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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效力蔣府

理財高手宋子文

寧漢合流後的1927年。

萬物復甦,春回大地。

蔣宋結緣,蔣家受益,宋家沾光。隨著蔣氏政權的水漲船高,宋子文投靠了蔣介石,蔣政權也沒有虧待他,緊接著復出任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在很短的時間內,又平步青雲,官運亨通,身兼數職,主要有國民政府委員,行政院副院長、代院長,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中央政治會議委員,國防會議成員,中央銀行總裁,特別外交委員會副會長,全國經濟委員會常委以及財政監理委員會、外交委員會、預算委員會、禁煙委員會、首都建設委員會、黃河水利委員會、建設委員會國軍編遣委員會委員等職。

歷史把他推到仕途頂峰,成為了中國近現代史上又一風雲人物。

1928年底,北洋軍閥的割據基本結束,南京政府名義上統一中國,但並不太平。蔣介石一上台就被中國共產黨為代表的人民革命力量所反對。在國共兩黨這場勢不兩立的政治鬥爭、軍事較量之外,國民黨內的汪精衛系、胡漢民系以及地方實力派不斷圍攻蔣介石集團。直到1930年10月中原大戰結束,地方實力派對南京政府的軍事威脅才告解除;再到「九一八事變」和「一·二八抗戰」,蔣介石的「龍椅」才算坐穩。在這四年間,宋子文為新生的蔣介石政權出力甚多。論本職工作,只因南京政府忙於軍閥混戰,經濟建設無大作為,主管財政,當然是為蔣介石戰事籌款;同時常另有重任,奔走於各派政治和軍事力量之間。

宋子文有使用金錢、收買對手的條件。新軍閥混戰和國民黨內部之爭無本質區別,只是權力、利益分配不均所致。因此只要誰開的價碼合適,提供的金錢、職位稱心,對手可以握手,對立可以並立。有金錢可以發揮作用的場合,還要有「錢源」。宋子文利用掌握國民黨財政的便利,傾中央財政,慷國家之慨,為蔣介石一人服務,專營收買政敵、對手的勾當。宋部長的「銀彈」擊中不少地方實力派的主將,大大縮短了蔣介石收編作亂軍閥的週期,減少了軍事圍剿的難度。

「九一八事變」和「一·二八抗戰」把中華民族推到最危險的關頭,蔣介石沒有因此而停止圍剿紅軍,繼續反共內戰,堅持「攘外必先安內」,可統治集團內部卻有變化。日寇侵略緩和了國民黨上層爭權奪利的矛盾,南京政府出現從未有過的統一、合作局面,蔣介石的領導地位走向穩定。

從南京政府成立後歷時五年,蔣介石在組建領導班子、鞏固統治地位的過程中,培植起一批骨幹力量,以適應全國統治的需要。宋子文作為老朋友、親戚,當然成為蔣某優選人才之一。宋則不負蔣望,既為自己,也為蔣某,辛勤工作。此五年,打下「四大家族」統治大陸22年的根基,宋子文成為蔣家帝業的創業者。

應該說,宋子文艱難受命,一登台就面臨著一個連年兵燹之災、政府財政拮据、諸事待理、百廢待興的局面。如果說宋子文是個難得人才,蔣介石不惜血本相爭相挖卻是「慧眼識玉」。宋子文在此爛攤子上起家,將其財理得有條不紊。在蔣介石的眼中,宋子文就像是一棵搖錢樹,一搖就掉下錢來,將滾滾財源不斷流向蔣介石橫掃軍閥和後來的「圍剿共軍」上;在宋子文眼裡,「我好比綁在蔣介石戰車上的一條狗!只有守家的份兒,沒有喘氣的份兒!」

洋博士宋子文的聰明才智,主要表現在他的視野開闊、他的掌握美國等西方國家的財政管理的基礎上,將其運用到中國。應該說這是最早的開放,封閉的蔣介石起用了洋博士,用美國財政經濟管理的方法來管理中國財政經濟,實現新的結合和應用。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大開了「四刀」。這四刀也砍出了他的識、他的膽、他的智。

