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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歷克斯·皮爾斯

輕輕地來,帶我穿過夜晚。什麼狗屁。就放過這首操蛋歌吧,他媽的搞什麼。狗屁再放下去,你就會開始扭動,開始抽搐,開始——我也不知道,我他媽怎麼知道?——結果會讓他知道,最後你會出現在謀殺現場,粉筆畫的線條包圍著你,寶貝兒懂了嗎,因為你醒來就見到那首傻逼歌曲扭著它汗津津的塑料屁股在你腦袋上晃動。遲早有一天,一個鄉巴佬要因為他是唯一會扭舞步的白人而付出代價。我的右半個大腦說你干翻你的東西總算比《迪斯科鴨》牛逼。至少我很可能還在睡夢中。肯定是。用一根一根手指敲枕頭,四等於做夢,五等於現實。一二三四五。

操他媽的。

但假如連這是現實也是我在做夢呢?假如我在夢中做夢呢?我在什麼地方讀到過,人死的時候就會有這種體驗。奇談怪論,耶穌基督。呼吸,慢慢呼吸。根本別呼吸。不,慢慢呼吸。停止呼吸。不,他會感覺到的,他會知道你沒有睡覺。我知道這是怎麼回事。肯定是的,哥們兒,你只是吸了屎貨出現幻覺而已。你只是嗑了屎貨精神崩潰而已,你在除了四十二街和第八大道之外的地方搞白粉就是這個下場,四十一街和第五大道的引路人送我去的就是那兒。不,等一等,我沒有發幻覺。我在牙買加從不發幻覺。牙買加本身就是一場幻覺,耶穌基督啊別再瞎琢磨了。再這麼搞下去,你會把腦子裡的想法全說出來——我說過什麼了嗎?耶穌基督,耶穌基督,耶穌基——督,夠了,停下,他媽的停下,阿歷克斯·皮爾斯。現在給我冷靜,他媽的冷靜。閉上眼睛,抓住溜走的那個夢境,快去抓住那個夢境,等你醒來,根本不會有人坐在你的床頭。更妙的是不會有人在你醒來時打開門走進來,因為你從來都不想睡覺,在這張折磨人的床上也根本睡不踏實。沒有人走進來,走到窗口拉上窗簾,伸手到襯衫裡去掏——別看,他媽的別看——然後坐在你的床上。沒有一連串的卡嗒辟啪嘀嗒聲音。閉上眼睛。就這麼簡單,會成功的。必定會成功。

我在天際線飯店。我是兩天前住進來的,但我在金斯敦已經五個月,在牙買加已經八個月了。八個月前,琳恩給我下了最後通牒,選牙買加還是選她。他媽的女人,我沒指望她能理解我的工作,但希望她至少能稍微尊敬一下我必須做的事情。倒不是說她不喜歡,媽的,假如她討厭的話,我還知道該怎麼處理。討厭總算是一種感情。她只是無動他媽的於衷,這讓我氣得發瘋;她給我下最後通牒,要我在她和她根本不在乎的事情之間做出選擇,相比之前都沒那麼惱人了。對,我正在想辦法把這些話都說給她聽。但我向上帝發誓,我覺得她說要書還是要她是想印證事實,只是想知道我會怎麼回答。

但最糟糕的一點是,兩個答案都能讓人滿意。那麼現在呢?對,我恨她,因為她不恨我。我恨她,因為她走進我在布魯克林的書房——好吧,擺了一張馬鞍桌的臥室——然後說,親愛的,今天是你的幸運日。你必須做出選擇,要你這本毫無前途的牙買加書,還是要這段毫無前途的關係,因為兩者之一總得去個什麼地方。我說,耶穌聖基督啊,你是不是聽了《慢車開來》?因為你選了個最完蛋的時刻變成迪倫的歌迷。她說我是個傲慢的混球,快給我回答那個問題。我說我最近讀了很多有關心理學的新材料,你這種行為就是所謂的情感勒索,因此我拒絕回答你的問題。她瞪著我說,很好,看來這就是你的回答了,轉身走出我的臥室——我們的臥室。耶穌基督啊,我願意用一切換取一個耳光,也許我應該扇她一個耳光的。

我不知道我在想什麼。我應該選擇她,對,快樂會變成意志行為,我們會多困守兩年,最終承認我們已經厭倦到了骨子裡,但也許我就應該過那種生活,當一個厭倦而滿足的家庭主夫,挺著同情性懷孕【182】的肚皮走來走去,那樣我大概就不會一醒來就發現有個男人坐在我床邊盯著地板了。在布魯克林感到厭倦——真是有意思。嘿,親愛的艾比【183】,我還沒有給自己惹來麻煩,就已經找到了解決手段。

事實上,我返回紐約的時候就知道我的內心有個第三世界那麼大的窟窿,我已經知道她不可能填滿這個窟窿,但我還是試著讓她去填滿它。也許我怨恨的是她不肯嘗試,說什麼她又不是女超人,帶著車載斗量的眼淚與我分手,學卡莉·西蒙寫蹩腳的歌曲詆毀我【184】。但我找到了一個姑娘,她待我就像牙買加(我的另一個姑娘)待我,言下之意就是我們的關係算是挺好,但你要是覺得我的關心能超過某個階段,那就是開國際玩笑了。我喜歡她的理由或許就是我始終喜歡牙買加的理由。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此路不通,但我也不會因此就不去嘗試。為什麼?我他媽的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原因,我還會不會這麼做呢?媽的,多半會。

另一方面,確實有個男人坐在我這張床的左邊盯著地板。我覺得他在盯著地板看。我只抬了一次腦袋,但一抬頭就嚇得自己魂不附體——他肯定感覺到了。不,也許沒有。有個男人坐在我床邊,他那麼輕,我幾乎感覺不到床墊的凹陷,但他壓住了屁股底下的被單,纏住我的右腿在他背後動彈不得。天曉得我的左腿在哪兒,反正你別動就對了。千萬別動。你不會有事的。哥們兒,你應該閉上眼睛接著睡覺,記住這就是你的計劃。對,閉眼假寐,直到真的睡著,等你醒來他就不見了。別去想這麼做行不通,兄弟,你還沒試過呢。快,閉上眼睛。使勁閉上,直到擠出一滴眼淚。使勁閉上眼睛,數秒,12345——太快樂,太他媽快了——1……2……3……4……5——慢一點,再慢一點,等你睜開眼睛,他就不見了。他就不見了——不,他還在。

他還在。睜開四分之一眼睛看著他。他開燈了嗎?狗娘養的開燈了嗎?燈他媽到底是誰開的?不,別看。黑色長褲,不是海軍藍,我確定是海軍藍和藍襯衫嗎?他是禿頭嗎?他用雙手抱著腦袋嗎?白人?淺棕?他用雙手撐著腦袋嗎?誰會穿配套的海軍藍襯衫和長褲呢——別看。我要是打鼾,他會走開嗎?媽的,我應該翻個身。誰睡覺不翻身?要是我不翻身,他會知道我沒睡著的。但要是我翻身驚動了這個混蛋,他做些什麼事情怎麼辦?牛仔褲還在書桌旁的椅子上,我在那張書桌上可謂一事無成。錢包快從口袋裡掉出來了。公共汽車票,安全套,三十塊——不,五十塊,我他媽為什麼在琢磨我他媽的錢包?肯德基的空盒子,肯德基在牙買加是他媽的快餐邪教,我的包在哪兒?被他放在腳邊了嗎?他正在翻我的包嗎?阿歷克斯·皮爾斯,該死的膽小鬼,給我坐起來,說你他媽搞什麼,同胞,這兒看著像是你他媽的房間嗎?

說啥?哦,該死,哥們兒,我以為這是我的房間。

這兒看著像是你的房間?

咱們這是住酒店,兄台,你以為呢?

問住我了。

哥們兒,昨晚我喝得那叫一個不省人事,天啦兄弟,我都不知道我是怎麼上樓的,都怪你不鎖門,所以我這麼一個醉鬼才能晃晃悠悠走進來。還好你不是姑娘,否則你一睜眼肯定會發現咱的雞巴都快捅到你喉嚨眼了。

還好我不是姑娘。

太他媽對了,是吧?

