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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讓我們談點振奮人心的事情,就說說約翰·法洛斯吧。1987年的一天,法洛斯在倫敦一家銀行的窗口前排隊等候辦事。這時,一名叫道格拉斯·巴思的劫匪搶到他前面,揮舞著手槍,威逼出納員交出錢來。法洛斯義憤填膺,喝令巴思「滾開,去隊伍後面排隊」。隊伍裡的其他人也紛紛點頭表示贊同。劫匪完全沒料到這段插曲,只得灰溜溜地空手走出銀行,不一會兒就被逮捕了。

提到這個故事是為了說明英國人特有的一種高尚品質,那就是與生俱來的禮貌風度。如有違背,必然會招致危險。對他人的尊重與無聲的體諒在英國人的生活中是基本的法則,這在日常對話裡比比皆是。幾乎每個英國人碰到陌生人都會用上這樣的表達:「十分抱歉,可是……」然後再提出請求,「能告訴我去布賴頓怎麼走嗎?」「幫我找件合身的襯衫好嗎?」「能將您的巨足從我腳上挪開嗎?」一旦要求得到滿足,他們會無一例外地給你一個略帶遲疑及歉意的笑容,再次表示抱歉,佔用了你的時間,懇求原諒,並且一不小心又把他們的腳放在你的巨足即將踏上的地方。

似乎是為了證明我的觀點,第二天早晨我從老蘇格蘭飯店退房的時候,我發現排在前面的一位女士一臉無助地對前台接待說:「十分抱歉,可是我房間裡的電視好像怎麼都打不開。」她竟然特地跑下樓來向工作人員道歉,就因為飯店的電視機出問題了。除了在英國,還有哪裡會發生這樣的事呢?

而這一切都是那麼的自然而然出於本能。我還記得初到英國不久的時候,有一天去火車站發現十幾個售票窗口只開了兩個(可能我得解釋一下,英國的規矩是銀行、郵局、火車站不論有多少個窗口都只開兩個,高峰時段再加開一個),兩個窗口前都有人。如果是在別的國家,會發生如下兩種情況:要麼就是兩個窗口前擠滿人,爭著搶先辦自己的事;要麼就是排兩條隊伍,每個人都神色鬱悶,認為另外一隊速度更快。

可是在英國,等候買票的顧客早就自覺地拿出更加合理而又聰明的辦法:他們在距兩個窗口幾英尺開外的地方只排一條隊伍,哪個窗口空了,前面第一名顧客便上前購票,隊伍隨即跟上。這方法太公平太民主了,而且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沒有人命令他們這麼做,也沒有人給他們暗示,他們就這麼做了。

現在的情況也比較類似,那位搞不定房間電視的女士已經道完歉(我得說一下,那位前台接待以超乎尋常的優雅風度接受了她的道歉,甚至還暗示如果她房間裡還有什麼東西出了問題,請她千萬不要自責),前台接待便招呼我和另一位在排隊的紳士:「下一位是誰?」那位紳士便和我禮讓一番「您先請」「不,您先請」「哦,還是您先來吧」「您太客氣了」。這一番溫文的禮節的確暖人心脾。

於是,抵達愛丁堡的第二個早晨,我心情愉悅地走出了飯店,與天地和諧融為一體。剛才那場溫文爾雅的邂逅讓我如沐春風,覺得陽光格外耀眼,整個城市面貌也煥然一新。今天的喬治大街和皇后大街看上去格外迷人,石頭路面在陽光下閃耀,昨天那種潮濕、陰鬱和黑暗如今完全滌蕩一空。遠處的福斯河入海口泛著粼粼波光,小公園和廣場綠樹成蔭,生氣勃勃。我登上小山丘來到「舊城」俯瞰全城,驚訝地發現整個愛丁堡完全變了樣。王子大街上的現代建築仍然像道傷疤,令人遺憾;可是,後面的小山丘上綴滿了時髦的屋頂和尖塔,給城市增添了別樣的美麗。這是我前一天完全沒有看到過的。

整個上午我就像觀光客一樣四處轉悠,去了聖吉爾斯大教堂,看了聖十架字宮,爬上了卡爾頓山,最後取了背包回到車站。愛丁堡之行終於沒成為遺憾,我非常開心,又可以繼續上路了。

乘火車旅行是多麼愜意啊!火車隆隆駛出愛丁堡,進入寧靜的郊區,爬上福斯橋(天哪,這座橋多麼雄偉!我突然明白為什麼蘇格蘭人談起它都激動不已了),我立刻昏昏欲睡。火車上空蕩蕩的,內部裝飾極為豪華時髦,以寧靜的藍色和灰色為主調,和我前幾天乘過的斯普林特列車形成了鮮明對比,也讓人徹底放鬆,很快我的眼皮越來越重,脖子也越來越軟。不一會兒,我的頭就耷拉在胸口,開始沉靜而安穩地製造幾加侖口水——全都是沒什麼用場的。

