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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裡,我們也許可以稍停片刻,想一想我們已經講到哪裡,為什麼要講這一些。我們在講過道時,在19世紀的大多數建築圖紙上,都是這麼稱呼家裡的走廊的。那是原教區長寓所裡最不合意、最陰暗的地方,因為它沒有窗戶,必須借助從鄰近房間開著的門裡透進來的任何自然光線。靠近過道中間的地方,有一扇可以關的門——在早先的年代,這門無疑是關著的——把住宅的服務區和對面的私人區分隔開。就在對面靠近後樓梯的地方,牆上有個壁龕。房子完工的時候,不可能有它。它顯然是為了放置在1851年還沒有的某種東西才設計的,而那個東西將會改變世界,改變的速度將超出任何人的想像。我們來到過道,尤其是為了那個壁龕。

要是你看了上面幾頁還不清楚美國人在鍍金時代的大量財富跟英國住宅裡樓下的一條走廊有多大關係,那麼答案是:關係之大超出你的想像。從這時候開始,現代生活的方向和動力,越來越取決於美國的大事、美國的發明、美國的利益和美國的需求。對於歐洲人來說,這真有點兒讓人洩氣,但也有點兒令人激動的地方,因為美國人的辦事方式是史無前例的。

首先,他們一心嚮往進步,發明東西的時候不管將來有沒有用處,托馬斯·愛迪生就是這一現象的絕對代表。發明那些沒有明顯需求或用途的東西,他的本事比誰都大(或者說,比誰都糟,取決於你願意從哪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總的說來,愛迪生當然是極其成功的,是一台創造財富的大機器。據估計,到1920年,由他的發明和改進所產生的工業總價值已達216億美元。他根本搞不清他的哪種興趣有著最佳的商業前景,他只是認為,凡是他發明的東西都可以掙錢,以前是從來沒有人這麼做過的。實際情況往往並非如此,最能說明這問題的,莫過於他那個長期的而又花錢的夢想,要在世界各地建造鋼筋水泥住宅。

鋼筋水泥是19世紀最令人鼓舞的產品之一,作為一種材料,它已經存在很長時間,羅馬萬神殿的圓頂就是用鋼筋水泥建造的,索爾茲伯裡大教堂的地基也是鋼筋水泥的。但是,現代在這方面的突破是在1824年取得的。裡茲有一名普通的砌磚工約瑟夫·阿斯普丁發明了波特蘭水泥,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它和波特蘭石料一樣漂亮、一樣耐用。波特蘭水泥要比任何現有的產品優越得多,它在水裡的效果甚至超過詹姆斯·帕克牧師的羅馬水泥。阿斯普丁是怎樣發明這種產品的,這始終是個謎。製造這種水泥需要幾個一絲不差的步驟,即把灰巖粉碎到一定細度的粉末,把它和一定濕度的黏土混合在一起,把整個混合物放在比普通石灰窯裡的溫度高得多的溫度裡烘燒。究竟阿斯普丁怎麼會知道以他那種辦法改變成分,然後斷定加熱到某種極端溫度以後會成為一種凝固得更硬更光滑的產品,這個問題無法回答,反正他成功了,而且他因此發了財。

有好幾年時間,愛迪生對混凝土的潛在價值著了迷。到了世紀交替的時候,他決定依照突發的念頭大幹一場。他組建了愛迪生波特蘭水泥公司,在新澤西州斯圖爾茲維爾附近蓋了個大型工廠。到1907年,愛迪生已經是世界上第五大水泥製造商。他的研究人員在批量生產優質水泥的革新方面獲得近50項專利。揚基體育場是用愛迪生水泥建造的,世界上第一段混凝土公路也是用愛迪生水泥鋪築的,但他持久不變的夢想是在世界各地建造混凝土住宅。

他的計劃是製造一個完整住宅的模子,然後源源不斷地往裡面灌混凝土,不僅構成牆壁和地板,而且構成每個內部結構——浴缸、抽水馬桶、洗滌槽、櫃子、門框,甚至畫框。除了一些像門、電燈開關之類的零星東西以外,一切都用混凝土製成。愛迪生認為,牆壁甚至可以有色彩,永遠不再需要刷漆。他計算,一個4人小組每兩天就能建成一棟住宅。愛迪生預計這類混凝土住宅的售價為1200美元,大約是同樣大小的普通住宅費用的1/3。

