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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小學時代

1.憤怒

殘雪

我剛剛上一年級的那幾天,老師叫我們排路隊回家。我記得我們這一隊大約有六七個同學,我們都是住在山坡上的,但我以前並不認識他們。那是冷天,我戴著毛線帽,我們走在山間小路上。我像往常一樣默默地走路,因為同他們不熟,我不好意思說話。忽然有個男同學嘲笑起我來,我不記得是什麼方面的話題了,反正大家都開始來笑我,扯我的衣服。我是很倔強的,於是回嘴。這一下他們更起勁了。兒童如果沒有教養的話,一旦受到鼓動就會獸性大發。當時有五六個人圍上來打我,將我的毛線帽上的毛球都扯掉了,布書包也被他們扔到地上踩了幾腳。我一走他們又圍上來追著我打。後來他們到家了才散去。我的家最遠,一路上我都在哭,不是因為被打痛了,而是因為屈辱和憤怒,我氣得全身發抖。

終於到家了,外婆問我是怎麼回事,我便嚎啕大哭起來。哭過之後也並沒有什麼辦法,就不了了之了。幸虧後來也沒再排路隊了。而我也不那麼精明,一直沒搞清欺負我的到底是哪幾個人,大概因為知道沒人會替我報仇。

「氣得全身發抖」是我在真正遭到侮辱時的生理反應。不論我的理智在後來漫長的年頭裡是如何樣發展,也不論我的自制力有多麼驚人,這個生理反應始終如舊。由此又想到我三歲時發生的一件事。那時比我大三歲的姐姐被鄰家大男孩欺負了,好像是打了她。我聽了這個消息也是氣得要命,牢牢記在心裡。終於有一天,那調皮的男孩來我家附近玩遊戲了,我一看見他就發抖了。我慢慢挨近他,趁他彎下腰去躲藏時,猛地往他背上打了兩拳,發瘋一樣地跑回家。奇怪的是那男孩根本就沒來追我。而我,回到家後那個激動啊,那個心跳啊,那個害怕啊。後來當然平安無事。現在回想起來就清楚了:一個三歲的小女孩,打在一個大男孩背上的兩拳算什麼呢?也許他根本就沒有覺察到,當時他在玩「躲摸子」的遊戲呢。可是我當時的預謀,我的緊張,我鼓起勇氣時的那種感覺,以及報復的實施,一直到了今天仍然歷歷在目。我估計當時整個過程也就不到五分鐘,那五分鐘也許是我生命中的轉折點吧,我的感覺有一個小時以上。

1985年,兒子上小學了,學校離家不遠。但是我還是不太放心,因為他才6歲,長得也矮小。11點多鐘我就去接他。剛走出家門便看見兒子狂奔而來,大書包在屁股上「啪嗒啪嗒」的。他跑得滿臉通紅,頭上冒汗。一問呢,原來是被同學追打,是那些同學「欺生」。我舒出一口氣,分明看見歷史又在重演。不過那一次,我並不那麼憤怒,我知道這種經歷對於兒子將來的成長是很寶貴的,我也沒有天天去接他,或報告老師。

憤怒是一種直覺,它既可以催生藝術,也能毀掉一個人,就看這個人的理性是如何發展的,看他有沒有反省的能力。一般來說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這種直覺是受到堅決排斥的。一個中國人,如果能在始終保持自己的這種直覺的同時,不斷提高理性方面的修養,如果他又長期受到壓抑(保持直覺就必然要受到壓抑),那他的潛意識的儲藏一定是非常豐富的。然而,絕大多數的中國人是怎樣做的呢?他們要麼「看破紅塵」,變得油頭滑腦,早就不再憤怒;要麼極為善於將自己的情緒平息,變成整天練「氣功」的植物人;要麼就由於得不到發洩而真的變成了精神病人。大概這也是為什麼中國真正的藝術家如此之少,就算出了幾個也難以堅持到底的原因吧。沒有西方思想的底蘊,大部分作家後期的寫作都變成了玩弄技巧,玩弄文化,不再有真實的衝動。因為要在這方水土上生活得好,人就得學會化解內心的矛盾,學會向植物化方面發展。

