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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此地遺世獨立,風俗特異,律法、衣著、禮儀皆自成一格,是活死人居住之處。他們與外界隔絕,生命截然不同。

——陀思妥耶夫斯基

「姆藏古!」警衛操著斯瓦希里語[1]咆哮,意思是「白人」。去你的。

我想保持低調,但白人女性在烏干達首都坎帕拉(Kampala)的貧民區,要不被發現難如登天。穿過這道側門就是盧濟拉(Luzira)最高戒備監獄,裡頭環境混亂不堪,原始收容上限是600名囚犯,但據統計目前人數已達5000,男女老幼皆有,也包括死刑犯。繫好藏在外衣下的防彈背心,我朝烏茲衝鋒鎗接近。

「你要幹嗎?」對方又嚷嚷。

我堆起一臉假笑,嘴裡說著「志願者」「拜託」「先生」「謝謝」。對方還沒聽完就不耐煩地甩甩手,好像遇上惱人的蚊蟲。

五分鐘後,我帶著另一位志願者走回來。她已經在當地待了四個月,取得管理機關核發的正式文件,可以合法進入盧濟拉監獄,尚未取得正式批准的我只能偷渡。上星期執勤的組長說:「教課啊,那就進去吧。」卻什麼證件也沒給我。

人多好辦事。經過不斷鞠躬哈腰、不停說拜託和對不起,我們總算低頭經過衝鋒鎗,踏進監獄。最先映入眼簾的是管理人員宿舍,外觀就是鐵皮屋,後面有武警營房。來到中央大門時,獄警揮手催促我們進去,一群群穿著鮮黃色制服的男囚與我們擦身而過。通過一扇混凝土門,面前竟出現一座小圖書館。

「午安,貝茲教授。」

一整天,或者應該說一整個禮拜以來,首次有人對我這麼客氣。烏干達有許多特色,可惜人情味不在其中,旅館的櫃檯人員肯禮貌性地點點頭我都要謝天謝地了,面露慍色似乎是當地專業表現的一環。願意親切接待我的人反而是一名囚犯,名字叫做巴法基·威爾遜,他有很多外號,「威爾遜校長」「波瑪區長」等等,源於他是同儕推選的管理員,負責盧濟拉監獄的圖書館以及代號「波瑪」的牢區。圖書館是由非政府組織「非洲監獄計劃」(African Prisons Project)所成立,倫敦和坎帕拉都有該單位的辦公室。

「今天過得如何?」威爾遜一如往常露齒而笑,熱切地看著我。他有雙全烏干達最和善的眼睛,今年30歲,集孱弱老人和活潑男孩兩種極端於一身:個頭矮小,笑容爽朗,眼神充滿朝氣,常戴著一頂過大的鮮黃色軟帽,活脫像個大男孩;然而,他的動作略顯遲緩,尤其說話方式特殊,抑揚頓挫像是在不斷朗誦馬丁·路德·金的演講稿。

「還可以,威爾遜。」回答時我不禁嘴角上揚,這是我今天第二次對人笑,但這次是發自內心。與他握手之後,我逐一與另外十幾個學生握手問好。圖書館的格局方正,學生圍著中間的木桌而坐,有的在活頁筆記本上塗鴉,有的隨意翻書,像是《挪威語入門》《哈姆雷特》《英國鄉村導覽》等等,不過沒認真讀。

這堂課的主題是文學創作,威爾遜坐在我左手邊朗誦詩詞,咬字十分清晰。我昨天先發了馬婭·安傑盧(Maya Angelou)[2]的作品講義下去。

歷史任你書寫篡改,

污蔑扭曲我的模樣,

隨你踐踏我於腳下,

但如塵土我將飛揚。

第一堂課我就請學生寫自傳,於是知道了威爾遜的故事。他出生於烏干達鄉下,當地一夫多妻制依舊盛行,家中孩子多達60多個。威爾遜尚在襁褓時母親便過世,他因為遭繼母們虐待而逃家。後來犯了罪,由於沒錢繳罰金或行賄,只好乖乖坐牢,淪為3.5萬名烏干達囚犯之一,烏干達的監獄系統超收人數已達上限6倍。近百年前的殖民者興建了這些監獄,原始目的是恫嚇人民達成社會控制;但威爾遜入監超過一年,至今尚未接受審判,這情況在此見怪不怪,因為烏干達過半的囚犯都是未審先關。威爾遜算是適應良好,在監獄裡面建立了信心,自我改造後成為波瑪區長。

想看我絕望崩潰?