這是個異想天開的,最後無法實現的夢想,技術問題是難以克服的。模子當然要和房子本身一樣大小,笨拙和複雜到了荒唐的程度,但真正的問題是如何平整地注入混凝土。混凝土是水泥、水和粒料,即沙礫和小石子的混合物;粒料的本性是要沉到下面。愛迪生的工程師們所面臨的挑戰是,他們配製出一種混合物,稀到能流入每個模子的每個角落,而又稠到能使那些粒料克服引力,懸浮在裡面,同時凝結成光滑如一、質量達標的房子,以使人們相信,他們買的是一棟住宅,不是掩體。這證明是一個無法實現的目標,工程師們計算,即使別的一切進展順利,這種房子要重達 45萬磅,會不斷產生各種結構作用力問題。

由於所有這些技術難題,加上這個行業裡普遍存在的供大於求的問題(愛迪生的巨型工廠對加劇這個問題起了很大作用),所以愛迪生勢必會為了他的雄心勃勃的事業不停地拚命掙錢。生產水泥本來就是一種難做的生意,因為它的季節性太強。但愛迪生一股腦兒地幹下去,設計了各種混凝土傢俱,有衣櫃、食櫥、椅子,甚至一台鋼琴,跟他的混凝土住宅配套。他保證,過不多久他就會提供一張只要花5美元就能買到的、永不磨損的雙人床,整個系列將在1912年紐約舉辦的一次水泥工業展覽會上亮相。最後,當展覽會開幕的時候,愛迪生的展位上空無一物,愛迪生公司裡沒有哪個人對此作出過解釋。這是大家最後一次聽說關於混凝土傢俱的事,據知,愛迪生始終沒有談論過這件事。

幾棟混凝土住宅建了起來,有的至今還屹立在新澤西州和俄亥俄州,但總體構想顯然根本沒有被接受。混凝土住宅成了愛迪生一個代價很高的失敗,這確實說明一點問題,說明愛迪生善於製造世界上還沒有的東西,而又不善於看清世界是不是願意利用它們。比如,他完全看不清留聲機可以用作一種娛樂手段,只是想到它可以用作記錄口授和把聲音存檔的設備。他其實真的把它叫做「語音機器」。有好幾年時間,他拒絕承認,活動電影的未來在於把形象投射在銀幕上,因為他不願意想到有人可能不買票溜進放映室來看電影。他在很長時間裡堅持要把電影安全地裝在手搖的、透過小孔來觀看的盒子裡。1908年,他信心十足地宣佈飛機沒有前途。

經過在水泥方面付出很大代價的失敗以後,愛迪生轉向別的點子,而這些點子大多數證明是不切實際的,或者顯然是輕率的。他對戰爭產生了興趣,預言他過不多久就能用「帶電霧化器」讓敵軍中大批人員昏迷過去。他還制訂了一個計劃,要製造巨型電磁鐵,把飛來的敵人的子彈接住,並從原路發送回去。他出巨資來建立一個自動化雜貨店,顧客只要在投幣口裡塞進一枚硬幣,不一會兒,一袋煤、土豆、洋蔥、釘子、髮夾或者別的想要的商品就會從降落傘上滑落到他們手裡。這個系統根本不成功,連接近成功也沒有。

說到這裡,我們終於可以回過頭來說一說牆上的那個壁龕以及放在裡面的那個改變世界的物品:電話機。1876年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發明電話機的時候,誰也沒有充分看到它的潛在價值,包括貝爾在內。許多人根本看不到它的任何潛在價值,大家都知道,西聯公司的董事們把電話機輕描淡寫地說成是「一種電動玩具」。因此,貝爾是獨自往前走的,從中得到相當多的好處,至少可以這麼說。貝爾專利證書(第174 465號)成為頒發過的唯一最有價值的專利證書。其實,貝爾所做的就是把現有的技術用在了一處。製造電話機所需的部件已經存在了30年,原理也是大家都知道的。問題不在於通過電線來傳輸一個聲音——多少年來,孩子們一直在用兩個馬口鐵罐子和一根繩子這麼做,而在於把聲音放大,這樣在遠處能聽得見。