2.紅花衣和日記本

殘雪

我們家裡小孩多,布票遠遠不夠用,母親就買回一大匹極便宜的粗麻布給我們做衣服。衣服做好後,男孩子的全部用染料染成黑色,只有我的那一套沒有染。我記得褲子是紫色的底子上起花朵,上衣是大紅底子起綠小葉。我一點都不喜歡這種色彩搭配,覺得怪扎眼的,難看死了。可是沒有別的衣穿,只能穿它們。我穿著這身衣服忐忑不安地來到學校,馬上就聽到了議論。「鄉下人……」女孩們說。有一個長得像洋娃娃的同學還特地到我跟前來問:「你怎麼穿這種衣服啊?」我答不出,我的臉發燒,恨不得鑽進地裡去。

那一天,大家都不願和我玩遊戲,嫌我鄉里鄉氣。不過畢竟是孩子,到了第二天,第三天,他們就忘了這事,又和我玩起來了。當然,我知道她們當中有幾個是從心裡瞧不起我的。想想看,一個奇瘦的女孩,臉色蒼白,穿著那種母親用手工趕製的,硬梆梆紅通通的大花衣,同樣硬梆梆的紫色花褲子,那會是什麼樣子,當然土得掉渣了。我是不敢同人比穿的,我的最大的願望是不要引起別人的注意。一來我瘦骨伶仃,穿衣服撐不起,二來我的所有衣服全是便宜布,母親粗針大線縫製的,上不得檯面。

儘管樣子難看,儘管從來出不了風頭,儘管老師也因為我的「出身」而對我有異樣的眼光,我卻並不消沉。現在回想起這事來有點怪,或許是我體內超出常人的活力給了我某種自信?我總是蠢蠢欲動,躍躍欲試,從來沒有一刻消沉過。蕩鞦韆我能蕩得最高,短跑我能跑得最快,作文我能寫得最好,算術總是第一。當然我做這些事也遠比別人認真,花費的勞動也比別人要多。

老師讓我們每天寫日記,交給他批改。他要求我們每個人買一個正式的日記本,外面有塑料殼的那種。那時的塑料是很貴的。是時髦的東西。

星期六,父母帶我上街去買本子。我們來到百貨店的文具櫃,我看中了櫃裡的好幾種,紅的黃的,有花兒的,我激動得一顆心在胸膛裡「怦怦」直跳。可是他們叫營業員拿出來翻了翻,又退回去了,說「太貴了。」我大失所望。後來又去第二家,又看了一通,還是說「太貴。」這時我已經很不高興了,但還抱希望。第三家是大百貨公司,裡頭什麼日記本都有,簡直看得眼花繚亂。我覺得那本鵝黃色的、厚厚的最合我的意。我眼巴巴地看他倆商量了很久,最後,父親居然叫營業員拿出一個深墨綠色的,馬糞紙的外殼,然後再要了一個小小的寫字本,將那簡易寫字本往馬糞紙的外殼裡頭一套,說:「好!這不就是日記本嗎?」我站在那裡,眼淚幾乎就要奪眶而出!我腦海裡不斷地出現同學們那些花花綠綠的塑料包皮的日記本,委屈得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於是我就在這個一半馬糞紙一半漆布做成外殼的日記本上寫日記了。我的字跡端端正正,我幾乎每隔幾天就發誓,要努力鍛煉自己,將自己改造成一個更好的人。當老師將全班人的筆記本放在講台上時,我看見我的墨綠色的小本子縮在那一堆花花綠綠的豪華本裡頭,那麼不起眼,那麼害臊!

當我長大起來後,再去看父親給我買的日記本時,就發現了他深藏的一番苦心。本子的紙張十分好,一點都不是低檔貨;而墨綠色的外殼更是大方樸素,很有格調,確實是比那些塑料本本好看多了。我那個時候看不出,是因為我還沒修煉到他那個份上吧。啊,那種壓抑,不是於無形中打掉了我身上的輕浮之氣嗎?回想這一生,的確從未真正輕浮過,主要還是得益於老謀深算的父親的影響吧。

母親讓我穿難看的紅花衣是為了省錢,維持家庭的收支平衡,父親給我挑日記本則是於無言中教會我什麼是樸素之美。那一次的委曲刻骨銘心,是不是就因為這,我的小說裡頭才從來容不得花哨的形容詞,也容不得輕浮呢?是不是這類原因呢?這又要追溯到潛意識裡頭去了。