有些人根本就應該禁止在火車上睡覺,或者應該仔細蓋上防水布才允許他們睡覺,恐怕我就屬於此列。也不知睡了多久,我在一陣叫春似的鼾聲中雙手狂揮亂舞著醒來,一抬頭發現自己已經淹沒在從鬍子到皮帶的一大片口水「汪洋」之中,身邊有三個人好奇而冷靜地注視著我。不過,這次還好,不像平時那樣,醒來發現一群小孩子瞠目結舌地盯著我這個口水怪獸,然後驚叫著四處逃竄。

我避開身邊的觀眾,小心地用外套袖子擦拭著口水,專心看起風景來。火車正行駛在一望無際的平原上,大片的農田一直延伸到遠處的山丘腳下,勝在寧靜之美。天空灰暗沉重,似乎承受不了自身的重量就要垮下來一樣。火車不時停靠在某個死氣沉沉的小鎮上,車站也空無一人,叫什麼萊迪班克、庫帕、盧查斯之類的,最後終於來到活躍一點的鄧迪、阿布羅斯和蒙特羅斯。離開愛丁堡三小時後,火車在黃昏的微光中駛入了阿伯丁。

我熱切地將臉龐貼在車窗玻璃上張望。以前我從未到過阿伯丁,也沒有熟人朋友來過,對於這座城市我幾乎一無所知,只知道這裡以「北海石油工業」為主,並且自豪地宣稱自己為「花崗岩之城」。在我看來這裡遙遠而富有異國情調,似乎永遠難以企及,於是我十分渴望一睹其風采。

我事先預訂好的那家酒店在我那本導遊書(這厚磚頭後來一把火燒了)上描述得十分溫馨,可實際上是家位置偏僻、亂敲竹槓且糟糕透頂的地方。我的房間又小又暗,傢俱陳舊。那張像是從牢房裡搬出來的小床上只堆了一床薄毯和一隻單薄的枕頭,就連牆紙都要拚命逃離那潮濕的牆壁。看得出來,這酒店曾經想好好發展一下,在床邊安裝了燈光、收音機、電視機和鬧鐘的綜合控制系統,可是現在全都壞了,成了擺設,鬧鐘的旋鈕一碰就掉了下來。我只得長歎一聲把行李堆在床上,回到阿伯丁黑暗的街道上找一個不錯的地方吃點喝點。

這麼多年來我領悟的一個道理就是:你對一個地方的印象一定而且必然受到達路線的影響。如果從滿目綠意的裡士滿、巴恩斯和普特尼這樣的郊區進入倫敦,又在肯辛頓花園或者格林公園這樣的地方下車,你肯定以為倫敦是一處無邊無際的精緻桃源。可是若換作從索斯安德、朗福德以及利物浦街火車站進入倫敦,你的印象會截然不同。因此,也許是我從酒店出來走錯了路吧,走了差不多三小時,轉過了好幾條街,仍然沒有發現阿伯丁有什麼可愛之處,除了個別偶爾能引人注意的小景點之外,比如地標性古建築「默卡特十字」附近的步行街區,看上去頗有趣味的小博物館「約翰·敦斯之屋」,還有幾處宏偉的大學建築。可是不論我從市中心穿過幾次,似乎只看到一座大而無當、金光閃閃的新建購物中心,要繞過這幢建築不知道有多麼討厭(我有好幾次都嘟囔著在送貨區的死胡同裡或者是堆滿紙箱的貨場裡迷路)!市中心有一條長得望不到盡頭的大街,兩旁的商店完全和我這六個星期走過的每個城市所看到的一模一樣。這一片毫無個性,說它是哪兒都行,可以是小曼徹斯特,也可以是利茲的某一部分。我想找到一個地方可以停下來雙手叉腰地感歎「啊,這就是阿伯丁了」,卻始終未果。也許還是因為季節不對吧,我以前在報紙上看到阿伯丁曾九次贏得「英國花園城市」桂冠,可是我既沒看到花園也沒發現綠地。最重要的是,我絲毫沒有身處花崗岩打造的富裕傲人之城的感覺。

