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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史地 五七 所謂正史

從前學者對歷史研究也頗注重,史的地位僅次於經。史部典籍繁多,最占重要地位的就是所謂的正史。正史是官修的,每逢朝代更易,新朝政府便簡派一批人員(但從前並不一定是這樣的),編撰上一代的全史,累積到清代,這樣的史書就有二十四種之多,叫作「二十四史」,茲將「二十四史」的書名作者列下:

1.《史記》 漢司馬遷撰

2.《漢書》 東漢班固撰

3.《後漢書》 南朝宋范曄撰

4.《三國誌》 晉陳壽撰

5.《晉書》 唐房喬等撰

6.《宋書》 梁沈約撰

7.《齊書》 梁蕭子顯撰

8.《梁書》 唐姚思廉撰

9.《陳書》 唐姚思廉撰

10.《魏書》 北齊魏收撰

11.《北齊書》 唐李百藥撰

12.《周書》 唐令狐德棻等撰

13.《隋書》 唐魏徵等撰

14.《南史》 唐李延壽撰

15.《北史》 唐李延壽撰

16.《舊唐書》 後晉劉昫等撰

17.《新唐書》 宋歐陽修等撰

18.《舊五代史》 宋薛居正等撰

19.《新五代史》 宋歐陽修撰

20.《宋史》 元脫脫等撰

21.《遼史》 元脫脫等撰

22.《金史》 元脫脫等撰

23.《元史》 明宋濂等撰

24.《明史》 清張廷玉等撰

以上「廿四史」至明代止,共三千二百四十九卷。清代雖已過去,但官修的正史還沒有完成。民國初年本來設有清史館,由趙爾巽等主持其事,到民國十七年,編成了一部未定的史稿,共五百三十六卷,目錄五卷,命名《清史稿》,曾草草付印,不久即被禁。

開明書店印行「廿五史」,系將柯劭忞所撰《新元史》加入。《新元史》於民國九年脫稿,經政府明令列入正史,內容比《元史》正確詳備。

又,《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誌》,合稱「四史」,為「廿四史」中最被人重視的一部分,過去讀史者,「廿四史」不必全讀,但這四史則在所必讀,尤其是《史記》、《漢書》,文章優美,不僅被人當史書讀,也當文學作品讀。

就正史體例說,司馬遷創立之,班固繼承之,略加更改,以後作史者完全依樣畫葫蘆,沒有新形式,我們只須分析一下《史記》、《漢書》,便知道一切正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