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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史學·行為科學

三七

胡適之先生一輩子勸人寫傳記和自傳。他認為不但大人物應該寫,小人物也應該寫,因為這是一般人保存當代史料最好的方法,也是知識分子對文化應盡的責任。因此他老人家第一次向我「談學問」也是從「傳記」這一門「學問」開始的。原來,1952年我曾在林太乙所編的《天風》雜誌上寫過一篇「傳記」叫作《梅蘭芳傳稿》。胡氏看過之後便和我大談其「傳記」來。

我記得我寫那篇小文的動機原是林語堂先生引起的。有一次我們一批同學自海上釣魚歸來,林公伉儷留我們晚餐,因而談起了他們父女在紐約辦雜誌的計劃。林先生聽說我是學歷史的,就說:「你將來也可以寫寫當代名人的傳記。」他並舉出孫中山、黃興、梁啟超等名人做例子。我當時就說這些大傳記他老人家可以寫,我們這批無名小卒不能寫。寫了,也沒有人看。我認為看閒書的人通常只注意兩件事:「題目」和「作者」。如果「題目」既不新鮮,「作者」又不知名,那麼誰願意浪費時間去看呢?所以我向林先生說,我要寫的話我就寫梅蘭芳、胡蝶、杜月笙……如此,則讀者雖然不知道「作者」是老幾,但是看在「題目」份上,也得「瀏覽」一下!

太乙顯然同意我的看法,所以在她的雜誌出版時便把這「題目」登了個預告。於是我就變成胡適之所說的「逼上梁山」了。

那時的海外出版品畢竟太少。《天風》幾乎變成個壟斷企業,讀的人很多。林先生的老朋友熊式一、徐訏、曹聚仁諸先生都相率撰文捧場。我們這批企台文人因而也就變成林家性靈文學班子裡面的「龍套」了。斯時對拙作特別發生興趣的要算是台北一位老作家(已忘其名)。他熱愛梅郎,乃把拙文幾乎一字不易地收入他那什麼「樓」的文集裡去,算成他的「作品」了。這也是當時一支有趣的小插曲。

《天風》不是個「學報」,我也未把那篇小文真的當成「傳記」來寫。文體上模擬點「性靈體」,內容就談不到了。有一次梅蘭芳的老朋友張彭春先生約我喫茶,就指出我文中許多錯誤。最荒唐的是當中有一段唱詞我竟然把「西皮」錯成「二黃」了。為此張先生且「哼」了一小段「梅派」給我聽。所以那位顯然「西皮、二黃」也搞不清楚的台北作家,胡亂地沒收了拙作,也就受我之累了。

胡適之先生那時還叫我作「密斯特」,不大好意思認真地教訓我。他只是笑著向我說:「稍嫌渲染,稍嫌渲染……以後可以認真地寫一下!」那時我雖然並沒有「以後」再「認真地寫一下」的打算,但是我的「題目」上倒有個「稿」字,所以他就想當然地「勸」我了。我也開玩笑地向他說:「『以後』替你老人家寫傳記我一定一句一注,絕不『渲染』!」

「試試看嘛!」胡先生倒說得頗為認真,「我可以幫助你,我的材料是現成的!」胡先生真的拿了許多他的「現成的材料」給我看。他老人家是個很可觀的「日記作家」(diarist)。雖然他前幾十年的日記原稿都遺留在北大了,但他都保留了影印的縮微膠卷。後二十來年的日記雖所記不全,但全書無缺。他所用的清一色的紅封皮日記簿也是當時美國出版最名貴的一種。[1]

「胡先生,」我驚訝地問他,「你用這樣好的日記本子呀!」

「別的錢可以省,這個錢不能省!」他並且向我詳細解釋其「不能省」之道,使我大為折服。因而從那時起我也就做了該日記印刷公司的長期顧客,如今我自己的書架上也居然堆滿了二十七本同樣「名貴」的日記本子!一個「胡迷」,東施效顰,想想亦自覺可笑。

胡氏這批日記後來曾在我的研究室內放置了很久。一次那位讀史成癖的吳相湘先生在我的書架上看到了,垂涎欲滴。不幸相湘和胡老師說笑話說重了點,老胡適的孩子脾氣發作了竟然不許他看。相湘大呼負負!

