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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節 思想的烏托邦

至此,我已把自己的生平作了一個簡略的敘述。但我還沒有告訴大家我是何等地嗜書如命。我對書籍的依賴程度遠遠超過普通人。其他人通過視聽獲得的知識,我則是全靠書籍,因此,我要從我開始讀書時說起。

1887年5 月,我第一次讀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說,那時我才7 歲,從那時到現在,我如饑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觸到的一切書籍。

起初,我只有幾本凸字書,一套啟蒙讀本,一套兒童故事和一本書名為《我們的世界》,敘述地球的書,這是我全部的書庫。我讀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損得無法辨認。有時候,莎莉文小姐讀給我「聽」,把她認為我能懂得的故事和詩歌寫在我手上。但我寧願自己讀,而不願人家讀給我「聽」,因為我喜歡一遍又一遍地讀我覺得有趣的作品。

實際上,第一次去波士頓之行時,我才真正開始認真地讀書。在學校裡,老師允許我每天花一些時間到圖書館看書,在書架前摸索著走來走去,隨便取閱圖書。

不管書中的文字我能認識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讀不誤。文字本身使我人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讀的究竟是什麼。那段時期我的記憶力很好,許多字句雖然一點兒也不明白其涵義,但都能記在腦子裡。後來當我開始學會說和寫的時候,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來,朋友們都很驚奇我的詞彙竟如此豐富。我準是不求甚解地讀過很多書的片斷(那段時期我從未從頭到尾讀完一本書)以及大量的詩歌,直到發現《方德諾小伯爵》這本書,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價值的書讀懂、讀完。

8 歲那年,莎莉文老師發現我在圖書館的一個角落裡翻閱小說《紅字》。她問我喜不喜歡書中的皮爾,還給我講解了幾個我不明白的字,然後說她有一本描寫一個小男孩的小說,非常精彩,我讀了一定會覺得比《紅字》更有意思,這本小說的名字就叫《方德諾小伯爵》,她答應到夏天時讀給我聽,但我們直到8 月才開始讀這本書。

我們剛到海邊時的幾個星期,許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這本小說。後來又有一段時間,老師離開我去波士頓看望朋友。

她返回後,我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讀《方德諾小伯爵》。記得那是8 月裡一個炎熱的下午,吃過午飯後,我們同坐在屋外不遠處,兩棵墨綠色松樹之間的吊床上。

當我們穿過草地時,許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記得老師一定要把這些小蟲子從衣裳上弄乾淨再坐下來,而我認為這是一種不必要的浪費時間。莎莉文老師不在時,吊床就無人使用,上面落滿了一層松針。在灼熱的太陽映照下,空氣中充滿了一陣陣的松香。

故事開始前,莎莉文老師先給我介紹了一些基本情況,在閱讀過程中不斷講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讀一讀就會停頓下來,一旦我瞭解了故事情節後,就急於想跟上故事的發展,根本顧不上那些生字了,對莎莉文老師的解釋也聽得有些不耐煩。

但她的手指拼寫得太累不得不停下來時,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書拿來用手去摸上面的字。這樣急切的心情,我永遠也忘記不了。

被我的熱情所打動,安那諾斯先生把這部小說印成了凸版。我讀了一遍又一遍,幾乎能把它背下來,《方德諾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時代最親密的夥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嫌囉嗦地講述這些細節,是因為在此之前,我讀書常常是很隨意的。如此全神貫注地讀一本書,還是第一次。

從這本書開始的以後兩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頓之行中讀了很多書。我已經忘記那些書的書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讀,哪本後讀。依然記得的有《希臘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書》和《聖經故事》、拉姆的《莎氏樂府本事》、狄更斯的《兒童本英國歷史》,還有《天方夜譚》、《瑞士家庭魯濱遜》、《天路歷程》、《魯濱遜飄流記》、《小婦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麗的小故事,後來我又讀過它的德文本。我在學習和遊戲之餘讀這些書,越讀越有興趣。我從不對這些書做什麼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寫得好壞,也不管文體和作者情況。作家們將自己的思想珍寶以文字的方式呈現在我面前,就像領受陽光和友愛一樣,我接受了這些珍寶。