3.紅色

殘雪

東京的街頭,姑娘們一色的黑衣裙,配上黃色的皮膚,像清秀的烏鴉。黑色是典雅,是神秘,是高貴,令人想入非非。但一旦滿街都是這種東西,心裡就感到有點乏味了。哪來那麼多的神秘啊。那是九十年代初我看到的風景。如今我們這裡的姑娘和婦人也學著這樣打扮了。似乎個個都想高雅,個個都想神秘。當然,絕大多數人那樣著裝只是為了跟上潮流。因為黑色不「俗」,因為生怕別人說自己「俗」才穿黑的吧。可這本身就是最大的俗啊。

在兒時,我最喜歡的色系是紅色——大紅,金紅,那是接近於火的顏色,也是我的最愛。水紅,接近自然,激起幻想。我不喜歡玫紅,覺得有點兒髒。那個時候,我沒有挑選衣服的自由,家裡給我什麼就穿什麼,再難看也得穿。有兩個小姑娘穿著大紅色的小皮鞋來到學校了,在我眼裡,她們像一對小公主!後來兒童節來了,母親不能給我們買新衣,就買了兩根大紅色的薄綢給我扎頭髮。那只是窄窄的兩綹,而且只紮了兩天就壞掉了。可在那兩天裡頭,我時時刻刻感到說不出的激動!我不知道自己好不好看,我只知道我太喜歡那蟬翼般透明的紅綢,它們的色彩,它們的質感幾乎令我喘不過氣來!每次我向鏡子裡頭一看,就無比的振奮。然而兒童節不是常有的,我很快又回到了灰溜溜的,不合身的服裝裡頭。

一個人的時候,我常常想像一個全身穿著火紅衣裙的公主;我收集的水果糖紙裡頭,我最愛的是那張金紅的米老鼠圖案的。但家裡從不給我買紅色的衣服和用品,也許他們覺得「扎眼」。我記憶中只穿了一次紅衣服,是那種髒兮兮的,紅底起黑花的便宜布,同學都說難看死了。而同學那件湖藍底子起水紅點子的泡泡紗裙子,讓我幾乎看呆了。我喜歡煤火燒出的金紅色,我久久凝視那火眼的深處,那麼熱烈,那麼有力。如果燃燒得不充分的話就不好看了,昏昏的暗紅色,很髒。這時就要用火鉤去撥弄,讓空氣貫通進去,直到中心變成金紅,升騰起驕傲的藍火苗。常常我能聽到火苗生長的聲音:「呼——呼!」那是掙脫地獄鉗制的生命力。有一回,終於得到一盒劣質的蠟筆,立刻用來畫金紅的火花。畫著畫著就失望了:那麼髒,紅不紅,灰不灰的。

最美的,最能代表我的渴望的是晚霞的金紅,尤其是那種「火燒雲」。我站在院子裡看呀看的,生怕看漏了一點點。這大自然的最後的燃燒,在我心中掀起莫名的浪濤。我感到,純金般的朝霞沒法同她相比,她紅得那麼不顧一切,那麼符合我心底的慾望,我一次又一次為那紅色的綻放在心裡歡呼。啊,看啊,又來了,還有更難以想像的呢!那個雲門的最深處裡頭噴出來的火……站在院子當中的小女孩看到的,決不僅僅是純粹的大自然的力量,令她心底顫慄的,應該還有某種理念的莊嚴。她說不出,但她感到了。

到了十四歲,我才開始喜歡玫紅了,不過只限於純正的,玫瑰花的那種玫紅。那時我已看了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妮娜》。我感到安娜就是那種紅色——一種成熟到極致的,絕決的美。還有高貴的品質。托爾斯泰的女性裡頭寫得最成功的就是這一位,我們那個時代有不少女孩都以她為偶像——大概潛意識裡頭,人人都想擁有高貴的精神吧。而其實,她的高貴正是來源於她的質樸和深厚。那是上天和環境賦與女人的稀有的禮物。她的那種品性甚至使得她的情人也徹底改變了自己。看到玫瑰我就想起這位俄羅斯女性,想起作者心靈的這個方面。

