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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海明威

我對於那天下午初見海明威的印象還記憶猶新。他當時23歲,相貌堂堂。不久之後,這裡的每一個人都26歲了,故而形成了一個26歲的階段。在其後的兩三年中,所有的年輕人都26歲了。這顯然是一個合乎其時其地的年紀。

——葛特魯德·斯泰因[1]

50年代初期,旅居巴黎的新一代年輕美國人都長到了26歲;然而,他們不屬於「感傷的青年」一代,也不屬於「迷惘的一代」。他們生長於那個戰無不勝的國度,充滿智慧,放蕩不羈;儘管出身於富貴之家並且畢業於哈佛或耶魯,但他們似乎都熱衷於裝扮成窮困潦倒的乞丐,為逃避各種收賬人而東躲西藏。也許對他們而言,這種生活更刺激驚險,使他們有別於來巴黎旅遊的美國遊客,他們對那幫人總是嗤之以鼻的。他們這樣做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想嘲弄一下那些輕視他們的法國人。無論如何,他們在塞納河左岸上度過了兩三年夜夜笙歌、花花公子式的生活,整天與妓女、爵士樂手和出賣男色的詩人們為伍,甚至與那些既充滿悲劇色彩又瘋狂的人有瓜葛,其中還包括一位狂熱的西班牙畫家。有天他居然割斷了腿上的靜脈,用自己的鮮血完成了最後一幅肖像。

7月,他們驅車趕往西班牙的潘普洛納市觀看鬥牛,回來後與歐文·肖[2]在聖克盧的一個可以俯瞰巴黎的宏偉球場上打網球——將球拋起、準備發球的那一刻,在他們腳下,整個巴黎盡收眼底:埃菲爾鐵塔、聖心堂、大劇院以及遠處的聖母院塔尖。歐文·肖與他們在一起時都很開心,稱他們為「高個子的青年」。

他們當中最高的就是6.4英尺的喬治·埃姆斯·普林頓。他打網球時身手敏捷,動作優雅;他四肢修長又瘦削,腦袋較小,有一雙明亮的藍眼睛和一個精緻的優美尖翹的鼻子。1952年,普林頓來到巴黎,他那時剛滿26歲。有幾位高大的美國青年——當然還有幾個個子矮小但桀驁不馴的年輕人——正準備出版一本叫作《巴黎評論》的文學季刊。他們當中有位詩人卻強烈反對,他想讓新期刊取名為《杜魯茲居家伴侶》,而且要印在樺樹皮上。普林頓擔任了這本季刊的主編。很快,人們就看到一個圍著一條長長的羊毛圍巾,有時披著一件黑色斗篷的青年,穿梭於巴黎市區的大街小巷。他的這副打扮使人聯想起圖盧茲-洛特雷克的那幅著名石版畫中那位19世紀風度翩翩的文學家阿里斯蒂德·布呂昂。[3]

《巴黎評論》的編輯們就是在路邊的咖啡館裡喝咖啡、打彈子球的時候,完成了大部分的編輯任務。儘管如此,雜誌依然辦得有聲有色,因為他們個個都才華橫溢,出手闊綽,又都極有品位;對於小雜誌中常見的「時代精神」「二分律」等時髦詞彙,他們絕不濫用,也不會隨便對梅爾維爾或卡夫卡的作品發表粗淺的評論。他們發表的都是那些頗有才華卻還名不見經傳的年輕作家的詩歌或小說;他們還刊登精彩的知名作家訪談錄——這些知名作家請他們吃飯,為他們引見女演員、劇作家及出版商。所有的人都樂於邀請其他人參加聚會,即使十年過去了,這種聚會卻從未停止過。但巴黎現在已今非昔比,這群「高個子的青年」也都36歲了。

現在,他們住在紐約。喬治·普林頓住在第七十二街上的一間可以俯瞰東河的寬敞的單身公寓裡,那裡甚至成了一群文人心目中的總部,大部分聚會都在那裡舉行。埃萊娜·敦迪把這群文人稱作「高級文學課」,版權代理人坎迪達·多納迪奧把他們稱作「東城軍團」,還有人稱他們為「《巴黎評論》幫」。普林頓的寓所如今已成為紐約最紅火的文學沙龍。也只有在這兒,在這套僅有一間屋子的公寓裡,幾乎每週的任何一個晚上,你都可以見到詹姆斯·瓊斯、威廉·斯泰倫、歐文·肖、幾個應召女郎、諾曼·梅勒、菲利普·羅斯、麗蓮·海爾曼、一個鼓手、一兩個吸毒者、哈羅德·L.休姆斯、傑克·蓋爾伯、薩德爾丁·阿迦·汗、特裡·索瑟恩、布萊爾·福勒、音樂劇《超越邊緣》(Beyond the Fringe)的演員、湯姆·基奧、威廉·佩納·迪波瓦、畢·惠斯勒·達布內(惠斯勒母親門下的一名藝術家)、羅伯特·西爾弗斯、豬灣入侵戰役中一個憤怒的退伍軍人、一位從花花公子俱樂部退休的兔女郎、約翰·P.C.特雷恩、喬·福克斯、約翰·菲利普斯·馬康、羅伯特·W.道林的秘書、彼得·杜欽、吉恩·安卓斯基、簡·萬登·霍伊維爾、海明威從前的拳擊教練、弗雷德裡克·塞德爾、托馬斯·H.金茲伯格、戴維·阿姆拉姆、街上的一名酒保、芭芭拉·愛潑斯坦、吉爾·弗克斯、本地的一個鍋具批發商、匹狄·金貝爾、德懷特·麥克唐納、比爾·科爾、朱爾斯·菲弗。而且,今年年初一個冬日的夜晚,這裡還來了普林頓的一位老朋友——傑奎琳·肯尼迪。

