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斯特蘭德的題材多麼繁雜,他的影像有兩個最強的表徵——土地與臉孔。不管他拍的是露水、草地、石頭、紋理或羊齒植物的局部,我們都會覺得它們不只是個體,而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代表著孕育它們成長的土地;不管他拍的是摩洛哥土著或羅馬尼亞農夫,我們都覺得看到的是一個個尊貴的平民英雄。他們平凡的臉孔上寫的是不平凡的智、仁、勇,表現出真、善、美的最高貴情操——因為他們與自己的土地合而為一。
斯特蘭德曾對大自然所包含的哲理這樣發表觀感:
19世紀的藝術家們致力於對自然的細察,因為大自然揭示了人們備受其惠的自然法則,在如許的環境裡,能看得清楚,就是根本的瞭解;而如此這般,自覺的程度越高,就越好。
他的風景、靜物照或花卉、石頭的特寫都是這種細察的努力。他從不把自己的意念強行加入事物的原本面貌中,只求用銳利的鏡頭和適當的構圖,把外在世界的景物逼出大地,顯出內在的本質來。
而有關肖像攝影,我們倒找不著他對人性的詮釋。不過他在這方面的成就有太多評論家給予最高的致意:
斯特蘭德鏡頭前的人們,好像是在為後代的子孫們擺姿勢,那些年輕和夠天真的臉孔有禮地守望著,或者是朝前展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其他那些上了年紀,或是得應付日常生活考驗的人,則較不經心。他們活在社會中並且苦撐著現實生活,把希望寄托在夢想。他的鄉村人物來自行之有年的田野文化,比他所悲痛的機械世界優越。
田野文化不但是斯特蘭德人物照的最佳詮釋,也是他為土地所闡釋的哲理。
No.3 紐約華爾街,1926
No.4 年輕工人,1951
No.5 全家福,1953
No.6 夫妻,1967
Paul Strand,水車及石像,1959
Paul Strand,瑞比卡的手,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