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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大國

我在英國有位學術界的朋友,最近一家美國公司聘請的律師與他接觸,請他出任他們手頭上某案子的專業見證人。他們告訴我朋友,要派一名負責律師和兩名助手飛到倫敦來與他會面。

「我一個人飛到紐約去豈不是更簡單更便宜嗎?」我朋友提出建議。

「確實,」對方毫不遲疑地回答,「可是我們的差旅費是由客戶報銷的。」

這下你知道美國律師們的工作理念了吧?

我毫不懷疑,相當多的美國律師——數字還要翻倍——工作都非常出色,完全對得起客戶付給他們1小時150美元的律師費,我猜現在的費用大概如此吧。不過問題是律師的數量太多太多了。實際上——這個數據非常發人深省——美國的律師總數為80萬,比世界上其他所有國家的律師加起來還要多。早在1960年,美國就已經有26萬名律師了,我們現在引以為豪的是,每10萬名美國公民擁有300名律師,而對比之下,英國每10萬公民擁有82名律師,日本只有11名。

當然這些律師都需要工作,大多數州現在允許律師登廣告,很多律師對此十分熱衷。你看半小時電視就至少會碰到一個這樣的廣告:某位相貌誠懇的律師告訴你:「嗨,我是『曲解圓滑』律師事務所的文尼·斯利克。如果您在工作中受到傷害,或者碰上車禍,或者感覺錢比較多,請來找我,我們可以找人來告。」

眾所周知,美國人太喜歡因為帽子掉了這樣的區區小事而鬧上法庭了。實際上,我敢說就有某個地方的某個人曾經為帽子掉了這樣的事起訴過別人,還贏得了2000萬美元的精神損失費。美國人的普遍認識是,如果你周圍的某個人不管因為什麼原因出了事,那麼你就應該去討一大把錢。

幾年以前的一場官司就是最好的例證。加利福尼亞州的裡士滿有一座化工廠發生了爆炸事故,煙霧瀰漫到了附近的小鎮。幾小時工夫就有200名律師和他們的代表趕到這個一片沸騰的小鎮,四處分發名片告訴人們去當地醫院檢查,於是20,000名居民蜂擁而去。

爆炸事故的新聞報道看起來和野外狂歡派對差不多。只見20,000名開心微笑、看上去無比健康的居民排隊在當地醫院的急診室接受檢查,只有20人住院。儘管得到證實的受傷人數很小,但至少有70,000人——實際上所有的居民都提出索賠。化工廠最後同意賠償18,000萬美元,而其中有4000萬進了律師們的腰包。

在這樣一個超級喜歡打官司的國家每年提交的訴狀就有9000萬起,也就是平均每2.5人打一個官司,而且說得好聽一點,其中有很多是「野心勃勃」的訴訟者。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得克薩斯州的兩位父母就在起訴一位高中棒球教練,理由是在一場比賽中他讓他們的兒子坐了冷板凳,導致孩子受辱及遭受極端的精神痛苦。同時,在華盛頓州,一位有心臟問題的男人狀告當地乳品公司,「因為他們的牛奶盒上沒有警告他注意膽固醇」。我想你最近也聽說過加州的一位婦女把迪士尼公司告上法庭,就因為他們一家在迪士尼樂園的停車場裡被人搶了。這場訴訟的焦點就是,她的孫子們被帶離現場接受安撫時,目睹迪士尼人物脫下衣服,因此而驚恐萬分留下了心靈的創傷。發現米老鼠和高飛其實是真人假扮的,這對於可憐的小朋友來說當然是難以承受的現實。

這案子法庭不予受理,可是在別的地方,有人打官司索賠來的錢大大超過了他們實際所遭受的痛苦或損失。最近有一件鬧得沸沸揚揚的案子:一位密爾沃基啤酒廠的主管對一位女同事重演了《宋飛外傳》裡的一個黃段子,女同事氣急敗壞以性騷擾罪將他告上法庭。啤酒廠隨即也解雇了他,他又起訴該廠。我不知道這三方到底應該得到什麼結局——聽上去覺得似乎三個人都該打屁股——可結果是頗具有同情心的(癡呆的)陪審團讓那位遭解雇的主管獲得了2660萬美元的賠償,幾乎是他年薪的40萬倍。

這種事還有變本加厲的。就在我寫這篇東西的時候,理查德·尼克松家族起訴政府要求獲得2億1千萬美元賠償——請允許我重複一遍,2億1千萬!——以彌補政府因水門事件強行扣留文章文件作為證據,造成尼克松家族無法使用而蒙受的損失。你當然明白我說的是什麼意思。一位美國總統在犯下極其愚蠢的非法行為後,羞恥難當地從寶座上被趕下來,24年後他的家人居然找國家索要2億1千萬賠償。看來克林頓打官司,借口一面玩桃色醜聞,一面治理國家,而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日子應該不遠了。他肯定至少索賠上十億。

美國人認為不管值不值得,打官司都是迅速致富的一條路,說到底,這也是由於只有美國才有的一種有趣觀點:不論發生什麼事,都要有人來負責。因此,比如說你每天吸80支煙,持續50年,最後得了癌症,那麼除了你以外,誰都得為這個負責。你要起訴的不光是捲煙廠還有批發商、零售商和把香煙傳遞到零售商手裡的物流公司等。美國的法律體系最為鮮明的特徵就是,允許原告狀告那些與法律控訴幾乎無關的個人和企業。

由於美國法律體系的運作方式(準確地說這個體系根本不起作用)十分特別,對於公司或者機構來說,通常庭外和解比上庭受審要更便宜。我認識的一位女士下雨天去百貨公司滑一跤跌倒了。讓她又驚又喜的是,百貨公司幾乎是馬上給了她一份價值2500美元的協議書,如果她簽字同意不上訴,那麼錢就歸她了。她當然簽了字。

在美國,有人絆到障礙物摔倒這類事情引起的賠償金額極其龐大,少說每年也有幾十億美元,單紐約市每年花在「摔倒」方面的開銷就高達2億美元。美國廣播公司(ABC)最近播出一部講述美國失控的法律體系的紀錄片,其中提到因為產品質量保證成本日益攀升,美國的消費者每買一輛車得多花500美元;每副橄欖球頭盔多花100美元;每隻心臟起搏器多花3000美元。紀錄片裡還說,美國人甚至在美發方面都多花了「冤枉錢」,因為有那麼一兩位顧客發現頭髮理得一塌糊塗,一怒之下將理髮師告上法庭且勝訴。其實理了個一塌糊塗的髮型對我來說是家常便飯。

所有這些自然促成了我的一個觀點:我要開始每天吸80根煙,喝高膽固醇的牛奶時不慎跌倒,照搬《宋飛外傳》裡的黃段子,演給迪士尼樂園停車場裡某位路過的女士看,然後我打電話給文尼·斯利克,看能否談成一筆生意。低於25億的賠償金我不幹,最近剪過的髮型還沒提呢!

[1] 斯利克,Slick為「狡猾」的意思。

[2] 《宋飛外傳》,Seinfeld,美國著名電視連續劇,長達九季,於1989年到1998年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