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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艾莉絲:2012年6月29日新罕布什爾州

在樹林裡被林肯那個露陰狂羞辱後的第二天是星期五。這真是個讓人悲喜交加的日子。喜是因為再過一天林肯和他的家人就將離開夏令營,我再也不會看見他們;悲是因為「母親節」又到了,這意味著整個下午,我都無法迴避林肯那副醜陋的嘴臉。

我想說這沒什麼大不了的。我並沒有遭到性侵犯,或者遭遇學校安全手冊中提到的任何一種可怕的事。只是自從樹林裡那件事之後,我在營地裡再遇到其他男人時——尤其個別人更讓我難為情,比如斯科特、湯姆,甚至我爸爸——我就會莫名其妙地想「他也有小弟弟」。我不知道這念頭從何而來,因為我無力控制,更阻止不了。就像小的時候,忽然有一天我發現每個人都要上廁所,包括老師和電視裡的明星。不過當年那種幼稚的想法,如今看來倒挺有趣,可現在的這種想法卻讓我不勝其煩。最討厭的是我根本無力控制。

狼人的事徹底泡湯,因為坎迪和蒂莉對樹林裡的事毫不知情。她們打算等下一批孩子入營後再制訂新的計劃。但現在我對這個計劃已經失去了興趣,因為每當想到狼人時,林肯噁心的小弟弟和賴安那張白癡似的臉,以及散落在草地上的爛皮毛髮和假血漿就會浮現在我的眼前,那畫面讓我想把腸子都吐出來。

老爸老爸我犯了錯,聽我把秘密對你說;三個當中一個假呀,我是個什麼犯罪者?

我們圍成圈坐在草地上,一邊拍手一邊唱,這樣的場景和前兩個週五沒什麼兩樣。我細細思忖過去這周我都犯過什麼「罪」,這時我大腦中忽然閃過一個念頭:我可以告訴大家。我可以當眾揭發林肯幹的醜事。雖然很丟臉,但那總會讓林肯吃點苦頭,說不定連賴安也跑不掉。

要知道,如果我在華盛頓遇到這種事,早就告訴爸爸媽媽了。昨天夜裡睡覺前,我差一點就告訴了媽媽,只差那麼一點。當時蒂莉正在衛生間裡刷牙,媽媽坐在我的床頭,一邊說晚安一邊幫我蓋好被子。臥室裡只有我們兩個,感覺就像回到了華盛頓——因為在老家我和蒂莉不用睡在同一個房間。

「媽媽。」我輕輕叫了一聲,可我覺得既奇怪又難為情,一時竟不知道該如何開口了。

「怎麼了,親愛的?」她俯身過來,輕輕把一綹頭髮從我眼睛旁邊撥開。

可隨即我竟鬼使神差地提起了另一件事,「兩周前我被罰勞動反思了。」這件事是忽然冒出來的,而我也恰好希望媽媽知道。

我一直不確定斯科特有沒有告訴她或爸爸,但從她一臉驚訝的表情看,應該沒有。「有這事?」她問,但聽起來並不生氣,反倒很歡樂的樣子,「你幹什麼了?」

我聳聳肩,這時我才忽然想到之所以沒有告訴她就是因為怕她知道狼人計劃的事。不過如今狼人計劃已經泡湯,而提到這個計劃就會讓我想到林肯噁心的小弟弟和賴安那張白癡似的臉,以及散落在草地上的爛皮毛髮和假血漿。

「我撒了謊。」我說,「我本來是要嚇唬傑森的,你還記得那個小男孩嗎?」

媽媽點點頭,「也許我不該這麼說,但那個孩子確實很煩人啊,是不是?」

我忍不住笑起來,過了一會兒她也跟著笑。「是,他是個討厭鬼,所以我才想嚇唬嚇唬他的。我對他說樹林裡有可怕的東西。」我說。

媽媽盯著我審視了片刻,隨後若有所悟似的點著頭說:「你應該知道那樣做很不好,對不對?但如果那就是你這輩子做過的最差勁的事……」

我很想知道這句話的後半句是什麼,可她只是聳了聳肩。而這時剛好蒂莉走進臥室,像每次一樣接管了這裡的話語權,並試圖讓我們乖乖聽她講述自由女神像復活的故事。直到媽媽關燈離開了房間我才意識到,林肯在樹林裡幹的事我還沒說呢。

