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只是孩子 > 只是孩子 >

只是孩子

城裡很熱,我卻仍穿著雨衣。上街找工作的時候它給了我信心,我唯一的履歷就是曾在一家工廠做過,受過一點不完整教育,還有一套漿洗得整整齊齊的女招待制服。我在時代廣場上一家叫「喬」的意大利小餐廳找到了一份工作。剛上班不到三小時,我就把一盤帕爾瑪乾酪小牛肉倒在了客人的粗花呢套裝上,然後我不幹了。我明白自己反正是做不了什麼女招待了,我把我的制服(只髒了一點點)和配套的厚底鞋留在了公共浴室。這身白制服和白鞋,當初母親把它們給我,在上面寄托了願我健康快樂的期許,現在它們躺在白色的水槽裡,成了枯萎的百合。

我穿過東村聖馬克廣場上濃重的迷幻氛圍,對已經開始的革命尚未做好準備。空氣中有一種朦朧不安的偏執狂味道,一股傳言的暗流,以及期盼未來革命的隻言片語。我只是坐在那兒,試圖搞明白這一切,空氣中大麻味很重,可能這就是導致我記憶恍惚的原因。我從一張我尚未覺察到的文化意識的密網中匍匐而過。

我一直生活在書籍世界裡,裡面絕大多數是19世紀的作品。儘管我做好了去睡長椅、地鐵和墓地的準備,直至找到工作,卻沒準備好經受飢餓的啃噬。我瘦歸瘦,胃口和新陳代謝卻很強。浪漫主義不能熄滅我對食物的需求,就是波德萊爾也是要吃飯的,在他的字裡行間,不乏對肉和黑啤的渴望吶喊。

我需要一份工作。布倫塔諾書店的市郊分店雇我當了出納,我總算安了心。按說,相比在收銀台結算民族風格的首飾和手工藝品,我更喜歡去詩歌分部,不過我喜歡看那些來自遙遠國度的廉價首飾:柏柏爾手鐲,阿富汗貝殼項圈,還有一尊綴滿珠寶的佛像。我最喜歡的是那條樸素的波斯項鏈,銀、黑兩色的粗線綁起了兩片琺琅釉金屬片,就像一塊異國風情的古老肩胛骨。它賣十八美元,那時候似乎價格不菲呢。沒什麼事的時候,我就會把它從盒子裡取出來,臨摹它紫羅蘭色表面上蝕刻的書法藝術,想像著它的來歷。

剛到書店工作沒多久,我在布魯克林遇到過的那個男孩就來到了店裡。他穿白襯衫、打領帶的樣子就像換了個人,像一個天主教學校的學生。他解釋說,他就在布倫塔諾的市中心店上班,來這兒要用一張積分卡。他端詳著所有那些珠子、小雕像和綠松石戒指,良久。

「我要這個。」最後他說。指的是那條波斯項鏈。

「哦,我也最喜歡這個了,」我應道,「我覺得它像塊肩胛骨。」

「你是天主教徒?」他問我。

「不是,我只是喜歡天主教的東西。」

「我原來當過輔祭,」他朝我露齒一笑,「可喜歡搖乳香香爐了。」

雖然就要和它告別了,不過他選走的正是我最喜歡的那一件,我還是很開心。把它包好遞給他時,我衝動地說了一句:「別把它送給別的姑娘,要送就送我。」

說完我就後悔了,不過他只是微笑著說:「放心吧。」

他走了,我看著曾經擺放過那條項鏈的黑絲絨,已是空空如也。第二天一早,一件更精緻的首飾佔據了這個位置,卻缺少了波斯項鏈的那種簡樸的神秘。

第一周干下來,我還是食不果腹、無處可去。我開始睡在店裡。別人下班的時候我藏進浴室,等守夜人鎖了門,我就和衣而眠。第二天一早,還會顯得我上班到得很早的樣子。我想在自動售貨機裡買點花生醬餅乾,卻一個子也沒有,我翻遍了別的員工的口袋,也沒找到一毛零錢。本來飢餓就令我無精打采,發薪那天沒拿到給我的信封更是讓我震驚。當時我還不明白第一周是沒有工資可拿的,我流著淚跑回了衣帽間。

當我再回到櫃檯時,我注意到一個男人正潛伏在附近,觀察著我。他留著絡腮鬍子,穿著細條紋襯衫和一件手肘處有山羊皮補丁的夾克。主管為我介紹,他是一位科幻作家,想請我出去吃飯。儘管我已經二十歲了,母親那「不要和陌生人出去」的警告仍言猶在耳。可對吃飯的渴望動搖了我,我答應了。我希望這個人,這個作家,不是什麼壞人,儘管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個扮演作家的演員。

我們進了帝國大廈腳下的一家餐廳。我來紐約以後還沒在好地方吃過東西呢。我努力點一些不太貴的菜,還要了份五塊九毛五的劍魚,那是菜單上最便宜的東西。我看著服務生在我的盤子裡擺上了一大團土豆泥和厚厚一片熟過頭的劍魚。我餓得像狼一樣,卻難以享受這頓飯。我渾身不自在,不知道該怎麼應付這種事,不知道他幹嗎想和我一起吃飯。他似乎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錢,我不得不擔心他想要我如何回報。

吃完了飯,我們一路走到市中心,來到湯普金斯廣場公園東側,坐在長椅上。當他提議到他的公寓小坐喝一杯的時候,我不停地在想該說什麼才能脫身。果然是這麼回事,我心想,母親警告過我的那個關鍵時刻到了。我絕望地環顧四周,無法回答,這時,我看到有個青年正向這邊走來。我如同看到一扇通往希望的小門正向我打開,從裡面走出來的,就是那個選走了我最鍾愛的波斯項鏈的布魯克林男孩,對一個未成年的祈禱者來說,這就是回答了。我一眼就認出了他那微微羅圈的步態和蓬亂的卷髮。他穿著工裝褲和羊皮馬甲,脖子上戴著幾串珠鏈,儼然一個嬉皮牧童。我跑上前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

「你好,還記得我嗎?」

「當然。」他微笑著。

「幫幫我,」我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你假裝是我男朋友行嗎?」

「行啊。」他說。我的突然出現好像一點也沒驚到他。

我把他拉到那位科幻作家面前。「這是我男朋友,」我氣喘吁吁地說道,「他一直在找我,他真是瘋了,他要我現在就回家去。」那個男人疑惑地看著我們。

「快跑!」我大喊一聲。那男孩抓起我的手,我們撒腿就跑,一直跑到了公園的另一頭。

我們上氣不接下氣地癱倒在別人家的門廊裡。「謝謝你,救了我一命。」我說。他以一種困惑的表情接受了這個消息。

「還沒告訴過你呢,我叫帕蒂。」

「我叫鮑勃。」

「鮑勃,」我重複著,第一次真正地端詳他,「不知怎麼的,我老覺得你不像叫鮑勃的,我叫你羅伯特可以嗎?」

太陽已經落下了B大道。他牽著我的手,我們在東村閒逛。他在聖馬克廣場和第二大道夾角的「寶石礦泉」[1]給我買了一杯蛋奶[2]。幾乎都是我在說話,他只是微笑著傾聽。我給他講我小時候的故事,從頭講起:史蒂芬妮,「補丁」,還有馬路對面的廣場舞廳。我驚訝於和他在一起竟能讓我覺得那麼舒服和放鬆。後來他才告訴我,他當時用了LSD,飛得正高。