「傑姬!」普林頓驚喜地喊著,迎接這位第一夫人,還有她的妹妹、妹夫拉齊維爾夫婦。肯尼迪夫人戴著奪目的耳環,笑逐顏開,把手伸向喬治。從她上舞蹈學校時,他們就相識了。喬治幫她脫掉大衣,站在門廳裡和她聊了一會兒。肯尼迪夫人向臥室裡望了一眼,發現了像小山一樣高的一堆外套,足足比一輛大眾汽車還高。她壓低了聲音,善解人意地輕輕說道:「噢,喬治——你的床。」

喬治聳聳肩,陪同他們穿過門廳,下了三級台階,來到了煙霧繚繞的客廳。

「看哪,」角落裡一個爵士樂手說道,「李·拉齊維爾的姐姐來了。」

喬治先把肯尼迪夫人介紹給了一位印度作家韋德·梅赫塔,然後繞過諾曼·梅勒,把她帶到了威廉·斯泰倫面前。

「噢,啊,比爾!很高興見到你。」她握著他的手,說道。

肯尼迪夫人後來一直和斯泰倫和卡斯·坎菲爾德交談著,背對桑德拉·霍克曼站著。霍克曼是格林威治的一位女詩人,金髮碧眼,皮膚白皙,穿著厚厚的羊毛衫和半開著拉鏈的滑雪褲。

「我想,」霍克曼小姐看著肯尼迪夫人那件漂亮的白色織錦上衣點了一下頭,低聲地對一個朋友說,「我穿得太隨便了。」

「淨瞎說。」她的朋友將煙灰彈在地毯上,說道。事實上,有一點需要聲明,房間裡其他的70個人根本沒有覺得桑德拉·霍克曼的外套比起第一夫人的差多少;其實,一些人根本沒有注意到第一夫人;有一個人倒是注意到了她,卻並沒有認出她來。

「天哪!」透過煙霧,他瞇著眼睛,看著肯尼迪夫人精心梳理的髮式,說道,「這真是今年的流行髮式,是吧?那個小妞兒的頭梳得還蠻像回事兒。」

肯尼迪夫人在角落裡與人聊著,幾步外拉齊維爾王妃與畢·惠斯勒·達布內也在交談,只有拉齊維爾王子獨自站在鋼琴旁,自顧自地哼唱著曲子,在聚會上他總是獨自哼唱。在華盛頓他曾以愛低聲哼唱而聞名。

15分鐘後,肯尼迪夫人還要趕去參加阿德萊·史蒂文森舉辦的晚宴。她與斯泰倫和坎菲爾德道了別,由喬治·普林頓陪伴著,向大廳的台階走去。諾曼·梅勒剛喝了三杯水,正站在台階旁。當她經過時,他死死地盯著肯尼迪夫人。不過,她根本沒瞧他一眼。

她快走幾步,出了大廳,穿好大衣,戴上白色的長手套,下了兩級台階,來到了大道上,身後跟著拉齊維爾夫婦和喬治·普林頓。

「看呀,」一位名叫薩莉·貝爾弗雷奇的金髮女郎,一邊從廚房的窗子上看著樓下那些正往轎車裡鑽的人,一邊尖聲叫道,「快看!那是喬治。看那輛車!」

「那輛車有什麼與眾不同?」有人問道,「不就是一輛凱迪拉克嗎!」

「是啊,但卻是黑色的,烏黑錚亮。」

薩莉·貝爾弗雷奇注視著這輛巨型轎車悄然地駛向另外一個世界。客廳裡的聚會更熱鬧了,幾乎沒人發現男主人不在了。這裡有飲不盡的美酒;另外,只要環顧四周,就可以看到寓所牆壁上的那些照片,就彷彿喬治·普林頓就在身邊一樣。有一張相片是他在西班牙與海明威斗小牛的情景,另一張是他在巴黎的咖啡館裡和其他「高個子的青年」舉杯暢飲,還有他做陸軍中尉時列隊走過羅馬的照片、代表國王學院出賽網球的照片、在斯蒂爾曼體育館裡作為一名業餘拳擊手與阿奇·摩爾比賽的照片[4]。在那場拳擊比賽時,艾爾·摩洛哥夜總會裡的麝香味兒暫時代替了體育館裡那種陳腐的味道。當普林頓猛擊對方並命中得分時,朋友們歡呼雀躍,為他吶喊助威;但當阿奇·摩爾以牙還牙,用拳猛擊,打斷了他的鼻樑軟骨,使他血流不止時,普林頓的朋友們轉瞬間又是一陣惋惜。邁爾士·戴維斯[5]後來問過:「阿奇,你手套上的血是黑色的還是白色的?」普林頓的一個朋友回答說:「先生,是藍色的[6]。」

室內牆上還掛著一把雷貝琴,是用山羊皮製成的單絃樂器,那是在沙暴中拍攝《阿拉伯的勞倫斯》時有個貝都因部落的人送給他的,他當時在那部片子裡飾演一個小角色。屋裡有一架小型三角鋼琴,上面擺放著一個椰子,是在棕櫚灘游泳時認識的一位女士寄給他的。普林頓的鋼琴彈得很出色,幾年前的一個晚上,在阿波羅劇院的一次業餘比賽中,他還獲得了並列第三名。鋼琴上還擺放著一個名叫瓦莉的女孩的照片,這個女孩兒長著橘紅色的頭髮,是個存在主義者,塞納河左岸高級公寓的看門人都叫她「野獸」。鋼琴上還有職業棒球聯賽使用過的棒球。普林頓偶爾將球打過起居室,投進一個結實並塞滿東西的矮椅裡,姿勢與他跟威利·梅斯[7]揮棒對壘時一模一樣,那時他正在研讀梅斯的大著《比賽之餘》(Out of My League)。這本書寫的是在眾多的職業選手中做一名業餘選手的感受,它也成了瞭解喬治·埃姆斯·普林頓和《巴黎評論》社其他人瞭解棒球手的一把鑰匙。

