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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來自得梅因,總得有人從那兒來嘛。

如果你來自得梅因,你要麼乖乖接受這個事實,和一個名叫波比的本地姑娘安頓下來,然後在燧石廠找份工作,最後永遠永遠待在那裡;要麼就沒完沒了地抱怨它是個垃圾堆,你是多麼等不及要逃出去,如此消磨時間度過青春期,然後和名叫波比的本地姑娘安頓下來,最後永遠永遠待在那裡。

幾乎還不曾有誰離開過這裡,這是因為得梅因擁有為人熟知的最強大的催眠力量。城外有個大牌子,上書:「歡迎來到得梅因,這兒跟死差不多。」這不是真的,只是我編的罷了,可這地方的確能把你攥在手裡。從州際公路上驅車進入得梅因的人們,根本不為別的,只想加油或者吃個漢堡,然後就永遠地待了下來。我父母住的街道那邊就有那麼一對新澤西夫婦,你時不時能看見他們四處閒逛,看上去有點兒困惑,卻流露出一種怪怪的安詳——得梅因的每一個人都表現出這種怪怪的安詳。

在得梅因,我認識的唯一不安詳的人就是派潑先生。派潑先生是我父母的鄰居,是個臉蛋鮮紅、斜眼看人的傻瓜。此人永遠都醉醺醺的,車開著開著就撞上了電線桿。不論你走到哪裡,都能撞見搖搖欲墜的電線桿和路牌,向你講述著派潑先生的駕車習慣。他讓這些證據遍佈整個城市的西部,頗有幾分小狗在樹幹上撒尿做記號的意思。派潑先生恐怕是最像《摩登原始人》裡那個名叫弗雷德·弗林斯通的人啦,不過魅力差了點兒。他是聖兄弟會會員,還是共和黨人——是尼克松的共和黨——他似乎覺得惹人討厭就是自己生活中的使命。除了醉酒和撞車,他最愛的消遣,就是醉酒和侮辱左鄰右舍,尤其是我們家,因為我們是民主黨人。儘管我們不在他身邊時,他也準備著大罵共和黨人。

好不容易,我長大了,搬到了英國。這下把派潑先生刺激得幾乎崩潰。這比做民主黨還要壞呢!每次回到家鄉,派潑先生都要過來罵我。「不知道你在那邊跟那幫英國佬幹些什麼!」他氣勢洶洶地說,「他們不乾淨。」

「派潑先生,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我裝模作樣用英國口音回答道,「你是個蠢貨。」你可以這樣跟派潑先生說話,因為他的確是個蠢貨,而且他根本不聽任何人對他說的話。

「波比和我兩年前去了趟倫敦,我們的旅館房間居然沒有衛生間!」派潑先生會接著講下去,「要是半夜想方便一下,你得走過一里多長的走廊。那種生活方式可真不乾淨!」

「派潑先生,英國人可是乾淨整潔的典範哪。大家都知道,他們的人均肥皂使用量超過了其他歐洲國家。」

派潑先生對此嗤之以鼻:「那算什麼呀?小子,那不過是因為他們比那幫德國佬和意大利人乾淨點兒罷了!上帝呀,一隻狗都比那幫德國佬和意大利人乾淨!我還要告訴你點兒別的,要不是他爹給他買下了伊利諾伊,約翰·肯尼迪根本選不上總統!」

我跟派潑先生做鄰居的時間足夠長久,因此不會被這突如其來的轉向難倒。1960年總統選舉的貓膩是他心中永遠的痛,每隔10到12分鐘,不管交談的主導風向如何,都要被他再次提起。1963年,肯尼迪的葬禮期間,派潑先生正在波地酒館裡如此評頭論足的當兒,鼻子突然被人「撲哧」狠揍了一拳。派潑先生氣急敗壞,逕直跑出去,然後把車開到了電線桿上。現在派潑先生已經死了,這自然是得梅因讓你心裡有準備的一件事啦。

