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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回 滅苦株賊伸客冤

斷云:

冤魂不散托鳥鳴,包公靈判為黎民。
萬事勸人休碌碌,舉頭三尺有神明。
昔江陰有一布客,姓謝名思泉,從巴州發佈回家,逕從便捷路苦株地經過,一片山路崎嶇,五里不聞雞犬。其山凹中有一人家姓潭,兄弟假以討柴營生。兄名貴一,弟名貴二,兄弟人面獸心,凡遇孤客經過,常行歹意。思泉只欲借問路程,望見二人,迤邐近前唱喏云:「大哥休怪,此去江陰還有幾日路程?」貴一答道:「只有三日之遙。」貴二問:「客官從何處來?」泉復云:「小弟自巴州發佈回,到此失路,望二兄指引。」二人曰:「那山凹小路可去。」泉自思二人只是樵夫,遂任意徘徊,去到前途又是峻嶺難攀。泉只得在此等人問路。
不覺貴一兄弟趕到山底,用刀揮中思泉後腦,鮮血淋漓,氣絕而死。二人掩血抬屍,穴埋山旁。當得銀千頭,兄弟歸家將銀均分。倏然半年,括囊弗露。
忽包拯出巡巴州,從苦株地經過。人喝道,馬嘶風,行到半路,聞鳥音連喚:「孤客孤客,苦株林中被人侵克。」拯遂轉鎮撫司安歇,差張龍、李虎尋原鳥叫苦去所,看是甚麼冤枉。
張龍領旨去到苦株林,仍見那鳥叫聲如前,即覷那鳥所在,尋個蹤跡,只見山凹土穴露出死人屍首。張龍回報,拯大驚,遂焚香告天地,祝云:拯菲才,身任中憲之職,每願百姓舉安,不意苦株山中謀殺這人。古云:人頭落地,三年大亂;鮮血滴地,三年大旱。伏乞上天垂憐生靈,預洩冤根,使臣無愧厥職。
謹告。
至此夜拯隱幾而臥,須臾夢見一人,披髮泣於案前,歌絕句訴云:
言身寸號是咱們,田心白水出江陰。
流出巴州浪漂桿,底柱中流見山凹。
桂花有意逐流水,潭崖絕地起蕭牆。
若非文曲星台照,怎得鰲頭上釣鉤?
歌罷,又訴曰:「小人銀兩俱編千文字號,大人可差人去他床下搜取,便見明白。」訴訖,乃含淚而去。拯遂會其意,待天明升堂,差張龍、李虎徑往苦株村牌拘貴一、貴二到廳審究。喝道:「你兄弟假以砍柴為由,慣惡謀人,好生細招,免受萬剮。」二人強硬不認。拯又差趙虎、李萬奔往他家,於床下搜出白絲銀若干。拯將銀看,果編得字號。遂大驚罵云:「劫銀在此,這賊還硬應。」即令張龍將貴一兄弟捆打一番,重挾長枷。那二人受極刑不過,只得從實招認。於是,拯喚張龍、李虎押貴一兄弟二人去法場斬首,懸掛巴州四門,曉諭眾人,自後謀財害命之風已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