我只在阿娜伊絲·寧[3]的一本叫《拼貼》的小書裡讀到過LSD。我還沒有意識到藥物文化正在1967年的夏天綻放。我對藥物持一種浪漫觀,覺得它們是神聖的,是給詩人、爵士音樂家和印度的儀式用的。羅伯特沒有任何我想像中的用過藥後的陰陽怪氣。他散發著一種溫存而頑皮、害羞而有保護欲的魅力。我們一直逛到凌晨兩點,最後,兩人幾乎同時表露無處可去。我們不由得笑了出來。不過時間確實很晚了,我們也都累了。

「我知道有個地方咱們能去。」他說,他的上一個室友出城了。「我知道他把鑰匙藏在哪兒,我覺得他不會介意的。」

我們乘地鐵去了布魯克林。他朋友的蝸居在韋弗利,就在普拉特藝術學院附近。我們穿過一條窄巷,在一塊鬆動的磚頭底下找到了鑰匙。

一進公寓門,我倆忽然都不好意思起來。與其說因為孤男寡女獨處一室,倒不如說因為那是別人的屋子。為了讓我能自在一點,羅伯特忙裡忙外,然後,不顧時間已晚,他問我要不要看他存在密室裡的畫。

羅伯特把畫都鋪在地板上給我看。有素描,有蝕版畫,有些油畫還讓我想起了理查德·普賽提—達特[4]和亨利·米修[5]。各種各樣的能量,從交織的話語和書法線條中輻射而出。層疊的詞語構築成了能量場。那些油畫和素描,如同是從潛意識中浮現的。

還有一套圓盤上面,「自我」「愛」「上帝」這樣的字眼糾纏在一起,他自己的名字也融於其中,它們似乎正在公寓的地面上逐漸擴散直至消失。我盯著它們看著,忍不住告訴他,小時候我就見過夜裡的天花板上有輻射狀的圓形圖案。

他翻開了一本關於譚崔[6]藝術的書。

「喜歡這個嗎?」他問。

「嗯。」

我驚異地認出了那些童年裡的天體大圓——一種曼荼羅[7]。

尤其觸動我的,是他在陣亡將士紀念日畫的那幅素描,我從沒見過這樣的畫。同樣震撼我的是那個日期:聖女貞德節。跟我在她雕像前發誓要搞出自己的名堂是同一天。

我把這些告訴了他,而他告訴我,這幅畫也象徵著他對藝術的承諾,就在這同一天裡所做的承諾。他二話沒說就把畫送給了我,我明白,在這一小段時空裡,我們交付了彼此的孤獨,又用信任填補了它。

我們翻看著達達主義和超現實主義的畫冊,沉浸在米開朗基羅的「奴隸」裡,結束了這一夜。我們默默地吸收著彼此的思想,在破曉時分相擁而眠。再醒來時,他用他那狡黠的笑容向我致意,而我知道,他就是我的騎士。

我們就這樣再自然不過地在一起了,除了去上班,彼此寸步不離。什麼也不用說,心心相印。

 

陣亡將士紀念日,1967

 

接下來的幾星期,我們的棲身之處完全仰賴羅伯特朋友們的慷慨相助,尤其是帕特裡克和瑪格利特·肯尼迪,我們在他們韋弗利大道上的公寓裡度過了我們的初夜。我們住的是一個頂樓,有一張床墊子,牆上貼著羅伯特的素描,牆角放著他捲起的色彩畫,還有我唯一的格子呢旅行箱。我敢說,對這對夫婦而言,收留我們肯定負擔不小,要知道我倆沒什麼錢,我也不太懂怎麼跟人打交道。我們很幸運,晚飯都是白吃肯尼迪夫婦的。我倆把錢攢起來,每一分都為了日後能租住自己的地方。我在布倫塔諾加班工作,而且不吃午飯。我和一個叫弗朗西斯·芬利的員工交上了朋友,她有著討喜的古怪和謹慎。她看出了我的窘境,會把自家做的湯裝在「特百惠」容器裡,給我留在員工衣帽間的桌子上。這個小小的善舉強健了我的身體,也奠定了一份長久的友誼。

或許是因為突然有了安全感而放鬆了的緣故,我彷彿要崩潰了,筋疲力盡、情緒緊張。儘管我從沒質疑過把孩子送人撫養的決定,卻也意識到,帶來一個生命然後走開絕不是那麼容易。即使這是人類的正常反應,我也一度變得鬱鬱寡歡、喜怒無常。我哭啊哭,羅伯特心疼地叫我「淚人」。

對我看似無法解釋的哀傷,羅伯特表現了極大的耐心。我有一個相親相愛的家庭,我本可以回家,家人應該也會理解我的,但我不想耷拉著腦袋回去。他們有他們的煩惱,而我現在有了一個可以依靠的伴侶。我把所有的經歷向羅伯特和盤托出,儘管也沒有什麼隱藏的可能。我的胯特別窄,一懷小孩肚皮簡直快被撐開了。我倆的第一次親密接觸就暴露了我肚子上十字形的鮮紅刀疤。慢慢地,在他的支持下,我才戰勝了內心的介懷。

我們終於攢夠了錢,羅伯特開始找我們的住處。他在一棟三層磚樓裡找到了一間公寓,就在地鐵默特爾大道線附近綠樹成蔭的街道上,走著就能到普拉特藝術學院。整個二樓都是我們的,東西兩面都有窗子,但它污穢的環境著實超出了我的經驗。污跡斑斑的牆上儘是血跡和精神病人的塗鴉,烤爐裡塞滿了廢注射器,冰箱裡長滿了毛。羅伯特和房東達成協議,我們自己打掃和粉刷屋子,房東把原定的兩個月訂金減成一個月的,房租是每月八十美元。我們花了一百六十美元搬進了霍爾街160號。我們覺得這兩個數字一樣,挺順。

在我們住的那條小街上,常春籐覆蓋的低矮磚砌車庫是由馬廄改建的。無論是去吃飯、去電話亭,還是去傑克美術用品商店(也就是聖詹姆斯[8]起家的地方)都很近。

通往二層的樓梯又黑又窄,牆體上還有一個拱形的壁龕,不過我們的房間通向一間灑滿陽光的小廚房,從水槽邊的窗戶望出去,能看到一棵巨大的白桑樹。臨街的臥室天花板上有華美的團花,其中還有世紀之初的石膏吊頂裝飾。