爭取關稅自主

關稅是近代各國收入的大宗,在中國卻是個近百年沒有解決的話題。

宋子文瞄準關稅這一環節,大刀闊斧砍了一刀,果然金石開花。

且說我國自鴉片戰爭以來,因受不平等條約協定關稅的束縛,我國關稅一直是值百抽五,少得可憐。自1858年修訂稅價後又長期不變,海關徵收的稅款折合稅率還低於值百抽五。使很多白銀源源不斷地流入帝國主義國家的銀行和口袋,根本無法統計。宋子文瞭解到這個情況後,曾痛心疾首地說:「協定的約束,產業不能振興,洋貨不能抵制,權利外溢,百業凋殘。理財人又不懂此事的重要,是個悲劇。取消協定關稅,勢在必行,迫在眉睫!」

然而開刀談何容易?宋子文知難而上。

雖然寧漢實現合流,但北京張作霖政府還未覆滅,實際「一國兩府」,意見不一,諸端難理。

1928年1月27日,新上台的宋子文首次代表南京政府發表宣言,指出:「必須解決關稅問題,再不能使白銀白白流失。國民政府現統轄二十一省之十六省,所收關稅約佔百分之七十。北京政府又不承認政府之法律繼承者,國民政府自不能承認任何團體有單獨行使管理關稅的權利,或有派任何代理人行使此種管理之權。」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第14輯,第24、36頁。宣言不難看出,宋子文當時考慮的還不是廢除協定關稅,而是同北京張作霖政府爭一席之地。但也表示出他對關稅的重視態度。

第三天(29日),南京政府代理外長郭泰祺接見路透社記者,解釋宋子文27日宣言時說:「此舉並無干涉以海關稅續付外債之意;至於內債,以在國民政府轄境之關余,供北京政府用作抵禦國民軍之軍費,似欠公允。」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第14輯,第24、36頁。郭泰祺的這番話在說明南京政府行使關稅權後,將繼續以關稅抵付外債,請諸國不必為此擔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宋子文的海關宣言發表後,署總稅務司英國人易紈士從北京南下。

2月7日,易紈士在上海訪晤南京政府外交部長黃郛,略述關稅問題的意見,共分四點:一是以前關稅會議修正之七級表實行加稅;二是由南北兩政府各發同文通知書與各國;三是增加數目全國約六千萬兩,以一千萬兩留抵提保不確實外債之基金,餘數按三七或四六比例分配於南北兩府,這樣南方政府可淨增年額一千七八百萬元;四是第一次南北委員會議地點在大連,以後各次在上海。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第14輯,第24、36頁。

2月16日晚,財政部長宋子文在上海私邸設席宴請易紈士。席散後,宋子文乘夜車回南京商定關稅問題解決辦法,並與北京政府交涉。北京政府從中作梗,致使廢除協定關稅拖了一段時間。宋子文心裡罵娘,因為這是一筆大的款項。

「娘希匹,不行就用大炮轟!」在蔣介石的命令下,同年6月,南京政府第二次興師北伐,張作霖敗北,放棄北京。在退往瀋陽途中被日本人炸死。此後,協定關稅的障礙廢除,加快進展。

7月25日,這是一個值得大書特書的日子,宋子文通過熟悉美國關稅法律條文,通過個人關係,先與美駐華公使馬克謨在北京簽訂了《中美關稅條約》,打開了局面。《條約》規定:「歷來中美兩國所訂立有效之條約內所載關於在中國進出口貨物之稅率、存票、子口稅並船紗等項之各條款,應即撤銷作廢,而適應用國家關稅完全自主之原則。」

一石激起千頃浪。隨之而來,宋子文又代表南京政府先後同挪威、比利時、意大利、丹麥、葡萄牙、荷蘭、英國、瑞典、法國、西班牙等國締結了「友好通商條約」或新的「關稅條約」。