後來哥大校方想把胡氏這批原稿的所有權「過戶」。胡先生說:「最好讓我自己先edit(核閱)一下。」因而我把那一整套原稿又送還給他了。這些日記不知今在何處?執行胡氏遺囑的機構似乎應該把它及早公開,因為胡先生生前在寫的時候,早也就預備給吳相湘看的啊。

三八

適之先生和我做上述的談話不久,《天風》就關了門,所以我的「胡適的傳記」寫作也就未能「試試」了。可是胡先生自己這時卻正忙著替別人寫傳記。他那本《丁文江的傳記》的寫作已近結論的階段。他把部分手稿給我看,並說了許多有關丁在君和齊白石的故事給我聽,以及傳記寫作的方法等等大道理。

試翻胡氏這兩本傳記,老實說,我倒嫌他老人家筆端缺乏感情,文章不夠「渲染」呢!拙著《梅傳》雖然是為賺林太乙的稿費而執筆的,但也不是絕對胡亂「渲染」,瞎寫一泡!因為筆者那時剛讀畢哥大歷史系討論史學方法和史學名著的一門必修科。僥倖及格,自覺頗有心得,因而把梅蘭芳請到前台來試試我那現炒現賣的「新方法」!

傳統的西方史學和傳統的東方史學原有其異曲同工之處。希臘、羅馬時代的歷史名著原來也是文史不分的。古典史家如希羅多德(Herodotus,公元前484—前425)、修昔底德(Thucydides,公元前460—前400)、西塞羅(Cicero,公元前106—前43)、李維(Livy,公元前59—公元17)等等也都和我國左丘明、司馬遷、班固、陳壽、范曄等一樣,史以文傳!乃至近代英美歷史學者如吉朋(Edward Gibbon,1737—1794)、麥考萊(Thomas B.Macaulay,1800—1859)、格林(John R.Green,1837—1883)、韋爾斯(H.G.Wells,1866—1946)、丘吉爾,和筆者的老師芮文斯、康馬傑等也都是英語文學裡有地位的作家。那時我在課堂上便時時聽到一些頗有文采的老師把當代一些有「史」無「文」的作品選出來作為批評的對象。若輩所言可謂深得我心,所以筆下才不揣淺陋也把林語堂的「性靈」搬上了梅蘭芳的舞台;以「性靈文學」來配「梅郎傳奇」不是天生一對、地生一雙嗎?筆者的大膽雖是畫虎不成,多少也是個「嘗試」。

可是胡先生認為寫傳記一定要像他寫《丁文江的傳記》那種寫法才是正軌。後來我細讀《丁傳》,我仍嫌它有「傳記」而無「文學」。他那編寫的方式簡直就像我在中學時代所讀的《范氏大代數》。我雖然並不討厭《范氏大代數》,但是我總覺得《侯生列傳》的文體比《大代數》的文體要生動活潑多了。「無征不信」先生和「生動活潑」女士為什麼就不能琴瑟和諧,而一定要分居離婚呢?我就不相信!

再者,二次大戰後的西方史學已經走上所謂「以社會科學治史」(social science approach)的途徑,因而當年專搞帝王將相的名史學家像哥大老教授卡頓·海斯(Carlton J.H.Hayes,1882—1964)[2]這時已不太叫座。所謂現代史學已經由研究「英雄」轉而研究「時勢」;而個人英雄們所造的時勢——也就是海斯教授所著重的政治史——已退位讓賢。那製造群眾英雄的時勢——也就是社會經濟變遷史——則由一次大戰時的旁門左道一變而為二次大戰後的史學主流。

所以要寫一個「英雄」的「傳記」首先就要找出這位英雄成長過程中的社會背景,寫傳記的人如果把他的英雄和社會「隔離」(alienated),那這英雄便不再是個活人,他只是「蠟人館」裡的一個「蠟人」罷了。