想看我垂頭喪氣?

肩膀似淚滴垂落。

慟哭至聲嘶力竭。

學生拍手。「貝茲,我不得不說,」威爾遜感歎,「這首詩除了優美,的確道出我們在獄裡的心聲。」其他人也沉重地點頭。

後來兩小時的時間,我們沉浸在美妙的文字中,大家分享自己寫的詩,氣氛很愉悅。威爾遜寫了一首《解放者》,感歎東非各國落入獨裁者手裡,結尾是期許烏干達能有燦爛的明日。另一個學生的作品開頭就是:「艾滋,噢,艾滋,為何要奪走我的家人?」

下了課,我收拾好教材,和威爾遜握手道別,祝他今晚能有個好夢。

「我在這裡沒有一天睡得好,應該說根本沒有地方可以睡。」他這麼說的時候,臉上依舊掛著笑容。

我必須做好心理準備才能跨出圖書館回到外面的世界。坎帕拉的犯罪率很高,但真正使我不安的卻是維安系統無所不在。恐怖組織肆虐東非,2010年的大爆炸案造成76人死亡,類似攻擊事件層出不窮,於是他們將自己國家看作定時炸彈,無處不設保全警衛,甚至軍事崗哨。這裡的生活猶如大型障礙賽:第一關是獄警;第二關是一個白人女性走在貧民區;第三關則是出租車失約,留我一個人想辦法。就算出租車來了,還得和司機討價還價,即便早上明明才談判過兩輪。坎帕拉的交通、社會氛圍,坎帕拉人的那副慍容,還有炸彈檢查哨加上金屬探測器,以及更多板著臉的警衛,更多衝鋒鎗和安檢程序……我唯有回到飯店才能勉強呼吸。

確實沒人說過這趟環球旅程會輕鬆寫意。

是矯治,還是懲罰?

我將展開為期兩年的全球監獄之旅。

提起這計劃時,大部分人都很好奇。而我早已習慣別人對我的各式身份感到好奇:白人、教授,但專門從事非裔美國人的文化研究,喜愛加勒比海嘉年華,又在監獄授課、推動司法正義,還是美國公共廣播電台的兼職節目製作人,雷鬼音樂迷,住在紐約的猶太人,卻還是個不可知論者。我以前做過記者、樂評人,當然也是學者,甚至拍過兩部紀錄片,主題分別是嘻哈文化及司法體系。

挑起別人的好奇,是因為我自己的好奇心永不滿足,於是遊走於諸多不同領域。每回迷上某樣東西,我就一頭栽進去,譬如愛上牙買加雷鬼樂以後,我無法甘於當個小樂迷,非要鑽研到學術研究,為此常常親自拜訪當地。同樣狂熱的好奇心指引我帶著馬婭·安傑盧的詩作,來到烏干達監獄。

就我個人成長歷程而言,監獄不帶浪漫色彩,也不是家常便飯。我在紐約市布朗克斯區長大,20世紀八九十年代當地居民多半會接觸嘻哈與雷鬼文化。成年後我進入紐約市立大學(CUNY),雖是公立學校但規模大且極為多元,光是分校就有來自160國、使用127種不同語言的學生。紐約市立大學和紐約市一樣,用豐富的文化將我熏陶為國際公民。

進修英語博士學位時,我專攻非裔美國人研究,主題是美國文化中的種族隔閡:界線如何生成,由誰界定,又有誰大膽跨越?為何我有志於此?因為在我看來,種族之見毫無道理。我無法理解為何人類在社會政治諸多層面始終受到這種概念宰制,種族分明是主觀認定,而非生物學事實。若就基因來看,不同人種的相同處遠多過不同處,但為何大家將這種人為的區別視作理所當然?針對這個問題的研究心得,成就了我的首部著作,內容為社會史上真實和虛構的黑白融合案例。