1861年,德國中學教師菲利普·賴斯製造出一台樣機,連名字也是叫「電話」。因此,德國人把這項發明歸功於他,這是很自然的。然而,賴斯的電話機沒有做到一件事,那就是真正的通話,至少就大家所知,當時情況就是那個樣。它只能發送簡單的信號和一些樂音,其效果比不上卓越的電報。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後來才發現,當賴斯的電話機上的接觸點沾上灰塵或污漬時,就能逼真地傳輸說話聲音。不幸的是,具有日耳曼民族一絲不苟作風的賴斯,總是讓它的設備保持金光閃亮,一塵不染,因此到死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快要能製造出一部可以使用的電話機。至少還有其他3個人,包括美國的伊萊沙·格雷,都在製造可以使用的電話機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展。這時候,1876年,貝爾在波士頓取得了突破。格雷實際上提交了一份所謂的專利登記預告——一種保留權利的登記,這樣你可以保護一項尚未完善的發明——就在同一天,貝爾也提交了自己的比較正式的專利申請書。格雷真倒霉,貝爾的提交時間比他早了幾個小時。

貝爾1847年出生,與托馬斯·愛迪生生於同一年。他在愛丁堡長大,但1870年隨父母移民加拿大,一定程度上是因為家裡發生了一場悲劇,他的兩個弟弟3年裡相繼死於肺結核。[1]

他的父母在安大略一個農場定居下來,而他在剛剛成立的波士頓大學擔任發聲生理學教授的職位——這項任命是相當出人意料的,因為他沒有受過發聲生理學的訓練,也沒有獲得過大學學位。實際上,他只是對通信有興趣,很久以來,他的家人也跟這方面有點關係。他的母親是個聾子。他的父親是語言和演說術方面的一名世界級專家,演說術在當時幾乎被人們以敬畏的態度來看待。老貝爾的《標準演說家》一書光在美國最近就銷售了25萬冊。不管怎麼說,貝爾在波士頓大學的地位完全不像聽起來那樣了不起。他的工作只是講5個小時課,每週薪水25美元。真是走運,這倒很適合貝爾,他可以有時間來搞他的實驗工作。

貝爾想方設法用電流來放大聲音,以幫助耳背的人。過不多久,他突然想到,這項成果也可以用來把聲音傳輸到遠方,成為他所謂的「語音電報」。為了協助搞這項新的創造,他雇了個名叫托馬斯·A.沃森的年輕人。1875年初,兩個人集中精力來解決這個問題。僅僅一年多以後,1876年3月10日,離貝爾29歲生日還有一個星期的時候,電信史上最著名的時刻在波士頓埃克塞特街5號的一個小實驗室裡來到了。在這個時刻,貝爾不小心把一些酸潑在了自己的膝上,結結巴巴地說:「沃森先生,快過來,我要見你。」在另一個房間裡的沃森大吃一驚,因為貝爾的喊話他聽得清清楚楚。至少50年以後,沃森在一系列紀念電話發明50週年的廣告中是這麼說的。貝爾在50週年到來之前4年就去世了,他實際上從來沒有跟誰提起過潑出酸的事。要是你想一想這件事,你會覺得有點怪:一個因膝部被灼痛而驚叫起來的人,竟然還會以平常的聲調,平靜地向實際上不在現場的人發出請求。而且,由於那個樣機非常原始,沃森要把耳朵貼著振動的簧片才可能聽到喊話。而貝爾因被酸灼痛而向他喊話的時候,難道他正好把耳朵貼在聽筒上?這似乎是有點不可能的。不管確切的情況是什麼樣的,反正貝爾的筆記證實:他確實曾叫沃森過來,在另一個房間裡的沃森清楚地聽到了他的請求,歷史上的第一個電話就這樣成功地打出去了。

沃森應當受到比歷史給予他的更多的重視,沃森1854年出生在馬薩諸塞州的塞勒姆,比生在蘇格蘭的貝爾晚了5年。他14歲那年輟學,幹過各種不起眼的工作,直到跟貝爾聯手。他們倆私交甚好,互相尊敬,甚至互相關愛,但儘管有著半個世紀的友誼,卻從沒有發展到直呼名字的地步。在發明電話機的過程中,沃森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這很難說得很具體,但他肯定遠遠不只是一名助手。在為貝爾工作的7年期間,他在自己的名下獲得了60項專利,包括一項發明優質電話鈴的專利。在幾十年的時間裡,那種鈴聲是每個電話的固定組成部分。有意思的是,在此之前,若要知道有沒有人想要跟你通話,唯一的辦法是不時拿起話筒,看看那頭是不是有人等著要說話。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電話機是個搞不明白的新玩意兒,貝爾不得不確切地解釋它的原理。「電話機,」他寫道,「可以簡單地被稱為一種電器,它能在不同的地方複製說話人的聲調和話語,因此,不同房間、不同街道、不同城鎮裡的人之間就可以進行口頭交談……同別的形式的電器相比,它的一大優點是,你無須掌握任何技術就能操作這種設備。」