這種把英雄和社會一道寫的辦法也不一定就是「現代派」裡時髦作家的新發明,上品古典著作裡也所在多有。司馬遷寫《伯夷叔齊列傳》只用短短的一千字,他便能把這兩位自甘餓死的迂夫子本人一生的故事和他二人出身的政治社會背景,以及傳記作者所要說的話,天衣無縫地糅在一起,和盤托出。這才是千古奇文!不愧為兩千年來東方「傳記文學」的第一篇。筆者幼年隨家人寫春聯,就歡喜寫「文章西漢兩司馬」,年長讀閒書也總是把《史記》放在「三上」之列。愈讀愈覺司馬遷的史筆是天下無雙,真是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再談胡先生的《丁傳》吧。他老人家用最嚴格的「科學方法」——「小心求證」、「言必有據」、「無征不信」……最後果然把丁在君這位蠟人雕塑得鬚眉畢露,惟妙惟肖!但是在熟讀他那十萬字大文之後,一個現代派的西洋史學家就要問:「你想證明些什麼呢?」(What do youwant to prove?)

一個有現代史學訓練的中國學生也可以問一問:「胡老師,您的『科學的治學方法』真是嚴格極了。但是你用這些『方法』所『治』的究竟是什麼『學』呢?」這樣一問,可能胡老師就要發急了。真的,「方法」之外,史學上還有些啥子,他老人家也不太了了。《丁文江的傳記》便在這個「不太了了」的情況下執筆的。

「歷史」原是胡先生的「訓練」,但是他老人家在這一方面的「訓練」是太「傳統」了(我不敢說是「守舊」、「陳腐」或「落伍」)。但是在這方面我和胡先生辯論是適可而止的,因為辯論是沒有用處的。

筆者幼時便聽說我族中有個老祖父,他老人家每年批撥兒女學雜費時,總要把女孩子的預算上的「游泳衣」一項「畫掉」。女孩子們氣死了,背後把這個老頭子形容成「頑固」、「守舊」、「陳腐」、「落伍」……但是「游泳衣」還是買不成。後來她們聰明了,把「游泳衣」改寫成「夾層連衫圍裙」,這一來老祖父欣然同意,閤家皆大歡喜!

我們那時和胡適之這位「老祖父」往還,我和他老人家廝混得太熟了,知道老祖父的脾胃,所以我最多只要買一條「夾層連衫圍裙」。吳相湘先生就一定要買「游泳衣」,所以胡適日記真跡他就看不成了。

三九

什麼是現代派史學呢?

現代派史學家治史,簡單點說,就像一般遊客到錢塘江口觀潮。觀潮的人要看的是橫空而來、白浪滔天的海潮。至於那些在潮頭上搖旗滑水的「弄潮兒」,只是點綴而已。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是重在潮的本身,而不在潮上面人為的表演。如果觀潮的遊客不看潮,只看「表演」,那就是三尺之童的興致了。

所以在現代派史家看來,文武周公孔子秦皇漢武……都不過是弄潮豎子而已。他們在潮頭上的「功夫表演」,奚足深究?!

這一派史學原是西洋宗教改革以後所產生的「不斷進步論」(continuous progress)或「無休止進步論」(endless progress)的余緒,原是西洋史學上的偏鋒。可是在18世紀以後,法國大革命和工業革命相繼發生,人類的社會生活發生了前所未有的新波瀾。為檢討這一新波瀾所發生的當然和所以然,社會科學乃尾隨自然科學之後應運而生。再者「自然科學」充其量不過是一門研究「物」的科學;而「社會科學」則反而變成更重要的、研究「人」的科學了。

19世紀的歐洲真是人傑地靈。社會科學家專才輩出,人類的社會生活和文化生活從此也就頓改舊觀,步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經過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1766—1834)的《人口論》、理嘉圖(David Ricardo,1772—1823)的《勞工論》、達爾文(Charles Darwin,1809—1882)的《進化論》、馬克思(Karl Marx,1818—1883)的《資本論》、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的《天演論》等社會科學著作的精闢闡述,則人類群居生活各方面就無一而不可「論」了。既論之後,學者始恍然大悟,原來人類的社會和人類的軀體一般,也是個有機體;它的生老病死、喜怒哀樂,也不是就捉摸不定的。它亦有其發展過程中的「生理」和枯萎過程中的「病理」。在各家影響之下,那位最能虛心讀洋書的孫逸仙大夫也就看出馬克思只是個「社會病理家」,而不是「社會生理家」了。