你得給我出去——我操,我在和誰說話?我是在想像還是真的說出來了?他沒有動彈。他不在動彈。他依然不動彈。

他媽的鼓起勇氣,哥們兒。給我鼓起他媽的勇氣。慢慢呼吸,慢慢呼吸。也許我該輕輕踢他一腳。我是說,這是一家有安保的酒店。也許他住的是423房間,其實就是犯了個小錯,也許我確實忘了鎖門,也許酒店偷工減料,所有的門都配了同樣的鑰匙,以為我們絕對不會有理由發現,因為上帝做證,尋歡作樂的白人來到從不為難他們的第三世界國家,每天晚上都會喝得酩酊大醉。

天哪,真希望我能停止思考。閉上眼睛繼續睡,哥們兒,繼續睡,等你真的醒來,他就不在了。就好像,就好像,你知道就好像什麼嗎?看見房間裡有蜥蜴,你留著一扇窗戶不關。請閉上你的眼睛。山德士上校的盒子旁邊,破舊的打字機太他媽重了。也許我該壓低聲音嘟囔它值多少錢,也許他會拿起打字機離開?就好像作家總以為小偷會在乎書本似的。耶穌基督。換了曼尼克斯【185】,早就抓起檯燈掄過去了。快,抓起燈座,掄圓了砸他的後腦勺。現實生活可不是每秒鐘二十四幀運轉的。巴納比·瓊斯【186】會想點別的辦法。警網女先鋒【187】會嘗試做點什麼事情,但她從不自己動手。

我左邊是書桌,我右邊是衛生間,男人在我和衛生間之間。衛生間,五英尺。六英尺,頂多八英尺。門開著。有鎖,肯定有鎖,是衛生間的門就該有鎖,不,沒有。我應該從床上跳起來,抽出幾乎被他壓住的腳,一躍而起,連滾帶爬衝向那扇門——他還來不及阻止我,我就能逃進衛生間。兩個箭步就夠了,頂多散步。地上有地毯,所以不會滑倒。就在那兒,衛生間的門就他媽在那兒,我只需要衝進去摔上門,要是沒有鎖就死死地抓住門把手,不,有鎖,肯定有鎖,必然有鎖,否則我就他媽的……他媽的怎麼辦呢?

但就在我起身想逃的時候,他說不定會向後一躺,壓住我那只該死的腳,然後爭取到足夠的時間揮動大砍刀,因為上帝做證,他肯定是牙買加人,所以狗娘養的肯定握著大砍刀,他會有足夠的時間砍中我的大腿,於是我就沒法逃跑了,他會像我聽說的那樣砍我的動脈,幾秒鐘我就會失血而亡,無論是誰來了都無能為力——不,狗娘養的,千萬別往後躺壓住我的腳。也許我該突然蹦起來,就好像剛從恐怖片裡的噩夢中驚醒,狠狠一腳踹在他背上,唔,側腹上,趁著他做流氓們應該做的天曉得什麼事情——爬起來,拿槍,管他的——我就徑直衝向十二點鐘方向的房門,既然他能進來,房門肯定開著,我穿著緊身內褲衝出去,大喊強姦啦殺人啦警察救命啊,隨便喊什麼都行,因為重點在這兒:他不可能在走廊裡追我。

同胞,給我聽清楚了?這會兒該考慮搞把傢伙了。

傢伙?

傢伙。你看著像是用貝雷塔的那種人。

他媽的瞎說什麼?不,神父,我不要他媽的槍。你知道有了槍就會發生什麼嗎?會有人喪命。

那不是重點,同胞。

你看錯人了。

重點在於槍口指著誰和扣扳機的是誰。

我和槍能有什麼關係?媽的,我為什麼會需要槍?

你還是問我多快能拿到一把槍吧,然後問學會用槍有多麼容易。

好吧,那麼,我多快能拿到一把槍?

就現在。

我操——

拿著。

什麼?不,他媽的不。

同胞,拿著傢伙。

神父——

先拿著傢伙,聽我跟你說。

神父——

同胞,抓住它,控制它。

不,神父,我他媽的不要槍,耶穌基督啊。

我說過要不要了嗎?

牙買加人和他們雲裡霧裡的說話方式。有一天我很想對他說,你看,神父,神叨叨地說話並不會讓你顯得很睿智。但那樣的話,我就會失去我在金斯敦最有用的線人。

我認識你幾年了?

不記得了,兩年,三年?

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沒道理的話?

沒有。

那就拿著槍吧。或者匕首也行,同胞,總之搞點武器防身。

為什麼?

因為過了星期二就是星期三。你在星期二做的事情會改變你即將遇到的星期三。

耶穌基督啊,神父,你就不能直話直說嗎?哪怕一次也好。

你以為我不會知道嗎?是我在告訴你發生了什麼,沒忘記吧?我知道所有人的所有事情。也包括你。

別繼續往後靠了,求求你,別轉身,別碰我的腿,他是不是蹺起了腿?除了英國基佬,其他人都不會蹺起腿坐著。他在看我,我能感覺到,就是那種感覺,後脖頸陣陣刺癢,因為你知道有人在看你。這會兒後脖頸開始抽搐,他媽的停不下來。他用什麼姿勢看我?像狗那樣歪著脖子,心想你怎麼會那麼滑稽,就像牙買加的孩子,見到我走過去會突然扭頭瞪著我,琢磨要是基督真的重臨,會不會也穿緊身牛仔褲?他會不會伸手捏住我的卵蛋?他能隔著被單看見我嗎?

同胞,你知道你搞砸了嗎?你知道你搞砸得有多嚴重嗎?這會兒我都不想說了。

怎麼了?上樓坐坐吧,兄弟,外面在下雨。我會跟前台打招呼,讓他們別為難你。

我喜歡讓耶神給我洗洗澡。

別開玩笑了,神父。這會兒是晚上九點半。雷打得我都聽不清你在說什麼了。

上週一你來找我,你說,神父,我只想問他一個問題。我對你說,你可以去問,但是,第一,他不是非得回答不可,第二,要是他回答了,你恐怕不會喜歡他的回答。還記得嗎?

我當然記得,和你說話的是我,你說你跟羅爸爸說話要當心。

我說的不是羅爸爸。那天你提到的人不止他一個。

啥?你說的是警長殺手嗎?你沒幫我牽線,是我自己。

我說的是勞動黨的人,同胞。你和喬西·威爾斯說了話。

對。怎麼了?他在那兒。我問我能不能試試那屎貨,他說行啊,我就這麼問的。

我還說我的嘴巴很快就不得不封上了,因為他們開始聞到我有線人的味道了。同胞,我只是在說實話而已,我也不喜歡線人。

你當然不是線人,我懂。兄弟,進來談吧。

我還說別以為金斯敦的每一個人見到白人都會變成傻瓜。沒有貧民窟的護照就別去貧民窟。

神父——

沒有貧民窟的護照就別去,我跟你說了。

神父,你不覺得你有點扯遠了嗎?

我說,在我通知某些人之前,你別去某些區域。我說,除非有我陪著,否則別去某些區域。

他媽的神父,我花了好一陣子才明白他並沒有他自稱的那麼厲害。但從另一方面說,只有生活在最底層的渣滓才有可能接觸到最頂上的情報。毫無疑問,無論在什麼地方,線人永遠生活在最底層。不管你飛到哪個國家去,都想不到他們永遠是完全相同的同一種人。三分之一是告密精,三分之一是騙子,三分之一是可悲的瘸腿窩囊廢,自己也清楚只有他號稱自己很重要的時候才算個人物。現在這個尤其如此,他胡言亂語得像是一個人寫出了《申命記》。街頭護照個屁,最後我在八條巷見到的人覺得他是整個貧民窟最他媽血逼的大笑話。神父以為他敢在八條巷扯他那些鬼蛋嗎?你以為他幫你說話或者陪著你,你就能隨便來這兒嗎?你知道為什麼大家叫他神父嗎?

他說因為只有他能在哥本哈根城和八條巷暢行無阻。

舔老子的屁股吧,他跟你那麼說?喂,同胞們,聽見神父怎麼跟他說的嗎?

不是真的?

不,哥們兒,那部分確實是真的,但不是因為他有耶穌的偉力,血逼白癡總說得好像他馬上要給你五餅兩魚了。

啥?

神父能在貧民窟隨便走動,是因為連貧民窟的娘們兒都不害怕他。你猜大家為啥叫他神父?