那年夏天在費城百年展覽會上展出的時候,電話機沒有吸引多少注意力,大多數參觀者對托馬斯·愛迪生發明的一支電筆的興趣要大得多。那支筆能在一張紙上快速打孔,構成字母的輪廓,就像模板那樣。這樣,墨汁就可以注入到底下的紙張上面,從而很快複製多份文件。愛迪生總是判斷錯誤,信心十足地認為這項發明「比電報還要重要」。當然不是,但別人卻對這種快速打孔筆的理念發生了興趣,對它進行改造之後用來把墨汁注入皮下,現代的文身槍就問世了。

至於電話機,貝爾堅持不懈,漸漸造出了一大批。1877年,第一個電話設施開始在波士頓運轉。兩家銀行(有意思的是,其中有一家叫做鞋子和皮革銀行)和一家私人公司可以三方通話了。到那年7月,貝爾在該市安裝使用的電話機已經有200部。到8月,這個數字增加到了1300部,雖然大多數只能在辦公室內部用於雙向通話——更像是對講機,而不是電話機。真正的突破是在次年發明了交換台。有了總機,任何用戶就可以跟區內的任何別的用戶通話——過不多久就有了很多用戶。到19世紀80年代初,美國在使用的電話機已達6萬部。在接下來的20年裡,這個數字將增加到600萬部以上。

電話最初被認為是提供服務用的,如天氣預報、股市消息、火警、音樂欣賞,甚至播放安撫嬰兒的搖籃曲。沒有人認為電話可以用來聊天、社交或與朋友和家人保持聯繫。你還要在電話上和反正會經常見面的人聊天,很多人會認為這種想法簡直是荒唐的。

由於電話機是以現存的許多技術為基礎的,而且它證明可以如此快速獲利,因此一連串的人和公司對貝爾的專利權發起挑戰,或者乾脆對他的專利權不予理會。貝爾還算走運,他的老丈人加德納·哈伯德是一位不知疲倦的傑出律師。他提出的或為其辯護的訴訟達600起,每一起都贏。最大的一起是對付重量級的西聯公司的。它與愛迪生和伊萊沙·格雷聯合起來,試圖使用一切可能使用的手段來控制電話生意。西聯公司這時候已經是范德比爾特帝國的核心部分,范德比爾特家族只恨沒有走在前面。他們有一切有利條件——財政資源、現成的線路網絡、技術人員和最有才幹的工程師,而貝爾只有兩樣東西:專利證書和加德納·哈伯德。哈伯德對侵犯專利權提起訴訟,不到一年就打贏了官司。

到20世紀初,貝爾的電話公司已更名為美國電話電報公司,是美國最大的公司,股票價值高達每股1000美元。(當為了滿足反壟斷管理人員的要求,該公司終於在20世紀80年代被拆分的時候,它的價值超過了通用電器公司、通用汽車公司、福特汽車公司、國際商用機器公司、施樂複印機公司和可口可樂公司的價值的總和,擁有100萬名僱員。)貝爾移居首都華盛頓,成為一名美國公民,潛心投入有價值的研究工作。其中,他發明了人工呼吸器,做了傳心術方面的實驗。當1881年詹姆斯·A.加菲爾德總統遭到一名心懷不滿的精神病患者槍擊的時候,貝爾被召去看看能不能幫忙找到那顆子彈,他發明了金屬探測器。這玩意兒在實驗室裡效果不錯,但在加菲爾德的床前卻得不出明確結果。過了很久大家才恍然大悟,機器一直在測定總統床墊裡的彈簧的位置。在此期間,他幫助創建了《科學》雜誌和全國地理學會。他為《國家地理雜誌》寫文章時,使用的是H.A.拉奇拉姆(H.A. Largelamb)這個值得紀念的筆名(這個名字是A. Graham Bell,即A.格雷厄姆·貝爾,變換字母順序構成的詞)。