在此期間,宋子文規定:凡進口貨物均分為七類,按類別分別繳納一定的稅率,以7.5%為起點,1928年最高到值百抽27.5%。到1933年5月,南京政府再次修改稅率時,最高稅額已達80%。長期以來,中國關稅稅款一直是交給外國在華銀行保管的,並且由外國銀行經手辦理外債的還本付息事宜。自1932年3月1日起,海關稅款全部集中在國民黨中央銀行,而且由中央銀行辦理外債還本付息業務。除去償還外債稅款,剩餘的全歸南京政府自由支配。

從此關稅成為南京政府的最大財源,超過總收入的一半。例如1932年關稅收入是3.88億元。除去償還外債2億多元,還有1億多元可由南京政府自由支配使用。王松、蔣仕民、饒方虎著:《宋子文傳》,武漢出版社1993年版,第29—31頁。

關稅的「一刀」,有1億多進賬,使蔣介石很是感謝洋博士,看到了他的價值,他曾對宋子文說:「財政管理也是一門科學,到底你們喝過洋墨水的人,見多識廣。我是一竅不通,今後全靠你的啦!」說到這裡,蔣介石又提起了宋家的另外兩位洋博士:「子良不要老在廣州銀行任職了,調入中央銀行任職吧。」

「做什麼?」

老蔣回答:「加入官股,做董事長啊。」

宋子文說:「也成。原來我想馬上成立中國銀行,讓他出山做總經理。」

蔣介石好像心裡有數,問:「子安博士什麼時候學成回國?」

「明年秋季。」

蔣介石接著又道:「那就讓子安任經理吧。」

「也成。」

從上述蔣介石的一番話,不難看出他對宋子文的信任,和對宋家洋博士的迷信。所有這些都是建立在宋子文為其創造億萬財富的基礎上的。經濟問題說到底是政治問題,使他的政權得以鞏固,軍隊有了資金,大炮昂起了頭,剿共有了力量——這是蔣介石求之不得的。

改革鹽業統稅

應該說,中國的海岸線之長,約占國界線的三分之二,海鹽遍地。中國是個大國,人口眾多,用鹽量巨大,鹽業收入早在封建社會即是當局政府的重要收入。民國以後,鹽政與釐金、資本稅同稱為中國的三大惡稅之一,基本上是有名無實。這不只為輿論所譴責,同時也影響了南京政府的財政收入。宋子文瞭解到中國的鹽政諸弊,同時又考察了美國鹽政管理的經驗,在蔣介石的大力支持下,對鹽政現實進行了改革。

作為主管稅制改革的財政部長宋子文,在他秘密調查的基礎上,提出了關於鹽稅改革的思路。這個思路在1928年7月召開的全國財政會議上正式公佈,他提出「就場徵稅」的辦法作為整理鹽稅的入手之路。隨後,他在《訓政時期施政綱領》中,又提出統一收入、統一稅率、整理鹽場、推廣銷運等四點改革建議。《民國財政史》第205、210頁。

宋子文這一廢除包商制度的改革,普遍受到人民群眾和輿論的一致好評。

然而,宋子文廢除包商制度,在實際工作中並不是一帆風順的,阻力之大也是他難以想像的。一方面官商勾結,官商還與兵匪結伍,嚴重干擾鹽稅改革。另一方面,當時南京政府剛成立,百廢待興,財政奇窘,在實際上也沒有充足的資金以取代鹽商來負責食鹽的運銷。因而在1931年6月30日新《鹽法》公佈之前,包商承辦仍是廣大地區食鹽供銷的基本方式。新《鹽法》公佈後,雖然明確規定「鹽就場徵稅,任人民自由買賣,無論何人不得壟斷」,但在全國大多數地區,包商仍然存在。據不完全統計,1932年,撤銷了江浙地區18縣的包商;1933年,廢除了山東地區四縣的包商《民國財政史》第205、210頁。,其餘仍舊沿襲。

宋子文原主張撤銷鹽務稽核所,但由於各方阻力,非但沒有成功,反在30年代初達到了全盛時期,據1930年9月的統計,其大小機關達1870處,服務人員14815人,經費達16892000元,鹽務稽核所實際上已成為僅次於海關的第二大稅務機構。

