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你一定愛讀的國學常識 > 第十一章 散文和駢文 一一四 散文和駢文的分別 >

第十一章 散文和駢文 一一四 散文和駢文的分別

上一章所說的詩賦詞曲,都是韻文,現在來講非韻文。非韻文有散文和駢文的分別。散文的句法,長短不齊,比較接近於口語的組織,駢文的句法,要排比齊整,字義虛實相對。例如「老當益壯,寧移白首之心;窮且愈堅,不墜青雲之志」,以一雙四字句及六字句,兩兩相對,這就是駢文,其他不屬於這種形式的普通文章,都是散文(鄭振鐸《文學大綱》,駢文也叫散文,將散文分為古駢二體,這個散文是現代意義的,對詩歌、小說、戲劇說的)。

駢是對偶的意思,駢文句法常常以四字句、六字句相間成文,所以又稱四六文,但一般駢文家對於駢文的定義,比較廣泛,他們認為駢文包括「駢字」、「駢句」、「駢意」等形式,不僅四六文而已。所謂「駢字」就是兩字重疊而成的語彙,例如「窈窕」、「參差」、「苗條」、「流離」、「關關」、「夭夭」等,或者是雙聲相重,或者是疊韻相重,或則是同字相重,如果不重疊,音節就不明顯,說起來就不好聽。所謂「駢句」,不僅包括四六句,就是其他的排句也包括了,例如「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這也算是「駢句」。至於「駢意」,則凡文字有幾層意思,分數段平列寫出的,都包括了。這樣一來,不但韓柳歐蘇那些散文大家的文章脫不了駢文的範圍,便是白話文也有許多是駢文了。這個過於廣泛的定義,我們不能贊同。我們認為,駢文雖不限於四六,但句法整齊,字義虛實相對這兩個原則,必須具備,才算是駢文,例如「八股文」、「對聯」,都合於這兩個原則,都可以算做駢文。至於其他的駢句,就不能叫駢文,駢字及駢意,更不能作為駢文的特點。

清代駢文大家阮元,曾著《文言說》一篇,說《易經》上的《文言》篇是駢文,作《文言》的孔子是駢文的老祖宗,他這樣吹駢文的牛皮,來提高駢文的地位,自不能不採用極廣泛的定義。但近人章太炎氏也主張同時述多人多事的文字,須用駢體,這個見解,就上了駢文家的當了。

再說散文,自唐朝以來,一般散文家多半又叫它做「古文」,這個名詞也很容易使人誤會,因為我們看起來,過去的文章,無論駢文散文,都可以算做古文。但是你只要看清楚唐朝散文家的文體革新運動的時代背景,便不至於誤會,因為唐朝承繼六朝之後,駢文盛行,初期文學家如王勃等,都是駢文大家,就是中唐以後,劉知幾作《史通》,陸宣公寫奏議,也都用駢體,那末,韓愈等想要改革當代文風,當然就不得不倡言回復到漢魏以前,司馬遷時代去。所謂「古文」運動,其實並不是復古,而是帶有濃厚的革新性。

再則散文這個名詞,過去和現在也不盡相同,現在的散文,只是抒情小品,不能包括小說,更不能包括文學以外的論說文,但過去所謂散文,是可以包括這些文字以及非駢體的應酬文的。不過依照古文家的「義法」,就有一部分文字,如語錄體及報館體的文言,應被排除於散文之外,至於白話文的不能算做文學,更不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