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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清晨,我在昆西穿過了密西西比河。不知怎麼搞的,它並不像我記憶中那麼宏大壯麗。它的確很莊嚴,很堂皇,得花上整整一分鐘才能走完,可是它也有些單調乏味。這也許和天氣有點兒關係,因為天氣是同樣單調乏味。密蘇里看起來正和伊利諾伊一模一樣,後者看起來又正和艾奧瓦一模一樣。唯一的區別,就是汽車牌照的顏色不一樣。

快到帕爾邁拉的時候,我在一家路邊咖啡店停下來吃早餐。我找了個櫃檯邊的位子坐下來。這個鐘點,早晨8點剛過,店裡滿滿的都是農夫。如果說有什麼事是莊稼人真正熱愛的,那就要數開車進城,在櫃檯邊坐上半天(冬天就是一整天),和一幫莊稼人喝著咖啡,粗野地戲弄女招待了。我本以為這應該是他們最忙的時節,可他們好像一點兒也不著急。每隔一會兒,他們中的一個就把兩毛五的硬幣放在櫃檯上,帶著剛灌了六加侖咖啡下肚的表情站起來,警告泰米要老實點兒,然後走出門去。不一會兒,我們就聽到他的小貨車輪胎開過碎石路的聲音,接著,某人會發表對他的坦率評論,激起一陣讚賞的大笑。之後,談話又懶洋洋地飄到肥豬、州政治、八大足球賽和性癖好上,其中有關泰米的——當泰米聽不見時——占相當大的比重。

坐在我旁邊的那個農夫右手上只有三個指頭。這是個很少有人注意的事實:大多數農民身上都有些殘缺。我很小的時候曾經為此困惑。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這是因為農耕生活極其危險,畢竟農民們要操作那麼多危險的機器啊!可是你仔細想想,其實許多人都要對付危險的機器,卻只有極小一部分會遭受永久性的傷害。然而在中西部,幾乎沒有一個20歲以上的農民不曾被切掉部分四肢或手指腳趾的,它們被場院裡某種嘈雜的機器削下來,扔到了旁邊的田野裡。告訴你一個絕對的真理吧,我覺得農民們這個樣子是故意的。我認為,日復一日地在那些龐大的打穀機和壓捆機旁工作,面對著滋滋咬合的齒輪、辟啪作響的風扇皮帶和複雜的機械裝置,所有這一切噪聲和活動對他們產生了一些催眠作用。他們站在那兒,呆望著呼呼旋轉的機器,心想:「不知道我把手指頭伸進去一點點兒會怎麼樣?」我知道這聽起來很瘋狂,可是你必須瞭解,農民們在這些事上沒有太多感覺,因為他們感覺不到疼痛。

這是真的。每天你都能在《得梅因紀事報》上發現這樣的報道:一個農民不小心被扯掉了手臂,然後平靜地走了六里路,去最近的鎮子讓人把它縫回去。報道總是這麼說的:「瓊斯抓著他的斷臂,對醫生說,我好像把我該死的胳膊給切斷啦,大夫。」從來不會寫成:「瓊斯鮮血四濺,歇斯底里地亂跳了20分鐘,陷入了昏迷,醒來後又立刻企圖四處亂跑。」——就像你我都會有的反應那樣。農民們就是感覺不到疼——疼痛的小小的聲音在你腦子裡,告訴你不要做某些事情,因為那樣又蠢又會讓你疼得要死,而且你的下半生都會有人因為你不說話而把你的食物切個粉碎。我爺爺正和上面提到的那一樣。他經常是正修著車時千斤頂掉了下來壓在身上,自己都已經呼吸困難了,卻還大聲地叫喚,喊你來再把它頂起來;或者讓割草機從腳上碾過去;或者碰到通電的電線,害得整個溫菲爾德都短路,而他自己除了耳朵裡嗡嗡作響,身上一股揮之不去的燒肉味之外,完整無損。他就像大多數中西部的鄉下人一樣,簡直是金剛不壞之身。只有三種東西能殺死一個農夫:雷電,被拖拉機碾過,還有年老。正是年老奪走了我的爺爺。