現在我很快就要老了,我仍然喜歡紅色。當我每天走進大自然獲取靈感之際,我的大腦就會燃燒起來。我看見火燒雲,看見紅得奔放的秋葉,那麼自在,自足,彷彿是最後的告別,又彷彿是重新的開端。我一邊奔跑一邊想,還有什麼是比這更美,更幸福的瞬間?在雲海深處,隱約傳來異域的號角聲。

4.災變

殘雪

我們常要「演習」,因為有各式各樣的敵人來進攻。

那一年我還沒到上學的年齡,外婆在居民小組開會回來,她告訴我們說,下午要演習,因為「蘇修」有可能打過來,我們都要做準備。一聽到防空警報,我們就要躲到防空洞裡頭去。我聽了以後心裡極為不安,那幾個轟炸機的名字(不知是誰提供的)讓我聽了更是恐怖得不得了。但是下午我們好像並沒有去防空洞,也許演習取消了。關於轟炸機的夢啊,充斥著我的童年。我不知道轟炸的後果是什麼,也無從想像,因為那時還未曾領略過「死」。我記得自己在夢中看見很高很遠的天空裡懸著轟炸機,而我在下面奔跑,那麼的弱小無助。

後來上小學了,不僅常演習,還要學習各種戰地知識,尤其是關於原子彈的知識。據老師說原子彈是可以防禦的,只要方法得當就可以保全性命。由於怕死,我聽得特別仔細,我心裡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我決不能死,決不能。

上課途中,警報就響起來了,於是貓著腰跟在同學後面出教室,到牆根下蹲著,用手蒙住眼睛和耳朵。我心裡想,只要不看那原子彈就死不了。這麼多人,哪裡就輪到我來死呢?那些調皮點的同學都從指縫裡偷看老師們放爆竹,只有我一本正經地蹲著,一動不動。哨子一響,我就驚跳起來跟著老師換地方。我必須掌握戰地知識,這樣,即算明天原子彈來了,我也可以保全性命。

我們都不知道戰爭是怎麼回事,但我們的腦子裡天天被灌輸那種明天就有可能開戰的緊迫念頭。如果炸彈丟下來,看上去很大,就說明離得比較遠;如果看上去很小呢,你得拚命跑,不然小命就沒有了。在操場上,我一次又一次地仰著臉看那刺眼的天空,拚命設想著炸彈的情形。

好多年裡頭,我一直堅信,災變是可以避得開的,只要你有足夠的警惕性和靈活性,以及判斷的能力。然而現實將我的夢徹底砸碎了。一年又一年,我漸漸地明白,有很多災變都是絕對躲不開的,它就是你自己,它潛伏在你體內,如同那些有致命殺傷力的病毒,隨時等待發作。我被可怕的災變擊倒過好幾次,有時,那就同死過去了一樣的絕望,我遍體鱗傷。好多年裡頭,我也明白了一件事,死裡逃生的確是可能的,正如那時課堂上老師教導我的那樣。啊,就好像,童年時的演習真的是某種預兆。不過後來,我沒有躲,因為無從躲起,不知道災變從哪方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使自己的心靈增強耐受力、更增強,以便自己在意想不到的事發生過後,再一次地死裡逃生。

同一般人不同,我的這類特殊災變完完全全都是屬於我自己的,它就藏在我的自我意識裡頭。只要災變一發生,我的自我意識就開始發動,災變過後,我被打倒,認識也漸漸地完成了。我負有很大責任的父親的死就是這麼一回事。是我的自私和輕率害死了他,他是我最愛的,可是他再也回不來了。這個坎,我終生都越不過去,我只能閉上眼睛背對,而後讓它變成我背上的包袱。今天這包袱已同我生長為一體了,我將背著它走向我的末日。父親的骨灰被我帶到了新家,將來我也死了,就讓別人把我的骨灰和他的都隨便扔到哪裡吧。

對於我來說,內在的、根源性的災變比外在的災變更不可避免,你以為你已經準備得很好了,但打擊總是猝不及防,凶殘而暴烈。災變是可怕的,人的承受力卻幾乎是無限的。每一次的死裡逃生之後,你就成了一個新人。當然前提是你要不放棄認識。

