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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何為「受歡迎」

所謂的「受歡迎」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概念,人們無法給出真正的定義,討論它也沒什麼意思,不過,如果你身臨其境,就會知道什麼是「受歡迎」了,這和明白什麼是弱視眼,或者什麼是色情片的過程是類似的。

琳賽長得很漂亮,除了她之外,我們的長相都不是特別出眾。我的優點是:有著綠色的大眼睛,牙齒整齊潔白,顴骨高聳,雙腿修長。我的缺點是:鼻子太長,緊張的時候皮膚上起紅斑,屁股不夠翹。

貝基·狄夫洛幾乎和琳賽一樣漂亮,我不認為貝基在初中校友聚會日上已經有了約會對象。艾麗的胸部太大了,我的胸部卻小得幾乎不存在(琳賽心情不好的時候,會叫我「塞繆爾」,而不是薩姆或者薩曼莎)。我們並非完美無缺,也不是什麼吐氣如蘭的高雅女神。琳賽曾經和喬納·薩斯諾夫在自助餐廳裡比賽打嗝兒,大家都給她鼓掌。艾拉迪有時穿著毛茸茸的黃拖鞋上學。有一次,我在上社會研究課的時候笑得太厲害,嘴裡的香草拿鐵咖啡噴到傑克·薩默斯的桌子上,弄得滿桌都是。這事過去一個月之後,我們還跑到莉莉·安吉拉的工具室裡親熱了一番(他太差勁了)。

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有能力保持這樣的行事風格。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們受歡迎。因為我們什麼都不在乎,所以才受歡迎。這形成了一種循環。

我想說的意思是,你無法分析「受歡迎」這個概念。但是,如果你畫一個圓圈,就能清楚地看出哪些部分屬於圈內,哪些屬於圈外,如果你不是個徹頭徹尾的白癡,要看出內外的分別還是很容易的。事情就是這樣的。

不過,應該承認的是,一切對於我們來說都很容易,這非常不錯。知道你基本上可以做任何事而不用承擔什麼後果,是一種美妙的感覺。當我們高中畢業,回想往事時,會發現自己做了所有應該做的事情——吻過最可愛的男生、參加過最精彩的派對、惹起足夠的麻煩、大聲播放音樂、肆無忌憚地抽煙喝酒、狂笑、很少或者根本不去傾聽別人說些什麼。如果高中生活是一場撲克遊戲,那麼琳賽、艾麗、艾拉迪和我已經摸到了80%的牌。

請相信我:我知道身處「受歡迎」圈子以外的感受,我人生的前一半時間是在那種狀態下度過的,那時的我處於底層的底層,低端的低端,深知與人搶奪殘羹冷炙的滋味。

所以,現在的我理應事事佔先。那又怎麼樣。這就是規矩。

沒人會覺得生活是公平的。

鈴響之前十分鐘,我們把車子開進停車場。琳賽加大油門衝到低層的停車位,那兒是教職員工的專用空間,一群二年級的女孩站在那裡,我看見她們的大衣下面露出紅白兩色的花邊裙子,其中一個女孩戴著花冠,這肯定是丘比特了。

「快點,快點,快點。」琳賽嘟囔著,我們把汽車停在體育館後面,除了這裡還有一溜兒空地以外,低層的停車位已經被教職員工的車佔滿了。我們將這塊空地稱為「高年級小巷」,不過琳賽在低年級的時候就在這兒停車了。這裡是傑弗遜高中的貴賓停車位,如果你錯過了某個好位置——只有二十個——就得把車停到上層去,那裡從入口開始就停滿了車,綿延的汽車長龍足足有0.22英里,這個數字是我們親自計算出來的,現在我們談到這事兒的時候,都會引用一下這個數據,比如,「你真的想在雨中步行0.22英里嗎?」

琳賽發現了一處空著的位置,她尖叫起來,向左猛打方向盤。這時,薩拉·格朗戴爾正開著她的棕色雪佛蘭從另一個方向駛來,車頭對準這個位置準備停進去。

「不,媽的,沒門兒。」琳賽按下車喇叭,踩了一腳油門踏板,無視薩拉在我們前面的事實。艾拉迪大叫起來,她的熱咖啡灑了一身。車外傳來尖銳的橡膠摩擦的聲音,在被琳賽的路虎撞掉她的保險槓之前,薩拉·格朗戴爾使勁踩下了剎車。

