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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潛規則」不如叫「現規則」或「奸規則」

據報道,吳思先生創名的「潛規則」一詞,已與「團購」、「雲計算」、「山寨」等熱詞一起,收入今年7月15日面世的《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中。

新詞典是怎麼解釋「潛規則」的我還沒有見到,大概不會與吳思的定義有多大的出入。吳思先生的學術功底我是很佩服的,他對社會行為的分析、歸納和對「潛規則」概念的提煉、界定,都有理有據。不過,從一開始我就不大認同「潛規則」的命名。因為我們這些從20世紀80年代弗洛伊德熱中過來的人,早有「潛意識」一詞先入為主。而弗洛伊德所說的潛意識,是一種與理性相對立的、人類本能性的存在,又叫「下意識」,即不知不覺中支配我們言行而我們並沒有意識到的意識體。而所謂「潛規則」,既已成為在一定圈子乃至相當範圍裡實際通行的「規則」(共識、不成文的約定),只有不通人情世故的「外星人」、局外人、天真漢才不曉得,哪裡還談得上「潛」不「潛」呢,分明浮上了世面(或市面)嘛!

如果說多年以前,官場商場職場情場裡蠅營狗苟的那些把戲,剛剛成為一部分人奉行的「規則」,還遮遮掩掩,如潛水艇時沉時浮,在若隱若現之間,吳思先生命名為「潛規則」還可算描述了現實;那麼,到如今,在一些地方買官賣官已然明碼實價,招投標的回扣比例已成為入門常識,「潛規則」還能用「潛」描述嗎?

隨手舉個近例吧:《南方週末》8月2日報道,防火門生產亂象叢生,擁有防火證的公司公然打廣告,招攬出賣防火證的生意,幫無防火證企業生產偽劣產品過關。——你看,這些搞「潛規則」的人,明火執仗,都公然在媒體做廣告了,哪裡有一點電視連續劇《潛伏》裡中共情報人員「孫紅雷」和「姚晨」躡跡潛蹤的模樣?

從詞義角度看,潛對浮、隱對顯、實對虛、實(又)對名。「潛規則」分明是「現規則」了——「現」是「浮現」、「顯現」的現,也是「現行」的現;它們甚至讓載諸法律和文件的規則成了擺設和幌子,即有名無實的虛規則,因而「潛規則」應該叫「實規則」、「真規則」。

那麼,一些賣官的縣委書記、招標吃回扣的官員不是落馬了嗎?這就是說,他們搞的那一套畢竟像潛伏特工,是見不得陽光的呀。此言有理。但這只是一方面,只表明買官賣官、招標吃回扣、審批收賄這些行為,畢竟沒有修成正果,還沒有成為光明正大的合法的社會規則。

另一方面,我們必須看到,有些「潛規則」已然被社會承認,甚至無所避諱地進入了官方文件。以公款接待為例。1980年,商業部長王磊在「豐澤園」吃飯,菜價124.92元,他只付了19.52元;此事被飯莊職工陳愛武告到中紀委,結果王磊被中紀委通報批評,還公諸《中國青年報》。三十多年來,關於公款吃喝標準「四菜一湯」的系列文件成了歷史笑話,「三公消費」惹得民怨鼎沸,但是,結果呢?據《人民日報》7月31日報道,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說,對上級來人的「公務接待早就變成了幾乎全部由地方兜起來,無法按照原定標準去控制」。最近,溫州市紀委下發的關於控制公務接待的文件,就明確表示,只能控制本市幹部吃喝,對上級來人的公款接待不受此文件約束。除了中央,每一級都有上級,接待上級來人總要陪客吧?嘖嘖嘖,公款吃喝就這樣合法化,無往不勝了!

把「潛規則」叫「現規則」,從好處說,意味著不承認它們的永久性,視它們是現如今無可奈何的產物,隨時可以「廢了它們」。但這畢竟承認了它們是現實的,在有人看來「現實的就是合理的」,其對社會價值觀的腐蝕作用不可小覷。因此,我覺得不如將「潛規則」叫作「奸規則」——不忠實於原則和法規,而偷奸耍滑,搞「對策」鑽空子,上下其手的辦法與路徑。舉凡諂上媚權、弄權謀私、官商勾結、買官賣官、做假賬報虛數,諸如此類,一切蠅營狗苟沾腥覓葷的歪門邪道,都叫「奸規則」,如何?

「潛規則」一詞既已有約定俗成的解釋,我在這裡摳它一摳,並無取而代之之意,只是覺得清濁忠奸的價值標準不容淆亂,且寫份備忘錄在這裡。

作者博客:http://blog.ifeng.com/1341507.html

(鄢烈山,著名雜文家、時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