5.隱私

殘雪

那個年頭的小孩,談得上什麼隱私呢?五六個人擠在一間房裡,兩三個人睡一個鋪,桌子抽屜、衣櫃衣箱全是共用的,連洗臉都是五六個人共一條毛巾。當我收集了糖果紙,唯一想得到的私房地方就是床墊底下,也就是一條厚毯下面的稻草裡頭。我們只能墊稻草取暖,褥子之類是沒錢去買的。有一回我的糖果紙找不到了,結果將所有的稻草翻了個遍,弄得房裡一地的草。還有一回我得了一張「勞動模範」獎狀,覺得很珍貴,又不願家裡人看見,就藏在床墊下。直到很久以後搞衛生才被家人發現,大嚷大叫起來,弄得我一臉通紅。

沒有個人的空間並不等於沒有隱私。也許所有的孩子都同我一樣,我們的隱私既發生在夜深人靜之際,也發生在任何可能有的閒暇裡。甚至有可能發生在日常的繁忙之中。我們的私房場所是我們那顆「心」。我們做著工作,突然在中途一怔,就進入到了那個裡頭。很可能我們中國人的人心是最深不可測的?由於日常語言遠遠地落後於人心的深度,在多年勉為其難的反覆實踐中,就發展成了今天這種含糊,多義,飄忽,沒有稜角的樣式了。就連一個兒童,也能明白其中的微妙。而且,我們民族也許是最能夠將自己的二重人格統一起來,渾然生活於其中的民族。

我讀小學時寫過日記,那都是寫給人家看的——老師,家長,同學。我才沒有那麼傻,會將自己的隱私寫進日記讓別人去發現呢。我的真正的隱私我不會講給任何人聽。後來我又寫過日記,但也不記下什麼隱私。由於住房條件等等的限制,我也早被訓練出了沒有個人空間的習慣。那麼,隱私到哪裡去了呢?當然是心裡。那顆心啊,層次越來越複雜,越來越深邃。在靈魂出竅的瞬間,根本不用思索就能感到黑色煤層的豐富。但那已經轉化成了說不出口的財富。有好幾年,我一直在考慮如何樣說出第一個詞。我的隱私比絕大多數人都要多,都要深。我於不知不覺中積累的財富在多年的冥想中已被轉移到了最最下面的黑暗處所,在那種地方,黑糊糊的岩漿日夜翻滾著,冒著陰森森的氣泡。那就是我的真正的日記,我的見不得人的黑暗財富。

轉化是一個多麼叵測的、奇妙的過程啊。不去開掘,沒有人會知道自己的那顆心會有多麼晦澀難解,裡頭會埋藏著何種奇怪的記憶。在開掘中,我甚至感到我使用的古老語言也轉換了功能。我使用起這種暗示性的、沒有時態的語言來竟是那麼的得心應手。因為這是幽靈在說話,因為作品中的一切都發生在未來!不見天日的地下之物內部蘊藏著強光,在開採的現場,那光照亮著我的心靈。於是我看到了它們在那裡。它們,被遺忘的、世紀的記憶,在永劫不復的死水中無聲地翻滾,等待我去打撈。我用聽覺辨認,用嗅覺分級,投入緊張的勞動。

創造就是發現。我發現,人心就是一個無底的儲藏室,你放進去的東西越多,你的精神的層次就越豐富,結構就越容易顯露。讀者啊,你對自己感興趣嗎?你想重溫你曾有過的一閃念的隱私嗎?你對於自己的未來有著某種焦慮或企盼嗎?你處在難以做出某種人生決定的躊躇的痛苦之中嗎?這裡是殘雪的小說,讀一讀吧。也許它不會解決你的實際的問題,但它是強心的營養。它來自心的最底層的礦區,那裡是儲藏光源的處所。

6.男生

殘雪

我是不敢同男生說話的。這一方面是我非同一般的靦腆內向的性情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由於時代風氣的影響。整個小學期間,我都和男生保持疏遠,當然偶爾也有例外。並非我對他們不感興趣,其實我常為他們所吸引,尤其是那些穿得乾淨,成績又好的男生。但我就是不敢主動同他們做任何交談。

