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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會合作的人注定失敗

公司可以死,但做人不能失敗

公司死了,可以重生,做人失敗了,那就會一敗塗地。要想把事做好,首先要學會做人。

對此,雷軍曾經說過這樣一件事:「大學有很多事情是必須得做的,比如打『拖拉機』。我有幾個同事寫程序同樣很厲害,提拔到管理崗位以後一直不適應,後來發現他們上大學是走讀,因為走讀沒有和同學們打成一片,導致他們的領導能力有問題,所以我認為大學真正要學的是打撲克。我們那時早晨一起床就開始打,輸的人去買飯然後再接著打,輸的人再去刷碗。」

可見,一個人是否會「做人」,是否能融入團隊,直接決定著一個人是否能幹管理,甚至決定著一個人的事業能走多遠。

2007年,雷軍在金山登頂時選擇離去。如果說在金山的時候,雷軍主要的精力放在了如何做事上,離開金山之後,雷軍主要的精力放到了自己身上。

要想改變世界,首先要改變自己。失敗,主要不是事情的失敗,而是做人的失敗。所以,每走一段路之後,人都要對自己進行反思。

離開金山後的幾年,雷軍的主要工作就是自我重建。因為他要重新出發。重新出發,就不能穿新鞋走老路。要想走新路,就必須從改變自己開始。

他決定先不要有什麼目標,過一陣逍遙的日子,想透了再干。「我當時就是堅信我還會再幹點別的什麼事情。」這一想就是三年,他看王守仁的心學,反思自己以前的商業人生。他說:「自己就像一輛坦克車,什麼障礙都能闖過去,但是闖過去以後覺得很費勁,不順勢而為,儘管最終可能也達到了目的,但付出的代價過高,我就在想,怎麼樣才能做得像行雲流水一樣?」

2010年7月,雷軍在微博上發佈自己的反思結果,他剖析自己,殘酷但真實,其中有三條都和人心有關:「人欲即天理,要順勢而為,以及廣結善緣。」

這是雷軍對自己過去的交代。此次「閉關」的結果,使雷軍想明白了,想做事,先做人。雷軍以這種思路,在天使投資領域實驗,結果做得風生水起。

此時的雷軍,在投資的時候,投資投的是人。事是人幹出來的,再好的事情,如果人不行,照樣不會成功。只要做人成功,一時失敗了,經過調整之後,照樣還會成功。

雷軍的第一筆天使投資是拉卡拉。2004年,在高爾夫球場享受了兩年退休生活的孫陶然決定開始新一輪創業,雷軍沒有猶豫就答應投資。這就是雷軍的投資理念,只投朋友,或者朋友介紹的朋友,不熟不投。在他投資的十幾家公司中,朋友的公司佔了80%。

雷軍投資基本不看項目,也不接受商業計劃書,為此有人罵他很拽。

雷軍的回應也很有意思:「關你屁事。」

商業計劃書是讓雷軍很頭疼的一點。「你會看到無數的商業計劃書、無數的項目,看了以後,也許你不小心投了某個公司,做的業務跟計劃書裡的項目有點相像,結果就被指責抄襲。」所以他不得已又升級了自己的投資規矩:

第一條:秘密的別告訴我。

第二條:如果你非要告訴我,我不簽保密協議,我也不願意保密,告訴了保不住密是你的責任。

雷軍總共投了17家公司,其中有11家公司是從零開始。他喜歡以創業的方式來做投資,有時腦袋中有個點子,就開始和朋友一起探討,然後找投資,一步步把公司創立起來。

在雷軍看來,做投資,只看項目,難免會看走眼,但看人,尤其是身邊的熟人,走眼的機會就少了。

看人投資,風險也會大大降低:「90%的創業項目會死,幸福的是少數,不幸福的是多數。公司可以失敗,做人不能失敗,你在處理事業失敗的時候,要讓自己獲得一個好口碑,這樣你就獲得了下次東山再起的機會。我做天使投資成功率比較高,成功率比較高的秘訣,一般不會在外面講。其實最重要的投資經驗是什麼?我有一半以上的項目死了,我會再給項目負責人第二筆錢,或者他的公司轉不過來,我會借錢。我覺得絕大部分項目都會出現問題,關鍵是怎麼處理好,以後自己還能重新開始。」

但雷軍在天使投資的時候,遇到的最大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

雷軍曾經遇到一個創業者,他的公司遇到困難要關門了,最後雷軍答應借錢給他。雷軍投給他150萬元人民幣,占15%,對方註冊公司的時候還向雷軍借了50萬元註冊資本,註冊完以後他還了20萬元。後來,雷軍對他失望的不是他一年多賠了180萬元,而是他讓雷軍失去了百分之百的信任。當對方再借錢的時候,雷軍覺得這個人信用不好。雷軍認為:「創業者跟投資者之間的信任非常脆弱。當涉及信用這個問題時,一定要非常認真。」當時對方跟雷軍借的不是錢,是註冊資本,註冊完要還的,可是他公司開了一年多都不還,這就是信用的問題了。一個人一旦失去了信用,就沒有什麼可值得期待了。

雷軍說:「我們投資人天天看到一堆的公司,失敗是正常的,成功是不正常的。關鍵問題你怎麼處理好每一件事,尤其是涉及信用的時候,信用對每個創業者是無價之寶。天使投資人真的不是傻瓜,天使投資的本質是什麼?是六合彩,有個朋友要創業,十來個朋友一人出個份子,他做成騰訊我們也發財了,不做成騰訊我們也支持了朋友,同時也創造了當年的GDP。」

在做人方面,除了信用之外,另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對規則的態度。規則,是用開始的不方便,換來以後合作的方便。

雷軍說:「作為一個投資人,我最大的困惑是說服一個創業者,瞭解並遵守這些規則。」雷軍曾經看中了一個項目,並且開了很多次會,也跟創業者把條件談好了,結果過了一個月以後,雷軍問這個項目怎麼樣了?他們說還沒有談定。雷軍問為什麼沒談定?他們說這個創業者第一次創業,對投資條款不是特別瞭解,他幾乎跟我們每個條款都談。一個VC(風險投資)標準條款三四十頁,每個條款都談,談一個月下來都沒有什麼結果,而且談的過程很鬱悶的是許多常識問題沒什麼可談,這些條款都是西方社會經過幾十年、創業者跟投資者的博弈形成一個共識。又過了一個月以後,雷軍的同事反饋時說他不想投資了,雷軍問他為什麼?他說,談了一個合同下來,就感覺這個人太難共事了,以後投進去之後,這個項目更難管理。

認可並遵守大家公認的規則,是融入團體的前提。一個只想以自己為中心劃定規則的人,注定難以合作;一個總試圖逃避規則的人,注定不可信。

做事先做人,做人的失敗,才是最大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