但此刻坐在這裡玩「犯罪者」的遊戲,我心裡七上八下。要不要把林肯的醜事告訴大家?這樣報復他是否合適?關鍵是我如何做,才能看起來像在自我懺悔?我還要過一會兒才能輪到,在那之前我有大把的時間考慮。

蒂莉是第一個發言者。玩過兩次這個遊戲,我實際上倒有點喜歡聽蒂莉的懺悔。第一,對我來說很容易辨別她的話是真是假;第二,很多時候,我也搞不懂她是否知道自己傷害了別人的感情,或者說了什麼不得體的話。

「好吧。」蒂莉開始了,「這一次我要說幾件大事。第一件:我動手打了我的妹妹。」

沒錯。這一件絕對真實。

「第二件:我從媽媽的錢包裡偷偷拿了些錢。」

嗯。這個我倒不確定。不過讓人想不通的是她為什麼要拿錢,夏令營裡根本沒有花錢的地方嘛。

「第三件事特別嚴重。」她看上去有點緊張。先深吸了一口氣,而後卻莫名其妙地望著我。「我和林肯做愛了。」她說。

整個地方頓時鴉雀無聲,大夥兒都呆住了。蒂莉看著斯科特,她在確定自己是不是惹了麻煩。接著,新入營的孩子中間有人開始哄笑,隨後賴安也加入進去。坎迪喊道:「什麼?你撒謊!」終於,斯科特介入了。

「好了好了,大家安靜一下。」他舉起兩隻手做了幾次下壓的動作。可惜沒人聽他的。

「我沒撒謊。」蒂莉反駁說,「我們真的做了。林肯,你告訴她。」

林肯的臉漲得通紅,只一味低頭盯著地面。「那不叫做愛。」他說。現在我更糊塗了。

「準確地說,那可能不算性交。」蒂莉解釋說,「因為我不想懷孕……」

斯科特站起來吹響了哨子,那聲音尖銳刺耳。「夠了!」他厲聲說道,「你們都別說了。」

他也漲紅了臉,但看不出憤怒,好像不知所措的成分更多些。他這樣的表情我也是第一次看到。

「現在解散,所有人都回營地。」他命令道,「遊戲取消了。蒂莉還有林肯,你們到我的辦公室等我。至於其他人……」他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我以為他也要讓我去辦公室。他會不會已經知道……?可他隨後說道,「艾莉絲,我們回去後,你就去找爸爸們,告訴他們,就說是我說的,你們可以自由游泳。記住了嗎?」

我盯著他愣了一會兒,才想起點頭。於是所有人都站起身,開始朝著營地的方向出發。

我想獨自走走。我心裡有股說不出的滋味。震驚,還有莫名其妙的羞愧。因為我的姐姐和一個男孩子做愛了,現在這已經成了人所共知的大新聞。還因為我一直以為林肯在樹林裡的下流舉動是個了不得的大事情,可實際上卻根本不值一提。我把這些念頭統統趕跑,可忽然間另一種微妙的感覺卻乘虛而入:一絲朦朧的、詭異的嫉妒。我在想,如果我同意的話,林肯會不會也願意和我做愛?還有,他最先想到的做愛對象是誰?我,還是姐姐?