「很好。」琳賽駛進車位停了下來,然後打開門,探出身子。

「對不住啦,親愛的。」她沖薩拉喊道,「我沒看見你在那裡。」赤裸裸的謊言。

「太棒了。」艾拉迪拿出一張原本揉成球的唐恩都樂餐紙擦拭身上的咖啡,「我今天得帶著一身榛子味兒見人了。」

「男生都喜歡食物味兒,」我說,「我在《Glamour》雜誌上讀到的。」

「找塊餅乾放在你的褲子裡,鬆餅說不定能在進屋之前就撲到你身上。」琳賽放下後視鏡檢查自己的妝容。

「你可以和羅布試試,薩姆。」艾拉迪把沾滿咖啡的餐紙朝我扔過來,我接住後又扔回去。

「什麼?」她笑著,「難道你認為我會忘了你的大日子?」她在包裡摸來摸去,最後掏出一隻包裝上沾著煙絲的安全套,隔著座位扔給我。琳賽笑了起來。

「你這個野蠻人!」我用兩根手指夾起安全套,丟進琳賽車裡的儲物箱。即使碰一下這東西也會讓我神經再次緊張,我能感覺到胃部抽搐不已。我從來沒有搞清楚為什麼安全套會裝在這些小小的鋁箔包裝裡,看上去像極了那些當你得了過敏症或者腸炎,醫生就可以開給你的醫療用品。

「沒有安全就沒有愛。」艾拉迪說,她俯過身在我臉頰上親了一下,留下很大一圈粉色的嘴唇印。

「得了吧。」我衝下車,以免她們看到我漲紅的臉。

我們下車時,體育老師奧托先生就站在體育館門外,說不定正在仔細打量我們的屁股。艾拉迪認為,他堅持把自己的辦公室設在女生更衣室旁邊的原因是他在廁所裡面安了一隻與他的電腦相連的攝像頭。可是,作為體育老師,他要電腦幹什麼?現在倒好,每次在體育館上廁所的時候,我都會疑神疑鬼。

「快點走,女士們。」奧托衝我們喊道。他還是足球教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他連跑到自動售貨機那邊再跑回來都做不到,而且長得像一頭海象,甚至還留著小鬍子。「我可不想給你們一次遲到記錄。」

「我可不想打你們屁股。」我模仿著他那奇怪的尖嗓音說道——這是艾拉迪認為他可能是戀童癖的另一證據。艾拉迪和琳賽笑出聲來。

「還有兩分鐘打鈴。」奧托說,聲音聽上去更尖了。他可能已經聽見我說的話。我才不在乎呢。

「禮拜五好。」琳賽嘴裡嘟囔著,伸過胳膊挎著我。

艾拉迪拿出手機,對著上面的反光查看自己的牙齒,用小手指甲把牙縫裡的芝麻摳出來。

「真無聊。」她說,眼皮都沒抬一下。

「一點意思都沒有。」我說。從某種程度上講,星期五是最難熬的:距離自由是如此之近。「殺了我吧。」

「沒門兒。」琳賽夾緊我的胳膊,「不能讓我最好的朋友還沒有嘿咻過就死掉。」

在上前兩節課——藝術和AHAP(大學預修美國歷史;歷史一直是我的強項)——的時候,我才收到五枝玫瑰,不過我沒那麼大壓力,雖然周艾琳從她男朋友伊恩·杜維爾那兒收到四枝玫瑰的事有點惹惱了我,我也不打算要求羅布也這樣做,並且我覺得這樣做有失公平,人們會認為你有很多朋友,實際上可沒這麼多。

上化學課時,提厄尼先生宣佈要進行一次突擊測驗,這可是個大問題,因為:(1)四周以來的家庭作業,我沒有弄懂裡面的一個字(好吧,我承認第一周過後我就放棄了);(2)提厄尼先生總是威脅說要把我們不及格的情況打電話告訴大學新生入學委員會,因為我們中的許多人都還沒被大學錄取。我不確定他是來真的,還是只想讓高年級的學生守規矩,但是,決不能讓一位有法西斯傾向的老師毀了我進入波士頓大學的機會。

更糟的是,我坐在勞倫·羅奈特旁邊,她可能是全班唯一一個比我還搞不懂這些題目的人。

實際上,今年我的化學成績已經非常不錯了——這不是因為我突然頓悟了質子-電子相互作用的原理。我的平均成績是A-應該歸功於傑裡米·鮑爾,他長得比我瘦,呼氣總有一股玉米片的味道,不過,他讓我抄他的家庭作業,考試的時候特意把他的桌子靠近我的桌子幾英吋,這樣我就能偷瞄到他的答案而不會引起注意。不幸的是,在上提厄尼的課之前,我去小解,同時和艾麗碰頭——我們總是在第四節課(她上生物課,我上化學課)之前去廁所見面——當我進教室的時候已經晚了,我平時坐的傑裡米旁邊的那個座位被人佔了。