呃,他……

聽著吧,白小子。有很長一段時間,神父想當個牛逼槍手。很長一段時間。他每天都去問唐,唐,老大,給我一把槍吧?給我一把槍嗎?你看不出我天生就是個粗胚嗎?唉,警長殺手聽夠了他像個逼眼兒那樣哇哇哇嘮叨,給了他一把槍。你知道那小子幹了什麼嗎?那小子把槍插進短褲,然後就突然砰的一聲!他打掉了自己的雞巴。他沒死就算奇跡了。

有一次我問警長殺手,他是不是存心沒關保險,但他沒有回答我。

那以後他沒自殺也算奇跡了。我是說,一個男人沒法操逼,他還活著幹什麼?

兄弟他還有舌頭啊。

你說什麼?

八條巷。沒錯,我進八條巷根本不是神父幫我牽的線。我只是走進牙買加教會協會,問一位緊張兮兮的女士,我能不能找那份和約背後的人談一談。她打了個電話,然後說我明天可以下去一趟。牙買加人,說話從來不會省略前置詞。不是上去這兒下去那兒就是下去這兒上去那兒。哥本哈根城肯定不一樣,這個我可以肯定。你在市場裡東轉西轉,光是看著各種各樣的東西就足夠眼花繚亂了,木頭貨架上擺滿香蕉、芒果、阿開果、葡萄柚、菠蘿蜜、荷葉邊裙子、做褲子的華達呢布料、眨眨眼就會錯過的捲筒紙,雷鬼音樂通通通響個不停,你在收音機裡永遠不會聽見這種屎貨,這時候你就會險些走過八條巷的第一條巷。

但每條巷都有拐角,每個拐角都站著四到六個人,隨時準備大打出手。他們沒理會我,我猜那是歌手的功勞,如今他們已經習慣了見到白人在他們的地盤閒逛。更好的答案:沒有唐的命令就不會有人動手。四個飢腸轆轆的小子等待出擊,拉住他們的是一條看不見的韁繩,這個場面確實非比尋常。神父忙著提醒我哥本哈根城如何如何,他根本沒想到我會去八條巷。就在我下去這兒的前一天,他對我說了這番話。神父還以為我在按照他的囑咐辦事呢。他以為我是個愚蠢的美國人,現在還活著完全是他的功勞。不過上帝做證,下來這兒也許確實是個愚蠢的點子。

想一想我花了多大力氣,才沒有和北海灘穿「牙買加瘋狂我」T恤的二貨們廝混,但你能有多少次機會說,兄弟,我去過真正的牙買加。滾石樂隊在動力聲音錄《羊頭湯》的時候我就這兒,不過我和那張唱片狗屁不如的事實毫無關係。從1976年往後的這些年裡,彼得·托什和我在同一個房間裡也不會堅持要我出去了。我對歌手說他翻唱的《而我愛她》是保羅·麥科特尼最喜歡的翻唱版本,當時你真該在旁邊看著。

所以,不,我不害怕深入金斯敦。但耶穌在上,深入金斯敦和這個畢竟不一樣。無論見過幾百次,你都會覺得你從來沒見過。我嘗試過仔細觀察,但在現場的時候就是做不到。你經過拐角的小子們,你絕對不會想到要抬頭看,要掃一眼周圍環境。於是你走過那些小子和玩骨牌的男人。面對我的男人高高抬起手,正要把一張牌狠狠拍在桌上,多半贏了,因為我看見他得意的笑容,但他看見你,放慢動作,只是把牌放在桌上,輕得好像打牌這件事實在太糟糕,被白人看見讓他覺得羞愧不已。

你繼續走,開始懷疑你是不是成了展覽對象。你猜到會有人看你,甚至盯著你,但你沒猜到事情會變得像是在演電影。所有動作都變成慢鏡頭,耳朵只聽見寂靜,就好像寂靜被開到了最大音量,你不禁琢磨是不是哪兒的音樂突然停下了,或者一塊玻璃碎了,或者兩個女人剛驚呼了一聲,或者這兒一直都這麼安靜。你走過第一幢房屋,不,不是房屋,也許是某人的家,但肯定不能算房屋,你盡量不去看門口的三個孩子。但你還是看了,你不禁琢磨照明為啥這麼好?那兒是房屋之間的過道,還是說屋頂不翼而飛了?牆壁是藍色的,色彩深邃,你不禁琢磨,想到要那麼裝飾這個地方的是誰?

小男孩身穿黃色的斯塔斯基與哈奇T恤,下擺拖到膝蓋,他在微笑,但兩個女孩,年齡都比他大,已經學會了面無表情。其中一個女孩站在底下一級貼近馬路的台階上,撩起裙子,露出底下的牛仔短褲。他們背後的門經歷了日曬雨淋,早就該換掉了,但我盡量不看,因為兩英尺外有個女人在台階上給一個比較大的女孩梳頭,女孩站在女人底下的一級台階上。三個孩子和女人(他們的母親?)之間是一面磚牆,牆上抽掉了許多塊磚,因此變成了格子圖案。有人想把磚牆塗成白色,但剛起頭就放棄了。這個景象讓你有點詫異,因為民族黨贏了選舉,而這是民族黨的地盤。你以為他們自己的貧民窟應該像樣一點,實際上卻比勞動黨的地盤更差勁。差勁在金斯敦永遠是個每天都不一樣的相對概念——他媽的搞什麼,他媽的有個人他媽的坐在我床上,我卻在想他媽的十英里外他媽的貧民窟。

該死,哥們兒,坐起來,別繼續往後靠了。你坐在那兒多久了,十分鐘?你睡著了不成?我也擺過這個姿勢,額頭放在雙手裡,胳膊肘撐著膝蓋,但通常不是在睡覺,而是嗑了藥幻游。我說不準。媽的,我要翻身了。還能發生什麼更糟糕的事情?他稍稍一驚,然後意識到我還在睡夢中。翻身實在太自然了,我要是一動不動他反而會覺得奇怪。對吧?我想看清他那張操蛋的臉。我揉了揉後腦勺,我看見他是個光頭,雙手是發紅的棕色?也許是因為血液湧流?我要翻個身,一腳踢在他背上。對,我就該怎麼做。

不,我只是想在我他媽的旅館房間裡醒來,要一杯他媽的咖啡,咖啡必然很爛,因為這是一家廉價旅館,覺得美國佬太蠢,不可能知道真正的咖啡是什麼味道,說起來也沒大錯,因為再爛的咖啡你也總能喝完最後一滴,不過喝我還是要喝的,因為謄抄昨天那卷錄音帶的時候我不能讓嘴巴閒著,但那卷錄音帶上多半沒有任何好料。

然後我可以抓起我的背包,穿好牛仔褲,跳上公共汽車,看著人們心想「我操,車上有個白人」,不過他們並不會那麼想,我會自顧自地做我的事情,到《集錦報》門口的車站下車,找比爾·比爾森聊聊,雖說他是勞動黨和美國政府的傀儡,常年往《紐約時報》那小子嘴裡填狗屎屁話。但他為人大體而言還不錯,匿名引用他一兩句內部消息也挺配合,我想問他的是既然喬西·威爾斯不記得歌手遭槍擊(多麼可怕的悲劇)究竟是哪一天,他又怎麼可能告訴我歌手中槍的時候,他剛好要把葡萄柚遞給經紀人,但除了歌手、經紀人和我之外,誰都不可能知道這個小細節,因為他們只向我透露過這一點。明白我的意思嗎?那當然不是什麼秘密,但只有在你做了許多艱苦工作,讓訪談對像舒舒服服放鬆下來之後,他才有可能吐露這種瑣碎細節。

當然了,我不會提到葡萄柚,但這個唐似乎非常清楚那次未遂刺殺裡裡外外的細節,順便說一句,他們不許我管那次的事情叫「未遂刺殺」。上次我問歌手到底是誰企圖殺害他,他只是看著我,笑嘻嘻地說那是最高機密。我沒有向喬西·威爾斯提起,因為怎麼說呢?上次我照鏡子的時候,沒見到我腦門上文著「操蛋的娘娘腔」這幾個字。