更為糟糕的是,我找不到一個吃飯的地方。我本想找點新鮮的地方,不是這一路上吃過一百遍的那種地方,比如泰國餐館、墨西哥餐館、印尼餐館或者哪怕是蘇格蘭餐館也行,可是到處都是中國館子和印度飯館,都是在背街上的那種二樓餐廳,樓梯看上去像舉行過摩托車拉力賽。我可不敢冒險去爬那可怕的樓梯進入未知領域。其實我知道樓上都有些什麼:燈光昏暗,接待區有個軟墊裝飾的吧檯,吱吱嘎嘎的亞洲音樂,桌上擺放著一杯杯啤酒和不銹鋼溫碟器。我無法面對這樣的地方。最後我站在街角,迫不得已玩起了「點兵點將」的遊戲,點了家印度餐館,裡面的東西從各方面都和我前幾個星期吃的每頓印度菜一模一樣,甚至連飯後飽嗝的回味也完全相同,最後我心情黯淡又煩躁地回到了酒店。

第二天早上,我在城裡逛了一圈,誠心誠意想要讓自己更喜歡這裡,可惜事與願違啊!其實,並不是阿伯丁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只是它平淡無奇得過頭了點。我到那家新建的購物中心裡轉了轉,再到周圍的街上兜了兜,所有的地方都不出彩,讓人過目便忘。後來我意識到問題並不出在阿伯丁,而是出在現代英國的特性上。英國的城鎮就像是一沓紙牌,沒完沒了地洗過重發——同樣的牌只是順序不同罷了。如果我是從另一個國家初到阿伯丁,可能會覺得這裡欣欣向榮又獨具特色。這裡的確繁華而又乾淨,有書店、影院還有一所大學,應該說應有盡有了。我絲毫不懷疑這裡是個宜居之地,只不過它太千篇一律了。不過這是座英國城市,你還想要它如何呢?

一旦有了這樣的想法,我就開始喜歡阿伯丁了。雖然不能說我喜歡得恨不得立即搬過來定居,可是既然在哪裡都有同樣的商店、圖書館、休閒中心,同樣的酒吧、電視節目、電話亭、郵局、交通燈、公園長椅、斑馬線,同樣的海洋氣息,甚至就連吃完印度菜後打的飽嗝都回味相同,我為什麼偏偏要選這裡呢?奇怪的是,昨晚讓阿伯丁變得沉悶無趣的每樣東西,現在都讓這座城市顯得舒適溫馨,可是我仍然絲毫不覺得自己身處花崗岩之城中。從酒店裡拿上行李回到火車站繼續向北走的時候,我也不留一點遺憾。

這列火車還是很乾淨也沒什麼人,內飾的藍色和灰色也更加讓人放鬆。列車只有兩節車廂,可是仍然有手推車服務,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讓人難過的是那位負責手推車的年輕乘務員盡職盡責得有點過頭了,憑他那嶄新的制服我猜他剛開始工作不久,仍然覺得端茶送水、賣巧克力餅乾、找零錢樂趣無窮。可是整列火車只有三名乘客,長度不過六十碼,他三分鐘就來回一趟。那架推車發出的金屬噪音雖不至於讓我不斷點頭致意,卻讓我口水直淌,頗為尷尬。

火車駛過了一片令人愉悅卻無甚亮點的風景。從前我來過蘇格蘭高地,不過都是風景更為激動人心、更加富於變化的西海岸。這一帶的風景相形之下更為恬靜:圓圓的小山丘,一望無際的農場,偶然還能瞥到空曠的鋼灰色大海,卻也令人心曠神怡。一路平平靜靜,就是在奈恩看到一架大飛機起飛並在空中翻出各種驚險動作,忽而垂直衝上雲霄,然後緩慢翻轉過來,直撲地面,在緊急關頭再一把拉高拔起。我猜大概是皇家空軍的什麼試飛基地吧,不過猜想飛機被瘋子劫持了更有意思。很快,讓大家目瞪口呆的事發生了:那架飛機開始朝我們的火車直衝下來,真的是朝火車衝下來,似乎那個飛行員發現了我們,覺得帶我們一起飛會很好玩吧。飛機越來越大也越來越近,我緊張地四下看看,發現沒人和我一起分享這一刻。最後,飛機差不多都撐滿整個車窗了,火車卻突然駛入一座山洞,飛機也不見了。我從手推車上買了一杯咖啡和一袋餅乾,平定一下情緒,等待抵達因弗尼斯。