宋子文並非不知道由外人把持的鹽務稽核所在中國人心目中臭名昭著,但他希望通過控制鹽務稽核所,以達到為我所用的目的。他規定,鹽務稽核所直轄於財政部,由財政部任免人員,制定規章制度,希望以此來控制稽核所。但由於鹽務系統的長期穩定性和獨立性,財政部對其也難以完全控制。宋子文雖做了努力,但也感到鞭長莫及。

為了阻止鹽務走私,宋子文於30年代籌建了稅警團,稅警團招募有知識的青年人,並在軍校加以培訓,素質較高,加上全部美式裝備,戰鬥力較強。稅警團共分三團,其中有一團在成立後被蔣介石「借用」到江西參加剿共,另二團分駐私鹽最猖獗的兩淮鹽場各地。宋子文還和軍政部聯繫,在稅警團無法進行海上緝私時,可以取得海軍的協助。蔣介石也是點頭同意的。《民國十九年鹽務稽核所年報》,《財政公報》55期,第98頁。

由於宋子文措施得當,南京政府初期,鹽稅收入增加較快,從1928年度到1932年度,鹽稅收入分別為3000萬元、1.22億元、1.5億元、1.44億元、1.58億元《28年7月1日至1933年6月30日常年歲入和歲出》。,呈直線上升趨勢。除1932年度因東北淪落而損失不少收入外,其間年份都處在穩定的增長之中。所以,宋子文頗為得意地提出:「迄十八年九月,財政部竟能宣佈不但能逐年賞還鹽債並用餘力可清償舊欠矣。」《中央週報》第93期。

從上述數字,不難看出一年又是一個多億的財政收入,應該說在財政管理上,這也是一場漂亮的戰役。

改革統稅制

所謂統稅,就是一物一稅。

具體地說,就是對國內工業產品進行一次性徵稅後,即可通行全國,不再徵收稅捐。南京政府成立後,鑒於全國各地舉辦的具有通過稅或物貨稅性質的「厘卡林立,重疊徵收」的弊病,即著手整理國內稅務,以便增加收入,穩定國民財政。這是宋子文上台來的第三刀。

1928年1月,宋子文首任南京政府第一任財政部長,即頒布煙草統稅條例,明確規定捲煙統稅為中央稅,由財政部設立專門機構掌握。2月在上海成立捲煙統稅處,隨後又在各省設立捲煙統稅局。捲煙稅率在開徵初期,為值百抽五十,已成為國稅大宗。1928年冬,宋子文修改煙草統稅條例,規定洋煙交納7.5%,土煙為40%,未製成捲煙的燻煙,稅率定為每百斤徵收國幣3.6元。

1929年9月,宋子文在上海設立棉紗統稅籌備處,辦理棉紗統稅事宜。當時我國大機器紡織工廠很少,規模也不大。據1929年調查統計,全國華商經營紗廠只有73家,每年產紗額在130萬包左右。宋子文規定:本土棉紗在23支以內者(即粗紗),每百斤徵收國幣2.75元;本土棉紗超過23支者(即細紗),每百斤徵收國幣3.75元。

接著1930年,參照捲煙、棉紗的統稅條例,理財高手宋子文又主持制訂了徵收火柴統稅條例。規定稅率為長度不及4.3厘米,或每盒不過75支者,每大箱徵稅5元;長度在4.3厘米以上5.3厘米以下,或每盒在100支以上者,每大箱徵稅10元。

同時,還開徵水泥稅,其稅率為:每桶重量380磅者,徵稅6角;每桶重量不及380磅,其差額在十分之一以上者,按其重量比例徵收之。麵粉方面,宋子文規定,其稅率為值百抽五,即每包一角。《民國檔案》1987年,第3期,第99頁。

以上為開徵時的生產稅。實際上,隨著統稅條例的不斷修訂,各貨物的生產稅是變化的。統稅的開徵,為南京政府開闢了滾滾而來的財源,以1931年為例,南京政府的統稅收入為:捲煙稅0.50018億元,棉紗稅0.15656億元,火柴稅0.14168億元,水泥稅0.11735億元,麥粉稅0.05837億元,燻煙稅0.01584億元,啤酒稅0.00663億元,以上各項共計約一個多億。統稅收入約佔整個財政收入的七分之一。