貝爾對他的朋友兼同事沃森非常大方,雖然他在法律上沒有義務這麼做,但他還是把公司10%的股份給了沃森,因此沃森在年僅27歲退休時就很有錢。沃森有了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的財力,他在餘生中就是照此辦理的。他周遊世界,讀了大量書,在麻省理工學院取得了一個地質學學位。接著,他開辦了一家造船廠,工廠發展很快,僱有4000名人員。這樣就產生了他根本不願意承擔的很大的壓力和義務。於是,他把工廠賣了,皈依了伊斯蘭教,成了愛德華·貝拉米的一名追隨者。貝拉米是一位激進的哲學家、偽共產主義者,在19世紀80年代曾紅極一時。沃森對貝拉米失去興趣以後,便移居英國。那時他剛到中年,當起了演員,在這方面還表現出了出人意料的才能。他證明特別擅長擔任莎士比亞劇本裡的角色,在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2]

演出過好幾次。之後,他回到美國,過著寧靜的退休生活。1934年,快到81歲生日的時候,心滿意足、家財萬貫的他在佛羅里達州帕斯格裡爾島避寒的家裡去世。

關於電話機,應當順便提一下其他兩個人的名字。第一位是亨利·德賴弗斯,他是一位年輕的舞台設計師,以前的經歷完全與設計舞台布景和電影院內景有關。20世紀20年代初,新組建的美國電話和電報公司委託他設計一種新的電話機,以替代立式的「蠟燭台」,德賴弗斯提出了一種特別低矮、盒子形狀、線條明快的現代式樣。話筒擱在一側稍稍抬起的架子上,前面是個很大的撥號盤。在2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這當然成了世界大部分地區的標準模式。世界上有些東西起到了那麼大的作用,就像理所當然的,人們好不容易才會記得,其實這些東西也得要有人想出來。德賴弗斯設計的電話機——很像埃菲爾鐵塔那樣——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實際上,幾乎跟它有關的一切——撥號盤內在的電阻大小、使其幾乎不可能翻倒的很低的重心、把聽和說的功能裝在同一聽筒裡的英明點子——都是一個人有意識憑著靈感思索的結果。而在通常情況下,他根本不可能有機會接近工業方面的設計工作。美國電話和電報公司的工程師們選定德賴弗斯來負責這項工程的原因早已無人記得,但他們作出的選擇是再正確不過的了。

撥號盤本身不是德賴弗斯設計的,那早在1917年已經由貝爾公司內部的一個名叫威廉·G.布勞維爾特的僱員設計出來。是布勞維爾特決定給大部分——但不是全部——數字配上3個字母的。在第一個孔裡他沒有設置字母,因為在那個年代,電話機撥號盤需要稍稍轉過第一個孔,才能產生開始打電話的信號。因此,這個順序便是2(ABC),3(DEF),4(GHI),如此等等。布勞維爾特從一開始就跳過了Q,因為這個字母后面總是跟著個U,限制了它的用途。最後,他還放棄了Z,因為這個字母在英語裡不是主要角色,用處不大。每個電話局都有一個名字,通常是它所在街道或地區的名字,比如本森赫斯特電話局、好萊塢電話局、賓夕法尼亞大道電話局,雖然有的電話局也用樹木或其他物品的名字,打電話的人必須請接線員接通「賓夕法尼亞局 6-5000」(就像格倫·米勒音頻裡那樣)或「本森赫斯特局 5342」。1921年採用直撥方式以後,這些名字只需要撥前面兩個字母,而把這兩個字母大寫成了一種常用的表示方式,如HOllywood(好萊塢局)和BEnsonhurst(本森赫斯特局)。

這個系統具有某種魅力,但是越來越不實用。許多名字,比如RHinelander或SYcamore,容易與那些不是使用基本拼寫方法的名字相混淆。字母還使從國外打來的電話難以採用直撥,因為外國的電話並不總是使用字母,或者字母和數字的排列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從1962年開始,這種老的系統在美國漸漸退出了舞台。今天,字母只用作一種助記手段,使用戶能記住撥1-800-BUY-PIZZA[3]

這類號碼。

至於教區長寓所,說不準家裡是什麼時候有了電話,但對於某位20世紀初的教區長及其家人來說,安裝電話幾乎肯定是一件極其令人興奮的事情。然而,今天這個壁龕空了。家裡只有樓梯腳下一部電話的時代早已過去。如今,沒有人再願意在這種公開和不舒服的地方打電話。

[1] 愛迪生的家也在加拿大,直到他出生之前不久。要是愛迪生和貝爾兩個人都留在邊界北面,在那裡搞創造發明,那麼北美洲的歷史會有什麼不同,想想這一點真是挺有意思的。——原注

[2] 即莎士比亞的故鄉。——譯注

[3] 該號碼中兩個英文單詞的意思是「買比薩餅」。——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