羅伯特向我保證他會把這裡弄成一個像樣的家,他說到做到,不辭辛苦地改造著這間屋。第一件事,就是用鋼絲球刷洗已經結了硬殼的火爐,他還給地板打蠟,擦玻璃,把牆也刷白了。

我們不多的財產悉數堆在未來臥室的中央。我們穿著外衣睡覺,到了垃圾收集的晚上,就上街搜尋需要的東西,神奇的是竟然都能找到。在路燈下,我們找到了一張廢棄床墊、一個小書架、修修就能用的燈、陶碗、裝在破裂的華美鏡框裡的耶穌和聖母像,以及一塊破舊的小波斯地毯,正好搭配小天地裡我的那一角。

我用小蘇打擦洗了床墊,羅伯特給燈重新裝上電線,扣上羊皮紙燈罩,還在上面畫了他自己設計的紋樣。他的手很巧,畢竟是為媽媽做過首飾的孩子。他花了幾天時間重新串了一副珠簾,把它掛在了臥室一進門處。一開始我對這副珠簾還持懷疑態度,我從沒見過這樣的東西,不過它最終與我的吉卜賽元素相得益彰。

我回到南澤西,把我的書和衣服都帶了回來。我不在的時候,羅伯特掛起了他的素描,還用印度布料遮住了牆壁。他用宗教手工藝品、蠟燭和亡靈節[9]上的紀念品佈置了壁爐台,把它們擺得就像祭壇上的聖物。最後他用一張小工作台和破了邊的「魔毯」為我佈置了一個學習區。

我們把各自的財物聚到一處。我僅有的幾張唱片和他的一起放進了裝橙子的板條箱,我冬天穿的大衣掛在了他的羊皮馬甲旁。

我弟弟給我們的唱片機換了一枚新唱針,我母親為我們做的肉丸三明治包在錫紙裡。我們一邊吃,一邊開心地聽著蒂姆·哈丁[10],他的歌變成了我們的歌,好像唱頌著我們年輕的愛情。母親還捎來了一個包裹,裡面有床單和枕套,它們都好熟悉好柔軟,散發著一種使用了多年的光澤。它們使我回想起她站在院子裡的樣子:滿意地看著晾在繩上的洗淨的衣物在陽光下飄舞。

我的寶貝們混在待洗的衣物裡。我的工作區亂堆著手稿、發霉的古典文學、破玩具和護身符。我把蘭波、鮑勃·迪倫、洛特·倫亞[11]、皮雅芙[12]、熱內[13]和約翰·列儂的圖片釘在一張臨時的小桌上,上面還擺著我的羽毛筆、我的墨水瓶和我的筆記本——我清貧的雜亂。

來紐約的時候,我帶了些彩色鉛筆和一塊用來畫畫的木框石板。我畫過一個坐在桌邊的女孩,面對著一副攤開的紙牌,正在占卜她的人生。這是我唯一一定要給羅伯特看的畫,他非常喜歡。他想讓我體驗用正兒八經的紙筆作畫,讓我分享他的畫具。我們能並肩畫上幾個小時,兩人都是那麼的全神貫注。

我們沒什麼錢,但過得很開心。羅伯特做兼職和收拾房子,我洗衣、做飯,飯吃得很拮据。我倆經常光顧韋弗利邊上的一家意大利麵包房。我們會要一條頭天的麵包,或者四分之一磅因不夠新鮮而半價處理的曲奇。羅伯特愛吃甜的,所以常常是曲奇勝出。有時候站櫃檯的女人會多給我們一些,用黃棕兩色的風車餅乾把棕色小紙袋塞得滿滿的,搖著頭,喃喃地對我們提出善意的不滿,她十有八九知道這就是我倆的晚飯了。我們會再加上外帶咖啡和一紙盒牛奶,羅伯特最喜歡巧克力奶,但那個更貴,對於要不要多花那一毛錢,我們會考慮再三。

 

第一張合影,布魯克林

 

我們擁有作品,我們擁有彼此。我們沒錢去聽音樂會、看電影或買新唱片,但會把已有的唱片聽上一遍又一遍。我們聽了我的《蝴蝶夫人》,埃莉諾·斯蒂伯[14]唱的,還有《至高無上的愛》、《按鈕之間》[15]、瓊·貝茲[16]和《無數金髮女郎》。羅伯特也把他最喜歡的——「香草軟糖」、蒂姆·巴克利[17]和蒂姆·哈丁——介紹給我,他的《摩城紀事》也成了我們快樂共享的夜晚背景音樂。

一個乾燥溫暖的秋日,我們穿上了自己最得意的行頭:我的是垮掉派涼鞋和破披巾,羅伯特戴著他的「愛與和平」珠串,穿著羊皮馬甲。我們坐地鐵到第四大街西站,在華盛頓廣場待了一個下午。我們一起喝著保溫瓶裡的咖啡,看著如織的遊客、癮君子和民謠歌手。激動的革命者散發著反戰傳單,棋手也吸引著他們自己的觀眾,大家共存在由唇槍舌劍、手鼓和犬吠交織而成的持續的嗡嗡聲裡。

我們朝噴泉走去,那邊是熱鬧的中心。一對老夫婦停下腳步,毫不掩飾地盯著我倆看。羅伯特很高興有人注意他,深情地攥緊了我的手。

「哦,把他們拍下來,」女人對她一臉茫然的丈夫說,「我覺得這倆人是藝術家。」

「哦,得了,」丈夫聳了聳肩,「他倆只是孩子。」

樹葉顏色正在變成深紅和金黃。克林頓大道上,褐石房屋的門廊前擺著雕好的南瓜頭。

我們在夜裡散步,有時能看到天上的金星。它是牧羊人之星,也是愛之星。羅伯特稱它為「我們的藍星」。他用藍色筆練習簽名,把「羅伯特」(Robert)裡的字母t寫成一顆星星的形狀,這樣我就好記了。

我開始慢慢瞭解他。他對自己的作品、對我都信心十足,卻為我們的將來不住地擔憂,擔憂我們要怎麼活下去、錢從哪裡來。我覺得我們太年輕了,操不了這麼多心,能自由自在我就已經很高興了。我盡量少去增加他的煩惱,生活中無法把握的現實一面卻始終糾纏著他。