可我沒有獨處的機會,因為蒂莉跑過來要和我一起走。我默不作聲,就像不知道她在我身邊一樣。

「只是用嘴而已。」她說。我不敢相信她居然說得這麼輕巧隨意。「而且我只對他做過。他摸過幾次我的下面,可實際上那不公平,因為他能高潮,我卻不能。」

我停下來,扭頭瞪著她。「你能不能閉嘴?」我咬著牙說。

「你生我的氣了嗎?」她睜大眼睛一臉無辜地問,彷彿她實在想不通哪句話惹到了我,「為什麼?難道你喜歡林肯?」

「才怪!」我幾乎吼了起來。前面幾個人扭頭看了看我們倆。

「沒有的事。」我壓低了聲音重申道,「我沒有喜歡上林肯。」

「可你很生氣。」她說,「你的樣子很凶,聲音也很凶。」她猶如在對照一張生氣檢查表。

「是,我猜我確實有點生氣。」

「為什麼呀?我又沒對你做什麼。」她的聲音陡然提高了八度,彷彿下一秒就會哭起來。那是我此刻最不想遇到的場面。

「聽著,我也不知道,好嗎?」我既想吼她,可又不得不壓低聲音,「我不知道我為什麼生氣。你只管去你的辦公室吧,我們待會兒再說。」

「好吧。」她似乎也開始生我的氣了,但這總好過當眾大哭或發脾氣。「你沒必要對我這麼刻薄。」說完她丟下我向前走去。

我是最後一個回到營地的。顯然已經有人在我前頭把自由游泳的事告訴了爸爸們,於是我徑直走向員工宿舍,準備換衣服。

四周彷彿一個人都沒有。我回到我們的小屋,換上泳衣,拿了條毛巾。出來的時候我還在納悶兒,這麼大的營區怎麼就只剩我一個人?我甚至還萌生了一個淘氣的念頭:我可以趁機溜進任何一家的小屋裡去,誰都不會知道。我沒有什麼特別的目的,只是……我也說不清楚,總覺得偷窺一下別人的生活空間應該是件很刺激的事。

以前在華盛頓時,爸爸媽媽幾乎從來沒有把我一個人丟在家過,但偶爾遇到那種情況時,我在家裡便翻箱倒櫃,打探每一個我認為屬於私人的角落。有一次我找到了我們的出生證明,我的和蒂莉的,感覺十分有趣。我還找到過爸媽私藏的色情雜誌,我想那應該是互聯網普及之前的東西了。而我最喜歡幹的就是翻媽媽的首飾盒。她有一大堆漂亮的首飾,都是她當媽媽之前買的,而自從生了我們之後,她似乎就很少戴過,不知道為什麼。

總而言之,偷窺的念頭令我興奮莫名。這是一整天下來唯一一件能夠讓我開心的事了。

但我必須小心翼翼,倘若被當場抓住那就丟死人了,況且我也不確定高夫或魯芬家的小屋裡有沒有人。但我可以肯定斯科特絕對不在,他正和林肯、蒂莉在辦公室裡呢。因此我盡力裝作無所事事的樣子走近了他的前門廊,並假裝要敲門;然後我迅速掃了一眼四周,手放在門把上,輕輕一擰。

門開了,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可驚訝的,因為營地每一棟小屋的門上都沒有鎖。這叫彼此信任,這叫拋棄城市邏輯。可是……我也說不準。我總覺得斯科特應該會是例外吧。

我閃身進屋,並在身後隨手關上門。這是我第一次進斯科特的小屋。而且我懷疑這裡除了斯科特,沒有第三個人來過。他從來沒說過不准任何人來他的小屋,但大家就是心照不宣地認為,這裡是他的私人空間。

我們在華盛頓生活的那片社區,所有的房子幾乎都是同一副面孔。當你走進另外一家,你會有種奇怪的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覺。熟悉的是房子的結構大同小異,陌生的是屋內的佈局容易給人造成錯覺,比如你們的樓梯在右邊,而他們的卻在左邊;或者他們新增了一個衛生間,打掉了某一堵牆。總之這一類的。

因此進屋頭一件事,先看看這棟小屋和我們那棟有何不同。我一下子就注意到,斯科特的窗簾是藍色的,而我們的是白色。他的餐桌前少了一張椅子。還有這裡的氣味,雖說並不難聞,但和我們家不太一樣。