綜合看宋子文這「三刀」,金石開花,一刀一個多億。

1929年財政收入為3.89億元;1930年財政收入為5.12億元;1931年財政預算收入為5.53億元。《民國檔案》1987年,第3期,第99頁。一年一個台階,一年一小步,三年一大步。

宋子文籌款理財的這些做法,確實為南京政府的財政問題,解決了不少困難,使宋子文大受蔣介石的欣賞。很快宋子文榮升至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蔣介石也深感搞經濟建設離開「國舅親」玩不轉。

廢兩改元,統一中國貨幣發行權

廢兩改元,與秦始皇當年的統一度量衡極為相似。洋博士宋子文的功德也就在這裡。

所謂廢兩改元,就是廢除銀兩,改用銀元。中國原來使用白銀貨幣,其單位為兩。稱量銀兩的衡器為「平」。清代國庫所有的「平」稱為「庫平」,一兩等於37.3125克。廢兩改元前,中國各地使用的銀兩單位,主要有海關兩、庫平兩、規元兩三種。自16世紀以來,外國銀元開始流入中國。鴉片戰爭後,在通商口岸已流行西班牙、墨西哥、英國和美國以及香港的貿易銀元。原有的銀兩標準既不一致,新進的銀元重量也有差別。銀兩與銀元之間的折算稱為洋厘。通常一銀元折合七錢左右銀兩,依市場上銀元與銀兩的多少而浮動。1882年吉林機器局首鑄銀元,1889年廣東亦設局鑄造,其後各省仿之,市場較亂。1914年北京政府頒布「國幣條例」,鑄袁世凱頭像銀幣,重七錢二分,通行全國,起過主幣作用。但市場上仍是銀兩、銀元並用,有礙於國內商品經濟的發展。

1928年3月,浙江省政府向國民黨中央政府提出《統一國幣應先實行廢兩改元》,其意見是「我國貨幣之紊亂,至今日已達極點」,「自民國建立以來,銀元需要頻繁,流通亦廣」,「現元寶數量又如此之少,實無沿用銀兩之必要」,請示廢兩改元,「積極實行,以立我國幣制之基礎」。

這一提案呈送到南京政府財政部部長的辦公桌上時,立即引起了宋子文的共鳴和重視。

1932年上半年,內地銀元大量流入上海,達5447萬元。較之以往,增加很快。一般輿論也認為廢兩改元時不可失。上海工商界的代表也致電國民政府,表示:「對於廢兩改元之原則莫不一致贊同,切盼實現。」因此,廢兩改元的條件漸趨成熟。

1932年7月,宋子文在上海果斷召開銀行界峰會,討論廢兩改元問題。在這次會議上,確定了廢兩改元的三項原則:

一、廢除銀兩,完全採用銀元,以統一幣制;

二、採用銀元制度時,舊鑄銀元仍照舊使用;

三、每元法價重量決定後,即開始鑄造新幣。

上海錢莊聞訊後,即召開會議,並致函財政部,表示原則上同意廢兩改元,但需假以時日不應操之過急。為穩妥行事,7月22日,宋子文決定組織廢兩改元的三次研究會,就廢兩改元之事進行專門研究和試點。

1933年3月1日,宋子文發佈《廢兩改元令》,提出:「為準備廢兩,先從上海實施,特規定上海市面,通用銀兩與銀本位幣一元,或舊有一元銀幣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規定七錢一分五厘合銀幣一元,為一定之換算率,並自本年3月10日起施行。」上海從3月10日起,各行各業的交易往來,一律改用銀幣計算。

上海廢兩改元之後,宋子文又於1933年4月5日和6日,先後發佈廢兩改元的佈告和訓令,規定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項之收付與訂立契約票據及一切交易,須一律改用銀幣,不得再用銀兩。有銀兩者依照《銀行本位幣鑄造條例》辦理。其主要內容是:「銀本位之鑄造權屬於中央造幣廠。銀本位定名為元。總重26.6971厘米,銀88%,銅12%,即含純銀23.493448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