他一直在自覺或不自覺地找尋自我。他處於一種不斷變化的鮮活狀態。他已經擺脫了預備役軍官訓練營的制服,以及後來的獎學金、商業道路和父親對他的期望。十七歲時他就醉心於「潘興步槍」[18]的聲威,醉心於他們的銅紐扣、珵光瓦亮的靴子、彩色的穗帶和綬帶。吸引他的還有那套制服,如同當初是長袍吸引他當了輔祭。但他是要為藝術效力的,而不是為教堂或國家。他的珠串、工裝褲和羊皮馬甲,象徵了一種對自由的表達,並非一身行頭而已。

下班後,我會在市中心和他會合,我們步行穿過黃光籠罩下的東村,經過「東菲爾莫」[19]、「電動馬戲團」和「五點」[20],那都是我們第一次散步時路過的地方。

在「鳥園」[21]這塊被約翰·柯川祝福過的聖地跟前,或是聖馬克廣場上比莉·哈樂黛演唱過的「五點」的門口,光是站一站就已經很令人激動了,「五點」也是埃裡克·杜菲[22]和奧涅·科爾曼[23]開爵士樂之先河的地方。

那裡面我們可進不起。別的日子,我們會去參觀美術館。我倆的錢只夠買一張票的,所以兩人中會有一個進去看展覽,回來講給另一個聽。

有那麼一次,我們去了上東區相對較新的惠特尼博物館。這次輪到我了,我不情願地留下他自己走了進去。我已經不記得那裡都展了些什麼,只記得我透過一扇博物館特有的梯形窗戶,端詳著街對面的羅伯特,他正斜倚在一個停車收費器上,抽著煙。

等我出來,我們朝地鐵走去,他說:「我們總有一天會一起進去,而且是去看我們自己的展覽。」

幾天後,羅伯特給了我一個驚喜,帶我去看了我們的第一場電影。他上班的地方有人給了他兩張《我如何贏得戰爭》的試映入場券,是理查德·萊斯特[24]指導的。約翰·列儂在片中飾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士兵格裡普威德。能看到約翰·列儂讓我很興奮,但整場電影羅伯特都枕在我肩上睡著。

電影對羅伯特沒有特殊吸引力。他最喜歡的一部影片是《天涯何處無芳草》[25]。那年我倆看的另一場僅有的電影是《邦妮和克萊德》。他喜歡海報上的那句廣告:「他們年輕。他們相愛。他們搶銀行。」看那場電影的時候他沒睡著,而是哭了。回家以後,他安靜得反常,看著我,彷彿要無聲地傳遞出此刻內心裡所有的情感。他從電影裡看到了我倆之間的某種東西,可我不確定是什麼。我暗自思量,他還蘊藏著一整個我尚未瞭解的宇宙。

十一月四日,羅伯特二十一歲了。我送了他一條沉甸甸的銀質標牌手鏈,是我在第四十二街的當鋪裡發現的。我讓人在上面刻了「羅伯特、帕蒂、藍星」的字樣,我們的宿命之星。

我們安安靜靜地看了一晚上畫冊。我的收藏有:德庫寧[26]、杜布菲、迭哥·裡韋拉、波洛克[27]的一本專著和一小摞《世界美術》雜誌。羅伯特有很多從布倫塔諾弄來的大厚本的精美畫冊,內容涉及譚崔藝術、米開朗基羅、超現實主義和情色藝術。我們還花不到一美元淘來了有約翰·格雷厄姆、戈爾基[28]、康奈爾[29]和奇塔伊[30]的舊雜誌。

我們最寶貝的書都是威廉·布萊克[31]的。我有一本相當精美的《天真與經驗之歌》摹本,常常在睡前讀給羅伯特聽。我還有一本牛皮紙版的布萊克作品選,而他有特裡亞農出版社出的《彌爾頓》。我們都欣賞那幅布萊克兄弟羅伯特的畫像,羅伯特死得早,畫中他的腳邊有一顆星。我們襲用了布萊克的色調,不同色度的玫瑰色、鎘紅和苔蘚色,它們看起來就像在發光。

十一月末的一天晚上,羅伯特有點惶恐地回了家。布倫塔諾有些版畫待售,其中有一幅是從《美國:一語成讖》的原版畫冊上抽出來的,上面還有布萊克的花押字水印。羅伯特把這張畫從文件夾裡抽出來,藏進了褲筒。他不是偷東西的人,他就沒長做賊的神經。為了我們對布萊克共同的熱愛,他一時衝動了。這天行將結束的時候,他失去了勇氣,在自己的想像中他已然敗露,他躲進洗手間,把畫從褲筒裡拿出來,撕碎後衝進了廁所。

聽他講述的時候,我發現他的雙手在顫抖。外面一直在下雨,雨水從他濃密的卷髮上滴淌下來。他穿了一件白襯衫,濕答答地貼在身上。像讓·熱內一樣,羅伯特是個笨賊,熱內入獄是因為偷了普魯斯特的稀有版本和襯衫生產商的幾卷絲綢,他倆都是有審美的賊。我想像著一小片一小片的布萊克在紐約市的下水道裡旋轉著順流而下,想像著此時他心中的那份恐懼和滿足。

我們低頭看看我倆的手,他拉著我,我拉著他。我們深吸了一口氣,認可了我們是同謀這回事,不是偷竊,而是毀掉了一件藝術品。

「至少他們再也得不到它了。」他說。

「他們是誰?」我問。

「除了咱倆以外的所有人。」他回答。

羅伯特從布倫塔諾下崗了。在失業的日子裡,他不斷地改造著我們的生活空間。在他粉刷廚房的時候,我做了一頓特別的飯菜,開心得不行。我做的是加鳳尾魚和葡萄乾的蒸粗麥粉,還有我的特色美味:萵苣濃湯——用清雞湯配飾萵苣葉而成。

不過羅伯特下崗沒多久,我也被開除了。一個中國顧客買了一尊很貴的佛像,我卻沒收他任何稅。

「我為什麼要繳稅?」他說,「我又不是美國人。」

我無言以對,所以沒有收他稅。我的判斷葬送了我的工作,不過我走得無憾,這個地方最美好的回憶就是那條波斯項鏈和遇到了羅伯特,他說話算話,沒有把項鏈送給別的女孩。在我們於霍爾街的初夜裡,他把這條珍愛的項鏈用黑色緞帶包在紫色綿紙裡,送給了我。

這些年裡,這條項鏈在兩人之間傳來傳去。誰最需要,誰就拿著它。我們共同的行為規範在很多小遊戲中顯現。最雷打不動的遊戲叫做「一天—兩天」。前提非常簡單:我們之中必須有一個作為指定的保護者,保持警覺。如果羅伯特用了藥,我就要神志清醒地在場;如果我情緒低落,他就要保持積極;如果一個人病了,另一個就得健健康康的。我們從不同時任性,這很重要。