我立即喜歡上了因弗尼斯,這個小鎮絕不會贏得什麼選美比賽,但卻無比可人。這裡有一座名為「斯卡拉」的老式小電影院,風貌猶存的拱廊市場,山丘上有一座裝飾繁複卻可愛的19世紀沙石古堡,還有漂亮的沿河步行街。我特別喜歡那座燈光昏暗的拱廊市場,這條帶頂棚的大街似乎永遠停留在1953年:理髮廳門口還有旋轉圓柱的標誌,裡面張貼的髮型海報似乎還是《雷鳥神機隊》[1]裡的人物髮型。我還發現一家整人道具商店,賣的東西既有用又有趣,全都是我很多年都未曾見過的:什麼噴嚏粉啊,塑膠嘔吐物啊(在火車上佔位置效果極佳),還有讓牙齒變黑的口香糖啊之類的。可惜商店大門緊閉,我記住地方以便明早過來採購。

因弗尼斯最值得稱道的是那條異常秀美的聶斯河。河水碧綠寧靜,沿岸綠樹倒垂。河岸一邊是一座座大宅和整潔的小公園,還有那座古老的沙石城堡(如今是地區法院所在地),另一邊是尖頂老飯店,更多的大房子還有一座宏偉的大教堂,沉穩如同巴黎聖母院一般坐落在河邊一片寬闊的草地上。我隨便找了家酒店登記入住,立即開始趁著黃昏的薄靄徜徉起來。河岸兩邊全是優美的步行大道,細心地安放了許多長椅,暮色漸沉時來散散步實在令人愜意。

沿河兩邊的那些豪宅幾乎全都是建於僕從制度的那個時代。我在想,維多利亞時代末期,因弗尼斯怎麼會有如此巨大的財富呢?如今又是誰在出資維護這些漂亮的老宅呢?離城堡不遠有一大片空地,我想開發商會稱之為「黃金地段」吧,那裡矗立著一座特別大氣華美的豪宅,屋頂線條蜿蜒複雜,還有無數角樓尖塔點綴其上。這房子寬敞宏偉得令人歎奇,裡面都可以騎自行車的那種。可是如今卻被木板封上,無人居住,掛牌出售。我無法想像這麼可愛的宅子如今卻淪落到如此淒涼的地步。我走著走著,沉浸在美夢之中:以極其便宜的價格買下這房子,整修一新,坐擁這迷人之河旁邊的大片土地,從此快樂地生活著。想著想著我突然意識到,如果我告訴家人我們不搬去購物天堂般的美國,看著一百多個頻道的電視,吃著如嬰兒腦袋大小的漢堡包,而是搬去潮濕的蘇格蘭北部,他們必定極力反對,這才作別了白日夢。

不管怎樣,我很遺憾地說自己永遠也無法定居在因弗尼斯,就因為中央大橋旁邊立著兩幢醜得不能再醜的摩登寫字樓,把商務區糟蹋到無可挽救的地步。我返回市中心的路上走近這兩幢樓細看,驚訝不已地意識到兩座單調無聊的建築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毀掉整座城市。這兩座建築不論是規模還是材料,形狀或者設計全都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用醜陋和笨重來形容都不為過。規劃也極其失敗,圍著大樓走上兩圈都找不到主入口在哪兒。稍大的那幢大樓裡臨河的那一面本來可以是家觀景餐廳或者平台,至少也可以是看得見風景的商店或者辦公室,可是下面的步行街卻被一大片貨運區佔去了不少,還有架高的金屬門。在英國最為美麗的河流旁邊居然有這樣醜陋的建築,簡直糟糕到無法用言語形容的地步。

不久前我去過塔斯馬尼亞[2]的霍巴特,喜來登連鎖集團在那可愛的海邊建起了一幢平庸得嚇人的酒店。有人告訴我這位設計師從未到現場來看過,於是將酒店餐廳設在背面,用餐的人無法欣賞到港口的美景。那個時候我想,這可是我聽說過的最腦殘的建築設計了。我不敢想像因弗尼斯這兩幢大樓是否也出自那位建築師之手。這世界上如果有兩位這麼「出色」的建築師,該是多麼可怕的事啊!不過,他明顯是為同一家公司服務的。

英國有好幾幢建築都讓我非常願意去炸掉為快,比如哈羅蓋特鎮的「楓樹大樓」,倫敦的希爾頓酒店,利茲的郵局大樓,還有英國電信公司所有的大樓,但要我選出最想首先炸掉的,我會毫不猶豫地選眼前這兩座。

最重要的是,你猜得出這兩堆稀爛的建築物是誰在使用嗎?大一點兒的是「蘇格蘭高地企業局」地區總部所在地,另一座是「因弗尼斯及奈恩企業局」辦公樓。這兩家機構的職責就是維護並提升英國這塊可愛而重要的地區的迷人風貌及安樂環境。

[1] Thunderbirds, 1942年出品的美國電影,講述美國空軍「雷鳥號」的故事。

[2] 澳大利亞東南面一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