我以40英里的時速朝南駛向漢尼拔,去看看馬克·吐溫童年時的家。那是一棟整飭一新的乾淨房子,白石灰粉刷的牆壁,配上綠色的百葉窗,格格不入地擺在城區的中央。進去得花兩塊錢,而且讓人很失望。這裡宣稱忠實地再現了內部的原有陳設,可是每個房間都有電線和灑水器笨拙地明擺著。我還對小賽繆爾·克萊門斯臥室裡的阿姆斯特朗塑膠地板很是懷疑(我發現,跟我媽廚房裡鋪的花色完全一樣),還有,他妹妹的臥室裡竟然有夾板隔間!你不能真正地走進屋裡去,你得透過窗戶打量。每扇窗子上都有語音信息,告訴你那間屋子的情況,好像你是個白癡似的:「這是廚房,克萊門斯太太在這兒為家人準備飯菜。」整棟房子相當破舊,如果它是由本地某個經費短缺的文學社團所有,而且他們已經傾盡全力的話,就讓人感覺沒這麼糟糕了,可實際上,它是歸漢尼拔市所有,每年吸引13.5萬遊客英里,它可是這個鎮子的小金礦呀。

我跟在一個禿頭胖子的後面,走過一扇又一扇窗子。這傢伙渾身的滾刀肉,看上去好像襯衫下麵包的是各式各樣的汽車內胎。「你覺得這兒怎麼樣?」我問他。他馬上親切地盯著我,就像美國人對陌生人一向表現的那樣,這種親切和率性是與他們最相稱的特質:「噢,我覺得棒極了。我每次來漢尼拔都到這兒來—— 一年兩三次吧。有時候我還改變路線,專門上這兒來呢。」

「真的嗎?」我努力地讓自己聽上去不太驚愕。

「對呀。到目前為止,我肯定已經來過二三十次啦,這是個真正的聖地,你知道的。」

「你覺得它弄得好嗎?」

「噢,當然啦。」

「你說這房子和吐溫書裡描繪的像嗎?」

「我不知道。」那人若有所思地說,「我從來沒讀過他一本書。」

接下來,和這棟房子連在一起的,是一間小小的展覽館,裡面要好一些。有馬克·吐溫的紀念品——初版作品、一個打字機、照片、幾封信。把他跟這房子或者這鎮子聯繫在一起的東西真是貴乎稀有。值得銘記在心的是,吐溫一有可能就離開了該死的漢尼拔和密蘇里,而且一直討厭回來。我走到外面四下打量,房子旁邊有一道白色的籬笆,牌子上寫著:「湯姆·索亞的籬笆,這道木板籬笆就是湯姆·索亞說服他的同夥付錢給他以品嚐粉刷樂趣,而湯姆自己坐在一邊監工的那個。」這確實能喚醒你對文學的興趣,對不對?緊挨著吐溫故居和博物館的,是馬克·吐溫免下車餐館,一輛輛汽車泊在小小的隔間裡,車上的人正在從放在車窗上的盤子裡「吃著草」,的確給這景觀平添了幾分格調。我開始理解為何克萊門斯不僅離開了這裡,而且把名字都改了。

我來到商業區閒逛。整個商業區只是汽車零件店、空房子和空地的組合,令人沮喪。我一直以為,所有的河邊小鎮,即便是貧窮的,都有點兒不同尋常的地方—— 一種褪色的優雅,一種頹廢的氣息——使它們比別的鎮子更有意思。河流就是一個管道,把它們與一個更廣大的世界連接起來,也沖刷出一片更有趣、更世故的廢墟。可是漢尼拔並非如此。它顯然也有過好日子,可惜也好不到哪兒去。馬克·吐溫旅館被釘了起來,真是讓人難過的景象—— 一棟高高的建築,每扇窗子都被夾板塞得嚴嚴實實的。鎮上的每樁生意似乎都在販賣吐溫和他的書——馬克·吐溫屋頂安裝公司、馬克·吐溫存貸公司、湯姆與哈克汽車旅館、印第安·喬野營裝備與卡丁車道、哈克·芬購物中心。你甚至可能因發瘋住進馬克·吐溫心理健康中心——我想,每天生活在漢尼拔,這種可能性是不斷增長的。整個地方令人難過,非常糟糕。我本打算留下來吃午飯的,可一想到得面對湯姆·索亞夾肉餅或者喬可樂,就讓我對食物和漢尼拔都沒了胃口。

我回頭走向汽車。停在路邊的每輛車的車牌上都寫著「密蘇里——迷死你州」,我懶洋洋地想,這是不是「離開的路迷死你」的縮寫呢?無論如何,我開上一座綿長高聳的大橋,穿越了密西西比——依然是渾濁的,依然是莫名地平平淡淡。我背對著密蘇里,心中並無遺憾。橋的另一邊有個路標:「繫上安全帶,這是伊利諾伊的法律。」就在那上面,寫著另外一句:「我們還不會斷句呢。」[1]