他們很多人都沉迷於探究另一部分人的生活狀態。因此,他們結交有趣的怪人,躲開華爾街的笨蛋,深入到吸毒者、雞姦者、職業拳擊手及追求刺激和文學的冒險家的生活中。他們的前輩在26歲時來到巴黎,曾作為戰地救護車司機榮耀一時,這或許對他們也產生了某種影響。

在50年代早期的巴黎,他們心目中的英雄是歐文·肖,因為借用《巴黎評論》執行主編托馬斯·金茲伯格的話來說:「肖這個作家,是個硬漢子,喜歡打網球,酗酒,而且妻子也很標緻——過著和海明威最相似的生活。」當然,總編喬治·普林頓也和現在一樣經營著這份雜誌,他把這個群體聚攏在一起,並且樹立起一種浪漫主義的風格,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同樣具有感染力。

1952年春,喬治帶著全套行頭來到巴黎,其中有一件燕尾服,是他祖父在20年代穿過的,喬治自己也曾在1951年穿過它,是陪同未來的英格蘭女王參加的在倫敦舉辦的舞會。到巴黎後,他立刻搬進了葛特魯德·斯泰因侄子的房子後面的一個工具棚。由於棚屋的門被堵住了,他只好將他自己、他的書和祖父的燕尾服從窗子裡吊進去。屋裡的帆布床又長又薄,兩邊放著割草機和花園澆水用的水管,上面鋪了塊兒電熱毯,普林頓總也想不起來把它關掉,因此,當他晚上回來一頭倒在床上時,歡迎他的總是幾隻野貓的嚎叫聲。普林頓的床加熱了一整天,特別溫暖,它們可不想離開那裡。

在一個孤獨的夜晚,普林頓回家前就像《太陽照樣升起》中的傑克·巴納斯離開布萊特小姐後的情景一樣,穿過蒙帕爾納斯,沿著同一條街散步,走過同一個咖啡館。他想看到海明威當時看到的景象,體驗海明威當時的感覺。散步結束後,他進了最近的一家酒吧,要了一杯酒。

《巴黎評論》的總部1952年時位於伽杭塞爾街8號,那兒只有一間辦公室,裡面有張寫字檯,四把椅子,一瓶白蘭地,還有幾個雙腿修長的活潑女孩。這幾個女孩都是史密斯或拉德克利夫學院的學生,她們都急於想上刊頭,目的是讓家中父母確信她們在國外的生活清正。如此多的年輕女子來來往往,使總部好不熱鬧。普林頓的業務經理是位個子不高、言辭尖銳的哈佛才俊,名叫約翰·P.C.特雷恩。這位經理覺得要記住所有女生的名字簡直荒唐可笑,於是他宣佈應該用「埃普泰克」這個簡單名字稱呼她們。曾在《巴黎評論》幹過的女「埃普泰克」包括簡·方達、瓊妮·迪龍·莫斯利(財政部部長迪龍之女)、蓋爾·瓊斯(萊納·豪恩之女)、路易莎·諾伯(格羅頓橄欖球隊教練之女)。其中諾伯是個很勤奮但愛忘事兒的女孩,她總是接二連三地丟掉手稿、信件和詞典。有一天,約翰·P.C.特雷恩收到圖書管理員的一封來信,信中抱怨諾伯小姐借的書已經超期一年了。後來他回信道:

親愛的先生:

我現在只能手寫回信,因為L.諾伯小姐上次離開辦公室的時候,拿走了我寫信時慣用的那台打字機。當她去圖書館時,或許你可以幫我問問我們能否要回那台機器。

隨信附上征訂回執一份。

此致

J.P.C.特雷恩

由於《巴黎評論》的那間辦公室明顯太小,不能滿足職員們邊玩樂邊工作的需求,而且能在咖啡館消磨的時間也很有限,所以,通常到下午5點,他們就聚在佩瑟瓦爾大街14號彼得與帕特茜·馬西森夫婦家裡,這個時間那裡一定有聚會。

彼得·馬西森是《巴黎評論》的小說編輯,身材高高瘦瘦,是耶魯大學的畢業生。他年幼時曾和普林頓一同在紐約的聖伯納德高中讀過書,現在正在寫他的第一部小說《雷斯石》(Race Rock)。帕特茜是個嬌小可愛活潑的金髮女子,有著淡藍色的眼眸和窈窕的身材,所有26歲的男孩都愛慕她。她的父親是已故的理查德·索思蓋特,曾一度做過國務院的禮賓司司長。帕特茜曾和肯尼迪的孩子們一同參加過草坪舞會,還有私人司機和家庭女教師;1948年,她在史密斯女子學院上到三年級時輟學,孤身一人來到巴黎,後與彼得邂逅,三年後結婚。婚後他們返回巴黎,以每月21美元的價格租下了蒙帕爾納斯這座公寓。自從彼得以前的女友離他去委內瑞拉後,公寓就一直空著。

公寓的屋頂很高,有露台,陽光充足。一面牆上是一幅籐田嗣治[8]的巨大貓頭畫像,另一面牆全是玻璃,高大的樹木抵著玻璃牆,一些野生植物攀爬著。到這裡的客人們總覺得自己是在一個巨大的魚缸裡,特別是在下午6點鐘,房間內飄著荷蘭杜松子酒和苦艾酒的香味,此時貓頭似乎顯得更大了。一些癮君子也會閒逛進來,點頭致意,輕輕地,不出聲響地坐在某個角落裡。