我喜歡《小婦人》,因為它讓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樣的思想感情。

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從一本一本的書裡去探尋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歡《天路歷程》和《寓言》。最初讀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譯本,只是簡略地讀了一遍,後來讀了法文的原本,雖然故事生動,語言簡練,但依然無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說不出具體原因,動物擬人化表達方式永遠無法引起我特別的興趣,也就無心去領會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發人類高尚的情操。在他看來人最重要的東西是自愛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終貫穿著一個思想內涵,即將個人的道德完全來源於自愛,用理性來駕御和控制自愛,就能產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則認為,自私的愛乃萬惡之源。當然,也許我是錯的,拉。芳登對人類的瞭解和觀察要比我豐富得多。這樣講並不意味著我反對諷刺寓言,而是在我看來,沒有必要由猴子和狼來宣揚偉大的真理。

相比較以動物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歡《叢林之書》和《我所瞭解的野生動物》,因為他們是真正意義的動物,而不是擬人化的。我愛它們之所愛,恨它們之所恨。它們的滑稽逗趣引得我笑不可支,其悲慘遭遇有時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淚,其中也包含了許多深刻的寓意,但極為含蓄,使你都意識不到。

我對歷史也有一種偏好,古希臘有一種神秘的誘惑力吸引著我。在想像空間裡,希臘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與人類面對面交流。在我思想深處的神殿裡,仍然供奉著我最敬愛的神靈。希臘神話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愛——不,不完全如此,美狄亞和伊阿松太殘忍、太貪婪,簡直無法容忍。我真不明白,為什麼上帝讓他們幹了那麼多壞事,然後再懲罰他們,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妖魔嬉笑著爬出殿堂。

上帝卻視而不見,無動於衷。

《伊利亞特》史詩讓我把古希臘看成了天堂。在閱讀原文前,我對特洛伊的故事就瞭如指掌了。在通過了古希臘文文法以後,便對古希臘文寶藏一覽無餘。偉大的詩篇,不論是英文還是古希臘文,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是不需要別人翻譯的。

相反,人們常常用他們牽強附會的分析和評論扭曲了偉大作品的意義。他們要是能懂得這個簡單的道理該有多好!欣賞一首好詩詞,根本不需要清楚其中每一個字,也無須弄清其詞法和句法的屬性。那些有學問的教授們,從《伊利亞特》史詩中挖掘出的東西比我多得多,但我從不嫉妒。我並不在意別人比我聰明,他們縱有廣博的知識,但也無法表達出對這首光輝的史詩究竟欣賞到了什麼程度。當然,我自己也無法表達出來的。每當我讀到《伊利亞特》最精彩的篇章時,就感到自己的靈魂在昇華,將我從狹窄的生活圈子裡解脫出來,遊蕩於形骸之外,飄然於廣闊無垠的天上人間。

《伊索德》稍遜於《伊利亞特》,但也為我所喜愛。我努力不依靠詞典註釋,獨自來領會這部史詩,並試圖把自己最喜歡的一些篇章翻譯出來。維吉爾描繪人物的本領如此驚人,他筆下喜怒哀樂的天神和凡人好像蒙上了一層伊麗莎白時代的面紗。《伊利亞特》中的天神和凡人歡快地又跳又唱的,維爾吉爾筆下的人物柔美靜謐,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羅大理石像,而荷馬則是太陽光下秀髮飄動的俊逸而活潑的少年。

不要一天的時間,就可以從《希臘英雄》到《伊利亞特》,在書本裡飛來飛去,實在方便。但對我來說,其中的路程也絕非令人愜意的。當他人已經周遊世界幾遍時,我也許還在語法和詞典的迷途裡筋疲力盡地徘徊,或者正掉進恐怖的陷阱。這陷阱名叫考試,是學校專門用來同那些尋求知識的學生作對的。類似《天路歷程》最終可能會漸入佳境,但終究大漫長了,儘管途中也偶爾出人意外地出現幾處引人入勝的美好景色。

我很早就開始接觸《聖經》,但並不能充分理解其內容。現在想起來覺得有些奇怪,曾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我的心靈無法接受它奇妙的和諧。