我向東一頭扎進伊利諾伊,打算奔春田市和新賽勒姆而去。後者是個重建的小村子,亞伯拉罕·林肯年輕時在那兒住過。大概在我五歲的時候,爸爸帶我們去過那兒,我當時覺得好極了,但拿不準現在是否還那樣。此外,不管怎麼樣,我還想看看春田市是不是一個理想的小鎮。我這次旅行想要尋覓的東西之一,就是完美的小鎮。我一直確信在美國某地,肯定有那麼一個地方。在我小時候,得梅因的WHO電台每天下午放學後都放老電影,其他小孩在外面踢罐頭盒抓牛蛙,或者慫恿小波比吃蟲子(嚇人的是,他還真聽話)的時候,我卻獨自待在拉著窗簾的房間裡,面對著電視,迷失在個人的世界裡,腿上放著一碟奧利奧餅乾,鏡片上閃爍著好萊塢的魔幻世界。我那時並沒意識到,那些電影幾乎都是經典大片——《黃金時代》《史密斯到首都》《鐵血悍將》《一夜風流》。這些影片裡永遠不變的一點就是那背景,永遠是同一個地方,一個陽光燦爛的整潔小鎮,種了兩排樹的主街上,到處是和藹親切的商人(早上好,史密斯太太!),還有一個法院廣場,木屋組成的居民區裡,漂亮的房子在優美的榆樹叢中沉睡。總是有一個騎車的報童把報紙扔到前陽台上,一個穿白罩衣的親切老漢在掃他藥店前的人行道,兩個男人精神抖擻地大步走過。背景中的這兩個男人總是穿著西裝,而且總是瀟灑地大步前進,從來不閒晃或者慢慢溜躂,卻絕對地和諧一致。他們真的長於此道。不管前景裡的人在幹什麼——漢弗萊·博加特用點四五手槍打飛一個壞蛋,吉米·斯圖爾特認真地向唐娜·裡德解釋他的雄心,W.C.菲爾茲點燃一根還裹著玻璃紙的雪茄——背景永遠是這個永恆又安靜的地方。即使是在最可怕的危機之中,當巨蟻在街頭亂竄,或者建築物因州立大學某個輕率的科學實驗而紛紛倒塌,你通常依然能夠在背景裡的某處看到報童在扔報紙,還有那兩個穿著西裝闊步前行、像對連體嬰的傢伙,他們絕對沉著冷靜。

還不只是電影呢!電視上的每一個人——奧齊與哈麗特,沃利與比弗·克裡弗,喬治·伯恩斯與格蕾西·艾倫——都住在這個中產階級的極樂世界裡。雜誌廣告、電視廣告,還有《星期六晚郵報》封面上的諾曼·洛克威爾的畫裡的人們也是如此。書本裡也一樣。我常常一本接一本地看《哈代男孩》這樣的神秘小說,倒不是為了情節,儘管才八歲,我也能看出來那些情節實在荒唐。(「我說,弗蘭克,你覺不覺得咱們昨天在麋鹿湖看到的那兩個口音可笑的人,不是真正的漁夫,而是德國間諜?還有,那個躺在他們獨木舟裡,嘴邊纏滿繃帶的女孩,不是真的出膿,而是羅沙克博士的女兒呀?我有種可笑的感覺,那些傢伙說不定會告訴我們一些關於火箭燃料失蹤的事兒呢!」)我讀這些書,是為了看富蘭克林·W.迪克森對灣港鎮那雖然是附帶一提、卻引人遐想的描繪。那是哈代男孩的家鄉小鎮,一個美景無法訴諸語言的地方。那裡的房屋門廊裡有吊椅,從籬笆樁往外一瞥,隱約可見一抹蔚藍的海灣,裡面滿是帆船和摩托快艇。那是一個冒險永無休止,夏天不會終結的地方。

後來我開始煩惱,因為這樣的小鎮我從未見過。每年休假時,我們都會開上好幾百里路穿越鄉間,瘋狂地追尋假日的快樂,跋涉過青青山坡和褐色草原,穿過數不清的城市和村鎮,卻不曾經過任何哪怕有一點兒類似電影中夢幻小鎮的地方。我們所到之處,都是又熱又髒,到處是骨瘦如柴的狗,關門倒閉的電影院,髒了吧唧的館子和看上去一周有兩個顧客就謝天謝地的加油站。但是我確信,它一定存在於某個地方。一個如此執著小鎮理想的國家,一個在幻想中如此沉迷於小鎮理念的國家,竟然沒有在某處建造這麼一個完美的小鎮—— 一個和諧勤勞的地方,一個沒有大賣場和巨大停車場,沒有工廠和露天教堂,沒有遍地的便利通和狗屎貨以及垃圾廣告的地方,簡直讓人難以想像!在這個超越了時間的地方,賓·克羅斯貝將是牧師,吉米·斯圖爾特當市長,弗雷德·麥克墨裡是高中校長,亨利·方達是個教友派的農民,沃爾特·布倫南經營加油站,孩子氣的米基·魯尼送雜貨,在某一扇開著的窗邊,迪娜·德賓將唱著歌。而且在背景裡,照例,會有那個騎在車上的孩子,和那兩個瀟灑漫步的男人。我要尋找的這個地方,將是我在虛構中見識的所有小鎮的合成體。沒錯,那也許就是它的名字——俄亥俄合成鎮,或者北達科他合成鎮。它幾乎不可能存在於任何地方,但它又必須存在。此番旅行,我決心找到它。