書中大量提及跨越人種隔閡、嘻哈文化、文化擁有權及超越學術定義的身份認同,並結合了流行音樂界在新千年初期,也就是埃米納姆(Eminem)時期的種族和音樂時代思潮。進入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進行博士後研究,某一年我為《紐約時報》雜誌撰寫封面故事,在此過程中幾乎見了所有想見的饒舌歌手,還和音樂人「史努比狗狗」(Snoop Dogg)一起巡迴。後來我說服一位《洛杉磯時報》的編輯,縱使他認為雷鬼音樂已隨鮑勃·馬利(Bob Marley)死去,仍舊給我機會發表一篇當代牙買加樂手的專題報道。

因此我訪問到賈·庫爾(Jah Cure),他是拉斯塔法裡風潮[3]下的雷鬼明星,因強姦罪名被判刑八年,走紅期間本人尚在監獄裡服刑。我飛到牙買加首都金斯敦(Kingston)與官員協調,希望得到入監採訪許可,但功敗垂成。出於不捨,我依舊將故事放進報道內容中,也主動搜集強姦案的資料細節。庫爾聲稱清白,遭到司法歧視,因為拉斯塔法裡教徒在當時加勒比海地區的上流社會仍是一種文化烙印——我個人也無法接受,這個唱出我覺得最動聽、最有靈性的情歌的男人,會犯下強姦罪。倘若他真的犯了罪,為何有權利在獄中發表音樂?反覆播放著他的歌曲,我心中對人性、對監獄制度浮現一個大大的問號。監獄的存在是要矯治,還是懲罰?假如監獄的意義只是剝奪人身自由,庫爾的音樂是否可以流出?我更進一步思考,假設庫爾真的有罪,那麼他創作出的令人屏息的情歌,是否可視為一種對社會致歉,甚至是補償的行為?

這樣的疑惑在我心上揮之不去,也出現在我之後發表的兩篇文章中:其一針對紐約市警局某位探員成立專門小組監控饒舌歌手,他們被戲稱為「嘻哈警察」;另一則是《洛杉磯時報》的頭條報道,主題是饒舌歌手在獄中發表作品成為新趨勢。之後我與洛杉磯一位製片人合作,將這兩篇故事轉化為紀錄片,並在各大有線電視台播出。雖然兩部影片都針對主流觀眾,我卻沒有忘記自己對於司法本質的困惑,所以我繼續研究,也促成了《禁錮與節奏》(Rhyme & Punishment)這部監獄研究和嘻哈研究相結合的紀錄片。而我對此越來越認真,越來越深入。

探究之後,我發現極其駭人的數據。美國這個國家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大的獄卒,監控著230萬名囚犯,比例上每百名成年人就有一個人在坐牢。雖然國家人口數只佔全球5%,囚犯人數卻佔了全球25%;每31名成年人之中,就有一名正在接受某種懲教管制,總數達700萬人;成年受刑人之中,有25%罹患精神疾病。美國有大量囚犯是因為藥物濫用而長期服刑;在聯邦監獄(federal prison)中,這樣的比例高達51%,搶劫犯僅4%,殺人犯僅1%;在州政府體系中,藥物犯罪比例是20%,同樣高於其他類別;3700名美國人從未有過暴力犯罪記錄,卻在加州坐了25年牢。政府認為青少年尚未成熟,不得購買酒類商品和參與選舉投票,卻又認為他們成熟到能住進成人監獄,無視監獄受刑人遭性侵害的比例有一成之高。這種情況尚有14個州未立法禁止。

我也見證了驚心動魄的種族不平等。現在被刑事監督的非裔美國人人數比1850年的黑奴還多,相較於白人,黑人因藥物而入獄的概率高出6倍,這數字也稍微解釋了為何每14名黑人男性就有一位正在坐牢。若以18歲為基準,四分之一的黑人在成年前面對過父母坐牢的困境;美國家事法庭內出席的兒童,有94%為黑人或拉丁裔。許多研究顯示,在司法程序的任何階段,從裁判羈押、檢察官態度,以至於判決採取社區服務刑或者監禁,黑人始終沒得到與白人同等的待遇。《紐約時報》於2015年報道,美國有「150萬黑人失蹤」——背後的真實含義是24~54歲的黑人男性,有1/6從公共生活中消失,或者因為早逝,或者進了監獄。

刑期長短也是族群不平等的一環。世界上有20%左右的國家採取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而美國不只保留該制度,竟還適用於單一的非暴力犯罪。目前美國約有16萬人受無期徒刑,對照組澳大利亞是59人,英國是41人,荷蘭為37人。2005年,「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統計發現,逾2000美國人因為青少年時期的犯罪而被判處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美國之外,全球僅對12名兒童做過同樣處罰。世界上只有九個國家同時實施無期徒刑和死刑,美國是其一。

