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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遊戲

你有沒有注意到,有些詞完美地表達出了它所代表的東西,而另一些詞怎麼聽怎麼彆扭呢?

那天早上正好有個機會讓我來思考這個問題。我正好路過廚房,聽見我太太問我要不要加入她那碗「牛奶什錦早餐」(muesli)。

「哦,不過我想我們不可能同時跳進一個碗。」我機智迅速地回答道。唉!這個玩笑對著她開簡直是浪費,不過確實讓我開始思考那個奇怪的詞「牛奶什錦早餐」,我們美國人不用這個詞。我們在森林裡幹完木工活,把垃圾清掃起來放進袋子裡,混著幾顆各類堅果和一點點鳥食,然後假裝這東西是健康早餐產品,並把它叫作「格蘭諾拉麥片」(granola),坦率地說,我覺得這名字太棒了。在我腦子裡,「格蘭諾拉」這個詞聽上去完全和混著點穀物和穀殼的香脆麥片一模一樣,可是「牛奶什錦早餐」這個詞聽上去什麼都不像,除了像你感冒時塗在傷風疹子上的藥膏以外(也許有可能就像傷風疹子)。

無論如何,這件事情讓我開始思考,哪些詞非常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而哪些詞卻無法勝任自己的職責。

比方說「小水珠」(globule)這個詞堪稱完美的典範,發音和意義完全相符。不需要有人告訴你這個詞的意思,你也明白你肯定不想讓這東西沿著你的襯衫胸口滑下去。「綿羊瘋癢病」(scrapie)也是一個精彩的詞,除了疾病以外它幾乎不可能有別的什麼意思。(不過你再想想它還有可能指一種蘇格蘭式傷口,例句:他跌倒了,膝蓋上有點擦傷。)同樣,「打盹」(snooze)這個詞也屬一流,和「歡笑」(chortle)、「叮噹作響」(clank)、「喘息」(gasp)、「滴落」(dribble)還有「膨脹」(bloat)一樣。聽到這些詞你就知道它們代表的是什麼。

還有一類詞雖然並不太具有描述性,不過由於某種原因,說起它們感覺也相當愜意。比如:「套鞋」(galoshes)、「喧囂混亂」(pandemonium)、「變質」(transubstantiation)、「初步的」(rudimentary)、「心悸」(palpitation)、「亭子」(kiosk)和「賣國賊」(quisling)。這些都是相當順口的詞。

再來說那些相當糟糕的詞,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帽兜」(balaclava),這個詞我們美國人憑著本能,已經明智地將其放棄了。我們換了另一個詞「滑雪面罩」(ski mask)來代替它,雖然並不詩意,但至少擁有意義明晰這個優點。回過頭來講,「帽兜」這個詞可以代表任何東西——一種罕見的塊根類蔬菜、一種西藏高原上特有的地貌、阿爾巴尼亞貨幣的基本單位、一大堆石頭從垃圾車後面翻滾而下的聲音,什麼都有可能,就是不可能代表你願意戴在頭上的東西。真正能讓你聯想到一種拉下來遮住整張臉的帽子的詞應該是「雜碎八寶」(haggis)。

你看,「haggis」用來代表食物實在糟糕——太浮華、太俏皮——不過這個詞用來指那種針織的帽子是再合適不過了。(「哦,湯姆,你戴著頂新的haggis簡直英俊極了。」)「haggis」聽上去完全不像吃的東西(而且那些吃過haggis的人也知道那玩意兒簡直就不像人吃的)。

