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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字如面》入選信件文檔編號015 此點關係全部綱紀精神

陳寅恪寫給傅斯年

1936年4月8日

陳寅恪(1890—1969),中國現代著名歷史學家、古典文學家、語言學家。在清華大學任教時被稱為教授之教授。

傅斯年(1896—1950),著名歷史學家、古典文學家、教育家,五四運動學生領袖之一,歷史語言研究所創辦人。1936年,歷史語言所南遷,所長傅斯年力邀兼任該所一級主任的陳寅恪出席該所在南京召開的會議。當時,陳寅恪仍在清華擔任教授,而他所在的文法學院的教師表現屢遭社會惡評。陳寅恪給傅斯年回了下面這封信,從中可以窺見陳寅恪先生的為人。

孟真兄左右:

手示敬悉。所以稽遲未即奉復者,以尚未決計南行與否故也。今決計不南行,特陳其理由如下:

清華今年無春假,若南行必請假兩禮拜。在他人,一回來即可上課。弟則非休息及預備功課數日不能上課,統合計之,非將至三禮拜不可也。初意學生或有罷課之舉,則免得多請數日之假,豈知竟不然,但此一點猶不甚關重要。別有一點,則弟存於心中尚未告人者,即前年弟發見清華理工學院之教員,全年無請假一點鐘者,而文法學院則大不然。彼時弟即覺得此雖小事,無怪乎學生及社會對於文法學印象之劣,故弟去學年全年未請假一點鐘,今年至今亦尚未請一點鐘假。

其實多上一點鐘與少上一點鐘毫無關係,不過為當時心中默自誓約(不敢公然言之以示矯激,且開罪他人,此次初以告公也),非有特別緣故必不請假。故常有帶病而上課之時也。弟覺此次南行亦尚有請假之理由,然若請至逾二星期之久,則太多矣。此所以躇躕久之然後決定也。

院中所寄來之川資貳佰元,容後交銀行或郵局匯還。又弟史語所第一組主任名義,斷不可再遙領,致內疚神明。請即於此次本所開會時代辭照準,改為通信研究員,不兼受何報酬。一俟遇有機會,再入所擔任職務。因史語所既正式南遷,必無以北平僑人遙領主任之理,此點關係全部綱紀精神,否則弟亦不拘拘於此也。

所欲言者尚多,特先約略奉復,即希鑒諒,並代候諸公,至深感幸。敬叩

撰安

弟寅恪頓首

一九三六年四月八日

傅斯年

1951年,陳寅恪夫婦與三個女兒拍下的全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