小時候,我曾以為來自得梅因的最大優點,是意味著你並非來自艾奧瓦的其他地方。按照艾奧瓦的標準,得梅因就是一個世界主義的麥加,一個生機勃勃的財富和教育中心。那裡的人們常常不約而同地穿著三件套和黑短襪。在每年的全州高中籃球聯賽期間,整整一星期,來自各地的鄉巴佬潮水般湧進此地,我們則常常在鬧市區和他們搭訕,用心險惡地說,要教他們乘電梯或者過旋轉門。這可不全是編的啊。我的朋友斯坦大概在16歲的時候,不得不去鄉下和他的表兄住一陣子,那是一個偏僻的、灰撲撲的,叫作「狗水」,或者「傻瓜」,或者類似的某個荒唐名字的小村子。在那種地方,要是有一隻狗被卡車軋死了,每個人都會跑出來看上一看。到了第二個星期,斯坦無聊得發瘋,硬是要和表兄一起開車到50英里外的「貓頭鷹」鎮上去,找點事兒幹幹。他們在一家球道變形、球球破爛的場子裡打了陣保齡球,然後喝了杯巧克力蘇打水,又在雜貨店裡看完了本《花花公子》。在回家的路上,表兄心滿意足地長歎一聲道:「太感謝了,斯坦,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這可是真的哦。

記得有一次我得開車去明尼阿波利斯[1],我選了條小路,特為觀賞鄉間景色。可惜那兒無一景可看,平坦而炎熱,堆滿了玉米、大豆和肥豬。偶爾會碰上一個農場或者死氣沉沉的小鎮,那裡最活潑的東西就是蒼蠅。我還記得,在無邊的田野上,可以看到幾里之外的路邊有一個棕色的圓點。開到近處我看清了,那是一個男人坐在自家院子的箱子上,那是個有六戶人家的小鎮,名字好像是「水龍頭」或者「尿壺」吧。他以毫無保留的興趣注視著我前進,注視著我呼嘯而過。在後視鏡裡,我看到他還在注視著我往前開去,直到最後我消失在一陣熱浪之中。整個過程持續了五分鐘之久。如果現在他還不時地想起我,我可一點兒也不覺得驚訝。

他戴著一頂棒球帽。你總能一眼認出艾奧瓦男人,因為他總是戴著頂為約翰·迪爾[2]或飼料公司做廣告的棒球帽,因為他後脖頸因長年累月在炎炎烈日下駕駛約翰·迪爾拖拉機烤出了道道深溝(這對他的大腦也全無好處)。他的另一個鮮明特徵,便是脫衣後的滑稽樣子:他的脖子和胳膊是巧克力般的深棕色,軀幹卻白得像大母豬的肚子。在艾奧瓦,這被叫作農夫黃,我相信它是最具個性的標誌。

艾奧瓦女人幾乎總是異乎尋常地超重——她們的身軀肉鼓鼓又黏糊糊地塞在短褲和三角背心裡,看上去有點兒像穿著童裝的大象——你會在星期六得梅因的默爾海商場裡看到她們,正對她們的孩子大喊大叫,吼著德韋恩或肖娜這樣的名字。傑克·凱魯亞克與眾不同,他偏偏認為艾奧瓦女人是全國最漂亮的。我看他肯定不曾在星期六去過默爾海商場。不過,我還要說——這真是很奇怪、很奇怪的事——這些胖女人十幾歲的女兒卻總是清一色地賞心悅目,像一籃水果般鮮嫩圓潤,散發著天然的清香。我不知道她們身上發生了什麼,但我覺得,娶一個性感美人兒的時候,明知她體內有個定時炸彈在嘀嗒作響,不知何時就會將她鼓脹成巨無霸,而且很可能是在不知覺間突然爆發,彷彿拉開栓的自動充氣筏一般,那一定是糟透了。

即使沒有上述誘因,我認為我也不會待在艾奧瓦。我在那兒從來沒有真正的歸屬感,就算小時候也是如此。大概是1957年,我的祖父母送我一個「看圖大師」和一盒圖片做生日禮物,盒上題名為《艾奧瓦——咱們輝煌燦爛的州》。即便在那時,我也認為那輝煌燦爛的美景實在是微不足道。沒有重要的自然景觀,沒有國家公園,沒有古戰場或是著名的出生地,那些「看圖大師」不得不傾盡天才,使盡全部的3D立體創意。我記得,把看圖器放在眼前,按動那白色手柄,便是赫伯特·胡佛出生地的風景照,三維立體,令人難忘。接著是艾奧瓦另外一些偉大珍寶:韋爾的小布朗教堂(它給那首沒人知道調子的歌以靈感),達文波特那座橫跨密西西比河的公路橋(上面所有的汽車似乎都急於奔向伊利諾伊),一片波浪起伏的玉米地,康西爾布拉夫市那座跨越密蘇里河的大橋,然後又是韋爾的小布朗教堂,只不過換了個拍攝角度。我記得,即便是那個時候,我也覺得我的生命肯定遠勝於此。