媽的,我管不住我奔放的思緒。事情不是這麼發生的。我是說,這件事還沒有發生,我還在八條巷的邊緣尋找警長殺手,而不是喬西·威爾斯。我他媽為什麼會想到喬西·威爾斯呢?他不是任何人會時時刻刻掛念的那種人,我敢拿腦袋打賭他就喜歡這樣。喬西·威爾斯是哥本哈根城。那是後來了,阿歷克斯·皮爾斯。你在八條巷得知的事情帶你走向哥本哈根城,只是為了搞清楚事實。但我首先去的是八條巷。既然來到了八條巷,那我就想見一見警長殺手。我想知道和約是不是還生效,因為上周在橙街和佩瓊街路口爆發了殺人兇案,勞動黨的一名年輕人因為爭風吃醋而射殺了民族黨的一名年輕人。另外在最近一次與警方的衝突中,穿黑紅衣衫的小子起獲了一批槍支和彈藥,你在美國國民警衛隊裡都找不到這樣的武器。

當然了,我絕對不能問這種問題。歡迎委員會向我透露了神父的真面目之後,我看見我要找的人坐在路燈下等我。事實上,他的原話是這樣的:同胞,我等了咱很長時間。這個咱指的是你,指的也是我。貧民窟的聯絡手段,比電話落後,也比電話先進。他坐在一張不銹鋼酒吧高腳凳上,高腳凳真的來自一家酒吧,這兒離我進來的那個拐角只有三十英尺,他邊抽煙邊喝喜力,看著別人打骨牌。他怎麼看都像你會走過去向他問路的那種人,哎,見沒見過一個叫警長殺手的哥們兒?

——說起來,很難想像會在這兒見到一個光閃閃的酒吧高腳凳。

——或者耶穌的再次降臨。還帶著磁帶錄音機。

——經常聽見這個。

——聽見什麼?

——沒什麼。

他知道我找他是想談和約的事情。根據他的敘述,他和羅爸爸同時進了監獄,恰好就是那幫暴徒企圖刺殺歌手的時間;兩個通情達理的人湊巧被關在一起,結果自然是開始講道理。沒多久,雙方締結和約,歌手雅克布·米勒甚至寫了一首歌讚美它(好吧,並不好聽),歌手回來用另一場演唱會為和約簽字畫押。我想知道和約的動因究竟是什麼,還想知道和約是不是已經看不見未來了。我問他昨夜軍隊在綠灣殺死那幫小子會有什麼後果,問他一開始為什麼會有這份和約。他有沒有聽過小靈魂?身為槍手卻有個嘟喔普歌手的名字,你很難相信他真的存在,但他確實存在,警長殺手肯定聽說過他。我的意思是說,他與這份和約的誕生也有至關重要的關係,不過是一種非常操蛋的重要。

——不,朋友,我沒聽說過那個誰來著?再說,他不是勞動黨的人嗎?

——據說小靈魂是民族黨的打手。

——打手?

——黑手。

——黑?

——別管了。所以他不是這附近出去的?

——這附近沒人叫這個名字,耶穌小子。

她描述的警長殺手差不多就是這個樣子。我正想問我能不能和其他人聊聊,他卻抓住我,東張西望看了一圈有沒有人在看我們,然後說,這份和約必須生效,年輕人。必須。他的語氣幾近懇求。我找他的手下問了幾個蠢問題,比方說他們知不知道唱《還要,還要,還要》的歌手是色情明星,然後就離開了。

神父前幾天幫我找到過更有用的人。他帶我來到勞動黨控制下的半個金斯敦,走進遍地屎尿的污穢小巷,會見一個在綠灣血案中僥倖逃生的男人,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活生生的王幫成員。他帶我走進不到二十英尺外的一家酒吧,還沒坐下就打開了話匣子。據說這個叫小靈魂的哥們兒悄悄溜進南城——那是勞動黨的地盤——和王幫交上朋友,放出風聲說把守綠灣一處施工場地的軍隊人手不足。小靈魂介紹他們認識了金斯敦某家飯店的一個瑪塔哈里,她對小子們說他們很快就能拿到槍支,外加每人三百美金,然後睡了他們中的三四個人,以此敲定交易。神父跟我說了小靈魂的事情,僥倖逃生的那小子跟我講了莎莉·Q——多麼不像牙買加人的名字。可憐的小子,大概還沒到十七歲,但對金斯敦小子來說,這個年紀才嘗到女人的滋味已經算是晚熟了。

一月十四號,這個叫小靈魂的男人露面了,這是他的回憶,好吧,是我給了他一包萬寶路、七十塊錢和我都不記得裝在背包裡的蓋瑞·拉弗蒂磁帶之後想起來的。那小子說,他和兩輛救護車一起出現,實話實說有點可疑;但你跟年輕槍手說什麼地方有一批槍,只要跟我走就能拿到,那就像告訴毒蟲說巷子裡面的垃圾箱裡有一包白粉,上面沒寫主人的名字。他還說了些什麼,肯定是至關重要的情報,但我這會兒記不清了。得查筆記才知道。我們大部分人是拉斯塔教徒,明白嗎?不是勞動黨成員。就這麼簡單。我們從不摻和政治和政詭,懂嗎?我們不在任何人的口袋裡,因此我們為兩邊做事,懂嗎?但那是一月,聖誕節過了,誰都知道貧民窟裡每個人都一窮二白,更不妙的是王幫和金斯敦的其他幫派都徹底鬧翻了。

有個新的住宅區起來了,他們招兵買馬看守場地,但你必須自己帶槍。我知道這事情聽著就不對勁,但北邊的孩子媽對男人說孩子要吃飯,南邊的孩子媽說你家崽子要買校服,你就不會再去思前想後了。總而言之,這個槍手勾搭上了士兵,怎麼說呢?士兵不像快槍俠麥格羅那麼愛亂開槍,你明白吧?假如是警察,我會叫小靈魂去他媽的血逼,說不定還要揍他一頓。但只要不招惹士兵就不用擔心他們。就像我說的,我們從不摻和政治。但怎麼說呢?士兵命令我們走過去站成一排當靶子,我就,我就像昏過去一樣趴下了,就在他們開火前趴下了。我爬過荊棘叢,而且我光著腳。直到逃出那幫士兵能看見的地方,鑽進甘蔗田,我才敢呼吸我告訴你。他們用直升機找我們。他們沒找到我真是奇跡,因為荊棘割破了我的腳,我留下一路血腳印逃到安全的地方。我很熟悉綠灣。我救了四條命,帶著他們從荊棘叢鑽進甘蔗田,感謝耶穌,甘蔗已經長得很高,能遮住我們不被直升機發現,而且甘蔗田一直到下城區本尼迪克特修女學校。我們的一個往另一條路跑,最後跳進大海,兩個漁民把他救上船。我們生平第一次打電話給警察。換了其他時候,打死我們只會讓他們很開心,但要是說他們有什麼最不喜歡的事情,那就是被士兵搶走動手的機會,因為比起槍手,警察更討厭士兵。能相信嗎,同胞?來保護我們的居然是警察。

我越是灌他酒,他就越是滔滔不絕,但他說得越多,不對勁的事情也就越多。牙買加國防軍對這件事並非守口如瓶。事實上我見過帶隊的那位軍官,他看上去挺不錯,雖說稜角有點毛躁。侵入綠灣國防軍訓練場的那群傢伙全都是王幫的成員、前成員和關係人,他們朝當天上午正在打靶的幾名士兵開槍。也許他們是想報復,因為我們在他們社區維持治安時手段過於嚴酷。也可能他們聽說這兒有個保護不怎麼森嚴的軍火庫,打算搶奪一些新武器。總而言之,他們大中午地像牛仔似的衝進來,無論得到什麼下場都是活該。可是……可是,假如你沒有槍支,假如你去就是為了搶槍,又怎麼可能帶著武器闖進去呢?

回到比爾·比爾森的辦公室,我告訴他我遇到了一個從綠灣現場逃掉的人,他突然變得超級感興趣,特別想知道那個人是誰。就是一個人唄,我說。你知道那是怎麼一回事,我說,過了一陣子,他們看起來都一個樣。充滿偏見的屁話,對,我知道,但牙買加人打心底裡相信每一個白人都有點種族主義,因此這麼說也足夠可信,說得他無言以對。總而言之,他給我看了一些照片,他說照片是某個人塞進他信箱的。某個人?我險些說現在輪到你閃爍其詞了,但我忍住了。我看著五具四仰八叉倒在沙地上的屍體。一張照片裡有兩具,另一張裡也有兩具,還有一張裡有全部五具,但所有照片裡都沒有士兵,只有俯視屍體的士兵的影子。只有一名死者穿著鞋。血不多,估計是全都滲進沙地了,誰知道呢?這不是我在牙買加第一次見到屍體。

——哎,比爾,到底是怎麼回事?國防軍知道你有這批照片嗎?