我走過廚房,把櫥櫃門打開又關上,不為別的,因為我可以這麼做。但與此同時我也想到了這件事最可怕的部分,你永遠都無法知道房子的主人什麼時候回來;還有,你肯定不希望留下任何表明家裡進賊的蛛絲馬跡。所以,我每一個動作都特別小心,而且迅速。

廚房裡沒什麼好窺探的,無非是盤子碟子廚具之類,雖然和我們家樣式不同,但一樣又舊又難看。客廳裡鋪了一張棕色地毯,我們家是藍色的,他的沙發看起來比我們家稍微上點檔次。屋裡整潔大方,就是感覺有點空。我們搬進小屋時,用媽媽的話說,隨車帶來的行李「一下子炸得滿屋都是」。然而從斯科特的小屋看,他來的時候並沒有帶多少東西。

可我最想參觀的是臥室。這裡面並沒有和男女之事有關的任何齷齪因素,我只是單純覺得臥室是人們隱藏秘密的好地方。僅此而已。

為了顯示它的重要,我把主臥留到最後參觀。我首先進了斯科特的次臥,這裡擺了兩張單人小床,類似於我和蒂莉的。房間裡空空的,只隨便放了幾個行李箱,櫥櫃裡掛了幾件衣服。衛生間我只掃了一眼便出來了,因為感覺很怪,畢竟那裡是斯科特撒尿的地方(小弟弟。我不爭氣的大腦啊。小弟弟,小弟弟,小弟弟)。

終於來到斯科特的臥室,此刻我已經開始催促自己盡快離開。雙人床,和我爸媽的一樣。被子沒疊,床單凌亂,看得我都有點不好意思。

我走向梳妝台,心想我只拉開抽屜看一眼就好。可我恐怕要打消那個念頭了,因為我的眼睛被一樣我萬萬沒想到的東西吸引住了。檯面上,就在斯科特的梳子和幾本書旁邊,放著一把槍,一把貨真價實的槍。

槍是正放著的,就像你用它瞄準了什麼人時那樣。我看見黑色的金屬槍體,有扳機,槍管朝外。槍身上纏著很粗的鐵絲,看著像自行車鎖一樣。我不知道那是幹什麼用的,但其餘部分看著絕對像一把槍。

我站在那裡呆呆看了幾秒鐘,然後一個激靈跳到了一旁,彷彿再晚一會兒它就會跳起來朝我開上一槍。

我不想逃得太倉皇,那樣看起來會非常可疑。總之我轉身以最快的速度離開了臥室,穿過客廳、廚房,溜出了前門。我緊緊攥著毛巾,手指都開始發疼。我目視前方,什麼都不想,只管走路。沿著小路一直走下去,經過辦公室——我的姐姐很可能正經歷著她這輩子遇到的最大麻煩;又經過客房,穿過草坪。我的目的地是湖邊,人們正在那裡游泳,歡笑,對他們每個人來說,這只不過是普普通通的一天。

林肯和他的父母是在晚餐前離開的。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事情的真相。晚餐時斯科特說林肯一家因為家裡有「急事」已經提前走了。

聽到他這麼說時,坐在我旁邊的蒂莉不屑地哼了一聲。「什麼急事,還不是因為吹簫的事。」她趴在我的耳邊說。我猛地向後挪動椅子,椅腿和地板摩擦發出刺耳的聲音。隨後我站起身,頭也不抬便徑直走向衛生間,絲毫不在乎我的舉動是否引起了別人的注視。

看情況蒂莉並沒有攤上什麼大麻煩。在處理這件事上,斯科特沒有急著表態,而是先把雙方父母都召集了過去。蒂莉說林肯的父母最擔心的是怕她指控林肯強姦。我估計他以前就惹過類似的麻煩。不管怎樣,蒂莉最終被罰了兩個星期的勞動反思,她還說斯科特、爸爸和媽媽沒少給她上課,內容都是關於自重和性病知識的。真是荒唐。我覺得至少應該罰她打掃夏令營的每一間廁所。打掃一個夏天都不過分。