有時候你會琢磨,人們命名事物的時候到底是怎麼想的呢?就拿「菠蘿」(pineapple)來說吧,如果從前真的有樣東西,從各方面看,既不太像松樹(pine),又不太像蘋果(apple)的話,那這個名字就沒錯。還有「葡萄柚」(grapefruit),我不知道你怎麼想,不過如果有人遞給我一隻陌生的水果,黃黃的,酸酸的,狀如炮彈,我相信自己不會說:「呃,這東西真像葡萄啊,難道不是嗎?」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可是大多數食物,除了「玉米糊」(mush)和「肉末雜菜」(hash)以外,命名都有問題,比如說「番茄醬」(ketchup)這個詞美妙非凡,不過用在番茄醬產品上肯定是大材小用。這個詞大概是多年前,某位老處女姨媽用灑上香水的手帕掩上嘴巴鼻子,硬是把噴嚏給堵回去一半時發出的聲音。【對於你我這種打起噴嚏來驚天動地的人來說,這個詞恐怕要變成「腰果」(cashew)了。】

同樣,「椒鹽卷餅」(pretzel)不是零食幹點,而是將傷員從山頂由直升機運送至安全地點時,用來搬運他們的擔架類工具。「精製麥麩」(semolina)也不是做布丁用的,而是西班牙語國家常見的緩慢而莊重的舞蹈,通常用來催眠外國遊客。【同樣的舞蹈在葡萄牙語裡叫作「法西塔卷餅」(fajita)。】「杏仁蛋白軟糖」(marzipan)很明顯也不是你想放進嘴裡的東西,而是把肉穿在烤肉叉上燒烤時,用來接住滴下的肥油的托盤。

還有一些糟糕的詞,如:「連帽雪衣」(anorak)、「刮鏟」(spatula)、「豆腐」(tofu)、「男用馬褲」(pantaloons)、「餐巾」(serviette)、「牛羊雜碎」(sweetbreads)和「長靠椅」(settee)。你會發現其中好幾個都是英式英語的詞。我要趕緊聲明:我並不是說英國人在造詞方面很笨拙,而是想說明沒有人是完美無缺的。從整體上來看,英國人在造詞方面非常在行。我第一次到英國,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們美式英語裡找不到對應詞的東西,在英國人那裡都被賦予了精彩的名字(有趣的是很多都是用來罵人的),例如:「笨頭笨腦」(gormless)、「削薄片」(skive)、「目瞪口呆」(gobsmacked)、「不斷騷擾」(chivvy)、「接吻愛撫」(snog)、「傻蛋」(berk)、「笨瓜」(pillock)、「呆鳥」(plonker)、「過氣的」(naff)還有「屁股腚」(prat)。這每一個精彩的詞彙全都是英國人的功勞。

從另一方面來看,英國人卻總是在拋棄一些美妙絕倫的詞,恐怕這樣做有點太不小心了吧。比如說他們有一個近乎完美的詞叫「先令」(shilling),但卻被他們棄如敝屣。「半克朗」(half crown)也很好聽,而「畿尼」(guinea)則更好,最無敵的是「格羅特」(groat),因為那時候還能掰成兩半來用。

因此我有這麼一個主意:我們應該重拾某些古老的詞彙,用以代替現在那些糟糕詞彙,特別是那些意義繁多容易造成尷尬和混亂的詞。隨便思考一下就能印證我的觀點:英語當中一詞多義的現象太普遍了。想想看這個句子:「我可不可以看看你的chest。」如果是在古董店裡,這句話是這個意思;如果是在舞池裡,這句話的意思又有不同。所以我想我們應該啟用已經廢棄的古老詞彙,來解決這些令人困惑的一詞多義現象。這樣語言能夠更加有序一些,而且某些古雅的詞彙還會重新流傳開來。

不管怎麼說,這就是我本周的建議了。既然我是從麥片開始說起的,那麼我要去加入我太太的那碗「牛奶什錦早餐」了。

[1] 作者所列舉的這些詞比較類似「擬聲詞」,因此聽發音就能多少聯想到其意義。

[2] 墨西哥名菜,肉類或海鮮燒烤後拌蔬菜用卷餅裹著吃。

[3] 1971年以前英國使用的貨幣單位,等於1/20鎊。

[4] 英國從前使用的五先令硬幣。

[5] 17世紀中到19世紀初英國發行的金幣,相當於一鎊一先令。

[6] 14到17世紀英國使用的銀幣,相當於四便士。

[7] chest這裡指箱子。

[8] chest這裡指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