——現在肯定知道了。搞不好本來就是他們放出來的。

——咦,是嗎?配什麼報道呢?

——你有什麼報道?

——什麼?不,兄弟,你先說。肯定有什麼官方聲明吧,我是說,事情過去都快一年了。

——聲明?軍隊從不發表聲明。但你的少校朋友——

——哥們兒,他不是我的朋友。

——這話還是留給某位槍手吧。總而言之,少校沒有發佈官方聲明,但他說有一群歹徒企圖攻擊在綠灣射擊場打靶的一支國防軍小分隊。槍手多半認為既然那地方叫射擊場,那就肯定有槍。

——誰說他們是槍手了?

——襲擊者全部來自西金斯敦。

——這話是他說的還是你說的?

——哈哈。你真是不容易打發,小子。總而言之,他說他們大中午地衝進來,以為自己是一群牛仔。國防軍別無選擇,只能還擊。

——還擊的前提是不是要受到襲擊?

——什麼意思?

——沒什麼,哥們兒。你繼續說。那群小子大中午地發動襲擊,對吧?他說中午?

——嗯哼。

——唔,可是……

我不明白。我的意思是說,你看,整件爛事就鋪在我眼前,活像個渾身肥肉的脫衣舞孃。也許他真有那麼愚蠢,或者在玩牙買加人眼不見為淨的把戲,牙買加人只要發現自己陷在政詭中央就會這樣。少校聲稱匪徒大中午襲擊士兵,士兵只好還擊。但我看著那些照片,看著照片裡的黑影,每一個黑影都拖得很長。大中午可不會有那麼長的影子。這件爛事發生在早晨,就算你是個半聾半啞半癡呆的老糊塗也看得出。但我盯著照片看的時間太久了。他注意到我看得太久了,不打算忘記我把我的問題掰成了兩半。要是牙買加人終於發現你屬於那種腦筋轉得快的白小子,就會用一種特殊的眼神看你。他們會一直用那種眼神盯著你,因為這時候他們正在琢磨,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動腦筋的,還有他們說的是不是太多了。牙買加人自豪於他們從不放鬆警惕和從不亂說話的天賦。他們從不洩露任何心思,哪怕很想將你當場幹掉,連一秒鐘都等不及了。

好吧,不知道愛莎和這件事有什麼關係。也許因為我在床上。也許因為我躺在床上,而一個陌生男人他媽的坐在床邊上。真希望我還在睡夢中。兄弟,你就不能偷點東西,然後他媽的滾蛋?你他媽是誰,難道是偷東西偷到一半坐下歇口氣?唉,天哪,別,千萬別,求求你,千萬別往後坐,天哪,他要坐在我的……他坐在我的腳上了。狗娘養的把他瘦骨嶙峋的屁股放在我的腳上了。他在轉身,我操。此刻還很暗。燈光是泛紅的黑暗,非要擠進我的眼皮裡。慢慢睜眼……不,他媽的白癡。我難道想看見他一槍打死我嗎?他在我一句話當中打個他媽的窟窿倒是不錯。也許我該帶著個什麼機靈念頭赴死。這會兒我是不是該想到天堂之類的狗屁了?我的路德宗老媽會為我感到自豪的。他是不是認為我在睡覺?第二個枕頭在哪兒?他會不會用枕頭摀住我的腦袋然後開槍?我真是膽小鬼,真是膽小鬼,真是他媽的膽小鬼。該死。睜開啊,狗娘養的眼睛。他沒有看我。他依然盯著地面。媽的,該死,狗娘養的,他到底在看什麼?地毯上的污漬像耶穌?我以為只有天花板上才有這種鬼東西。在我之前住這房間的骯髒雜種的精斑?希望他們好好清洗過被單。但半途樹路上的旅館誰能說得清呢?

出去走兩個街區,到切爾西路左轉,一直向前走到切爾西飯店所在的彎道,有塊牌子寫得明明白白: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兩名成年男子都不得租用同一個房間。假如你是戀童癖就另當別論了吧,真是個有意思的城市。不知道我為什麼會想到這個,不知道為什麼突然之間我希望這些被單都仔細洗滌過。被單讓我想使用洗滌之類的詞語。不,仔細洗滌。耶穌基督啊,狗娘養的,快滾蛋吧。至少我不會記住在這件事裡我有多麼膽小,乖乖地躺在床上,希望屎尿不要被嚇出來,希望左腿別再顫抖,或者感覺到的刺癢只是因為睡著了,要是咱的腿沒睡醒,我該怎麼突然衝向衛生間?咱的腿。媽的,現在我在用牙買加語擔心了。兄弟,你難道不能只是個普通變態嗎?你難道不能抓一把我的卵蛋,然後就跑出去嗎?

士兵在1978年初開槍打死幾個小子,結果卻催生了那份和約。過了不到一年,警察在下城區與人交火,聽街頭巷尾的說法,好像這就是結局了。通常來說,槍手走進中立地區,警察或軍隊突然帶著槍出現,那就肯定是個安排好的陷阱,有時候甚至來自槍手所屬的黨派。按照神父的說法,民族黨的兩個打手幾年前就遇到了這種事情,我想找羅爸爸打聽的那個人很可能也一樣。神父幫我安排了這次會面,天曉得他們覺得我是什麼人,因為我在他們眼中是認識神父的白種窩囊廢。神父告訴過我,和約的條款之一是誰也不能向警方出賣任何人,因此我實在想不通這場殺戮究竟是怎麼回事。

媽的,我帶著這堆說法去見部長,他笑得前仰後合。他說在你開始錄音之前聽我先私下裡跟你說兩句,語氣像是上周他聽什麼混球在電影裡說過這段話似的,結果卻只是重複了一遍他已經在媒體上說過的話,什麼這些兇手會像狗一樣追殺至死。說起來,狗通常是追獵物的,而不是被追獵的,但我猜一個人就算找不到相似之處也能理解這個比喻。他很精明,注意到我嘴巴很壞,而她的訪談文章裡只寫了這一點。總而言之,部長是一坨狗屎,捲曲的頭髮向後梳,但梳得太用力,卷毛都變成直髮了。

我在胡言亂語。重點在於,根據神父所說,這份和約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說任何人都不能繼續向部長之流提供人名。但即便如此,我們眼前依然是一具屍體,一名槍手——抱歉——一名政治激進分子,犯罪情報最關注的對象之一。我知道巴比倫憑借自己的力量無論如何都找不到那個人。就算半途樹路上有塊裸女廣告牌,女人分開大腿,摸著下體說巴比倫你抬頭看我呀,牙買加警察站在路中間也還是看不見它,除非有人告訴他們該往哪兒看。和神父一樣,這個人可以溜進勞動黨和民族黨的地盤。和神父不一樣的是,這個人擁有真正的權力,他是羅爸爸那邊的二號或三號頭目。很厲害,對吧?金斯敦已經進化到了現在的局面,這麼一個高層人物坐下狂喝濫飲,酒伴的朋友說不定哪天就會死在他手上。你找比爾·比爾森、約翰·希爾尼或者隨便哪個記者聊聊,只要是住在十字路以北的淺膚色聰明人就行,他們都在尋找各種各樣的方法打聽和約究竟能維持多久,當然,動機不是出於關心。響亮的歎息和拚命點頭是在說我要被氣死了,但實際上是在說就算這樣老子也還是他媽的不在乎。我為什麼在沒完沒了扯該死的和約呢?那東西甚至沒有成文的檔案。但羅爸爸和警長殺手飛往倫敦,找歌手討論這件事。這些根本不是新聞,但僅僅一年時間,情況就從充滿希望變成了渺無希望,誰他媽能知道呢。