提厄尼先生的測驗有三個問題,我連一道題的答案都編不出來。一旁的勞倫折起卷子,舌頭從兩排牙齒中間伸出來,她在思考的時候總擺出這種模樣。她的第一個答案看上去很不錯:寫得工整認真,絕非那種當你不知道該答什麼的時候的糊塗亂畫,希望字跡足夠潦草能夠矇混過關(這一招從來不管用)。我想起上周提厄尼先生曾經督促勞倫提高成績,可能她加倍努力學習過了。

我從勞倫的身後瞟過去,抄下兩道題的答案——我對這件事的技術性掌握得很好——這時提厄尼先生喊道:「還剩三分鐘。」他的語調很戲劇化,就像給電影配畫外音似的,他下巴上的肥肉也跟著晃動起來。

勞倫似乎已經做完題目,正在檢查,可是她的身子前傾,我看不到第三題的答案。我盯著答答轉動的鐘錶秒針——「兩分~三十~秒」提厄尼語調深沉地說——我向前一趴,拿鋼筆戳戳勞倫。她吃驚地抬起頭,我有好幾年沒和她說話了,她臉上閃過一種我無法完全理解的表情。

鋼筆。我不出聲地說。

她看上去挺為難地瞥了一眼提厄尼,幸虧後者正在研究他的課本。

「什麼?」她小聲問。

我拿著鋼筆連比帶畫,試圖讓她明白我用完了墨水,她呆呆地盯著我,有那麼一瞬間工夫,我非常想伸出胳膊搖晃她——「兩~分鐘」——不過最後她的表情豁然開朗,咧嘴笑了起來,那高興勁兒好像找到了治癒癌症的方法一樣。恕我直言,世界上存在呆瓜和理解力遲鈍的人簡直是一種浪費,你至少應該會彈貝多芬的曲子或者贏得州里舉辦的拼寫比賽或者考入哈佛大學,才值得如此高興。

勞倫俯身在包裡翻找鋼筆的時候,我抄下了最後一道題的答案,甚至忘記了剛才跟她借過鋼筆,經她小聲提醒我才想起來。

「三~十~秒~」

「給你。」

我從她手中接過筆,鋼筆一頭被人啃過:噁心。我迅速給她一個微笑,把頭扭到一邊,但是,過了一秒鐘,她輕聲問:「好用嗎?」

我看了她一眼,以便讓她明白現在打攪別人的是她而不是我,我猜她可能又理解錯了我的意思。

「鋼筆,好用嗎?」她提高了一點音量。

提厄尼把課本摔在講桌上,動靜很大,我們差點跳起來。

「羅奈特小姐,」他咆哮著盯著勞倫,「你在我的測驗課上說話?」

勞倫臉色通紅,看看我又看看老師,舔著嘴唇。我什麼也沒說。

「我只是——」她有氣無力地說。

「夠了。」他站起來,嘴巴誇張地扭曲著,胳膊交叉在胸前。我覺得他要對勞倫說點什麼,因為他殺氣騰騰地瞪了她一眼,不過,最後他只是簡單地說:「時間到,停筆。」

我把鋼筆還給勞倫,可是她沒接。

「你留著吧。」她說。

「不,謝謝你。」我傾身向前,用兩根手指捏著它,在勞倫的桌子上方晃動。可她的手藏在桌子後面。

「說真的,」她說,「你需要用鋼筆做筆記什麼的。」她看著我,彷彿給我的不是一支沾著口水的「比克」牌鋼筆,而是一件超自然的神物。不知是否因為她的表情,我突然想起二年級有一次郊遊的時候,大家都找好了夥伴,就剩我們兩人,我倆不得不共同度過這一天,過馬路的時候還要手拉著手,而她的手總是汗濕的。我想知道她記不記得這件事。但願她不記得。

我不自然地朝她笑著,把筆扔進包裡,她笑得嘴巴咧到耳朵根。當然,下課後我會盡快把這支筆扔掉,誰知道上面的口水裡有什麼樣的病毒。

事情總有好的一面:我媽常說應該每天做一件好事。所以我覺得自己做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