我無法忘記這些數據。回到紐約以後,我進入約翰·傑伊刑事司法學院(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任教,該院為紐約市立大學分部,學生多半有志於法律、社會服務及其他司法相關領域,而既然我的授課內容是跨學科的種族、犯罪與文化,長期縈繞心頭的思辨就融入了課堂中。

以時間和隔離為代價,彷彿就「文明」了起來

同時,不少信件從監獄來到我辦公室,寄件人多半讀過我的文章、看過我的影片。他們親筆寫信,篇幅很長,獄中生活躍然紙上,自發地向我告解,有時候還製作精緻手工卡片當禮物。其中一封信是來自拉丁裔發展會(Latino en Progresso),這是沙瓦崗克監獄(Shawangunk Correctional Facility)內囚犯自發成立的團體,他們邀請我去年度餐會演講,而我欣然應允。

我去過監獄的會客室,但以志願者身份與身陷囹圄的人進行知識層面的交流,則是頭一遭。當天談話的內容是種族的社會建構,我引述詹姆斯·鮑德溫(James Baldwin)、拉爾夫·艾裡森(Ralph Ellison)等人的著作。放下資料、開放現場提問時,他們蜂擁而來,引經據典提出許多意見。時間過得飛快,轉眼他們就得回牢房去,我也要離開監獄重返自由世界。

從監獄回到紐約上州[4]冰涼的空氣,我心頭沉重。對於美國有部分最傑出、最聰明的人被關進監牢,其實我並不吃驚,可是那天我第一次對現實深感悲哀。我不天真,能想像那些穿著綠色囚服的人當中有很多真的犯下重罪,只不過我仍能從他們身上看到巨大的可能性,這是一群有潛力對社會作出偉大貢獻的人。為什麼我們竟容許社會最棒的資源,也就是我們的優秀公民,被困在監獄虛擲光陰?

大約同一時期,我定期前往另一間矯治機構探望朋友,他20到30歲的大半歲月都在獄中度過。入獄以後他信奉猶太教,我花了好幾個鐘頭時間說服管理人員:沒錯,「准許物件」的清單中真的可以有祈禱披肩這一項。會客室成為我對監獄甩不開的印象。鐵絲網和煤渣磚組合的醜陋建築矗立在諾曼·羅克威爾(Norman Rockwell)[5]風格的鄉間風景上,親友們機械化地排隊、亮出證件,換取時間與父親或丈夫玩幾場拼字遊戲。室內氣味(販賣機的火腿三明治和墨西哥玉米片經過老舊微波爐加熱)、聲音(硬幣投入機器中,汽水瓶蓋被打開),還有幾近超現實的景象:會客室像是一口鎖起人性和情緒的箱子,不可思議地混合了被揭開的瘡疤和最壓抑的深情。那氣氛太過衝突詭異,想忘也忘不掉。

我最初的好奇心,以及懷疑整個系統出了大差錯的直覺,經歷一切之後,全部得證,於是不由得對監獄制度本身做出一番長考。

學院學生多半覺得天經地義,「犯罪就坐牢」是一貫回答。大家認為做錯事就該去監牢待一陣子,與時常大喊大叫就會失聲同樣理所當然。但事實上,監獄是相對新穎的發明。技術上而言,或許可以說監獄存在幾百年了,不過直至19世紀為止,監獄都以短期拘禁為主,犯人在裡面等待開庭審判,或犯下小錯關個幾天就完成懲戒。換言之,監禁是通過司法之道,而非司法本身。大規模監禁則直到20世紀70年代才成形。

任教於約翰·傑伊學院期間,我利用圖書館資源重啟了幾年前拍攝紀錄片時就開始的研究,但每個結論都使我搖頭搖得更用力。對於一項重要社會制度的演變,還有前監獄時代的司法模式,我怎麼知道得這麼少?