一開始我很差勁,而他一直守在我身旁,或是一個擁抱,或是鼓勵的話語,讓我走出自己的情緒,投入到工作中。不過他也知道,如果他需要我成為那個強者,我也是能靠得住的。

羅伯特在「F.A.O.施瓦茨」[32]找到了一份佈置櫥窗的全職工作,店家在為假日招工,於是我也幹上了收銀員的臨時工。時值聖誕節,可是在著名玩具店做幕後工作一點也不神奇。工資非常低,工時又長,工作氛圍又令人沮喪,員工之間不許講話,分享茶點也不行。店裡在鋪滿稻草的平台上搭了一個耶穌降生的場景模型,我倆好幾次就在那兒秘密碰頭。也正是在那旁邊的垃圾桶裡,我搶救了一隻耶穌誕生場景裡的小羊羔,羅伯特答應要用它做點什麼。

他喜歡康奈爾的《盒子》系列,也常把那些衝到海岸上的漂流物、彩色線繩、紙蕾絲、被丟棄的念珠、小碎片和珍珠等不起眼的小東西轉化為視覺之詩。他會熬到很晚,縫呀,剪呀,粘呀,再在上面塗上廣告色,等我醒來的時候,一個完成品的盒子已經在等我了,就像是一個情人節禮物。羅伯特給那隻小羊羔做了一個木製飼料槽,把它塗成白色,畫了一顆淌血的心,我們又一起加上了如籐蔓般纏繞的神聖數字。這種靈性之美,使它成為了我們的聖誕樹,我們把給對方的禮物擺在它的周圍。

平安夜我們工作到很晚,然後從港務局搭巴士去了南澤西。要去見我父母,這讓羅伯特緊張得要死,因為他和他的父母相當疏遠。父親到車站接了我們,羅伯特送給我弟弟托德一幅他的素描,畫的是一隻從花朵中飛出的鳥。我們還給我的小妹妹金伯莉帶了書,做了手繪的紙牌。

為了壯膽,羅伯特決定用點LSD。在我父母面前用藥這種事我可想都沒想過,但對羅伯特來說卻很自然。我全家人都喜歡他,除了他永遠掛在臉上的微笑,沒注意到有別的什麼不尋常。整個晚上,羅伯特都在端詳我母親浩瀚的小裝飾品收藏,其中主要是形形色色的奶牛。一隻有紫色奶牛蓋子的大理石花紋糖果盅尤其吸引他,大概因為在LSD的作用下,釉料上的漩渦使他盯得無法自拔吧。

我們在聖誕夜告別了家人。母親給了羅伯特一個購物袋,裝滿了她送我的傳統禮物:畫冊和傳記。「裡面也有給你的東西。」她沖羅伯特使了個眼色。我們坐上了回港務局的巴士,羅伯特往袋子裡一看,發現了裹在一條格子廚房用巾裡的紫色奶牛糖果盅。這把他高興壞了,以至於多年之後,當他已經不在了,我發現這個糖果盅還和他最寶貝的意大利花瓶陳列在一起。

我二十一歲生日的時候,羅伯特給我做了一面山羊皮的小鈴鼓,鼓面上刺著星座標誌,鼓身上綁著彩色的緞帶。他播放著蒂姆·巴克利唱的《一分為二的幻覺效應》,然後單膝跪地,遞給我一本他用黑絲綢重新裝訂過的關於塔羅牌的小書。他在書中題了幾行詩,把我倆描寫成了吉卜賽人和傻子,一個創造寂靜,一個聆聽寂靜。在我們鏗鏘作響的生命漩渦中,這樣的角色將會交換多次。

第二天就是新年夜了,我們的第一個新年夜。我們立下了新的誓言。羅伯特決定回到普拉特藝術學院,申請助學貸款,但不是學他父親所希望的商業美術,而是投身於純藝術。他在給我的便條上說,我們會一起創作,我們會成功,不管這個世界怎麼想。

 

霍爾街,布魯克林,1968

 

而我,暗自許諾要滿足他的現實需求,助他達成目標。節後不久我就辭了玩具店的工作,待業已經有些天了。這讓我們略感挫折,但我再也不要把自己圈在收銀台後面了。我決意要找一個掙錢更多、更滿意的工作,很幸運的是第五十九街上的「大船書店」要了我。他們經營古舊、稀有的圖書、印刷品和地圖。書店不缺售書的女孩,但管事的老男人或許是被我的熱忱所吸引,讓我當了學徒修復工。我坐在暗沉、厚重的桌子跟前,桌上烏泱泱亂堆著18世紀的《聖經》、亞麻布條、檔案用膠帶、兔皮膠、蜂蠟和裝訂用針。不幸的是,對這種工作我完全沒有天賦,他只得不情願地讓我走了。

我垂頭喪氣地回到家裡,這個冬天好過不了了。羅伯特在「F.A.O.施瓦茨」的全職也做得很抑鬱。佈置櫥窗的工作激發了他的想像力,他還畫了裝置藝術的草圖,但他自覺的繪畫越來越少了。我們吃隔夜麵包和Dinty Moore燉牛肉罐頭過活。我們哪兒都沒錢去,也沒有電視、電話或者收音機。不過我們有唱片機,只需回拉一下唱針,選好的唱片就會一遍一遍地唱到我們睡著。

我需要再找一份工作。我的朋友珍妮特·哈米爾已經在斯克裡布納書店上班了,就像在大學時那樣,她又一次把好運分享給我,拉了我一把。她和她的上司談了,經過她的遊說,他們給了我一個職位。在權威出版機構的零售店裡工作,這簡直就像做夢一樣,那裡可是海明威、菲茨傑拉德和他們的編輯、偉大的麥克斯威爾·帕金斯[33]的大本營。羅斯柴爾德家族[34]也在那裡買書,樓梯間的牆上還掛著麥克斯菲爾德·帕裡什[35]的畫。

斯克裡布納書店坐落在第五大道597號一座漂亮的地標性建築裡。有歐內斯特·弗拉格[36]1913年設計的古典裝飾風格玻璃外牆,寬闊的大玻璃和鐵結構背後,是一個有拱頂和高窗的兩層樓半的空間。我每天起床後盡職地穿戴好,倒三次地鐵到洛克菲勒中心。我為斯克裡布納準備的工服借鑒了安娜·卡麗娜[37]在《法外之徒》[38]裡的風格:深色的套頭衫、格子裙、黑色緊身褲和平底鞋。我被安排在電話服務台,聽慈悲的費思·克羅斯調遣。

能和這樣一個名垂青史的書店扯上關係,我覺得很幸運。我的薪水也高了一點,還有了知己珍妮特。我很少會悶,當覺得不耐煩的時候,我就在斯克裡布納的信紙背面寫寫畫畫,就像《玻璃動物園》[39]裡在硬紙箱背面龍飛鳳舞寫詩的湯姆一樣。