50年代的這幢公寓和20年代葛特魯德·斯泰因的家一樣,都是美國年輕文人經常聚會的場所;同時,從這裡也可以看到60年代在紐約的普林頓寓所裡將要盛行的那種氛圍。

威廉·斯泰倫經常參加彼得的聚會,在他的小說《縱火焚屋》(Set This House on Fire)中曾描述過這幢公寓;小說家約翰·菲利普斯·馬康和特裡·索瑟恩同為《巴黎評論》的編輯,也經常光顧這裡;詹姆斯·鮑德溫時而也會出席;哈羅德·L.休姆斯幾乎從不錯過任何到這裡來的機會。休姆斯身材矮小但很結實,性情衝動,工作起來不知疲倦。平日他蓄著鬍鬚,戴頂貝雷帽,還總愛拿著把銀柄的雨傘。這位先生因為帶著一個拉德克利夫學院的女孩在歸寢時間過後駕遊艇兜風,被麻省理工學院開除了。後來他加入了海軍,在馬里蘭州的班布裡奇基地做蛋黃醬,生活一直很不如意。最終,哈羅德·休姆斯完全反叛傳統,離開美國,到巴黎去闖天下了。

休姆斯在咖啡館擺國際象棋騙局,每晚賺上幾百法郎。就是在這裡,他碰到了彼得·馬西森,兩人不謀而合,都想辦一家小雜誌,這便是日後的《巴黎評論》。休姆斯從未有過辦雜誌的經驗,但卻對一家名為《零點》的小型刊物越來越有興趣,《零點》的主編是小個子的希臘人塞米斯托克利斯·赫理斯,人們都叫他「塞米」。休姆斯對塞米如何經營《零點》印象深刻,於是花600美元買下了《巴黎新聞郵報》。後來約翰·西亞爾迪[9]稱它是「我所見過的最好的模仿《紐約客》的四流刊物」。馬西森覺得有點屈尊俯就,所以休姆斯又以600美元的價格把它賣給了一個神經質的英國女孩子,但只出了一期,這份刊物就在她手中垮掉了。後來,就《巴黎評論》應遵循什麼樣的辦刊策略,休姆斯、馬西森和其他人開始進行了一系列討論,好讓《巴黎評論》不再停留在酒館中的空談。

當雜誌社最終組建時,被選為總編輯的是喬治·普林頓而不是休姆斯。後來休姆斯感到有些失望,他拒絕為雜誌去拉廣告或和法國印刷商洽談。1952年夏天,他和威廉·斯泰倫斷然離開巴黎,接受了一個法國女演員——南諾夫人的邀請,去聖特羅佩附近的麥爾特角參觀她那有50個房間的別墅。別墅是她父親設計的,他是位一流的建築師。戰爭初期,別墅一直被德國人霸佔著。因此,當斯泰倫和休姆斯到達的時候,他們發現牆上有洞,從那兒可以看見大海,青草萋萋,樹木茂密,籐蔓上還結滿了葡萄。由於休姆斯的大眾牌小轎車被草叢纏住了,於是他們只好步行朝別墅走去。突然,他們停住了,一個年輕的半裸女孩從他們身邊急促跑過,她的皮膚被陽光曬成了古銅色,身上只遮著系成比基尼樣子的手帕,嘴裡滿是葡萄。在她的身後,一個色瞇瞇的法國老農在高聲叫喊。顯然,她剛才偷襲了他的葡萄架。

「斯泰倫,」休姆斯喜形於色地說道,「我們已經到了!」

「沒錯,」他回答,「我們到了!」

後來,更多穿著比基尼的仙女般的姑娘帶著葡萄和車輪那麼大的甜瓜,從樹林裡跑出來。她們主動請斯泰倫和休姆斯品嚐。第二天,他們一塊兒游泳釣魚,傍晚時坐在被轟炸過的別墅裡(那是一個令人歎為觀止的、融合了美麗與毀滅的地方),與那些似乎只屬於這個海灘的姑娘舉杯暢飲。仙女如雲,她們像飛蛾一樣圍在他們身邊。這個夏天過得確實太刺激了。斯泰倫把它看成奧維德筆下描繪的一個場面,休姆斯覺得這是他作為享樂主義者和學者生涯中最輝煌的亮點。

在喬治·普林頓的記憶中,那個夏天卻並非那麼浪漫——那是個整天同法國印刷商和廣告商討價還價的漫長而又炎熱的夏天。《評論》社的其他成員,尤其是約翰·P.C.特雷恩,對於休姆斯的離去大為惱火,決定將休姆斯的名字從刊頭的創辦者名單中去掉,放到刊底的廣告與發行人員一欄中。

1953年春,《巴黎評論》第一期出版。休姆斯當時正在美國。當聽說了他們對自己做的一切後,他暴跳如雷,決計報復。當載著幾千本欲在美國發行的《巴黎評論》的輪船到達哈德孫河碼頭時,哈羅德·休姆斯,頭戴他那頂貝雷帽,嘴裡喊著:「《巴黎評論》是我的!」站在碼頭上,恭候著它們的到來。船一靠岸,他就迅速上船,撕開紙板箱,用一個刻有他名字的橡皮圖章蓋在每一本期刊的刊頭上,圖章上的紅字比刊頭上印的編輯人員的名字都大。為成就這一豐功偉績,他花了幾個小時,自己也累得精疲力竭。

「可是……可是……你怎——麼——會做這樣的事?」喬治·普林頓後來見到休姆斯時問道。

此時,休姆斯很難過,幾乎流下眼淚來。然而,復仇的火焰在他的眼裡迅速閃過,他說:「我他媽的不想再被你們呼來喚去了!」

在《巴黎評論》社,諸如此類的事情很常見。特裡·索瑟恩一部短篇小說中的一句話「別讓你的屎發熱」被改成「別發熱」後,他大發雷霆。一個法國印刷商不小心將一首詩的版與另一首詩的版混在了一起,結果兩首詩出現在雜誌上時卻變成了一首詩。兩個詩人同時叫囂要將約翰·P.C.特雷恩大卸八塊。然而特雷恩卻漫不經心地說,事實上印刷商的粗心大意卻提高了這兩位詩人作品的質量。

