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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像丁梅斯代爾一樣失敗

像丁梅斯代爾一樣失敗

或許清教徒的確比現代人更沉默寡言,不過我依然無法相信那些17世紀的波士頓人竟然花了那麼長時間才搞明白跟那個「輕佻的女子」通姦的正是他們的精神領袖。我是在小說的第八章揭開這個謎團的,當時海絲特把臉轉向丁梅斯代爾說:「你來替我說句話吧!」我記得高中的時候老師就讓我們讀霍桑的《紅字》,如果我當時知道書中有那麼多描寫性和「間諜」活動的情節,我可能在16歲的時候就把它給讀完了。上帝啊,我迫切地想要問問妮可她在課堂上有沒有就那些性描述與學生進行過熱烈的探討,如果她的確那麼做了,那些十幾歲的小傢伙肯定會去讀這本小說的。

我過去對丁梅斯代爾並不是特別關注,因為他遇到了那麼偉大的一位女子,卻拒絕與她共同生活。現在我終於能夠理解他了,他在大家面前是聖潔的牧師,他很難解釋為什麼會讓別人年輕貌美的妻子懷上孩子。如果霍桑想要表達什麼主題的話,我想應該是:時間會治癒一切傷口。丁梅斯代爾悟到了這一點,只不過實在是太晚了。此外,我還覺得上帝想要讓珠兒有個爸爸,可丁梅斯代爾沒能給珠兒應得的父愛。在上帝看來,這或許是比與別人的妻子通姦更大的罪過。

現在來看,我倒是非常同情齊靈渥斯了。我是說,他把年輕的新娘送去了新世界,試圖給她一個更好的生活。結果她卻在那裡懷上了另一個男人的骨肉,這對於他來說無疑是奇恥大辱。可他原本就是一個糟老頭,就不該娶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兒。當他開始從心靈上折磨丁梅斯代爾的時候,當他把那些奇怪的根莖和草藥拿給丁梅斯代爾時,我不禁想到了廷伯斯醫生和他的那些同事。我意識到齊靈渥斯永遠也不會試圖做個好人,於是我就不再對他抱什麼希望了。

不過我非常喜歡海絲特這個角色,因為她相信銀色的光環。雖然那些留著鬍鬚、戴著禮帽的噁心男人們和那些肥胖的女人們對她充滿敵意,雖然他們惡狠狠地說應該在她的前額上烙一個大大的紅字,她依然堅守著自己的信念,她靠給別人縫衣服養活自己和珠兒,還把多餘的錢施捨給需要幫助的人。她竭盡所能想要讓珠兒過上幸福的日子,雖然珠兒天賦的感悟力讓她時刻感到無奈和恐慌。

雖然海絲特最終也沒能跟丁梅斯代爾生活在一起——在我看來這無疑是這部小說的敗筆——但我覺得她生活得非常充實,她看著女兒長大成人,看著女兒組建了幸福的家庭,這的確是再好不過了。

不過,我也意識到了,在海絲特誠心誠意地去幫助他人之前,沒有人真正欣賞她,沒有人在乎她是誰。她在最需要幫助的時候,被人們給遺棄了,只有在獻出了那麼多愛心之後,她才得到了他人的愛戴。我想霍桑是在向讀者傳達這樣一個信息:在追悔莫及之前,一定要欣賞你生命中的好女人,這一點非常重要。如果能給高中生們講講這個道理,應該還是很不錯的。我真希望我的高中老師給我講過這些,那樣的話我在剛結婚時就會以一種完全不同的方式對待妮可了。我在想,這種事情或許正是你在生活中必須要學習的,千萬別像丁梅斯代爾一樣失敗,也可以說,千萬別像我一樣失敗。

丁梅斯代爾最終拉著海絲特的手一起站在了公眾面前,他坦然承認了自己所有的罪行。讀到這一幕的時候,我多麼希望分居的時間已經結束了。那樣我就能夠拉著妮可的手站在某個公共場所,為自己過去的種種混賬行為向她道歉。然後我會給她說說我對霍桑小說的看法,她肯定會很樂意聽我說的。上帝啊,她肯定會大吃一驚的,因為我竟然讀完了一本用老式英語寫成的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