記得在一個下雨的星期天早上,我無所事事,讓表姐為我讀一段《聖經》故事。

雖然她認為我無法聽懂,但依然在我手上拼寫約瑟兄弟的故事。我聽了確實一點興趣也沒有,奇怪的語言和不斷的重複,使故事聽起來顯得很不真實,何況那更是天國裡的事情。還沒有講到約瑟兄弟穿著五顏六色的衣服進入雅各的帳篷裡去說謊,我就呼呼地睡著了。

我至今也還不懂得為什麼希臘故事比《聖經》裡的故事更能吸引我的興趣。難道因為我在波士頓時被所認識了幾個希臘人講述的故事所感染,而從來沒有遇到一個希伯萊人或埃及人,由此並推斷他們是一群野蠻人,他們的故事也都是後人編出來的。因此,我覺得《聖經》故事中的名字和重複的敘述方式十分古怪,相反,卻從未覺得希臘人的姓名古怪。

那麼,後來我又是如何從《聖經》中發現其光輝的呢?多年來,我讀《聖經》時,心中的喜悅和啟發日漸增長,使它漸漸變成一本最珍愛的書。不過對於《聖經》我並非全盤接受的,因此也從未能把它從頭到尾讀完。後來,儘管我更多地瞭解了《聖經》產生的歷史淵源,這種感覺依然未減。我和豪威斯先生有共同的感覺,認為應該從《聖經》中清除掉一切醜惡和野蠻的東西,但是我們也反對把這部偉大的作品改得毫無生氣,面目全非。

《舊約聖經》中《以斯書》篇章的簡潔明快,十分吸引人。尤其是以斯面對自己邪惡的丈夫時的場景,富有強烈的戲劇性。儘管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生命繫於對方之手,沒有人能夠拯救她,然而她克服了女性的懦弱,勇敢地走向她的丈夫。高尚的責任感鼓舞著她,在她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如果我死,我就死吧!如果我生,我的人民都生。」

路德的故事則富有神奇的東方色彩,樸實的鄉村生活同繁華的波斯首都之間形成鮮明的對比。路德忠貞而柔情滿懷,讀到她與那些正收割莊稼的農民一起,站在翻滾麥浪之中的情形,真是叫人憐愛。在那黑暗殘暴的時代裡,她的無私和高尚情操,如同暗夜裡閃耀的星星照亮了苦難的眾生。

《聖經》給了我深遠的慰藉:「有形的東西是短暫的,無形的才能永垂不朽。」

自從我喜愛讀書時開始,便一直喜歡讀莎士比亞的作品。我記不清楚自己是從何時開始讀蘭姆的《莎氏樂府本事》的,但卻記得第一次閱讀便有很深的理解力和驚歎。印象最深的是《麥克佩斯》,雖然僅讀過一遍,但其中的人物和故事情節卻永遠印在我的記憶裡。很長一段時間裡,書中的鬼魂和女巫總是跑到睡夢中糾纏我。

我彷彿看見了那把劍和麥克佩斯夫人纖素的手——可怕的血跡在我眼前出現,就像那憂傷的王后親眼見到的一樣。

閱讀完《麥克佩斯》,就接著讀《李爾王》。在讀到格洛賽斯特的眼睛被挖出的情節時,渾身緊張起來,心中充滿了恐怖。我憤怒得無以復加了,以致於根本就讀不下去,心撲通撲通地跳,好長時間呆呆地坐在那裡。

夏洛克和撒旦大概是我同一時期接觸到的兩個人物,一不小心在我心目中就混同為一體。我內心對他們充滿了憐憫,朦朧中覺得,即使他們也希望變好,也無法成為好人,因為沒有人願意幫助他們或是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直至今天,我依然無法把他們描寫得十惡不赦,甚至有這樣一種感覺:像夏洛克、猶大,甚至魔鬼這樣一類人,也都是好端端的車輪上的一根斷了的車軸,總有一天會修好的。

最初在閱讀莎士比亞作品時,留下的往往都是一些並不愜意的回憶。相反,那些歡快、溫和而又富於想像的劇作最初並不怎麼吸引我,也許是因為它們反映了兒童生活的歡樂。然而「世上最變幻莫測的就是兒童的想像了。保持什麼,丟掉什麼,都很難預料。」