事實上,我知道。羅爸爸知道,但他不會說。警長殺手知道,你看得出來,一個人不再和你開玩笑講故事,因為他猜到你已經知道了結局。但其實我根本不知道。

一個穿海軍藍衣服的男人坐在我床邊。我見過羅爸爸。就在和平演唱會之前,神父帶我去了哥本哈根城。一個大塊頭伸展手臂,看上去塊頭就更大了,他擁抱每一個人,我不是容易一驚一乍的那種人,但還是被大塊頭的熊抱嚇了一跳。每一個人在這裡都是安全的!我們傳播的是和平與愛的正能量!他這麼說,然後問米克·賈格爾在哪兒,他是不是帶著多得應付不了的黑妹子躲到哪兒去了。我花了兩分鐘才明白過來,微光雙胞胎【188】的名聲已經飄出了54號錄音室。

——聽過《一些姑娘》【189】嗎?回歸了他們的本源。

——咱聽過許多姑娘。

關於這個,她一共就寫了這麼多。向前快進到幾天前,我從沒見過一個大塊頭顯得那麼渺小。他甚至沒有精神對神父說你他血逼的為什麼又帶白小子來。他不想談被警察射殺的那個人。他不想談警察。他表現得像個老人,或者知道得太多,或者終於活到年紀,看清楚了這個世界的本來面目,看清楚了人與人之間的爛事和我們為什麼都這麼低級、卑鄙、令人作嘔,想明白我們事實上只是該死的野獸——都是人活到某個年紀才會擁有的智慧。那個年紀不一定非得是老年,因為羅爸爸並沒有那麼老,貧民窟裡沒有人能活到老。到了那個年紀,你會看明白一些事情,我不確定究竟是什麼,但肯定很巨大而灰暗,你知道再怎麼掙扎都沒用。但如我所說,不到一年他就有了這個表情,讓他顯得筋疲力盡。不,不是筋疲力盡,而是厭倦。

——警察為什麼殺死你的二號人物?

——玫瑰為什麼是紅色,紫羅蘭為什麼是紫色?

——我不明白。

——Y是個扭曲的字母,拖著一條長尾巴。切斷尾巴,得到的是V。V代表漂泊者(vagabond),你就是個漂泊者。

——他們是怎麼殺死他的?

——用兩三把槍,我聽說。

——你覺得會是民族黨出賣了你的人嗎?

——什麼?

——民族黨。他們洩露你手下的去向?還有,警察為什麼不尊重和約?

——白小子,你裝了一肚子笑話。誰告訴你警察也訂立了和約?還有,你說的民族黨線報是什麼意思?

——你也許是正確的。

——哈哈,白小子,幾時輪到你說我對不對了?

他說得對。我提到二號人物的死亡,警長殺手盯著我,那眼神和羅爸爸如出一轍。

——你的壞時光就是某人的好時光,小子。你的壞時光就是某人的好時光。

——是誰向警方通報了二號人物的去向?

——你來這兒之後見過喬西·威爾斯嗎?

——我只見過他一次。

——他就住在這條路的另一頭。你去找他問問二號人物吧。

——喬西·威爾斯?

——咱已經完全不瞭解街頭了。和平已經結束。

——誰和誰之間的和平?我能問問你這話是什麼意思嗎?我能再多問幾個問題嗎?爸爸?

看來不行。我不需要去找喬西·威爾斯,他找到了我。我正要走出羅爸爸家的大門——別問我為什麼我是倒退著走出來的,但我確實是倒退著走出來的,恰好撞上兩個男人。光頭一言不發,甚至不看我的臉,但他抓住我的胳膊,拉著我沿著馬路向前走。唐要見你,另一個男人說,他更高也更胖,留著小髒辮。但羅爸爸不是唐嗎?我想問但沒問。光頭穿藍衣服,髒辮穿紅衣服,一左一右夾著我,步調完全相同,怎麼看都像在演動畫片。街上的人紛紛轉過頭去。我們經過的時候,他們紛紛轉過頭去,我指的是幾乎所有人。所有人都轉過頭去,只有兩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直視我的眼睛,盯著看,就彷彿他們在看的並不是我。就好像我是鬼魂,或者是正在被驅趕出鎮子的陌生人。每個牙買加村莊都是個小鎮。他們帶我來到喬西·威爾斯家,領我從前門進去,但沒有人請我坐下。埃索公司的日曆填滿了客廳三扇大窗中的第一扇。玻璃沒被敲碎的窗戶我只見過這幾扇。每扇窗戶都掛著窗簾,紅黃花朵圖案,有女人和他一起住。

——窗簾不錯。

——你問了很多問題,白小子。

——什麼,我沒……

——帶著你的黑色小筆記本到處找人閒聊。你把一切都記在上面了?

我聽說過喬西·威爾斯很為他的英語水平而自豪。

——你在哪兒學到這麼說話的?

——你在哪兒學到滿嘴胡言的?

——什麼?

——你打算把需要腦子的問題留到最後?

——對不起,我……我……我——

——你……你……你……

說了這麼多,我只看見一個腦袋上裹著毛巾,這個人坐在沙發裡,但沙發並不面對我。一個唐啊,哥們兒,還有個姑娘只是靜悄悄地坐在哪兒。他的聲音究竟是從哪兒發出來的?

——你的嘴巴不是很利索嗎?這麼快就沒詞兒了。請坐,白小子。

我在門口的餐椅上坐下。

——你們國家的人不進客廳坐下嗎?

我走進客廳——假如你能管這個比候診室還小的房間叫客廳。灰色沙發上的透明塑料薄膜還沒撕掉。坐在沙發上的不是姑娘,我首先看見的是網眼背心,然後是一雙大手拽掉頭上的毛巾。他又擦了幾下頭髮,然後把頭髮往後捋了捋。他大概有個會跟著他收拾房間的女人。喬西·威爾斯。他的塊頭也不小,膚色比羅爸爸淺,但眼睛比你預想中的要窄,有點像中國人的眼睛。他的肚皮剛開始貼著網眼背心隆起,這是貧民窟年輕人的制服,不過我猜他只在家裡穿。牙買加壞人要是往上爬了,首先會發生改變的就是行頭。據說他出門總是穿襯衫,就好像隨時都有可能上法庭似的。

——你的筆隨時隨地都準備寫字?

——對。

——我認識一些人對槍也是這個態度。其中兩個這會兒就站在我家門外。

——但你不是?

——槍口裡從來開不出花朵。你需要改掉你的壞習慣,明白嗎?

——你說什麼?

——動作要快一點。反應要靈敏一點,應該是這麼說的吧?

——我不明白。

——剛才我說槍口裡從來開不出花朵的時候。

——我聽見了,威爾斯先生。

——只有法官才叫我威爾斯先生。叫我喬西。

——好。

——剛才我說槍口裡從來開不出花朵的時候——

——我聽見了。

——你屁眼裡插了什麼東西嗎?你為什麼非要打斷我說話?我說,剛才我說槍口裡從來開不出花朵的時候。咱看見你抖了一下。你的眼睛瞪得很大,好像你沒想到唐的嘴裡會說出這種話。

——我沒有——

——你有,同胞。但只是半秒鐘而已,絕大多數人都不會注意到。但我的三個名字裡沒有絕大多數人。你自己多半都沒注意到。

——對,我沒有,而這是我的身體。

——你這種人看得不夠多。總捧著小筆記本寫寫畫畫。你還沒下飛機,就已經寫完了報道。現在你只是在尋找零散片段塞進去,然後說,美國人你們看好了,這就是牙買加的樣子。

——你要知道,不是每個人,不是每個記者都是這樣的。

——你是《旋律製造者》的?

——《滾石》。

——你待了一年多,到底都在忙什麼?黑逼就這麼好操?

——什麼?不,不。我在寫一篇報道。

——你需要一年寫一篇關於銅子兒的報道?

——銅子兒?

——對,銅子兒。你東問西問他的事情,卻連他叫什麼都不知道。銅子兒,曲解了和約的就是他。

——和約有成文的檔案嗎?

——你似乎不是《滾石》派來的最聰明的小子。

——呃,但我也不蠢。

——《滾石》為什麼要派一個人來這兒待一年多?什麼報道能有這麼熱門和難寫?

——啊,其實我不是他們派來的。

——原來如此。所以你並不為該死的《滾石》工作。也不為《旋律製造者》或者其他雜誌工作。《紐約時報》,對,他們會派個記者駐守一年,但喜歡把屁眼人放在封面上的雜誌恐怕不會。我看你來這兒只是為了黑逼。叫愛莎的那個姑娘怎麼樣?待你好嗎?小逼是不是還緊得像針眼?