另一個造成混亂的原因是巴黎的警察,他們似乎一直在追尋夜間張貼海報的特雷恩的飛毛腿小分隊。小分隊由一群耶魯的學生和阿拉伯青年組成,他們夜間穿梭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將《巴黎評論》的大幅廣告海報張貼在他們能找到的每一個路燈柱、公共汽車和公共廁所上。小分隊的核心人物是一個高大的耶魯畢業生,名叫弗蘭克·穆辛斯基,特雷恩對他印象非常深刻,決定將其他那些年輕人都命名為「穆辛斯基」——就如同他先前把那些女孩都叫作「埃普泰克」一樣——穆辛斯基為此備感榮耀,儘管他的真名並非「穆辛斯基」。他是因祖父的名字而得此姓氏的,他的祖父本姓蘇波維奇,多年前曾和一個叫穆辛斯基的鄉下人換了名字,代價是他替弗蘭克的祖父去俄國軍隊中服役。

沒人知道那個鄉下人在俄國軍隊中的下場如何,但弗蘭克的爺爺來到美國,他的兒子在零售鞋業中大發其財。孫子弗蘭克從耶魯畢業後,在特雷恩飛毛腿小分隊中幹了一陣子,並於1954年在《紐約時報》找到一份工作——但很快就又失業了。

弗蘭克被雇為《時報》體育專欄的送稿生,主要做運送校樣、填加糨糊之類的雜務。他不能腿腳勤快、踏踏實實地幹工作,卻整天坐在桌子後面,蹺起二郎腿,讀著葉芝和龐德的作品,一點兒也不想動。

一天晚上,一名編輯大叫道:「穆辛斯基,毫無疑問,你是《時報》歷史上最差勁的送稿生。」穆辛斯基聽後,桀驁不馴地站起身來,說道:「先生,我想引用一句卡明斯的話,我相信你也聽說過這句話,『有些屎我是不會吃的。』」弗蘭克轉過身,離開《紐約時報》,再也沒有回來。

同時,弗蘭克在巴黎的飛毛腿小分隊的位置也被其他的「穆辛斯基」奪走了,科林·威爾遜就是其中的一個。他們所有人都在為保留《評論》的傳統而奮鬥。《評論》向來對小資產階級及當權派不敬,甚至對已故的阿迦·汗也不放在眼裡。阿迦·汗捐資1000美元重獎優秀小說,隨後也把自己的稿子交給編輯參評。

編輯們迅速將他的捐款拿到手裡,又以同樣的速度退回了他的稿子,並向他說明,他的散文式的風格並非他們所求,儘管阿迦的兒子薩德爾·阿迦·汗經喬治提議剛剛成為《巴黎評論》的業主。薩德爾·阿迦·汗和普林頓是哈佛時的朋友,他是在衝動之下接受這個職位的,當時他們正在潘普洛納看鬥牛——那種時候,喬治猜想,薩德爾肯定會有求必應的。事實證明喬治的判斷是對的。

這一切看起來好像有點不大可能,儘管那些「穆辛斯基」們和「埃普泰克」們來來去去,《巴黎評論》的業績還不錯,常刊登一些像菲利普·羅斯、麥克·海爾曼、帕蒂·希爾、小伊萬·康奈爾和休斯·魯德這樣年輕作家的優秀小說。當然,最獨樹一幟的是名為「小說的藝術」的名家訪談錄欄目,尤其是簡·斯泰因·萬登·霍伊維爾對威廉·福克納的專訪,普林頓對歐內斯特·海明威的專訪。後者是在馬德里的咖啡館裡進行的,海明威先生曾問普林頓:「你賭馬嗎?」

「是的,偶爾。」

「那你就去讀讀《賽馬新聞報》(The Racing Form)吧,」海明威說,「從那裡你可以找到真正的小說藝術。」

和所有別的事情一樣,《巴黎評論》之所以能夠生存下來,是因為雜誌社有錢。它的職員可以盡情尋歡作樂,因為他們知道,一旦進了監獄,朋友和家人就會把他們保釋出來。他們從來不用經歷詹姆斯·鮑德溫的悲慘遭遇。由於別人錯誤地指控他偷了旅館老闆的床單,他在一個骯髒的法國牢房裡待了八天八夜。所有這一切讓鮑德溫得出了一個結論——破舊的旅館房間、糟糕的食物、惡語傷人的公寓看門人以及未付的賬單,這些對於高個子的青年來說真是「偉大的冒險」,但對於他自己卻不是,因為他說:「我的頭腦裡有這樣一個現實的問題:哪個會先結束,是『偉大的冒險』,還是我自己。」

當然,《巴黎評論》的相對富庶使其他小型雜誌對它忌妒不已,尤其是一家叫《梅林》(Merlin)季刊的職員,他們攻擊《評論》雜誌的編輯工作猶如蜻蜓點水,甚至討厭他們的惡作劇,還憎恨《評論》能不斷地發行,而同樣是發掘新秀、刊登新作的《梅林》不久後卻要關門大吉了。

那時,《梅林》的總編輯是亞歷山大·特羅基,他出生在格拉斯哥,母親是蘇格蘭人,父親是意大利人。他自己是個引人注目又很有情趣的身材高大的文學人物。他有一張粗獷的魔鬼般的臉,一對半人半羊的牧神的耳朵,一種擺弄文字的天分,以及一種可以讓他走進任何一個房間都能控制一切的舉足輕重的風度。他本來可以很快與喬治·普林頓、約翰·菲利普斯·馬康及《評論》的其他人成為朋友的。幾年後,他來到紐約,住在一艘駁船上,再後來,住在《巴黎評論》在曼哈頓辦公室後面的房間裡,但最終因與毒品有染而被捕,保釋出獄後逃跑了,帶著普林頓的兩套布克兄弟牌西服離開了美國。但他留下了一部很優秀的關於吸毒成癮的小說——《該隱之書》(Cain』s Book)。書中有這樣幾句令人玩味的話:「吸食海洛因很容易上癮……很容易上癮……傷癮……想癮。」