說到廁所。我躲在衛生間裡久久都不願出去。我不想回到餐廳面對那麼多人。但我又怕待得太久會引起媽媽的懷疑,她又該跑過來敲門問我是不是得了痢疾之類的。我曾考慮過跳窗逃走,無聲無息,那樣就省得回餐廳了。可是衛生間的窗戶有點小,硬往外鑽多半會弄傷自己,說不定還會搞出更大的動靜,結果適得其反。這種蠢事只有蒂莉才會幹。

星期五夜裡照例要為那些即將離營的客人開篝火歡送會。我們做了果塔餅乾,合唱和諧夏令營的營歌,其中一位家長擺了張桌子賣斯科特的CD。可是今晚,我沒有半點心情去參加這個篝火晚會,於是我對媽媽說我有點不舒服,她便帶我回來了。

媽媽是個體貼入微的人,她把我安頓在沙發裡,給我裹上毛毯,還煮了一壺茶。我懷疑她知道我在撒謊,因為她沒有像往常那樣問我哪裡不舒服,想不想吐。如果在老家,她定會為我打開電視,調到卡通頻道,或者放一部電影,但顯然在這裡我們不具備這些條件。她給自己也倒了杯茶,在我旁邊的椅子上坐了下來。

「嘿。」她說,「下周就是國慶節了。」

「要是在家就好了。」我說,「那樣我們就能去公墓看煙花表演。」

在華盛頓,每年國慶日廣場上都會有大型的煙花表演。我說的是有很多紀念碑的國家廣場,不是購物廣場。可惜我們從來沒有去看過。爸爸媽媽說他們去看過一次,那是我們姐妹倆出生之前的事了。他們說一點都不好玩,因為到處人山人海,連走路都困難。而且每次集會結束,他們都要花將近兩個小時才能到家,中途還得停車上廁所(這件事和煙花表演毫無關係,但不知道為什麼,每次說起卻總也少不了)。

可市內還有很多別的地方可去,在那裡既能看到國家廣場的煙花表演,又免了人擠人的痛苦。我們那個社區的人通常都到附近山上的一片公墓中去,雖然聽起來有點瘆人,但其實那裡環境還不錯。我們總會遇到很多認識的人,有學校的同學,還有街上的鄰居。每次我們都會帶上一條毯子用來坐,有時還會帶些冷飲,因為即便到了晚上9點,外面仍是酷熱難當的。

「是啊。」媽媽說,「想想都覺得有意思。你還記得有一次蒂莉說的話嗎?她說『現在這裡的活人要比死人多了』。」

「不記得。」我冷冷地說,「誰在乎她說過什麼?都是些蠢話!」爸爸媽媽說事情時總喜歡加入這些細節。一家人看煙花時,蒂莉偏偏提到死人,好像那是多聰明多有趣的事一樣。

媽媽沉默了幾分鐘。最後終於說:「看來你對蒂莉的意見很大啊。」

我把臉埋在枕頭裡。現在我不想談這個。

我聽見她輕輕笑了笑,彷彿怕人聽到似的。「行,我能理解。」她說,「你知不知道?其實我對蒂莉的意見也很大。」

我等著下文,可她卻停住了。過了一兩分鐘,我只好把枕頭從懷裡拿開,因為趴在上面實在太悶了。

「為什麼她犯了那麼大的錯,卻只得到一點點懲罰?」我問。

媽媽歎了口氣,「這個嘛,有點複雜。我們也是頭一回遇到這種事。關鍵這種事在蒂莉的年紀——還有你的年紀——是很正常的,你們對性充滿好奇,總想偷偷嘗試一下。」

「噁心。」我說,「我不想嘗試。也許永遠都不想。」

「嗯,那也沒關係。你不想嘗試就可以不嘗試。可是回到蒂莉身上,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她和林肯似乎誰都沒有強迫誰那麼做。所以我們很難判斷他們誰對誰錯。我甚至不知道『錯』用在這裡是不是恰當。如果她能大上幾歲,那樣的行為已經不算什麼問題,對成年人來說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那又怎樣?」我坐起來問。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生氣。我想這應該和林肯讓我看到他的那個東西脫不開關係,但此時此刻那件事我已經不想再提了,「也就是說,大人可以喝酒,小孩子卻不能。大人可以開車,小孩子也不行。如果蒂莉幹了這些事,就會惹上麻煩,對嗎?」