羅伯特越來越消沉了。相比他在布倫塔諾的兼職,現在的工作時間又長、薪水又少。他到家時已精疲力竭、心灰意懶,創作也一度停止了。

我懇求他別幹了,這份工作和微薄的薪水根本抵不上他的犧牲。討論了好幾個晚上,他才勉強同意。作為回報,他勤奮地創作著,常常熱切地向我展示他在我上班時間完成的作品。擔起養家的重任我一點也不後悔,我的性格比較頑強,晚上仍能創作,能為他提供一個不用妥協的工作環境,我也很驕傲。

晚上,我從雪中跋涉歸來,發現他正在家等我,準備幫我搓手取暖。他似乎總閒不下來,在爐子上燒水,為我解靴子帶,掛起我的大衣,也總是悄悄留意著自己沒畫完的畫。如果注意到了什麼,他會把手頭的事暫停一下。大多數時候,那幅畫都像是已經在他頭腦裡畫好了。他不是那種即興創作的人,而是傾向於把在瞬間看到的東西慢慢表現出來。

安靜了一整天之後,他會渴望聽我講講書店裡的怪顧客,比如穿著大號網球鞋的愛德華·戈裡[40],在斯賓塞·屈塞[41]的帽子外面圍了一條綠色絲巾的凱瑟琳·赫本,或是穿著黑色長大衣的羅思柴爾德家族的人。然後,我們會坐在地板上,一邊吃著意大利面,一邊看他的新作。羅伯特的作品很吸引我,因為他的視覺語彙和我的詩歌語彙很像,哪怕我們似乎在向不同的終點前進。羅伯特總是這樣告訴我:「在你認定之前,沒有完成品。」

我們的第一個冬天過得很艱苦。就算我在斯克裡布納掙得稍微多一點了,兩人還是沒幾個錢。在聖詹姆斯廣場的拐角,我們會經常站在寒冷中,看著希臘餐廳和傑克美術用品店,討論手裡這幾塊錢要怎麼花——烤芝士三明治和美術用品機會均等。有時候,實在分不清哪種飢渴更強烈了,羅伯特會在餐廳裡緊張地守望,而我懷揣著熱內的精神,把急需的銅筆刀或彩色鉛筆偷回來。藝術家的人生和犧牲在我這裡都被浪漫化了,我曾看書上說,李·克拉斯納[42]為傑克遜·波洛克偷過美術用品,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但它成了我的靈感。羅伯特為難以養家而焦慮,我叫他別擔心,全心投入偉大的藝術,這本身就是回報。

晚上,我們用那台破舊不堪的唱機放我們喜歡的唱片,當畫畫的背景。有時我們還玩一個叫「當夜唱片」的遊戲。入選唱片的封面會被醒目地擺在壁爐台上,然後唱片一遍一遍地播放,那音樂便影響了當晚的軌跡。

默默無聞地工作對我來說一點不成問題。我本來也不比一個學生強多少。羅伯特則不然,他縱然羞澀、不言不語,而且似乎和週遭世界合不上拍,卻雄心勃勃。他把杜尚和沃霍爾奉為楷模,高雅藝術和上流社會都令他嚮往。我們是一對《甜姐兒》[43]加《浮士德》的奇特組合。

我們坐在一起畫畫的時候,那種共同的幸福感是他人無法想像的。我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一待就是好幾個小時。他能長時間集中精神的能力傳染了我,我也以他為榜樣,肩並肩地創作著。中間休息的時候,我會燒水沖雀巢咖啡喝。

尤其是在痛快地工作了一氣之後,我們會沿著默特爾大道溜躂,在羅伯特的摯愛上揮霍一把——尋找一種裹著黑巧克力的棉花糖曲奇Mallomars。

雖然絕大部分時間都是我倆獨處,我們卻並不與世隔絕,朋友們會來看我們。哈維·帕克斯和路易斯·德爾薩特是畫家,有時他倆就在我們旁邊的地板上創作。路易斯為我倆都畫過像,畫戴著印度項鏈的羅伯特,還畫了一張閉著眼睛的我。埃德·漢森分享他的學問和拼貼,珍妮特·哈米爾朗誦她的詩。我會給大家看我的素描,講畫裡的故事,就像溫迪在逗「永無鄉」裡迷失的孩子們。即便身在藝術院校這等開明地帶,我們也是一幫怪人。我們常開玩笑說我們就是一個「失敗者沙龍」。

在特別的夜晚,哈維、路易斯和羅伯特會打起手鼓,分享一根大麻煙。羅伯特有一對塔布拉[44]。他們邊打手鼓,邊伴著鼓點朗誦蒂莫西·利裡[45]的《迷幻祈禱》,那也是羅伯特真正能看得進去的幾本書之一。我偶爾也會解他們的牌,用巴比育斯[46]和我自己的直覺去推出引申義。這樣的夜晚是我在南澤西不曾體驗過的,有點異想天開,也充滿了愛。

一個新朋友走進了我的生活。羅伯特介紹我認識了朱迪·琳[47],一個學平面設計的姑娘,我們彼此都感覺相見恨晚。朱迪就住在附近的默特爾大道,在我洗衣服的自助洗衣店那邊。她漂亮又聰明,還有著不俗的幽默感,就像年輕的艾達·盧皮諾[48]。她最終潛心於攝影,耗時多年完善了她的暗房技術。一段時間過後,我成了她的拍攝對象,我和羅伯特的一些早期照片也出自她手。

情人節那天,羅伯特送了我一個紫水晶晶洞,是那種淡紫色的,快有半個柚子大。他把它浸在水裡,我們看著那些發光的晶體。小時候我曾夢想過當一個地質學家,我講述著自己是如何在腰間掛了一個舊錘子,花費數小時去尋找岩石標本。「不是吧,帕蒂,不是吧。」他笑著說。

我送他的禮物是一顆象牙心,中間雕著一個十字架。也不知道是這裡面的什麼,能夠刺激他少有地講起一段童年往事,講他和其他輔祭男孩如何偷翻神父的私人櫃櫥,如何偷喝祭酒。吸引他的不是酒,而是體內那種奇怪的感覺,那種做被禁之事的刺激。

三月初,羅伯特得到了一份臨時工,在新開張的「東菲爾莫」當領座員。報到那天他穿了一條橘色連衣褲,他盼望能見到蒂姆·巴克利,而當他下班回到家,卻為見了另外的人更加興奮。「我見到一個人,以後絕對了不得。」他說。這個人就是詹妮斯·喬普林[49]。