——我的天——

——看起來我對你的瞭解超過了你對我的瞭解,白小子。

——愛莎,她……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當然不是。你這種白小子,不可能拿黑種女人派這個用場。

——我沒有拿任何女人派那個用場。

喬西·威爾斯笑得像在喘息,笑聲彷彿是從牙齒縫裡碾磨出來的。他和羅爸爸不一樣,羅爸爸會一仰頭,從碩大的肚皮深處擠出笑聲。

——這個回答可壞透了,我的年輕人。又壞又野。

——我這個星期都在這兒。

——不,你今天就離開。

——你開玩笑嗎?我整個星期都在這兒?我說了什麼逗你發笑的話,你哈哈一笑,我說我整個星期都在這兒,而且每天都有新笑話?這是什麼脫口秀……算了。

——你為什麼跑來跑去打聽銅子兒?

——呃,我——

——你甚至去問了那個白癡矬子,警長殺手。

——他其實沒說什麼。

——他憑什麼能說什麼?他根本和銅子兒不熟。

——你們兩個不是朋友嗎?

——喬西·威爾斯愛所有人。

——我說的是銅子兒,不是警長殺手。他參與了中央和平委員會的事情,對吧?

——哈,你以為你真的瞭解中央和平委員會嗎?我打賭你不知道那就是個玩笑。和平。貧民窟只可能有一種和平。實在很簡單,太簡單了,連弱智都能領會它的精髓。連白人都能。你開口說和平這個和平那個咱們談談和平吧,槍手就會立刻放下武器。但你猜怎麼著,白小子?你放下武器,警察就立刻掏出武器。和平,那是危險的東西。和平讓你愚蠢。你忘記了不是每個人都在和約上簽字畫押。你的好時光就是某人的壞時光。

——呃。我可以發誓我聽過……所以你認為和約是個壞主意?

——不,這話是你說的。

——所以你想說什麼呢?

——銅子兒來自瓦雷卡山,那地方差不多是農村。他不瞭解金斯敦是怎麼運轉的。他來哥本哈根城投奔好朋友羅爸爸,然後去和另一個好朋友警長殺手痛飲朗姆酒,他無論在勞動黨還是民族黨的地盤上都活得挺滋潤。

——但去年五月他去了開曼納斯公園,那裡是——

——那裡不是任何人的地盤。

——更糟糕的是他是一個人去的。

——和平電波把他變成了傻瓜。和平就有這個問題。和平讓你馬虎大意。

——警察怎麼知道他在那兒?

——你以為想找到一個槍手有多麼困難嗎?

——但那是一大群警察,而不是隨隨便便兩個墮落警察去押做過手腳的比賽。

——伏擊。喜歡看牛仔電影嗎?

——想聽實話?我通常會說操他媽的。我有蘇族人的血統。

——蘇?

——蘇族,就像切諾基,就像阿帕奇。

——你是印第安人?

——有他們的血統。

——明白了。

——你知道是誰出賣了他嗎?我說的是銅子兒。

——也許是他出賣了自己。

——但這兒有些人說他是羅爸爸的二號人物,有朝一日說不定會成為一號。

——但這個人害怕子彈,甚至都不敢住在哥本哈根城。誰說的?

——有些人唄。現在他死了……

——我——你看看,他想躲的同一顆他媽的子彈。他死了又怎麼樣?貧民窟裡的每一個人都是可替代的。甚至包括我。

——我明白了。你認為歌手對這些事會有什麼反應?

——咱看著像是歌手的監護人?

——不,我是說……你和他之間沒有情誼嗎?

——不知道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但那個人經歷過許多事情。大家應該放他休息休息。讓他躺會兒,放他休息休息。

——但他肯定全身心投在和平事業上,打算回來再開一場演唱會,尤其是經歷了上次發生的意外。

——哈哈。現在誰也不會再去動歌手了。

——我打賭上次同樣誰也沒有想到有人居然會向歌手下手。

——上次朋友允許朋友在他家搞賽馬欺詐。他不會再允許那種事情了。這次誰也不會對他胸口開槍,因為誰也沒有在背後捅他刀子。

——等一等,你認為他們是去找歌手朋友的麻煩的?那個欺詐是怎麼回事?

——關於歌手,我沒有什麼想說的。

——但你說的是他朋友,不是歌手本人。

——有些樹木早就應該剪枝了。

——你說話越來越像羅爸爸了。

——人們的逝去就是這個樣子。他們繼續活在你的記憶中。

——我有時候說話也像我老爸。

——我有時候施罰也像我老爸。

——咦,是嗎?

——對,白小子。貧民窟裡也有知道父親是誰的人。有些人的父親甚至娶了他們的母親。

——我不是那個意思。

——你嘴裡就沒說出過任何有意義的話。

——呃。

——羅爸爸是我們能在貧民窟裡過上體面生活的原因。羅爸爸是我能用抽水馬桶、拉完了不需要看屎的原因。你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對吧,白小子?你按下衝水開關,就再也不需要想到你的屎尿了。對,感謝羅爸爸,貧民窟居民也能活得體面。羅爸爸和歌手是同一種人。同樣的事情也會落在歌手身上。

——不好意思?

——你好意思就行。

——所以你不是他的歌迷。

——我更願意聽丹尼斯·布朗【190】。

——他似乎相信這個停戰約定。

——你有沒有進過監獄,白小子?

——沒有。

——命好。因為你一旦被關進監獄,警察就會揍得你屁滾尿流。不僅僅是用警棍打臉,踢屁股,打掉兩顆好牙,害得你沒法好好吃飯,牙根動不動劃破舌頭。也不僅僅是拿出兩個電極,一個纏住你的卵蛋,另一個夾住你的龜頭,然後通電。那只是第一天的下馬威,甚至不是監獄裡能發生的最可怕的事情。監獄最可怕的地方是他們會分割你的時間,你的每一天,甚至你的生日。你忘記了今天是星期三還是星期六,那才叫糟糕。你會失去感覺。你會難以理解外面世界都在發生什麼。你知道你無法分辨晝夜會發生什麼嗎?

——告訴我。

——黑變成白,上變成下,貓狗變成朋友。你問問你自己,這個什麼和平協約?它究竟產生於兩個群體之間,還是在監獄裡被關得太久的兩個人?

——你認為——

——我的任務不是思考。

——不,我指的是歌手。

——你為什麼總覺得我應該對歌手有什麼看法呢?

——不,我指的是去年的第二場和平演唱會。也許他認為他對和平進程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力。

——第一場演唱會是為了和平,第二場是為了抽水馬桶。

——啥?

——你為一份雜誌工作,卻什麼都不知道?你的老闆大概是牙買加的報紙吧。

——可是,他離開兩年後回國,上次他們險些殺了他。

——他們是誰?

——我……我……我不知道。就是那些刺客。

——聽著像是李小龍的電影。

——殺手。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電影。

——我、我不知道他們是誰。

——哈,羅爸爸似乎知道。關於歌手,我有個問題想問你,也許只有你能回答,因為你是外國人,而且受過教育?

——對。

——只有受過教育的人才回答這個問題。你知道「敘事手段」是什麼意思嗎?

——知道。

——那麼,歌手胸口中槍,子彈本來是衝著他心臟去的,你認為他胸口中的只是普普通通一槍,還是其中有什麼更深層的含義呢?一個修辭手段。

——手段,你指的是象徵嗎?

——差不多吧。

——你的意思是說,假如他認為心臟險些中槍意味著……

——心臟中槍能夠代表的意義。

——你怎麼知道他險些心臟中槍?

——聽說的。

——聽誰說的?