社會科學大放光明之後,那位對達爾文的「『適』者生存,優勝劣敗」的高論感到由衷敬佩的青年胡洪騂,也就改名「適」了。

胡博士讀《天演論》也有獨到的心得。赫胥黎叫了一聲:「拿證據來!」胡適一聽,大有道理,因而也跟著大叫——自北大紅樓一直叫到台大禮堂,叫到死為止!

社會科學大矣哉!它影響所及,奚止胡洪騂一人?20世紀的歷史學者——少數「老祖父」除外——誰能不受其影響?!大家一窩蜂地把「社會科學」搬進「歷史學」裡來喧賓奪主,就變成「以社會科學治史」的現代派史學了。

所以現代學派裡時髦先生們治史學,直如「通用汽車廠」造汽車,花樣是日新月異的——筆者以前就知道一位青年要用「計算機」來研究郭嵩燾!但是吾人如認為他們只有「花樣」而沒有「汽車」,那也是錯誤的。沒有汽車,台北街頭怎會有今日的繁榮?!

胡適之先生這個「新」文化大師,何嘗反對過「以社會科學治史」?只是胡公的「社會科學」還停滯在赫胥黎階段罷了!赫胥黎在六十年前是個「新玩意兒」,在六十年後就是個「老古董」。「老祖父」玩「老古董」,他對女孩子們穿游泳衣當然就看不順眼了!

「拿證據來!」誰敢反對?這是「拿繡花針」的最原始的訓練。但是它只是研究歷史的「必要條件」,卻不是「充分條件」。它可以在「乾嘉學派」裡的經生們所搞的「考據學」和「訓詁學」裡「充分」發揮其功能。它也是西洋傳統史學所搞的聖經「版本學」(textual criticism)和「歷史語言學」(historical philology)裡所必守的戒律(胡先生即常用上述這兩個英文詞語來翻譯「訓詁學」這一中文名詞)。可是「拿證據來」先生本身最多只是一種「古事研究學」(study of antiquities)或「考證學」(empirical studies),是「方法學」(methodology)的一部分而不是「歷史學」(historiography)的本身。

適之先生在史學上的弱點便是他老人家「因噎廢食」,過分著重「方法學」而忽視了用這「方法」來研究的「學」的本身。一個史學家如果搞來搞去搞不出「拿證據來」這個圈子,那他的史學研究的範圍也就很狹隘了。晚年的胡適之所以搞了十多年的《水經注》,也就是這個道理!

《水經注》如果讓我輩小子來考據考據,說不定還可混個把學位。那已經有三十五個博士的老胡適也來搞,豈不是大材小用了嗎?胡適之大的問題不去搞,為什麼一定要搞何炳棣所說的「彫蟲小技」呢?無他!《水經注》就是一門最標準的「拿證據來」的學問。胡先生搞歷史,搞來搞去也只能搞點「拿證據來」的歷史。晚年退休無事,正如鐵鏡公主所說的「陰天打孩子,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有「讀書習慣」的胡博士也就撿個《水經注》來以遣老懷了!

四○

胡適之先生以科學方法治史,為什麼在赫胥黎學派以後便無法「跟進」(keep up)呢?最重要的原因——筆者前文亦稍有論述——便是他對「經濟學」這門重要的「行為科學」(behavioral science)的知識是一團漆黑,而現代史學近百年來一馬當先的正是「社會經濟史」(socioeconomic history)這一派!