後來,大約在我十歲時,一個灰濛濛的星期天下午,我正在看電視上一個有關歐洲電影製作的紀錄片。有個鏡頭表現的是安東尼·伯金斯在黃昏時分的某個城市沿一條有坡的街道行走。我現在不記得那是羅馬還是巴黎了,但那條路上鋪滿了鵝卵石,因雨水而閃閃發亮。伯金斯深深地弓著背,身穿軍用雨衣,我立刻想到:「嘿,那就是我!」我開始讀——不,是開始狼吞虎嚥《國家地理》,吞吃裡面的圖片:容光煥發的拉普蘭人,雲霧繚繞的城堡,魅力無窮的古代城市。從那一刻起,我就想做個歐洲男孩。我想住在某城街心花園對面的公寓裡,從我臥室的窗子裡看出去,是一片連綿的山丘與屋頂。我想乘電車,能聽得懂陌生的語言。我想要名叫沃納或者馬可的朋友,他穿著短褲,在街上踢足球,有木製的玩具。究竟是為什麼,我卻一輩子也想不出來。我想要媽媽派我出去買長條麵包,去一家門廊上掛著塊木製椒鹽餅乾的商店,我想要走出前門,置身於那樣一個地方。

等到年齡足夠大,我就離開了。我離開了得梅因和艾奧瓦,離開了美國、越戰和水門事件,在世界的另一頭安頓下來。現在每當我回到家鄉,就像到了異國,這裡充斥著連環殺手和起錯了名字的運動隊(印第安納波利斯小馬隊?多倫多藍鳥隊?),還有一位風度翩翩的傻佬做總統。我媽早就認識那傻佬,當時他是得梅因WHO電台的體育解說員,人稱「荷蘭崽裡根」。「他不過是個親切可愛、有點兒遲鈍的傢伙罷了。」我媽說。

說起來,這可是一個對大多數艾奧瓦人相當公正的描述。可別誤會我,我壓根兒沒有說艾奧瓦人智力欠缺的意思。他們毫無疑問是聰明而敏感的,儘管他們天生保守,卻總能選舉出一位負責而清醒的自由黨人,而不是哪個白癡保守黨(這常令派潑先生瀕臨崩潰)。此外,我要驕傲地告訴大家,艾奧瓦人的識字率居全國之首:這裡99.5%的成年人能讀會寫。我說他們有點兒遲鈍,指的是他們愛信任人、親切、真誠坦率。他們的反應確實有一點點兒慢——你給一個艾奧瓦人講笑話時,會看到他的大腦和表情在賽跑——但那並非因為他們缺乏腦筋急轉彎的能力,只是不大需要罷了。他們的機敏因對上帝的虔信、對這片土地的熱愛還有鄉親們的陪伴而被磨鈍了。

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艾奧瓦人的友善。你若走進南方一家陌生的餐館,那裡馬上會萬籟俱寂,你會發現所有的客人都在盯著你看,似乎都在掂量搶你錢包、殺人滅口,再把屍體扔進外面沼澤淺坑的風險有多大。在艾奧瓦,你卻是萬眾矚目的中心,自從上週五老弗蘭克·斯普林克爾和他的拖拉機被龍捲風捲走之後,你的到來就是全鎮最有趣的事了。你遇上的每個人,好像都會向你獻上他的最後一杯啤酒並且把你介紹給他的妹妹。每個人又開心,又友善,又帶著那種怪怪的安詳。

上一次在家時,我去城裡的克雷斯吉買了一捆明信片,準備寄回英國。我買了我能找到的最搞笑的那些——飼養場上的夕陽啦,農夫們勇敢地抓著移動中的扶梯啦,旁邊有標題:「我們在默爾海商場坐電梯啦!」諸如此類。這些明信片是如此整齊劃一地荒誕,以至於我拿去結賬時,都覺得尷尬,好像我在買下流雜誌,還企圖裝出不是給自己看的表情。可是結賬的那位女士卻從容不迫又饒有興致地翻閱了每一張——說起來,正像她們對待下流雜誌一貫的態度那樣。

她戴著蝴蝶眼鏡,梳著蜂窩頭,抬起頭,淚眼濛濛地看著我。「這些真是太好了,」她說,「你知道,甜心,我去過那麼些州,見過那麼些地方,可我要告訴你,這恐怕是我見過的最『瞟亮』的了。」她確實說的是「瞟亮」。她確實是那個意思。這個可憐的女人已經處於終極催眠狀態了。我瞟了瞟那些卡片,很意外地,一下頓悟了她的意思。我不得不同意她的話,它們就是「瞟亮」。於是,我們一起默默地欣賞著。有那麼暈眩而無心的一瞬間,我差一點兒也要安詳起來了。那是陣奇怪的感動,不過很快就過去了。