我們沒錢看演出,不過羅伯特在離開「東菲爾莫」之前,給我搞到過一張「大門」樂隊的演出通行證。他們的第一張專輯曾讓我和珍妮特聽得如饑似渴,沒能和珍妮特一塊去看幾乎讓我產生了罪惡感,但在看吉姆·莫裡森[50]演出時,我的反應卻怪怪的。周圍的人似乎都被驚呆了,我卻以一種冷冷的、十分清醒的意識觀察著他的一舉一動。我對於這種感覺的記憶,比對演出本身更清晰。看著吉姆·莫裡森,我感覺,幹這個我也能行。我也說不上為什麼會這麼想。我的經歷裡,沒有哪樣能證明存在這種可能性,但我心中懷有這樣的自負。我對他同時產生了親切感和藐視,我能感受到他的害羞和他無上的自信,他散發著一種混合著美、自我厭惡和神秘痛苦的氣息,就像西海岸來的聖徒塞巴斯蒂安。我的這種反應讓自己都有點臉紅,當被人問起「大門」如何時,除了說他們很棒,我什麼也說不出來。

在《一便士詩集》裡,詹姆斯·喬伊斯有句話一直困擾著我——「那些一路嘲弄著我的徵兆」。看過「大門」的數周之後,它又在我腦海裡浮現了,我向埃德·漢森提起了這事。我一直很喜歡他,他個頭小而健壯,淺棕色的頭髮,精緻的眼睛,闊嘴,穿著一件棕色長大衣,總能讓我想起畫家蘇丁[51]。他在德卡伯大道上被一群野孩子開槍擊中過肺部,而他自己也保持著孩子般的特質。

他沒有引用喬伊斯,而是在某天晚上給我帶來了一張「飛鳥」樂隊的唱片。「這首歌將對你很重要。」他說著,把唱針放到那首歌上,《你是想當一個搖滾明星了》,歌中有某種東西讓我興奮又緊張,可我猜不透他的用意。

1968年的一個寒夜,有人來敲門告訴我們埃德出事了。羅伯特和我出去找他。臨走時我抄起了羅伯特送我的黑羊羔玩具,那是害群之馬小伙送給害群之馬姑娘的禮物[52]。埃德也多少是個害群之馬,所以我把它帶上,作為安慰他的護身符。

埃德待在一架高高的起重機上,不打算下來。那是個凜冽而晴朗的夜晚,羅伯特和他說話的時候,我爬上起重機把綿羊遞給了他。他在顫抖。我們是無因的反抗者,而他是我們悲情的薩爾·米內奧[53]。布魯克林對我們而言就是格利菲斯公園。

埃德隨我爬了下來,羅伯特帶他回了家。

「別想那綿羊了,」他回來的時候說,「我回頭再給你弄一個。」

我們和埃德失去了聯繫,十年之後他卻以一種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現了。當我背著電吉他走向麥克風唱出那第一句歌詞「你是想當一個搖滾明星了」時,我突然間想起了他的話。那小小的預言。

……

總有那麼些天,陰雨濛濛的,布魯克林的街巷格外上鏡,每扇窗都像是一個萊卡鏡頭,窗外的景致靜謐而富顆粒感。我們把彩色鉛筆和畫紙劃拉到一起,像野孩子一樣悶頭一畫到天黑,直到再也畫不動了,倒頭便睡。我們相擁而臥,窒息地擁吻著入夢,有點笨拙但很開心。

我遇到的這個男孩羞怯而不善言辭。他喜歡被引領,喜歡被牽著手全心全意地進入另一個世界。即使在他表現得陰柔、馴服的時候,也富於陽性美和保護欲。他在衣著和舉止上都一絲不苟,卻能在作品裡表現出駭人的混亂。他在自己孤單而危險的世界裡,期待著自由、狂喜與解脫。

有時我醒來,會發現他正在還願蠟燭微弱的光線下工作,為某幅作品潤色,把畫顛過來倒過去地看,他會從各個角度去審視那幅畫。陷入沉思,心事重重,然後突然抬起頭,看到我正望著他,露出微笑。那微笑突破了他所感受或經歷的一切——甚至到了後來,當他在致命的痛苦中,一步步走向死亡之時。

在魔法和宗教的鬥爭中,是魔法笑到了最後嗎?也許神父和魔法師本是一回事,只是神父在上帝面前學會了謙遜,為祈禱文而拋棄了咒語。

羅伯特相信移情法則,那使他能按自己的意願,將自我轉移到一個客體或是一件藝術品上,從而影響週遭的世界。他不曾通過他的作品得到救贖,他也不尋求救贖。他設法去看別人所看不到的,那獨屬於他自己的想像力的投射。

他總覺得自己的創作過程乏味,因為他很快就能看到最終的效果。他喜歡雕塑,卻覺得那種形式過時了,不過他仍花時間研究了米開朗基羅的《奴隸》[54],希望能不受錘鑿之累就獲得人體創作的感受。

他構思出一個描繪我倆在譚崔伊甸園中的動畫創意。他需要把我倆的裸體形象做成人形紙板,放到正在他頭腦中大放異彩的幾何花園裡。他請一個叫勞埃德·齊夫的同學過來拍我們的裸照,但我不太高興。我尤其不喜歡故作姿態,我對自己腹部的刀疤多少還有些敏感。

拍出來的形象很僵硬,不像羅伯特想像的。我有一台三十五毫米膠卷老相機,我建議他自己來拍,但他沒有顯影和沖印的耐心。他用了很多四處找來的照片形象,而我覺得他自己就能拍出他想要的。「唉,我只要把一切都展現到紙上就行了,」他說,「可搞到一半的時候,我的心思就已經放到別的東西上了。」伊甸園就這麼被放棄了。

羅伯特的早期作品明顯源於他的LSD體驗。他的素描和小裝置有一種超現實主義藝術家的過時魅力和譚崔藝術幾何圖形的純淨感。漸漸地,他的作品內容開始轉向天主教:羔羊、聖母和基督。

他摘下了牆上的印度布料,把我們的舊床單染成了黑色和紫羅蘭色。他把床單釘在牆上,在上面掛上十字架和宗教版畫。在垃圾堆或救世軍商店裡,可以輕而易舉地找到鑲了框的聖徒像,羅伯特會把版畫取出來,手工上色,或者把它們變成一幅大的素描、拼貼或裝置作品。

渴望擺脫天主教枷鎖的羅伯特,探索著靈魂的另一面,那個由光明天使統治著的另一面。那些他漆在盒子上和用在拼貼畫上的聖徒形象,開始在墮落天使路西法的形象前失色。他把基督像用在一個小木盒子的盒面;盒內,是母與子和一枝小小的白玫瑰;而在內蓋裡,我驚異地發現了惡魔伸著舌頭的臉。

我回到家,會看到他穿著僧人的棕色衣服,一件從舊貨店裡淘來的耶穌會會土的長袍,仔細研讀著關於煉金術和魔法的小冊子。他要我給他帶神秘學的書回來,一開始他倒沒怎麼讀書,而是對裡面魔力五角星和惡魔形象的使用、解構和重構更有興趣。他並不邪惡,然而隨著更加黑暗的元素注入他的作品,他變得更沉默了。