與《巴黎評論》的職員們不同,亞歷山大·特羅基的《梅林》職員大部分是些毫無幽默感並具有不折不扣的反叛精神的年輕人。他們閱讀左翼月刊《現代》(Les Temps Modernes),並強調對當代問題表態和付諸行動的重要性。它的編輯包括理查德·西弗,他是在賓夕法尼亞的煤礦礦區長大的,《梅林》職員大會就是在巴黎他家那個黑暗潮濕的車庫裡召開的;還有奧斯特恩·溫豪斯,一個失意的哈佛人,寫了一部言詞激烈的神秘小說《赫迪法哥提卡》(Hedyhagetica),在法國待了幾年後,現在住在馬撒葡萄園島,以製作仿18世紀風格的傢俱為生。

《梅林》的所有成員都沒多少錢,但是誰也不會像詩人克裡斯托夫·洛格那樣貧困潦倒。據說,有一次在咖啡館玩彈子球時,他發現一個破衣爛衫的老農婦正盯著彈子球機旁地板上的一張五法郎的鈔票,就在她要撿起來時,洛格急速伸出一隻腳,踩住鈔票一動不動,老太太尖叫著,而他繼續玩著彈子球;更有趣的是,他兩手不離彈子球機好讓彈子球不停地彈跳——他一直一動不動地站在那兒玩,直到咖啡館的老闆揪住他,把他趕了出去。

一段時間後,洛格的女友離開了他,他逐漸受到了一個瘋狂的斯文加利[10]式人物的影響。這個人當時住在巴黎,是個臉色蒼白、面容憔悴的南非畫家,尼采的追隨者,信奉尼采的格言「在適當的時候死去」。他尋求刺激,曾鼓動洛格自殺——洛格在情緒低落時也曾說過想自殺。

奧斯特恩·溫豪斯疑心洛格很可能會自殺,於是在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裡,他每晚都坐在洛格住的旅館外面,看著他的窗子。一天下午,洛格和溫豪斯約好吃午飯,洛格沒到,溫豪斯衝進詩人的旅館,卻發現躺在床上的是那個南非畫家。

「克裡斯在哪兒?」溫豪斯問道。

「我不會告訴你,」畫家答道,「如果你願意,大可以揍我;你比我塊頭大,比我有力氣,並且……」

「我不想揍你。」溫豪斯喊道。然後,他發現南非畫家的話很可笑,因為事實上他比這位畫家矮得多,並且也不比他強壯。「我說,」他最後說道,「你別離開這兒。」然後他一路快跑來到一個咖啡館,他知道在那兒可以找到特羅基。

特羅基找到南非畫家,他承認克裡斯托夫·洛格那天早晨已去了佩皮南,那裡靠近西班牙邊境,離巴黎有12個小時的路程。洛格想在那裡自殺,就像《梅林》雜誌上刊登的塞繆爾·貝克特的小說《終結》(The End)裡的人物一樣,他要租艘小船划向大海,越來越遠,然後拔掉塞子,慢慢沉下去。

特羅基從溫豪斯那裡借了3萬法郎,登上了下一列去佩皮南的火車。洛格乘的是五個小時前的火車。到那裡時,天已經黑了,特羅基只好從第二天一大早開始尋找。

此時,洛格正試圖租一條小船,但錢不夠。他隨身帶著一罐毒藥及幾封前任女友的信,但他沒有起子,海灘上也沒有岩石,於是他四處徘徊,神情沮喪,快發瘋了。最後,他來到一個點心攤,希望在那兒借上一個起子。

就在這時,身材高大的特羅基認出了他,一把抓住了洛格的肩膀。洛格抬起頭來。

「艾裡克,」洛格說著,從容地把那瓶毒藥遞給他,「你能幫我打開嗎?」

特羅基將藥瓶放進了自己的衣袋。

洛格然後說:「艾裡克,你來這兒幹什麼?」

特羅基輕描淡寫地說:「噢,我來這兒是讓你難堪的。」

洛格終於忍不住地哭了起來。特羅基說服他離開海灘,然後他們一起乘火車回巴黎,一路上幾乎沒說一句話。

喬治·普林頓和其他幾個《巴黎評論》的人都很欣賞洛格,同時也為特羅基而感到驕傲。他們馬上募集了足夠的錢,就像津貼一樣按月發放給克裡斯托夫·洛格。後來洛格返回倫敦,出版了詩集和戲劇,他的戲劇《安提戈涅》(Antigone)和《李莉-懷特的男孩》(The Lily-White Boys)在倫敦的皇家宮廷劇院上演。再後來,他開始為一家叫「當權者」的倫敦夜總會寫歌詞。

據喬治說,洛格事件曾讓半打兒的年輕小說家坐在打字機旁,試圖以此為題寫書。這個小插曲過後,在《巴黎評論》社又是一片開心嬉戲的場景。然而,一年後,儘管這個雜誌仍然辦得很成功,但巴黎的生活卻似乎慢慢地變得乏味起來。

約翰·P.C.特雷恩,是當時的執行主編,在他的來稿筐裡放了一個牌子,上面寫著:「請不要在執行主編的來稿筐裡放任何東西。」有一天,一個友好的藍眼睛的俄克拉何馬人吉恩·安卓斯基拿著手稿溜躂著走進來,並說起他曾在大學時參與創辦過幽默雜誌。約翰·特雷恩立刻遞給他一杯啤酒並說道:「來經營這份雜誌怎麼樣?」安卓斯基說他要仔細考慮一下。他環顧四周,大家都在喝啤酒,斟酌了幾秒鐘後,他便同意做主編助理,負責處理特雷恩的工作。安卓斯基後來解釋說:「我接受這份工作的主要原因,是我想擁有充分的自由。」