我爸喜歡艾奧瓦。他在這個州度過了自己的一生,就是現在也還在那裡,在得梅因的格倫戴爾公墓裡,努力邁向來生。但是,每年都有一次,他會被一種無聲而瘋狂的慾望俘虜,想要離開這個州出去度假。每年夏天,大家還沒怎麼察覺,他就把汽車塞得吱嘎作響,匆匆把我們趕到車上,駛向某個遙遠的地方,然後在快要開到另一個州的時候再回來拿他的錢包,之後又駛向某個遙遠的地方。每年都是如此,每年都是這麼可怕。

最大的殺手就是冗長乏味。艾奧瓦處於這個半球上最大平原的中央,在這個州任何一處爬上屋頂,窮目力所及,你面對的都是大片平淡無奇的玉米地。這兒不管哪個方向距大海都有1000英里,距最近的山脈400英里,距摩天大樓、劫匪和趣事300英里,距在陌生人提問時,不會像小學生那樣習慣性地把手指插進耳朵眼並轉來轉去的人們,有200英里。從得梅因開車到任何不怎麼樣的地方需要的路程,在其他國家都會是英勇壯麗的。這意味著待在一個鐵烤箱裡,在綿延不絕的高速公路上日復一日、毫無鬆懈地沉悶著。

在我的記憶中,我們度假總是坐一輛藍色的大「漫遊者」旅行車。那是輛爛車——我爸總是買爛車,直到更年期時,他才開始買時髦的紅色敞篷車——但有個巨大的優點是空間很大。我們兄弟姐妹坐在後排,彷彿離前排的父母有幾里遠,效果如同在另一個房間。很快,我們在非法襲擊野餐籃時發現,要是將一把「俄亥俄藍頭火柴」插進一個蘋果或是一個熟過了的蛋裡,把它弄得很像是豪豬,然後隨隨便便地丟出後車窗,它就像個炸彈一樣爆炸了。「砰」的一聲輕響,伴隨著驚人的巨大藍色火焰,嚇得後面的汽車慌忙躲閃,樣子非常滑稽。

我爸在前面開出好幾里了,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也不明白為何一整天都有汽車突然貼上來,而在奔向遠處之前,開車人總是怒氣衝天地打著手勢。「這是怎麼回事啊?」他以受傷的語氣對我媽說。

「我不知道啊,親愛的。」我媽溫和地回答。我媽只說兩句話,一句話是:「我不知道,親愛的。」另一句話是:「我給你拿個三明治吧,甜心?」在旅途中,她偶爾也會主動說出其他的聰明話,比如:「儀表盤上的燈應該那麼熱嗎,親愛的?」或者:「我想你是撞上後面的那狗/男人/盲人了,親愛的。」不過她絕大多數時候選擇明智地保持沉默。這是因為度假期間我爸如同著了魔一般。他最癡迷的就是想盡辦法省錢。他總是帶我們去最便宜最破爛的旅館和車馬店,去那種一星期才洗一次盤子的路邊飯鋪。你總是懷著宿命感,明知在吃完自己這份之前,必定會在某一刻,發現潛伏在盤子某處或者塞在叉子縫裡的別人的蛋黃凝跡。這個,當然會讓人聯想起虱子和它那漫長而痛苦的死亡。

可是,就連這都算是樂事了呢。通常,我們都被迫在路邊野餐。我爸有挑選糟糕野餐地的天分——繁忙的卡車休息站旁,或者一個後來發現它位於某個特窮的黑人區中心的小公園,一群群小孩過來靜靜地站在我們的飯桌旁邊,注視著我們大吃「女主人」牌紙托蛋糕和卷邊薯片——我們停車的那一刻,總是難以置信地刮起風來,於是我媽整個午餐時間都在大約一英畝的區域裡追逐紙盤。

1957年,我爸投資19.98美元,買了一台便攜煤氣爐。每次用之前,都得花一小時把它組裝起來,而且它還那麼喜怒無常,性情狂野,點火時我們這些小孩總是奉命靠後。不過,事實也總是證明沒這個必要,因為這爐子只會冒出幾秒鐘的火苗,然後就「噗噗」地熄滅了。於是我爸會花上好幾個小時把它搬來搬去以避開風頭,同時以低沉氣惱的語調和它說個不停,那腔調和長期精神病患者的類似。我們兄弟姐妹幾個,則一直哀求他把我們帶到那種有空調、有亞麻桌布、冰塊在澄淨的水杯中叮噹作響的地方。「爸,」我們乞求,「你是個成功人士,日子過得很好,就帶我們去霍華德·約翰遜飯店吧。」可他是不會理睬的。他是大蕭條時期的孩子,任何涉及資金支出的事情,都會讓他露出逃犯剛聽到遠處警犬聲時的痛苦表情。