四年級的時候,學校組織我們去公園。自由活動時間,我們玩「工兵捉強盜」,男生一邊,女生一邊。我那時生著一雙鷺鷥腿,跑得非常快,男生也要怕我三分。在樹林裡,我抓住了另一個跑得比較快的男生。我抓的是他背後的衣服,抓到後還要在他身上拍三下才算俘虜了他。可是我太緊張了,害怕接觸他的身體,不敢伸手去拍。那男孩看出我的猶豫,就猛地一推,將我推開了。我真是後悔得不行,眼睜睜地看著「獵物」跑掉了。後來女生都埋怨我。

在我的印象中,很少有女生同男生關係密切的。如果有一個女生同男生多來往幾次,全班人就會譏笑他們,說他倆要「結婚」了。五年級時調換座位,有一個調皮鬼,大家叫他「象鼻」的人坐在了我後面。那是一個臉蛋黝黑,十分精神的男孩。他幾乎從來不聽課,總在下面搞小動作,忙乎。「象鼻」很快盯上了我,而我是守規矩的學生,一開始當然不理他。我坐在那裡,就有個紙團落到我的書上,我連忙用書遮住打開一看,上面寫著:「姓鄧的明天就會死!」當時我竟然撲嗤一下笑出聲來,不知為什麼我覺得這句話特別好笑。接下去當然沒有心思聽課了。我偷偷在石板上寫了幾個大字:「象鼻提前進棺材了」,然後將石板豎起來讓他看到。這下他更得意了,一連扔了好幾個紙團到我桌上,有的裡頭包一塊石頭,有的畫著桃子和蘋果,旁邊寫著:「你想吃嗎?這些都在天上!」然後我又在石板上畫一隻象鼻,寫道:「老象被爺爺砍斷了鼻子!」我們就這樣一來一往,笑得一塌糊塗,哪裡還聽什麼課。幸虧那幾節課班主任都不在。我們才可以這樣胡作非為。我感到這個男生真是妙不可言,讓我的課堂生活變得如此生動活潑。回想起來,之所以上課時那麼守紀律,主要是因為膽怯,怕老師罵,怕丟臉。當然也因為無其他有趣的事可幹。現在有了這麼有趣的男孩,當然無法做到一動不動地坐在那裡了。

終於因為他鬧出的響聲太大,老師發覺了。女老師罵了我們一頓。他是厚臉皮,無所謂,我卻臉漲得通紅,眼睛看著地下。沒幾天他就被調開了座位。我隔著座位看見他又在戲弄別的女孩,心裡對於不能重返那幾天的快樂而感到非常遺憾。當然這個男孩並不是我喜愛的那種類型,我喜愛長得白白淨淨,又很能幹的那種,我同絕大部分的女孩的審美觀是一致的。但他的性情的躁動與頑皮讓我感到別有風味。

我住在父親被關的「牛棚」所在地附近,每天獨自一人穿過一個籃球場去食堂吃飯。有一個半大的男孩天天在球場練習投籃,他穿一身草綠色的衣服,體態勻稱,頭髮也很漂亮。我特別希望他注意到我。我,15歲,穿著飄飄的素花綢裙,手裡拿著碗,目不斜視地從那男孩旁邊走過。我不知道男孩看沒看我,反正我每次吃完飯回來都要激動地遐想老半天。只要聽到那彭彭的拍球的聲音,還隔得老遠我的心就跳起來了,今天他會不會看我呢?他是住在球場邊這棟紅色小樓裡頭的嗎?他家有些什麼人?我有機會認識他嗎?這些秘密的思想是我枯燥的日子裡的興奮劑。當然,我決不會主動去結交一個男孩,一切都要依仗偶然奇遇。這世界這麼大,日子這麼長,誰又能斷言偶然奇遇不會落到我的頭上?如果他的父母也是關在牛棚裡,那就更好了。啊,但願他的父母也是關在那裡!這種秘密的單相思給我少女時代增添了那麼多的激情。

7.點石成金

殘雪

我有很多夢想,我想買一支永久鋼筆;我想去圖書鋪裡將那些最好看的小人書都看一遍;我想買一個沒有海綿單有一層橡膠的乒乓球拍……可是錢呢?錢從哪裡來?