以色列人設立了「枷鎖屋」(beth ha-asourlm)來拘留欠債者和候審犯人。古希臘羅馬的類似建築稱為「carcer privitus」,到了中世紀「carcer」一詞還代表修道院內處罰修士的禁閉室。監獄,或者說矯治機構,這個概念真正在歐洲落實,是以阿姆斯特丹和羅馬的矯治所、巴黎的巴士底監獄及倫敦的布萊威監獄為起始,即便如此,它們的設計也以拘留為主,就結構上與現今認知的監獄有重大差異。古代司法制度有其他實現正義的手段,包括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做法,而雅典人則用財產充公、公眾砸石、捆綁於木樁、通過儀式降下天神詛咒,或者切斷社會關係等方式。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區處理破壞社會秩序者,有鞭打、放逐、服毒或者從事修繕工作等方式,主要著重在受害者是否得到補償,而不是一味要懲罰犯人。以東非基庫尤(Kikuyu)人為例,通姦、強姦的代價是9只山羊或綿羊,殺人的代價是100隻羊或10頭乳牛。流放也是歷史悠久的刑罰,許多非洲民族驅逐危害社群的人,比方大家認定的女巫或者慣犯。以前歐洲各國也採取將犯人送往各殖民地的做法,殖民時代的北美常見的刑罰有足枷、頸手枷、浸刑、公開鞭刑等等。從這些刑罰的執行方式來判斷,重點在於當眾羞辱,類似的思想可以在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小說《紅字》(The Scarlet Letter)中看見。中國直到公元3世紀還以鞭打為主要刑罰,法國到20世紀70年代仍使用斷頭台將死刑變成盛大的街頭慶典。

18世紀末,各社會經歷重大轉變。資本主義誕生,工業化與隨之而起的城市化進一步導致貧困和犯罪率提高。美國革命成功,於是英國失去一大片流放刑場。當時律師、作家和自由思想派對於時代演進和人性充滿信心,期盼會出現完全不同的刑罰手段,更精緻、更利落,尤其更理性——畢竟那段時期稱為「理性時代」。他們討論相關議題時追隨當代流行加入了醫學詞彙,認為犯罪如同傳染病,可以通過科學手段加以治癒。18世紀50年代,英國法官兼小說家亨利·菲爾丁(Henry Fielding)提出「矯治心靈」而非肉體,主張「最放縱墮落的人」也可以通過獨處和禁食重拾理性秩序。18世紀90年代,哲學家傑裡米·邊沁(Jeremy Bentham)對英國國會提出建議,設計出更有效率的「圓形監獄」(panopticon),牢房呈現分層環形蜂巢狀結構,圍繞著中央高塔,囚犯時時刻刻受到監視,也必須持續進行體力勞動。如法國哲學家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在巨著《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Discipline and Punish:The Birth of the Prison)之中所言,自從犯罪者不再承受肉體折磨,改以時間和隔離為代價,世界起了重大轉變,彷彿一瞬間「文明」起來。

我們現在稱為監獄的機構,其實是這一時代的產物,如同資本主義的聖殿,也就是工廠,是建立在特殊結構上。邊沁提出的圓形監獄源自其弟為俄國凱瑟琳大帝設計的廠房。監獄系統和資本主義如出一轍,維繫於控制肉體勞動和時間分配;資本主義將這兩個要素轉化為金錢,監獄系統則將其對應於罪行的輕重。

甫獨立成功的美國服膺貪婪至上的資本主義,卻急於證明自己比起歐洲殖民者更為進步,所以摒棄這種極端手段。此時出現了最諷刺的現象:民主的誕生和監獄的誕生竟是一體兩面——嶄新的美利堅合眾國是自由的圖騰,卻也是不自由的烙印。正是托馬斯·傑斐遜本人描繪出了最初的監獄設計圖。

在美國這片土地上,理論很快化為現實。19世紀20年代,現代化監獄問世,而且一次有兩家美式監獄開張競爭。費城的東州教養所(Eastern State Penitentiary)實現了邊沁的圓形監獄理念,也就是人犯時時刻刻處於隔離。紐約州奧本監獄(Auburn Prison)實行另一種「靜默制度」,囚犯在類似工廠環境中勞動,只要開口出聲就會遭到鞭笞,和奴隸沒兩樣。另外一大諷刺:監獄內犯人淪為奴工;而內戰時北方卻致力結束南方的奴隸制。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並未宣佈奴役非法,而只是說,除作為犯罪懲罰之外的奴役是非法的。

不斷製造對立,卻期待社會更安全!