「對。況且我得說明一點。蒂莉已經惹到了麻煩。之前你見過斯科特罰誰整整兩個星期的勞動反思嗎?沒有。所以聽著,我們都願意相信,蒂莉只是因為年紀小不懂事才和別人做出那種事的。但除了這件事,我們還有許許多多別的問題需要解決,而懲罰她對解決那些問題並沒有太大幫助。」

媽媽又開始了讓我不勝其煩的說教。反正我也聽不懂,嘰裡呱啦,嘰裡呱啦。我腦子裡已經開始想別的事情——槍。這時的我甚至開始懷疑,我看到的槍是真的嗎?會不會看花眼了?說不定只是一把仿真玩具槍呢,比如水槍。或者是把獵槍?因為我們偶爾會搞野外生存訓練。可那把槍看上去很小,不像埃爾默·福德(1)用的那種獵槍。忽然之間,我覺得這件事非常重要,必須在爸爸和蒂莉回來之前告訴媽媽。

「媽媽。」我打斷她說。

她停下來,驚愕地看著我,「怎麼了?」

「幾天前。」我說道。我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首先,我不想對媽媽說我是故意偷窺別人的宿舍,其次,我也不想說是今天,因為那樣她會問什麼時候,牽扯的細節越多我就越容易露餡兒。所以還是籠統些,就像我們的狼人故事一樣,「我去找斯科特,我以為他在宿舍,便直接去敲門,可是沒有反應。我以為他待在裡間沒有聽見。」

媽媽點點頭。到目前為止她似乎還沒有起疑心。

「我看門開著一條縫,就直接推開進去了。」

她不易察覺地皺了皺眉,彷彿有點擔心,我不知道她是感覺到了我在撒謊,還是因為別的什麼。

「他在屋裡嗎?」媽媽問。

「不在。但我在他屋裡看到了一樣東西。我覺得……應該是一把槍。」

奇怪的是,媽媽好像突然鬆了一口氣,這讓我有點摸不著頭腦了。她問我:「槍在什麼位置?」這個問題我倒是毫無防備。

「在梳妝台上。槍上纏著一根好像自行車鎖一樣的東西。」

她點著頭說:「那就好。那是為了安全起見,不打開鎖,誰也開不了那槍。」

她的平靜讓我感到意外。「你早就知道他有槍嗎?」我問。

「對,我早就知道。這件事你們小孩子沒必要知道,不過在來之前,斯科特就已經教過我們如何使用了。那只是用來防衛的,只有出現特別緊急的情況時才會使用。所以你不用害怕。」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我的媽媽居然知道如何用槍?還有爸爸?我好像忍不住哆嗦了一下,雖然我並不冷。今天的怪事可真多,但沒有一件比這件更怪了。

這時門開了,蒂莉跑了進來,後面跟著爸爸。「蒂莉。」爸爸叫道。他聽起來有點嚴肅,也許還有點生氣,「我是不會回答那些問題的。你不要再問了。」

蒂莉咯咯笑了幾聲,那種在她知道自己太過分之後的標誌性的笑。「怎麼了?我不就問你第一次被人吹簫是什麼時候嘛……」

「蒂莉!」爸爸媽媽幾乎異口同聲地喝道。

「我去睡覺了。」我說,我一秒鐘也不想在這裡多待。

「等等。」媽媽叫住了我。她陪著我走進臥室,虛掩上門,然後悄悄對我說,「聽著寶貝兒,槍的事千萬不要告訴蒂莉,明白嗎?她會捅出婁子的。」

「好。」我說。我可以保守秘密。實際上,我可以保守很多很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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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埃爾默·福德是一個很經典的卡通形象,即動畫片《兔八哥》中手持獵槍的光頭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