忽有一天,我看見有小孩在地上撿桔子皮,那是人們吃桔子扔下的。他們將桔子皮賣到藥店,一次就能賣幾分錢甚至一毛錢!啊,桔子皮,我滿腦子都是桔子皮!我的近視眼變得十分銳利,隔得老遠就能看到馬路上那些紅斑點。我飛奔到面前,將它們一點點撿起,收進我的書包。不光馬路上,還有報刊櫥窗下啊,南食店門口啊,街道拐角那裡啊,到處都有可能出現令我血流加速的桔子皮。我在家屬區一輪又一輪地溜躂,眼睛滴溜滴地轉。瞧,樓道裡有一堆。但我不敢進去撿,那些小孩站在那裡,萬一已經有主了呢?心裡癢癢的,還是一走一回頭地離開了。每天放學我都要清點桔子皮,將那些被踩髒的洗乾淨,晾在窗台上。終於有一小袋了,拿到藥店,賣了8分錢。

可能很多孩子都在撿,吃得起桔子的卻不多,桔子皮越來越少了。我又聽說了玻璃可以賣錢。於是又到處尋那些在陽光下扎眼的小東西。第一天居然收穫可觀,撿了一袋,賣了3分錢。3分錢啊,可以看兩個小時的圖書了。撿碎玻璃就是要不怕累,不怕髒,到那些彎彎角角的地方,還有堆垃圾的地方去找,去翻。總不會空手而歸。單位堆廢物的地方往往有意外的收穫,因為辦公樓的玻璃窗被大風刮壞之後,就會有大量的碎玻璃扔出來。有的垃圾年深月久,得用煤耙子去挖鬆才找得到玻璃。如果玻璃深埋在地下,或許我甚至會掘地三尺!連夢裡面都是玻璃,白晃晃的讓我激動。整整一個夏天我都像獵狗一樣尋找著那些小小的閃光物。3分5分的,加起來總共賣了幾毛錢。秋天來到之際,玻璃的光芒暗淡下來了。廢品站不收它們了,要收塑料。

塑料的來源主要是舊鞋底。家裡的舊鞋底不能動,因為要補貼家用的,必須到外面去翻垃圾堆。塑料比玻璃賣得起價,兩雙鞋底就一毛多。可是怎麼會天天有鞋底撿呢?別人家的鞋底都要留著賣錢的。有過兩三次收穫之後,就再也覓不到鞋底的蹤影了。我陷入鬱悶之中,繞著單位的那棟大樓走來走去。到處都是那些久違了的玻璃片閃閃爍爍,但是它們不再吸引我的眼球了,現在我眼裡只有塑料。塑料在哪裡呢?這夢的道具藏在什麼地方呢?那一天我沒有找到塑料,卻意外地找到了一塊舊銅,那是門的把手的一部分,足有二兩!它就躺在長著野草的泥巴地裡,它幾乎不像真實的銅。真是工夫不負有心人啊。我的手發抖了。我後來得到了5毛多。撿過一次銅之後,對那些垃圾堆裡的金屬就特別敏感了,老覺得裡頭藏著奇跡。於是一一翻看,然而總是失望。過不多久就隱隱約約聽到議論,說小偷偷單位的銅,被逮住了。那麼,我撿到的那一塊是不是贓物呢?萬一他們到廢品站去查可不得了啊。後來當然是沒有人去查,平安無事。賣了那次銅之後,對銅製品也特別關注起來。鄰居家有個小銅壺,總被我拿在手裡反覆看,深感那是特別珍貴的東西。後來又賣過一次塑料鞋底,是在公共廚房的角落裡撿的,不知誰扔在那裡的。但那激動遠遠不如賣銅的那一次了。

那麼,我實現了自己的哪幾個夢想呢?我不記得了,那也不重要。實際上,我的夢想不在那裡,而在我那點石成金的,尋找的旅途之中。尋夢的人,嗅覺是多麼敏銳,目光是多麼明亮!他用熱血的沸騰,心的猛跳,一次次證實了夢想王國的存在。有夢,就會有道具,一切事物都可以成為夢的道具;有夢,就會有激情,尋找的操練會使得平凡的人趨向最高理想。其實,每個人的內心都隱藏著藝術的潛能,如果你不僅能保持,還能認識自己的潛能,並在理性的監護下有意識地發揮它,你就是一個藝術人。