國內監獄運作完美,美國便將監獄出口到國外。

19世紀歐洲學者越過大西洋進行參訪,必到的一站就是監獄。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四世也曾經參觀監獄,後來薩克森自由邦、俄國、尼德蘭的君主,還有來自法國、奧地利、荷蘭、丹麥、瑞典的官員都去過。見識過美國監獄的名人之中,反應最為激烈的是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和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兩人都認為裡面的景象太過駭人。狄更斯稱美國囚犯幾如「遭到活埋,花上好幾年時間才能慢慢挖出,過程中對一切麻木,受到無盡的焦慮絕望摧殘」。

但美式監獄仍然滲透全球文化,不僅限於歐洲,也進入各國殖民地,還經由西班牙到了哥倫比亞,經由中國進入日本與印度。全球各地開始模仿美國監獄的設計並傳承至今,其內容一言以蔽之就是「大規模監禁」。

1990~2005年間,美國平均每10天就成立一所新監獄。數字相當戲劇化,但來龍去脈很清楚:社會學家一路追溯到對毒品宣戰的20世紀70年代,然後發現1980年因毒品被捕的每千人中有19人入獄,1992年提高到104人。犯罪學家托德·克萊爾(Todd Clear)分析後,總結出三個導致20世紀80年代監獄數量增長的趨勢:非監禁的替代手段使用率下滑、刑期增加、受到社區監控的犯人返回監獄比例提高。監獄數量的增長原因分為三個階段:其一是將更多人送進去;其二是讓他們在裡面待更久;其三是所謂的精確量刑(truth-in-sentencing)法案確保囚犯不能提早離開。克萊爾進一步指出,年齡、性別、種族、地區都是關鍵因素,打擊毒品政策將焦點放在貧窮的少數族裔地區,特別是生活水平落後地區的年輕黑人男性身上;相較之下,白人使用藥物如可卡因則不受到重視,也就是說該政策本質並非針對用藥本身,而是猛烈打擊民權運動時期取得的種族進步,還能有效轉移大眾對日益增長的收入不均的注意。1979~1996年間,全社會95%的財富集中到最富有的5%的公民手中。

追溯監獄史使我膽戰心驚,懷疑自己揭發了用心歹毒又所費不貲的全球大陰謀。美國在矯治機構上已經花費超過500億美元,過去20年裡監獄預算的增長幅度是高等教育的6倍,每年花費8.8萬美元來囚禁一個年輕人,卻只花費10653元提供教育。州政府亦然,某些城市裡特定區域犯罪率太高,單單針對這種地區就撥出百萬以上的監獄經費,也因此被戲稱是「百萬街區」(milliondollar blocks)。更可怕的是,美國花在矯治機構的金錢已經超過地球上一百四十個國家的GDP,並持續拖垮數個州政府而導致破產,所以政府不得不設法降低囚犯人數。

知道了這麼多,讓人很難不想做點什麼,無論多渺小的努力也罷。我怎能眼睜睜看著狀況惡化?於是請我演講過的監獄再度邀約,我也一直答應,並因緣際會就在獄裡開了非正式課程,有空就去上一堂課,之後還邀請有興趣的同儕加入。過程中我與獄內拉丁人社團負責人拉蒙熟悉起來,某次餐會上他提到自己16歲就入獄,當時還不會說英語。我聽了一愣,因為不久前我才看過他站上講台,拿著切·格瓦拉的海報滔滔不絕針對改變、成長和革命發表20分鐘的演說。拉蒙又提到自己有三年時間都是獨自度過的,我完全無法想像。

與拉蒙聊天時,我內心依舊感慨,眼前又是一個天賦異稟卻被社會否定的人才。這時候,歐提斯維爾監獄(Otisville Correctional Facility)一位管理人員走過來攀談。

「約翰·傑伊學院為什麼沒在監獄開課?」他問。

我帶著這個問題回家,向院長傑若米·崔維斯(Jeremy Travis)提起。

「我想開課,」我告訴他。院長答應了,所以在2011年,約翰·傑伊學院的「監獄直升班」(Prison-to-College Pipeline)項目正式成立,除了提供學院課程,也協助出獄不滿五年的犯人復歸。入學者在監獄內開始上課,出獄回家之後能立刻獲得紐約市立大學學生身份,因此取得學位並融入新社群。計劃目的在於使大專院校成為刑滿釋放人員新生活的重心,受益於校園資源,如課程、人際網絡,以及免費的醫療、心理、學術咨詢。

