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你一定愛讀的國學常識 > 第三章 古物 三四 古物與古書 >

第三章 古物 三四 古物與古書

自從考古學逐漸發展以來,善於讀書的人對古書就發生了懷疑,覺得其中所說多半不可信,不但《山海經》、《淮南子》上面的那些神話,什麼十日並出呀,女媧補天呀,盤古開天闢地呀,天皇地皇人皇之類荒誕無稽,就是毫沒有神話意味的記載,如夏禹治水一類傳說,其真實性也大成問題。因為從殷墟卜辭看,殷代還那麼幼稚,夏禹又怎能有那樣大的力量?某日人估計禹的治水工程,就是近代人都非幾十年不能成功,而禹在八年內完成,當然不合理。但章太炎氏解釋說,禹當時的治水,不過總其成,各地當然分區辦理,各區也各有負專責的人。章氏尊重古書,認為不可任意懷疑,故作這種辯護,其實當時我國尚在部落時代,像《禹貢》上九州那樣大的地盤,由一個政府統治,是絕對做不到的。而且鐵的發現在春秋戰國之間,《禹貢》上居然講到梁州貢鐵,可見這書是戰國時人憑想像寫成功的。

雖然初期疑古諸家有些離奇的臆說,如以禹為爬蟲,以墨子為印度人之類,不能有確切的證明,但大膽的假設也是科學所需要的。到了後來,一般史家對於古書上的記載,無論是否神話,都認為有歷史的意義,而根據社會學的觀點給以合理的解釋。而這種解釋,又常常可以用古物研究來作證明。例如姜嫄履大人足跡而生後稷,及天命玄鳥,降而生商(簡狄吞燕卵而生契)的故事,以社會學眼光看來,在氏族社會群婚時代,民知其母,不知其父,實在不是奇怪的事,後世父權時代,因為找不出父系祖先來,所以假托神話來掩飾。

這種對於古書的新解釋,不但有充足的理論根據,而且有確切的事實佐證。因為《山海經》上的帝俊及其妻娥皇、常羲,在殷墟卜辭中就有高祖倨及娥與義京和他們相當,經專家考證而知帝俊、高祖倨、帝嚳、帝舜,都是指同一祖先或同一最高神——上帝,而娥與義京兩女子,或作羲和與常羲,或作娥皇與女英,或作姜嫄與簡狄,在群經諸子中表現為種種不同之傳說,如吞卵或履大人跡而生兒子呀,姐妹共夫,兄弟(舜與象)並淫呀,暗示著初民的血族群婚及稍進一步的亞血族群婚(這即是伴侶婚或彭那魯亞家族,其制度是姊妹共夫兄弟共妻)之存在。儒家按後世倫常加以粉飾改造的古史,經這一研究而揭露了真相,這可說是歷史科學在中國的初步勝利。

章氏太炎在《國故論衡·理惑》篇表示其對於卜辭之懷疑,認為是古董商的偽造,而堅信經典的內容及許氏《說文》的訓詁,大概章氏還不知道殷墟發掘已經經過專家的親自努力,更不知道近代研究古史有參考今日野蠻民族生活的方法,這是時代所限,我們不必認為是章氏的固執不通,但我們決不可跟著他去犯錯誤。殷墟發掘還不過是鋤頭考古學的初步,後來還不知道有多少寶貴史料已從或將要從地底下發掘出來。

除古物外,各邊疆民族的生活,也非常值得研究,尤其是西南深山中的土著,如果我們能仔細考察,其給予我們讀古書的幫助,一定很多。試舉一個小小的例子,如廣西徭民中有一種,其語言叫「虹」為「ㄉㄧㄉㄥ(dideng)」,音與《詩經》上的「蝃」完全相同。又疑問助詞有一個讀「ㄗㄧ(zi)」的,和「哉」字相當,如果依「ㄗㄧ」音去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那首古歌,韻腳就完全諧和。這不很明顯的是古代語言的實證嗎?(據一九四二年十月九日桂林《大公報》載的朱家驊氏的《抗戰以來中央研究院概況》,研究院之歷史語言研究所,在考古學方面,除發掘小屯村外,還發掘了殷歷譜、兩城鎮、侯家莊、浚縣、輝縣、汲縣山彪鎮、川康大司空村,及四川彭山漢墓,又在綏遠、川康等地作了考古調查。在人類學方面,曾調查川康黔桂湘西等地少數民族的文化,研究畬民的圖騰文化;語言學方面,曾調查黔桂苗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