我開啊開,經過了平坦的農田和死氣沉沉的小鎮:赫爾、皮茨菲爾德、巴裡、奧克斯維爾。在我的地圖上,春田市就在漢尼拔右邊大約兩英吋,可是感覺好像得花好幾個鐘頭才能到,實際上也的確花了好幾個鐘頭。我只能慢慢適應美國的大陸規格了,這裡的州就有一個國家那麼大。伊利諾伊是奧地利的兩倍、瑞士的四倍。鎮與鎮之間是那樣空曠,相隔那麼遙遠。你經過一個小地方,館子裡看上去客滿了,於是你就想:「噢,等我到了福德維爾再停下喝咖啡吧。」因為它就在地圖上這條路剛過去一點兒的地方。然後,你開上高速公路,見一個路標上寫著:「福德維爾,102英里。」你這才意識到你要應付的是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地理規格。再加上,地圖上缺乏詳細的標注。英國的地圖把每個教堂和公共場所都忠實地記錄下來,就連小得可笑的河流——就是你能一腳跨過去的那種——都是重要的地標,聞名於方圓幾里之內。在美國,整個城鎮都可能被遺漏——這些有著學校、商店、幾百條沉默小生命的地方,就那樣消失了,好像蒸發了一樣了無痕跡。

更殘酷的是,道路系統並沒有清楚地標示出來的。你看著地圖,以為偵察到一條捷徑,比如說,在紅腸村和為難鎮之間,是一條鄉村公路的灰色直線,看上去能節省你半小時的車程。可是當你離開了高速公路,卻發現自己陷入了一個未曾標明的岔路網,道路在鄉間向四面八方輻射,彷彿一塊破玻璃上的裂縫一般。

找路的整個過程越來越讓人受挫,尤其是在離開主幹道的時候。在傑克遜鎮附近,我錯過了一個去春田的左轉路口,不得不多拐上幾英里路才能回到原本想去的地方。這樣的事在美國屢見不鮮。高速公路當局實在讓人琢磨不透,他們不願意透露多少有用的道路信息,比如你的位置或所在路段什麼的。當你想到他們僅僅樂於提供各種無關緊要的事情——「現在進入巴布郡土壤保護區,國家鯡魚產卵區五英里,週三凌晨三點到早晨六點禁止停車,危險:有低飛的鵝,現在正離開巴布郡土壤保護區」,就更覺得奇怪了。你常常會在鄉間公路上碰到沒有路標的十字路口,然後不得不開上20英里或更長的路,對自己到底在哪兒毫無把握。然後突然之間,沒有任何警示地,你繞過一個拐彎,就發現自己正在一個八車道的十字路口上,有14個紅綠燈和一堆亂七八糟的路標,每個路標上的箭頭都指向不同的方向。「由此通往麥戈特湖區國家公園。柯蒂斯小溪紀念館快車道往那邊。美國41號高速公路往南。美國50號高速公路往北。州際公路11/78號,商業區由此去。德克斯特羅斯郡立師範學院在那邊。17號交流道向西。17號交流道不向西。禁止掉頭。左轉車道務必左轉。請繫上安全帶。請坐直。你今天早上刷牙了嗎?」