——聽風中的自然精靈說的。

我告訴神父我和喬西·威爾斯聊過,他站在雨裡,不肯進酒店。你知道嗎?哪怕在黑暗中,你也能分辨出一個人有沒有盯著你看。

一個穿藍衣服的男人坐在我床邊。席德·維瑟斯【191】兩天前死了。沒有人知道具體情況,但據說那孫子剛從戒毒所出來,他老媽就給他吸海洛因。搖滾在紐約市生病死去。他被發現時光溜溜地躺在床上,身邊還有個多半也光溜溜的女演員。二十一歲。去他媽的朋克。我們唯一意見相同的東西是《四七相遇之日》。我母親肯定會很自豪,上帝做證,假如你是音響愛好者,時下走紅樂隊是「鷹風」【192】就大大不妙了。但席德·維瑟斯死在兩天前。幾個月前他殺死了自己的女朋友。死人,全都是死人了。只有四個人知道歌手險些心臟中槍。歌手,他的經紀人,動手術的醫生,還有我,因為我在某個幸運日逮住了他,而他沒有因為我跟蹤他跑遍倫敦而把我踢出去。只有三個人知道他正在吃四分之一個葡萄柚,另外四分之一分給了他的經紀人。只有兩個人知道歌手當時大喊塞拉西一世耶神拉斯塔法裡,而我之所以知道,是因為某個幸運日我在倫敦逮住了他。

一個身穿他媽的藍衣服的人坐在我他媽的床邊上。我漸漸覺得我就是殺人遊戲裡被殺的角色,很想對殺人者說你他媽的快拿起武器,快點動他媽的手吧。別磨蹭了,快點動他媽的手吧。

我的左腿已經睡著了。我看見幾個黑人和更多的黑人,他們合併成一個黑人,最後根本不是黑人。一個穿藍衣服的光頭男人坐在我床邊上,揉著腦袋,揉著他亮閃閃汗津津的淺棕色腦袋。他的襯衫是海軍藍的。他在向後靠,壓得我的左腿睡著了。盯著天花板,阿歷克斯·皮爾斯。數一數灰泥上有多少條溝槽,尋找耶穌。耶穌找到了。尋找十字架。尋找意大利,尋找一隻鞋,尋找女人的臉。床邊的男人,我操,槍,他有槍,狗娘養的有他媽的槍,他在揮舞槍,對準他的太陽穴,對準我,對準他的太陽穴,他要像海明威那樣扣扳機了,他為什麼要溜進我的房間自我了斷,狗娘養的,我才不要當你的觀眾,基督在上,別他媽開槍,把腦漿灑在我的乾淨床單上,不,髒床單,他媽的土渣,他媽的遍佈精斑和陰毛的床單,但這是我的床單,我不想要你把他媽的鮮血和腦漿灑在上面,天,他不打算自殺,他要對我開槍,他要開槍打死我,他媽的心臟你別亂跳,他會聽見的,誰也不會聽見別人的心跳,不,他能,他會聽見的,我操我操我操,他在轉槍玩兒,槍吊在他手指上,他是牛仔,這是他的六發左輪,正午,雙虎屠龍,孝義他媽的雙全【193】,至少我會死得像個真正的牙買加人,不,不好笑,他媽的不好笑,去他媽的,我今天不想死在今天,我他媽不想死在今天啊,別轉槍了,你他媽不是狗娘養的獨行俠,弄得好像你剛拿起磨舊了的《槍手民謠》,牙買加每家每戶都有這張唱片,我今天不想死在今天,不希望我老媽孤零零地站在明尼阿波利斯-聖保羅機場領他媽的棺材,或者更糟糕的,走遍金斯敦貼「你有沒有見過這個失蹤者?」的海報,上迪克·卡維特節目談她可憐的兒子和牙買加該死的官僚機構,他們不肯幫助她,這是個陰謀,對,就是陰謀,至少也在掩蓋真相,也許奪走她兒子的只是極度無能,她知道發生了什麼,有人做了什麼事,她搬山填海也要查明真相,就算警察、總理甚至大使連動動手指都不肯,我會成為報道的主題,她會成為被其他孩子嫌棄的憔悴老婦(在執著於一個幽靈之前,她曾是全世界最好的老媽),剩下與她作伴的只有香煙和查明真相的使命。她還會上《六十分鐘》節目,繼續上卡維特訪談,然後被所有人漸漸忘記……我不知道然後會怎樣。

耶穌基督,讓他離開吧。求求你,我閉上眼睛,無論你要我閉多久都行,等我睜開眼睛,他就已經走了。要我祈禱嗎?我會祈禱的,我向上帝發誓。向上帝發誓。向你發誓。唉,去他媽的。我不會琢磨天堂是什麼樣子。誰他媽會做這種事。我反正不會。我要對他說,假如你此時此刻殺了我,我會盯著你的眼睛,只要你活著,我就會在你的腦海裡作祟。我發誓我會他媽的永遠糾纏你,連驅魔術士都只能看著你說,該死,孩子,誰也幫不了你。我會帶著操十字架的琳達·布萊爾和操阿米蒂維爾殺人狂的妹子一起來找你【194】,我會割掉你的一塊大腦,讓我們三個住進去,然後我們會像癌症似的從裡到外吃掉你。我他媽會糾纏你到死,狗娘養的。我會讓你在教堂裡尖叫魔鬼落在我身上了,我會讓你瞎眼,操自己的姐妹,我會讓你無論走到哪兒都自言自語,因為只有你和我知道你在和我說話。我會帶著你從堤道開進海裡,但你不會死,因為我不會讓你死,我會讓你活一百年,否則我怎麼糾纏你,每次你洗澡我都會在鏡子上寫我的名字,有一天你會在天花板上看見「準備去地獄舔雞巴吧」,我會搖晃你的床,讓你胳膊肘發癢,你不得不使勁抓撓,所有人都會來找海洛因,狗不願意接近你,因為狗能感覺到有陰魂住在你腦袋裡,所以你最好轉過去,你最好立刻站起來,走出這個房間,否則我向上帝發誓我會那麼做。我會的,真的會。

電話響了。

他嚇了一跳。

我嚇了一跳。

轉到一半的槍失手落地。

他看著我我看著他。

彎腰撿槍,踢他,踢他。

踢他後背,再踢他後腦勺。

翻身,跳下床——他抓住我的腳。

他媽的放開我,他媽的放開我,他在爬。

拳頭,他抓住我的手,不肯放開。

拉掉床單,尖叫——手扼住我的喉嚨。

捏。我漲紅臉,越來越紅,應該是眼睛的地方是一大團熾熱的紅色。咳嗽,咳嗽,手掐住我的喉嚨,擠壓喉結,他不在乎,我沒法揮拳,沒法踢腿,抓撓,抓撓,他甚至懶得阻止我,撓他的面頰,撓他的臉,他拍開我的手,彷彿我是個娘們兒,他媽的娘們兒,咳嗽,他坐在我胸口,我沒法呼吸,我沒法呼吸,老虎鉗,耶穌基督,他抓住我的右手,好像我是個傻乎乎的小婊子,一個傻乎乎的婊子,真是個傻乎乎的婊子,我是個傻乎乎的婊子,沒法動彈,按住我的脖子,腦袋灼痛,腦袋要爆了,腦袋發昏,黑暗,不,我要告訴她,告訴她從第一次見到她我就知道她會離開我,操他媽的人生鏡頭隨時都會開始閃現,先放鬆雙腳,先放鬆雙腳,至少讓屍體被發現時顯得挺平靜,操他媽搞什麼,電話在響,我嚇了一跳,他嚇了一跳,鬆開了我的喉嚨,轉回來慢了一拍,他的手拍在我手上,我的手按住他的手,拍他的手,我的臉,指節,拳頭,我拍他,說我是女孩我就當女孩好了,他什麼也沒說,我的手指滑溜溜的,他的手抓住我的脖子,沒有掐,而是按住,他在找什麼,媽的該死,槍,槍,槍,他在找槍,我望向燈座,他媽的沉重的燈座,針織檯布,基甸聖經耶穌他媽的基督,拆信刀,文具上的酒店抬頭,他轉回來面對我,遞給我槍?不是槍?看不見槍,不記得去哪兒了,我抓住它,銳利的一端,黑色的一端,他為什麼一言不發,他要掐我的脖子了,我攥緊拆信刀,他掐到一半,我揮了半圈,插進他的脖子,指節正中他的下巴,感覺像是一拳,我的手指滑開了,媽的不行,插得很深。他看著我,眉骨很高,眼睛瞪大,他沒有碰拆信刀,拆信刀插在他脖子裡,血開始滴,血開始噴,噴得像是開了水龍頭,他的眼神像是不敢相信身體在幹什麼。不說話,他不說話,他抽搐,他從我身上滾下來,他倒在床上,從床上倒下去,他走向房門,膝蓋發軟,起來,站直,膝蓋發軟,他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