莎士比亞的劇本我讀過許多遍,並能背誦其中的一些片斷,但卻弄不清楚自己最喜歡哪一本。對它們的喜愛,往往如同心情一樣變化多端。儘管我喜歡莎士比亞,但我卻討厭按評論家們的觀點來讀莎氏的作品。我曾經努力地按評論家們的解釋來理解作品,但常常失望而止,甚至發誓不再這樣讀書了。一直到後來跟隨基特裡奇教授學莎士比亞,才逐漸改變了這個想法。今天,我終於懂得,不但在莎氏著作裡,而且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東西是我所不能理解的,而我十分高興地看到一層又一層的帷幕逐漸被拉起,顯露出思想和美的新境界。

除了詩歌以外,我對歷史也有濃厚的興趣。我閱讀了所能接觸到的歷史著作。

從單調枯燥的各種大事記,更單調更枯燥的年表到格林所著公正而又生動的《英國民族史》,從弗裡曼的《歐洲史》到埃默頓的《中世紀》,都是我閱讀的範圍。而第一本使我體會到真正歷史價值的書是斯溫頓的《世界史》。這本書是我在12歲生日時收到的禮物。書現在可能已經破爛不堪了,但我依然像珍寶一樣珍藏著它。從書中我認識到各民族如何在地球上逐步發展起來並建立起城市;少數偉大的統治者(他們是人世間的坦泰),是如何把一切置於腳下,把千百萬人繫於一人之手;人類文明如何在文化藝術上為歷史的發展奠定基礎,開闢道路;人類文明如何在文化經歷腐朽墮落的浩劫,然後又像不死鳥一樣死而復生;偉大的聖賢又如何提倡自由、寬容和教育,為拯救全世界而披荊斬棘。

大學時代所讀的書中,比較熟悉的是一些法國和德國的文學作品。德國人在生活和文學上,將自己的力量放在美之前,他們探求真理勝過傳統。德國人做任何事都有一股強健的活力,他們張口說話不是為了影響別人,而是猶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

在德國文學中,我發現其光輝在於它對婦女自我犧牲的愛情偉大力量的承認。

這種思想幾乎滲透到所有的德國文學作品中,尤其是在歌德的《浮士德》中表現得最為顯著。

那曇花一現,

不過是象徵而已。

人間的缺憾,

也會成為圓滿。

那無法形容的,

這裡已經完成。

婦女的靈魂引導我們永遠向上。

所有讀過的法國作家中,我最喜歡莫裡哀和拉辛。巴爾扎克和梅裡美的作品很清新喜人,猶如陣陣海風襲人。阿爾弗雷德。纓塞簡直不可思議!至於雨果,儘管在文學上我並不是非常喜歡他,但卻十分敬佩他的才華,他的卓越的浪漫主義。所有偉大詩人、作家,他們都是人類永恆主題的表現者,是他們用自己非凡的偉大作品把我引人了真善美的境界。

我是否說得太多了,但是實際上我只說了自己最喜歡的一些作家。也許人們會認為我閱讀面很窄,這是一種錯誤的印象。其實,每個作者都有自己獨特的風格值得欣賞,比如卡萊的粗獷以及對虛偽的憎厭,華爾斯華綏的鼓吹天人一體,以及愛胡德古怪驚人之筆,赫裡克的典雅還有他詩歌中飽含的百合花和玫瑰的香味兒,都對我有深遠的影響。同樣的,我也喜歡惠蒂爾的熱情正直,喜歡馬克。吐溫——誰能不喜歡他呢!天神們也喜歡他並賦予他全能的智慧,為了不使他成為悲觀主義者,又在他的心田上織起一道愛和信仰的彩虹。我愛司各特的不落俗套、潑辣和誠實。

我愛所有像洛厄那樣的作家,他們的心池在樂觀主義的陽光下泛起漣漪,成為歡樂善意的源泉,有時帶點憤怒,有時又有同情與憐憫。

總而言之,文學是我理想的樂園,在這個樂園裡,我享有一切權利。沒有任何感覺上的障礙能夠阻止我和作者以及作品中人物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