最後,當太陽西下,他會遞給我們又冷又生還帶著煤氣味兒的漢堡。我們只咬了一口,就拒絕再吃。這下老爸火了,他把所有東西扔進車裡,載著我們飛速駛向某個路邊餐館。裡面總有個汗津津的男人,戴頂軟塌塌的帽子,把一盆雜燴甩到我們面前,而此時油脂火星在他的爐子上跳著舞。然後,車子靜悄悄地,滿載著辛酸和不曾熄滅的基本需求,錯誤地轉下主幹道,迷了路,最終來到某個叫作「德雷諾,印第安納州」或「自來水,密蘇里州」的荒涼小村,我們只好在村裡唯一的旅店找個房間過夜。要想在那破地方看電視,你不得不坐在大廳裡,和腋下有兩個大汗圈的老頭兒分享龜裂的假皮沙發。那老頭兒幾乎肯定只有一條腿,也可能是其他真實而惹人注目的缺陷,比如沒有鼻子或者前額上有個洞什麼的。這意味著,雖然你從心眼裡想看「拉勒米」或「我們的布魯克斯小姐」,卻發現自己的眼神在控制不住地偷偷凝視旁邊那個被吃掉一部分的身體。你根本管不住自己。有時候,你會發現那人還沒有舌頭,這樣的話,他肯定會躍躍欲試地和你神侃,結果卻完全地、極度地令人不滿意。

經過這麼一星期左右的痛苦煎熬,我們會到達某個湛藍閃亮的湖泊,或是躺在松林覆蓋的山脈谷底的大海,一個自由自在、到處是消遣的地方。孩子們在水中潑濺起陣陣歡叫,幾乎要證明這段旅途是值得的。老爸變得有趣又溫和,甚至會帶我們去一兩次那種你不必目睹食物烹調,水杯上也沒有口紅簽名的餐館。這才是生活啊!這才叫逍遙自在、生活富裕!

漸漸地,一種奇異的衝動壓倒這惱人而古怪的記憶,牢牢地攥住了我。我想回到那片青春時的土地,來一次廣告詞作者們所謂的「發現之旅」。在4000英里外的另一塊大陸上,我被鄉愁悄無聲息地俘虜了。當你已到達生命的中點,父親又剛剛去世,你因此而頓悟到,他走的時候也帶走了你的一部分,那股鄉愁就徹底壓倒了我。我想回到年少時那個美妙的地方——去麥基諾島、落基山脈、葛底斯堡——看看它們是否像我記憶中一樣美好。我想傾聽羅克艾蘭火車頭低沉的長鳴劃過寂靜的夜晚,「卡嗒卡嗒」的聲音慢慢消逝在遠處。我想去看螢火蟲,聽蟬聲聒噪,想無處躲藏地浸泡在炎熱、讓人瘋狂的八月天裡。那種天氣能把你內衣的每一條縫隙都黏合起來,貼在你身上像膠皮一樣,還逼得那些好脾氣的人也拔出禁用的手槍,用槍火點亮夜空。我想去尋覓「嗯嗨」汽水和「伯馬」刮鬍膏的廣告牌,想去看球賽,想坐在旁邊有蘇打水噴泉的大理石桌邊,想開車經過迪娜·德賓和米基·魯尼[3]曾在電影裡住過的那種小鎮。我想四處旅行,我想看看美國,我想回家。

於是我飛到了得梅因,弄來一捆地圖,在起居室地板上仔細研究,苦苦思索,最後畫出一條巨大的環形路線,足以帶我走遍這塊奇異而又廣大的半是異鄉的土地。與此同時,我母親則為我做著三明治,並且當我問起兒時度假的事情時,說:「噢,我不知道啊,親愛的。」一個九月的清晨,36歲的我躡手躡腳走出兒時故居,溜進一輛上了年紀的、從我那聖潔而輕信人言的母親那借來的雪佛蘭轎車的駕駛座,指揮它穿過城裡平坦沉睡的街道。我巡遊在一條空曠的高速公路上,在一個有20萬沉睡靈魂的城市裡,我是唯一肩負使命的人。太陽已高掛空中,承諾著酷熱的一天。我的面前躺著大概100萬平方英里沙沙輕響的玉米。我在城邊開上了艾奧瓦163號公路,帶著一顆無憂無慮的心奔向了密蘇里。你不常聽人這麼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