1956年,彼得·杜欽搬到巴黎,住在塞納河上的一艘駁船上,《巴黎評論》的很多人都將這兒作為他們的新總部。駁船上沒水,早晨每個人都得用巴黎水刮鬍子。然而,這時人們已無法再尋找快樂的時光了,因為,這個時候,大部分舊成員都已離去。就像葛特魯特·斯泰因所說,巴黎是26歲的年輕人的天下,但現在他們大多數都已30歲了。於是他們回到了紐約——但已沒有了20年代漂泊異地的馬爾科姆·考利[11]在經濟蕭條早期被迫返回故鄉時的那種傷感情緒,而只是覺得現在這個群體將要挪到大西洋的另一邊了。很快,整個紐約都知道了他們的到來,尤其是哈羅德·L.休姆斯的出現。

休姆斯帶著妻子、女兒及留著硬毛的小狗搬進百老匯的一幢大公寓,安裝了七部電話以及一部有著18世紀絞刑架發出的卡喳聲的大型切紙機。休姆斯的新想法層出不窮,功績也引人矚目:他無意中發現可以動搖笛卡爾理論的宇宙新理論,完成了第二部小說,在哈萊姆區爵士俱樂部彈奏鋼琴,開始攝制影片《唐·皮約特》(Don Peyote)。這部影片有點像《唐·吉訶德》在格林威治村的翻版,主演是來自堪薩斯城的無名演員奧霍·德·比德奧,他的女友最終搶到膠片跑掉了。休姆斯還發明了一種紙房,一個真正用紙製造的房屋,防水,防火,體積大到可以讓人居住;他在長島的喬治·普林頓家族的地產上建造了和真房子一樣大的模型。並且,休姆斯的公司,包括從巴黎返回美國的《巴黎評論》社的那幫文人,還給休姆斯的腦子上了100萬美元的保險。

在1960年的民主黨年會期間,在用了古代雅典軍隊的「撞擊大門」的策略後,休姆斯帶領一群高聲尖叫的史蒂文森主義者出現了。回到紐約時他要求調查紐約的警察,同時,警察局也要求調查休姆斯——他們發現了14張未付交通罰款單,休姆斯在監獄裡待了相當長一段時間,以致懲戒處處長安娜·克羅斯看到他深陷囹圄時問道:「哎呀,休姆斯先生,你在這裡面做什麼?」聽了這話,他便用梭羅答愛默生的名言回敬道:「哎呀,克羅斯小姐,你在那外面做什麼?」

當另一位《巴黎評論》的編輯羅伯特·西爾弗斯把他保釋出來後,新聞記者們追問他對牢房的感覺怎樣。他又一次引用梭羅的話答道:「在一個沒有公正可言的時代,誠實人能待的地方只有監獄。」

羅伯特·西爾弗斯是《巴黎評論》社為數不多的幾個少言寡語的編輯之一,除了愛在床上吸煙,他沒有明顯的惡習。他從巴黎回國時,無處可住,於是暫時住在喬治·普林頓在東七十二街公寓的客房裡。他把床墊燒出了很多洞,之後用桃核堵住。喬治對此也沒有意見;羅伯特是個老朋友了,再說,這床墊也不是普林頓的,它屬於曾經居住這幢房子的一個時裝模特。普林頓和西爾弗斯感到吃驚的是,有一天居然收到她的一封信,問他們是否願意把床墊寄到她在法國的家。他們照她說的辦了,連床墊裡的桃核一併寄去了,後來並沒有遭到任何埋怨。在巴黎的某地,一位高級時裝模特,在她時髦公寓的某個房間裡,放著一個塞滿了桃核的床墊。一想起這些,他們不由得樂了起來。

普林頓很慶幸,他用不著再給客房買新床墊了,因為在第八十二街的廉租公寓裡租有一間辦公室的《巴黎評論》社大約就在那時被房東轟了出來。於是普林頓把辦公室後面房間的一張小床搬回了家——那個房間曾是他們聚過幾次會的地點。每次聚會之後,這裡遍地都是破碎的酒瓶、折彎的羹匙、老鼠,以及被啃噬的手稿。

被從廉租公寓裡逐出後,《巴黎評論》在紐約的辦公地轉到了異常安靜的皇后區。在大中央車道和公墓間的一所大房子裡,麗蓮·萬·尼可恩·帕沙安一邊照看她的三個孩子、金絲雀和小海龜,一邊接收寄給《巴黎評論》的來稿;然後,她再將它們寄給紐約貝德福德村的吉爾·弗克斯或康涅狄格的羅克斯伯裡的羅絲·斯泰倫閱讀。如果他們喜歡,就會再轉寄給第七十二街的普林頓。除了其他事宜,普林頓對稿件進行終審,然後決定是否採用。如果被採用了,作者通常會收到一張小額支票,並可在普林頓家的下一次聚會上喝個痛快。

普林頓家的聚會總是在舉行前的幾個小時內才開始籌備。喬治打電話通知幾個人,這幾個人再依次通知其他的人。不一會兒,普林頓家的樓梯上就響起了雷鳴般的腳步聲。聚會的由頭可能是普林頓那天早晨在網球俱樂部贏得了一場比賽,或者是《巴黎評論》社的一個成員有本新書出版(在這種情況下,出版者會被邀請來分擔這次聚會的花銷),又或者是一個成員旅行歸來回到曼哈頓——這種旅行也許是金融投機家約翰·P.C.特雷恩的非洲之旅,或彼得·馬西森與石器時代的部落一起居住的新幾內亞之行,或哈羅德·休姆斯為停車罰單上法庭打官司的布朗克斯之行。

多次張羅聚會、把家門鑰匙分發給同事、老朋友們不在《巴黎評論》工作後的很長時間內還在刊頭上保留他們的名字……通過這些方式,喬治·埃姆斯·普林頓多年來成功地把這個群體團結在一起,並且在他周圍創造了一塊浪漫的、不受約束的盡情歡樂的小天地,在這裡,他和他們都能暫時地逃離走向36歲這個不可避免的命運。

