在自己勢力範圍內有最大權威,成立獨立的大小國家。他們不嚴格遵守領主所有制:原來領主封得的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產生了新興的地主階級。又因開始使用鐵器,不但農業生產提高,並且大大影響到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諸侯國的商業比周王國更發達。各處出現了大小都邑,如齊的臨淄,趙的邯鄲,鄭的鄭邑,衛的衛邑,和晉的絳,後來還有秦的咸陽和楚的壽春等等。這些城邑,都是人口增多,成了大商業中心。臨淄的人口增到了七萬戶。手工業者由奴隸的身份轉變為自由職業的匠人,還有自己的「肆」,坐在肆中生產並營業。巧匠是很被推崇的人物。尤其是木匠和造車的,都留下聞名到後代的匠師,如魯的公輸班,和輪匠扁這樣的人物。

春秋戰國時代,不但生產力和生產關係都起了變化,各國文化也因同非華族的民族不斷戰爭和合併,推動了很蓬勃的發展。東方齊、魯、衛早在商殷的基礎上加了夷族的貢獻,發展了華夏文化;最先使用鐵器就是夷族。南方又有楚越開發長江流域的文化,吸收苗蠻的成就;如蠶業和漆器的卓越成就,不可能沒有苗民的貢獻。西方的秦在戎狄中稱霸,開國千里,又經營巴蜀,一躍而成為諸侯國中最先進的國家。晉楚中間的小國鄭,商業極端發達,用自己的經濟特點維持在大國間自己一定的勢力。近來新鄭出土的銅器證明它的手工業也有自己極優秀的創造。這時北方的燕開始壯大,築長城防東胡,發展中國北面的文化。韓、趙、魏三家分晉,各自獨立發展,仍然都是強國。這樣分佈在全中國多民族的文化發展,後來歸並成了七國,是統一中國的秦漢的雄厚基礎,其中秦楚的貢獻最大。

在建築上,這時期最重要的是為農業所最需要的「邑」的組織形式:如有「十室之邑」和「千室之邑」等這種不同的單位。大都邑有時也稱國,國有城池之設,外有鄉民所需要的「郭」;內有商業所需要的「市」;卿士們所住的「裡」;手工業生產者所需要的「肆」;諸侯的宮室、宗廟、路寢;招待各國使者的「館」;王侯宴會作樂的「台榭陂池」,以及統治者的陵墓。人民所創造的財富愈大,技術愈精,藝術愈高,統治者愈會設法佔有一切最高成就為他們的權利,乃至於不合理的享樂服務。宮室和台榭等等在這個時代,很自然地開始有雕琢加工的處理出現。晉靈公「厚斂以雕牆,從台上彈人,而觀其避丸」,文獻就給了我們這樣一個例子。

今天我們所能見的建築實物只有基址墳墓。大陵也還沒有系統地發掘,小墓過於簡單,絕不能代表當時地面建築所達到的造形或技藝的水平。從塞中出土的文物來看,戰國時工藝實達到驚人的程度。東周諸侯各國器物都精工細作,造形變化生動活潑,如金銀鑲錯的器物,工料和技藝都可稱絕品。新鄭的銅器,飛禽立雕手法鮮明;楚文物中木雕刻、漆器、琉璃珠等都是工藝中登峰造極的。當時有多少這樣工藝用到建築上,我們無法推測。它們之間必然有一定程度的聯繫則可以斷言。

文獻上「美宮室,高台榭」的記載很多。魯莊公「丹桓宮之楹而刻其桷」;趙文子自營居室,「斫其椽而礱之」,是建築上加工的證據。晉平公「銅醍之宮數里」。吳王夫差的宮裡「次有台榭陂池」,建築規模是很大的。由於見了秦穆公的「宮室積聚」,曾說「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這兩句話正說出了工程技巧令人吃驚,而歸根到底一切是人民血汗和智慧的意思。我們可以推測當時建築規模、藝術加工,絕不會和當時其它手工藝完全不相稱的。

在發掘方面,我們只有邯鄲趙叢台和易縣燕下都的不完整基址。這些基址證明當時諸侯確是紛紛「高台榭以明得志」。最具體的形象僅有戰國獵壺上浮雕的一座建築物。建築物約略形狀已近似漢畫中所常見的。雖然表現技術是古拙的,所表現的結構部分卻很明確,顯然是寫實的。根據它,我們確能知道戰國尋常木結構房屋的大體。

沒有西周到春秋戰國這樣一個多民族發展時期蓬勃的創造為基礎,兩漢燦爛的文化是不可能的。

第三階段——秦·漢·三國

(公元前二四七—公元二四六年)

秦逐漸吞併六國,建立空前的封建極權皇朝,建築也相應地發展到空前的規模。

秦的都城咸陽原是戰國時七國之一的王城規模。秦每攻滅一個國家,就在咸陽的北面仿建這個國家的宮室。到秦統一六國,戰國時期各國建築方面的創造經驗也就都隨而集中到咸陽。戰國以來各國高台榭、美宮室的各種風格在秦統一全國的過程中,發展出集珍式的咸陽宮室。這些宮殿又被「復道」加「周閣」連結起來,組合成複雜連續的組群,在總的數量以及藝術的內容上是遠超出六國宮室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