在監獄直升班項目中,我除了教授英文課程,也身兼教務長。起初我不明白自己即將接觸到什麼,在監獄內開班就很多層面來看並不難,學生們求知若渴,對教授來說,這是教學天堂。我沒料到的是,坐在這位置就彷彿經歷心理上的過山車,巨大的情緒起伏有時令人難以招架。學生假釋失敗,或者回家後發現自己無路可走,又被逮捕甚至中彈傷亡,這種種都成為我的心頭創傷。不過看到在監獄裡教過的學生出現在校園,看著他們急急忙忙找教室的模樣,又令我寬慰下來。

監獄漸漸成為我情感和思考的重心,然而身邊多數人依舊沒有意識到一個簡單明瞭的結論,那就是監獄根本無效。事實上,自1973年來,美國服刑人數穩定成長,但是從未看到對應的犯罪率下降。為什麼監獄沒效果?概率論和心理學研究都證實監獄的威懾作用是假象,因為害怕監獄而放棄犯罪的人少之又少,犯罪的時候,監獄根本沒有進入他們的思考。更糟糕的是,監獄具有反效果,將犯人與社會大眾隔絕,成為犯罪訓練中心。囚犯最終必須回到社會,到時他們的犯罪手段更上層樓,人際和財務又更加邊緣化。換言之,監獄系統是促進犯罪的。這解釋了全國公共廣播電台2014年的一則頭條新聞,聽起來反而令人莞爾:「司法部長霍爾德表示,美國監禁人數下降的同時,犯罪率也下降了。」數據顯示,2007~2012年間,入獄比例下降最多的幾州,犯罪率平均降低12%。

托德·克萊爾與其他研究者將這個現象稱為都市監獄的「副作用」。克萊爾解釋:「監獄造成家人離散,削弱家長提供的社會控制能力和囚犯的經濟能力,並造成他們敵視社會,曲解政治主張。」研究也發現,曾入獄者若有小孩,孩子入獄率較高,而刑期也嚴重損害受刑人的社會資本及人際關係。我們怎能一再製造這樣的公民,卻期盼社會變得更安全?

為何我們應該關心做錯事的人?

有許多人認同監獄存在的第三個理由[6]是矯治。然而那是否真的有效?1954年,原美國監獄協會(American Prison Association)更名為美國犯罪矯治協會(American Correctional Association),但真正致力於「矯治」的方案卻屈指可數。矯治經費只有6%投入監獄內,而明明六成到八成的囚犯有藥物濫用前科,相關治療計劃自1993年以來卻減少一半,於是2012年監獄內等待毒癮戒斷協助的人數已經累計到5.1萬人。2004~2005年,州立監獄內僅四分之一的囚犯參與教育項目,接受職業訓練者低於三分之一,但有約三分之二在獄內從事勞動工作。研究顯示,如我所開設的高等教育項目,是降低累犯比例的關鍵,但是自1994年以來類似計劃大幅減少,因為被監禁的學生被排除在聯邦或州政府的教育獎助外。監獄系統內一度曾有350個教育項目進行,僅一年之內直墜到剩下7個。

我瞭解這樣的狀況以後唏噓不已,不過我也明白好奇心隨著時間的流逝會衰退。對我而言,有關監獄的光怪陸離慢慢顯得沒那麼有衝擊力了。由於太常出入監獄,腦袋做過太多分析,我不禁擔心自己最後會思考僵化,失去洞察。有一回我和計劃贊助人聊天,居然下意識描述在歐提斯維爾監獄的經驗「就像在家」。我自己聽了嚇一大跳,身處以前全然陌生的環境,我真的覺得就像在家?