這塊小天地透射出一種魅力、才智、優美和冒險。那些沒有被邀請的人,尤其是一些住在郊區的身懷六甲的「埃普泰克」們心生忌妒,經常問道:「那群人什麼時候才能安定下來呀?」這群人中有些仍是單身漢;另一些人娶了喜歡參加聚會的女人——或者又離了婚;還有一些很明智,認為如果妻子厭倦這種場合,丈夫就只好單獨行動了。這裡差不多是個男人的世界,對巴黎和共同經歷的偉大冒險的回憶將他們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他們幾乎沒有流放過自己的夥伴,但這種事確實也發生過——其中一人就是那位十年前在巴黎讓每個人都為之心動的金髮碧眼的女人,帕特茜·馬西森。

帕特茜與彼得·馬西森離了婚,她又嫁給了邁克爾·戈爾德貝格,一位抽像派畫家,住在西十一街上,搬進了鬧市區文人與畫家的小世界裡。最近,她被傑克遜·波洛克[12]遺孀的狗咬了,在醫院裡待了些日子。在她的寓所裡,有個硬紙箱,裝滿了50年代《巴黎評論》社人們的快照。想起那段時光時,她總帶著某些痛苦。

「有一段時間,整個生命似乎完全失掉了意義,」她說,「他們好像總是缺點兒什麼——這個去了西非,那個進了監獄,那個和阿奇·摩爾上了拳擊台……而我呢,是那個群體中的斯捷平·費奇特[13],4點上茶,10點鐘端三明治……」

幾個街區以外,另一位曾流落他鄉的遊子詹姆斯·鮑德溫,現住在一所狹小黑暗的公寓裡。他講道:「沒多久,我不再是他們中的一分子了。對於尋找刺激、吸印度大麻,他們比我更感興趣,十七八歲時我就做過那些了,那時我已經感到有些無聊了。

「他們也常去蒙帕爾納斯,所有的畫家和作家都去過,而我幾乎不去。他們去那兒,在咖啡館裡泡上幾個小時,尋找海明威的足跡。他們好像沒有意識到,」他說,「海明威早已離去了。」


[1] 葛特魯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 1874—1946),美國作家,大半生在巴黎度過,她的沙龍成了孕育現代主義文學藝術的一個中心。畢加索、馬蒂斯、阿波利奈爾、海明威、安德森、龐德、懷爾德、塞尚、喬伊斯等人的成名都受惠於她,她本人的創作也在現代主義乃至後現代主義文藝中佔有一定地位。代表作有《三種生平》《愛麗絲·托克拉斯自傳》《溫柔的紐扣》等。

[2] 歐文·肖(Irwin Shaw, 1913—1984),美國劇作家、編劇、小說家,代表作有《幼獅》《富人,窮人》《拜占庭的黃昏》等作品,其中《幼獅》被改編為了同名電影,由馬龍·白蘭度和迪恩·馬丁等主演。

[3] 亨利·圖盧茲-洛特雷克(Henri Toulouse-Lautrec, 1864—1901),法國貴族、後印象派畫家、近代海報設計與石版畫藝術先驅,被人稱為「蒙馬特之魂」。阿里斯蒂德·布呂昂(Aristide Bruant, 1851—1925),法國酒館歌手、喜劇演員,他最為著名的形象就是圖盧茲-洛特雷克為他創作的戴著紅圍巾、穿著黑斗篷的樣子。

[4] 斯蒂爾曼體育館,由路易·因格貝爾(Louis Ingber, 1887—1969),常被人稱為洛·斯蒂爾曼(Lou Stillman)開設,他是紐約的傳奇拳擊教練,也是一名私家偵探。他的拳擊場享有世界級的知名度,而且衛生條件驚人得差:他允許觀眾在密閉的館內吸煙,還要求不能清洗地板,因為他認為「拳擊手的黃金年紀就是吃著糟糕的食物、呼吸著糟糕的空氣、衛生條件也糟糕、見不到陽光的年紀。我把這地方搞成這樣是為了他們好。如果太乾淨了他們可能會因此而感冒的。」阿奇·摩爾(Archie Moore, 1916—1998),美國職業拳擊手,世界重量級拳擊錦標賽輕量級組冠軍紀錄最長保持者(1952年12月—1962年5月),也是職業生涯最長的拳擊手之一。

[5] 邁爾士·戴維斯(Miles Davis, 1926—1991),美國爵士音樂人,小號手、作曲家、指揮家,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音樂人之一,2006年入選搖滾名人堂。

[6] 原文是blue blood,也是貴族、血統高貴的意思。

[7] 威利·梅斯(Willie Mays, 1931—),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的著名球手,也常被稱為目前在世的最好的球員。

[8] 籐田嗣治(1886—1968),日本畫家、雕刻家,1913年到達法國,結識了畢加索、馬蒂斯等藝術界人士,1917年首次在巴黎舉行個人展覽,至今仍是在法最著名的日本畫家。

[9] 約翰·西亞爾迪(John Ciardi, 1916—1986),美國詩人、翻譯家、語源學家。

[10] 斯文加利(Svengali),英國小說家喬治·杜·莫裡耶(George Du Maurier, 1834—1896)的著名小說《軟帽子》(Trilby)中的一個角色,他將巴黎的一位畫家的模特變成了著名的歌手。因此,斯文加利就成了擁有將人引向成功之路的神秘力量者的代名詞。

[11] 馬爾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 1898—1989),美國文學評論家、翻譯家、小說家、詩人。1920年代曾旅居巴黎,後來加入紐約文人圈子,是《新共和》雜誌的書評主持人,提攜了威廉·福克納等一批作家。

[12] 傑克遜·波洛克(Jackson Pollock, 1912—1956),美國抽像表現主義代表畫家,以其獨創的滴畫而著名。

[13] 斯捷平·費奇特(Stepin Fetchit),美國黑人喜劇男演員林肯·佩裡(Lincoln Perry,1902—1985)的藝名,他常被戲稱為「全世界最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