8.靈動與滯重

殘雪

我又被老師批評了,說我有「舊社會的殘餘落後思想」,不能和同學們搞好關係打成一片。啊,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我是很想做一個好學生的。在學校各式各樣的慶祝儀式上,我看見那些同齡人,也就是那些學生幹部們在飄動的紅旗下面表演,幼嫩的面龐莊嚴而又純真。我心中的激情一點也不亞於他們,不,也許我比他們更有激情,更有想像力。多年後的今天,那藍天下的白襯衫紅領巾,那咚咚的隊鼓聲仍然給我帶來異樣的感覺。但現實是冷酷的。我明白,老師對我的印象如一道萬丈深淵,永遠隔開了我和我追求的意境——藍天、白雲、紅旗、隊鼓,少年的美目,少女的身材。

邏輯似乎是這樣的:如果我想在藍天裡的紅旗下表演,想同那些美麗的少男少女並肩而立,我就必須同我周圍的人「搞關係」,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而以我的天性,是無論怎樣努力也難以同人「搞關係」,成為「大家庭」中的一員的。我也曾咬牙做過一些努力,但完全沒有什麼效果。於是終日處在惶惑裡頭,深感為人、生活的滯重。他們不會注意到我,我也無法同任何人拉關係,我只能是我,一個在老師眼裡激不起她的興趣的灰色小孩。我漸漸明白,那種意境離我越來越遠了。然而每當咚咚的隊鼓聲響起,我仍然是那樣地臉紅心跳,我的雙眼貪婪地緊盯那些美好的人形,那些耀眼的白襯衫。

我漸漸成長,是非觀念漸漸改變,但我的焦慮仍在延續著。我想做一個同「我」完全不同的人,一個比「我」更高尚、更好的人。我幻想著阿霞的金髮,達吉亞娜的白裙,我將那個不存在的「我」寄托在這些化身的身上。然而,我居然越來越庸俗,越來越不可救藥了。我自私,而且有時有點卑鄙,我在深不見底的黑洞裡往下沉,多麼危險啊。我是個什麼樣的人?惹是生非的長舌女孩,只管自己不顧別人的孤家寡人——還有更惡劣的。要是能一下子死掉,再重生一回就好了。但是重生的我是否就會好呢?沒有把握。那麼放棄詛咒,去想俄羅斯小樹林裡頭的少女達吉亞娜吧。達吉亞娜遇見奧涅金的那一天,她穿的什麼衣服?

我怎能不焦慮呢?我在現實中一敗塗地,我想做好人的企盼也要落空。我一無是處,我拿什麼來拯救自己?在苦苦的叩問中,答案始終沒有顯現,而我所執著於的那個境界,彷彿是對我的一種嘲弄。但人是有權力做夢的,誰能控制人的夢?日常生活有時如黑暗的地獄,但我仍要死死地抓住那點光。對,我要抓住,我要朝那裡飛昇。我不停地閱讀,閱讀,直讀得眼裡像揉進了一把沙粒。我放下書,卻並沒有從半空裡掉下來。那麼,是不是這水火不相容的兩個世界是可以並存的呢?那時我不可能想這種問題,我只是拼全力在生活,時而憂鬱時而恐懼,時而又熱情奔放,追求極限體驗。是閱讀使得我的另一個世界成形。我慢慢強壯起來,一天比一天更能戰勝恐懼,也不再那麼在乎自己是否是個「好人」了。無論我多麼惡劣,在別人眼中多麼卑下,我裡面不是還有「另一個」嗎?

「另一個」使我的目光變得深沉了。不久我的另一個世界裡又有了新的,更有意思的主人公:那些主人公身上充滿了矛盾,他們能理解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黑暗的事,他們比阿霞和達吉亞娜們更有力量。他們還於無言中傳達給我這個信息:生命就是衝撞,就是在污泥濁水中吸收豐富的營養。每當我處在人生的轉折點上,從另一個世界裡就會傳出那種聲音來,我的那些主人公就會開口說話。我的主人公具有非常古老的身份,他(她)既是我的過去,也是我的未來。在波光潾潾的湖邊,我和這個人曾一塊垂釣。

我一直在傾聽,至今仍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