於是我決定撞開制度的大門,挖掘最深層的真相,解答揮之不去的疑惑,這樣才能召集到具有同樣理念和熱血的人。

計劃在我腦海裡逐漸成型。為何我們應該關心所謂做錯事的人?我要在全球找出問題的答案,也就是親眼見識世界各地的監獄究竟是什麼模樣,通過監獄來瞭解各個國家。曼德拉(Nelson Mandela)曾經援引陀思妥耶夫斯基留下的一句名言:「據說沒有進過一個國家的監獄,就無法真正瞭解那個國家。評判一個國家,不是看它如何對待最尊貴的公民,而是看它怎樣對待最卑微的那群人。」

這趟旅程也讓我可以好好審視美國頗具影響力的實驗和出口產品。2008~2011年間,全球各國的監禁人口提高了78%,換算起來已經有1030萬人住進監獄,而且其中有很多人尚未被定罪,必須苦等數年才有機會接受審判,但又缺乏足夠的法律援助。輿論很少將目光從美國的監禁危機轉向全球的監獄問題——這是美國建立並傳播到各地的。

司法應當崇高且公開,由所有公民背書認可。然而,監獄作為今日司法體制的核心,最缺乏的就是透明。它們彷彿從未存在,多數人一生沒有看見和接觸過,隱隱約約將之視為正確和正義的象徵。問題是,既然看不到,為什麼你願意背書?所以我想從最基礎的層面揭開這隱秘空間的面紗,尋回幾乎被每個國家、整個地球遺忘的那群人。我希望自身以及讀者都能擔任見證人,因而這趟旅程對於我,還有我的讀者,都具有道德上的必要性。

而我在路程起點,就已經預期到這是一趟人性故事之旅。

人性。我們以各種辭藻美化監獄,彷彿那和醫院一樣是個純淨無菌的空間:「隔離」「矯正」「治療」「行為管理」,住進監獄的人叫做「獄友」,他們是「受刑人」正在「服刑」,有「管理人員」協助。經過美化,很容易忽視監獄的實際環境,忘記在裡頭夜以繼日、年復一年,乃至於度過數十年或後半生的,是活生生仍會呼吸的人類。我想強迫自己和其他人一起注視囚犯,別轉開眼睛,就像我們不能不看阿布格萊布監獄(Abu Ghraib)和關塔那摩灣事件(Guantanamo)一樣;那些醜聞是極其難得的機會,美國建立的「土牢」(oubliette)——在此借用14世紀的法文詞彙,其原始含義是「被遺忘」——終於忠實呈現在大眾眼前,司法體系畢竟源於人性,所以同樣有瑕疵,我們不得不面對這一點。

為了避免陷入只觀望不動手的窘境,我開始自發去監獄做志願者,不限於研究和寫作,而是實地接觸。大學提供12個月的休假研究,我申請了學術補助並結合媒體工作機會;這類媒體報道歸在文化和旅遊類別下,除了提供資金,也容許我探索監獄高牆外面的世界。由於司法制度和所處的社會息息相關,我必須理解文化背景才能觀察得更深入。監獄就像一面醜陋的鏡子,是社會的黑暗面,也是最清晰的縮影,在監獄的日子好比是經過提煉濃縮、充滿諷刺的人生。

針對要探討的主題,我挑選了九個國家來說明。許多關於司法和監獄的基本概念,我們以往視為理所當然,實際接觸以後卻又覺得陌生困惑。在各種論壇或造勢大會及報章媒體等等,我看到太多改革的呼聲,出發點是基於經濟壓力或公共安全。的確,這些是我們一定要考慮的因素。然而,關於監獄最基礎的道德和倫理層面,社會是否有討論過?這時候,我們應該退後一步,回到理論的草圖上。我要再次質疑刑罰、救贖、寬恕、第二次機會這些概念,因為我是從那裡起步而成為監獄改革運動者,所以希望能有更多人,更多民主制度下具備投票權和思考能力的公民,不只是關切這些問題,也挺身而出激發真正的改變。

也許我能將熱情和好奇傳染出去,大家一起成就更好的社會。

第一站,盧旺達。

[1]斯瓦希里語(Swahili)是非洲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之一,為坦桑尼亞、肯尼亞、烏干達、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官方語言。——編者注 [2]非裔美籍作家、詩人、舞者、演員及歌手。——編者注 [3]拉斯塔法裡運動(Rastafarianism)也譯為拉斯塔法裡教,因其主軸為黑人的基督信仰,主張埃塞俄比亞皇帝海爾·塞拉西一世是上帝的轉世。拉斯塔法裡運動帶動了雷鬼音樂的發展。——編者注 [4]口語中,「紐約上州」泛指除紐約市和長島地區之外的紐約州。——編者注 [5]20世紀早期美國著名的畫家、插畫家,作品風格大半甜美樂觀,呈現理想美國。——編者注 [6]第一理由為隔離犯人維護社會秩序,第二理由為懲罰犯錯者。——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