正當你弄清了該走左起第三條車道時,紅綠燈突然變了,你馬上被車流席捲而去,就像激流中的一個軟木塞。這種事過去始終是發生在我爸身上的。我認為老爸沒有一次經過非常重要的大路口時,能不被吸到某個不想去的地方的。經常是一個單行道的黑洞,一條通往沙漠的快車道,通向某個近海島嶼的漫長的高價收費大橋,非得走一趟丟臉又花錢的回頭路不可。(嘿,先生,你不是一分鐘前剛從那頭過來嗎?)我父親的看家本領,就是在迷路迷得一塌糊塗時還不讓目標消失在視線之外。每次要去一個遊樂園或旅遊點,他永遠都是先從幾個方向向其靠近,就像飛行員在不熟悉的機場上空盤旋那樣。姐姐、哥哥和我在後座上彈來彈去,眼巴巴地看著它在高速路的那一邊,大喊著:「在那兒!在那兒!」一分鐘後,我們又從另一個角度發現它在水泥墩的那頭。然後是在一條大河的對岸,然後又是在公路的另一邊。有時候,把我們和目標隔開的只是一道鏈子纏繞的高籬笆,你可以看到對面那些無憂無慮的快樂家庭,正在停車準備享受開心假日。「他們怎麼就進去啦?」我爸會咆哮起來,額頭上青筋暴露。「耶穌基督啊!市政府為什麼就不能立幾個路標?難怪大家都找不到路進去。」他會加上這麼一句,輕易拋開一個事實不提:其他1.8萬人,有些肯定是智力有限,都沒太費事就設法進入鐵絲網的那一邊了。

春田市是個令人失望的地方,不過我倒並不特別驚訝。如果它是個好地方,那早就會有人對我說:「我說,你應該去春田,那是個好地方。」我對它期望很高,只是因為一直覺得它聽起來值得期待。在世界上這塊地方,有這麼多的地名都是刺耳、怪裡怪氣、充滿生硬輔音的——什麼德刻薄啦,篤烤硬啦,奇爾苦啦,坎坷奇啦。唯有春田帶著一抹詩情,是個讓人想起青草地和清冽水流的名字。其實呢,根本不沾邊。和所有美國小鎮一樣,它有個鬧市區,裡面有停車場和高樓大廈,四周是一大堆購物中心、加油站和快餐連鎖店。它既不討厭,也不可愛。我開車稍微轉了一下,但沒找到任何值得停留的東西,於是駛向北方12英里之外的新賽勒姆。

新賽勒姆生命短暫,而且不怎麼輝煌。最早的開拓者指望靠旁邊掠過的河上貿易撈上一筆,可結果河上貿易也確實—— 一掠而過——於是這個鎮始終沒有繁榮起來。1837年,它被拋棄了。要不是1831年到1837年間,它的一個居民是年輕的亞伯拉罕·林肯,它肯定會在歷史中徹底消失。所以,現在的新賽勒姆佔地620英畝,是完全按照林肯居住時的樣子重建的,你可以去看看為什麼每個人都那麼樂意溜之大吉。其實那兒很好。大概有三四十間小木屋分佈在一連串鋪滿落葉的空地上。這是個燦爛的秋日下午,微風送曖,溫柔的陽光在林間飄蕩。一切都顯得精巧迷人到了極點。進屋是不允許的,你可以走到每一間屋前,透過窗子或前門往裡面窺探,就會對住在裡面的人的生活有大致瞭解。絕大多數肯定是相當不舒服的。每間屋子都有一個牌子,告訴你住戶的事情,考證工作做得如此勤奮,令人難忘。唯一的問題是,過了一陣之後,這些東西就有點兒重複了。一旦你看過了十四間屋子的窗子,就會發覺當自己走向第十五間時熱情有些減退。再等你看到第二十間時,就真是全靠禮貌在驅使你前進了。你覺得,既然人家不辭辛苦地建起這些木屋,又搜遍鄉里挖出老搖椅和舊便壺,你能做的至少是四處走走,假裝對每間都頗感興趣。可是你心裡正在想的是——要是你再也不看一間木屋,你就太他媽的高興啦。我敢保證,當林肯收拾起行李,決定不再當木材商,而是去從事解放黑奴、當總統等更有成就感的事業時,心裡也是這麼想的。

在此地的盡頭,我碰到一對上年紀的夫婦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來,看樣子是累壞了。那男人在經過時投我以同情的一瞥,並且說:「只剩兩間嘍。」就在他們過來的那條路盡頭,我可以看到其中的一間,看上去遙遠而渺小。我一等這對老夫婦拐了彎,安全地離開我的視線,就坐在了一棵樹下。那是一棵漂亮的橡樹,秋天的第一抹金黃正不露痕跡地滲透著它的葉子。我覺得肩頭如釋重負,真不知道五歲時為什麼會對這個地方那麼癡迷。我的童年就那麼無聊嗎?我知道,我的小兒子如果被帶到這兒來,肯定會氣呼呼地躺在地上,因為他發現自己封在汽車裡一天半,竟然只是來看一堆無聊的木屋子。現在再看看這兒,我也實在不能責怪他。有個問題讓我思索了一會兒,有兩種生活:一是過著非常無聊的生活,結果很容易快活;二是過著充滿刺激的生活,結果很容易無聊。到底哪一種更糟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