「經濟學」是18世紀以後才興起的第一門社會科學,也是人類知識史上一門嶄新的學問。經濟史家——尤其是偏向經濟史觀的學者,認為傳統史學過分看重政治故事了。其實「政治」不過是「經濟」的附庸而已。經濟學者們老王賣瓜自賣自誇,就逐漸地搞出個「經濟決定論」(economic determinism)來。

馬克思也是個經濟學者,他搞起來就更為專門化了。他認為「經濟決定論」還不夠徹底,他搞的是「生產關係決定論」。[3]

什麼是「生產關係」(relations of production)呢?那就是社會上出勞力的「生產者」和掌握生產工具(包括「資本」)的「所有者」之間的「關係」。這個關係的發展便決定一個社會的「形態」,某種形態的社會便產生某種社會所特有的諸種社會觀念和文物制度。「關係」一變則社會「形態」隨之而變,「形態」一變則該社會內一切社會觀念和文物制度也隨之而變。一變百變,而萬變不離其宗!所以「生產關係」是萬物之母,人類社會生活上一切形而上、形而下的東西只是依附在這個基礎之上的「上層建築」(superstructure)。

不特此也。馬氏認為人類社會「形態」的遞嬗是有其固定的程序的。那便是由原始公社一變而為奴隸社會,再變而為封建社會,三變而為資本主義社會,四變而臻於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之最後社會形態。這種演變是循自然之常規,是不隨人類之意志為轉移的,而促成這些變動的原動力則為生產關係雙方決鬥的結果!

八千年來人類社會生活的演進就真是如此這般規規矩矩發展的嗎?還是這只是三千年來白種民族社會生活經濟的概念化呢?古埃及三千餘年歷史發展的經驗便顯然與這個系統表大異其趣;而過去三千年的中國社會經濟的演變與這個系統表是否配合呢?六十年來的中國歷史學者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胡適之先生就是這個公婆反目、老夫婦大打出手活劇中的一個「老公」。

胡適基本上是個哲學家。他和馬克思一樣,剛搞哲學時他二人都是「黑格爾迷」。筆者不敏,初入大學時,「情竇初開」,讀了兩本黑格爾的小冊子也便想轉入哲學系,因為黑格爾對青年大學生來說,實在是很迷人的。

可是胡、馬二位後來都對黑格爾失望。胡氏乃自保黑重鎮的康奈爾,轉到紐約投入杜威門下。馬克思讀通了大衛·李嘉圖,便加入了新興的經濟學陣容,把黑老師五牛分屍,另搞出一套馬克思的思想體系來。這位叛黑的老馬,使出德國騾子的蠻勁,非把問題徹底搞清楚,誓不甘休。最後搞到老婆害「神經分裂」,兒子活活餓死。他老人家自己眼閉腿伸之時,竟然棺槨皆無,含淚搖頭到墳場送葬者小貓六七隻而已,可謂淒涼之極!真是人生做學問何必要搞得如此認真!

唉!這就是德意志學派的長處,但是這也是德意志學派短處之所在。他們做起學問來,打破沙鍋問到底,雖千萬人吾往矣!最後必然要搞出個「絕對正確」的結論。真所謂一意孤行,蠻幹到底!他老人家這樣幹出的答案,你這位身在茶館、手執鳥籠的牛皮客,說風涼話,笑他不對,他能不同你拼老命?!

筆者有個老同學替一位八十歲德裔老教授做研究助理,就時常搖頭太息,感覺到「中國人不能做學問」!因為「中國人身體不行」!

「你這樣紅光滿面……」我說。

「我?」他笑一笑,「我干了八小時已經疲憊不堪了……」

「他!」他又把手一指,「八十多歲,一天還干十幾個小時!……身體又好,活得又長,我們怎能跟他們比?!」

其實馬克思這位老日耳曼,身體並不好,活得又不長,他還是要干十幾個小時一天,干到死為止。我們善於太息「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的華裔中產階級的知識分子,實在是不能和這些老日耳曼較量工作效能啊!

筆者以前在美國工廠做工時也聽到一個美國工人打趣德裔工人的小故事:有一次一個大工廠內丟掉一根繡花針。全廠各族工人皆在找而遍找不著,最後被一個德國工人找到了。原來他用粉筆把工廠場地畫成方格子,他一個格子、一個格子裡去找,最後果然在一個格子裡找到了。這雖然是一個故事,但是也可看出美國一般工人對德國工人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