他對創造圖像咒語的興趣與日俱增,咒語可以用來召喚撒旦,就像精靈所做的那樣。他想像如果他能立下契約,接近撒旦最純粹的自我,也就是光明的自我,他會認出一個同類的靈魂,撒旦也會在名利上成全他。他無需要求成為偉人,或是獲得藝術家的才能,因為他相信自己不缺這些。

「你在找捷徑。」我說。

「我幹嗎要繞遠呢?」他回答。

我有時會利用斯克裡布納的午休時間到聖帕特裡克大教堂去看望年輕的聖斯坦尼斯勞斯。我會為死者祈禱,我像愛生者一樣地愛他們:蘭波、修拉[55]、卡米耶·克洛岱爾[56]還有朱爾·拉佛格[57]的情婦,我也會為我們祈禱。

羅伯特的祈禱文就像許願。他對神秘知識如饑似渴。我們都為羅伯特的靈魂祈禱,他祈禱能出賣它,我祈禱能拯救它。

後來,他會說是教堂將他領到了上帝面前,而LSD領他進入了宇宙。他還會說,是藝術把他領到了惡魔跟前,而性使他一直待在惡魔身邊。

某些神跡和凶兆,看到了只會徒增痛苦。一晚在霍爾街,當羅伯特睡著的時候,我站在臥室門口看到了他在肢刑架上被撕扯的幻象,他在我眼前化為塵埃,他的白襯衫分崩離析。他醒了,感覺到了我的恐懼。「你看見什麼了?」他喊道。

「沒什麼。」我回答著,轉過身去,不想承認自己的所見。縱使有朝一日我真的會捧起他的骨灰。

羅伯特和我基本打不起來,但我們會像小孩那樣鬥嘴——吵架通常發生在如何安排我們微薄收入的問題上。我每週賺六十五美元,羅伯特偶爾會找雜工做。房租一個月要八十美元,再加上水電費,每一分錢都得花得明明白白。地鐵幣是兩毛錢一枚,我一禮拜就需要十枚。羅伯特抽煙,一包煙三毛五。我對餐館公用電話亭的迷戀最成問題,他理解不了我對弟弟妹妹深深的依戀。在電話上投入一把硬幣,就意味著要少吃一頓飯。我媽媽有時會在她寄來的卡片或信裡夾上一美元紙鈔,這貌似不經意間的舉動,意味著她的女招待小費罐子裡少了很多硬幣,我們一直很領情。

我們喜歡到包厘街去淘破舊的絲質禮服、磨損的山羊絨長大衣和二手的摩托服。在奧查德街,我們會為新作品搜尋有趣又不貴的材料:聚酯薄膜、狼皮和各種叫不上名的零七八碎。我們在運河街的珍珠藝術品市場[58]一逛就是幾個小時,然後坐地鐵去科尼島,沿著木板棧道邊走邊分享一個內森餐廳的熱狗。

我的吃相把羅伯特嚇到了,我能從他投來的目光、從他轉過去的臉上看出來。當我大把抓著東西吃的時候,他覺得大家都在看我們,哪怕他自己正赤膊坐在卡座上,穿著一件繡花綿羊皮馬甲,脖子上還掛了好幾條珠串。我們的吹毛求疵最後往往化為大笑一場,尤其是當我一一指出兩人的種種差異之後。在我們地久天長的友誼裡,始終保持著這種餐桌辯論,我的吃相一直不見改善,他的著裝倒是經歷了一番絢麗至極的變化。

那時候,布魯克林還只是一個外圍行政區,而且似乎離「城市」的燈紅酒綠遠得很。羅伯特最愛去曼哈頓了,一跨過東河[59]就讓他精神百倍,後來也正是在那裡,他經歷了個人和藝術上的快速轉型。

我活在我自己的世界裡,想像著那些逝者和他們已逝的世紀。還是個小姑娘的時候,我就花好幾小時臨摹過《獨立宣言》的精美字體,書法一直令我著迷。現在我能把這種晦澀的技藝融入我自己的素描了。我開始迷戀伊斯蘭書法藝術,有時我還會從紙巾裡把那條波斯項鏈拿出來,在我畫畫的時候擺在眼前。

我在斯克裡布納從電話客服晉陞到了銷售人員。那一年的暢銷書是亞當·斯密[60]的《金錢遊戲》和湯姆·沃爾夫[61]的《令人振奮的興奮劑實驗》,這兩本書概括了氾濫於這個國家一切事物中的兩極。我對哪本也沒有共鳴。羅伯特與我創造的小世界以外的一切,都讓我覺得不相干。

在我的低潮期,我想不通藝術創作是為了什麼。為了誰?我們是在創造上帝嗎?我們是在跟自己對話嗎?終極目標又是什麼?為把某人的作品關在藝術品的大動物園——現代藝術博物館、大都會博物館或盧浮宮——裡嗎?

我渴望誠實,誠然自己也有不誠之處。為何要投身藝術?為自我實現,或是為藝術本身?除非什麼人能給點啟示,否則這理由會找個沒完沒了。

我常會坐下來,想寫點畫點什麼,但街上狂熱的活動,伴隨著越南戰爭,似乎讓我的努力失去了意義。我無法與政治運動產生共鳴。我也嘗試參與,但這另一種形式的官僚主義讓我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我做的事情有什麼意義。

羅伯特對我這左一次右一次的反省很不耐煩,他似乎從不置疑他的藝術動機,在他的身體力行之下,我明白了作品本身就是意義所在:上帝鼓勵下的詞句成了詩歌,顏色與石墨的交融讚美了上帝。在作品中,去達成一種信仰和創作的完美平衡。在如此的心境裡,感受光明和生命的能量。

當深愛著的巴斯克地區毀於戰火時,畢加索沒有縮進殼裡,他回應以傑作《格爾尼卡》,提醒我們他的同胞所遭受的不義。一有閒錢,我就會跑到現代藝術博物館,坐在《格爾尼卡》面前,久久端詳那匹跌落的馬和那只照耀著悲傷的戰爭戰利品的燈之眼,然後回去繼續工作。

那年春天,就在聖枝主日[62]的前幾天,馬丁·路德·金在孟菲斯的洛倫酒店門前被槍殺。報紙上有一幅科雷塔·斯科特·金[63]安慰她小女兒的照片,黑紗下的臉龐已浸透了淚水。我心裡一陣難受,那感覺正如我十來歲時看到傑奎琳·肯尼迪[64]戴著飄動的黑紗,和她的孩子們站在一起,看著載著她丈夫遺體的馬車從面前經過。我試圖用詩歌或繪畫來抒發自己的感受,但力不從心,似乎無論何時我想表達不公,都找不到方向。

羅伯特給我買了一條復活節穿的白裙,但為了緩解我的悲傷,聖枝主日那天他就把裙子給了我。那是一條破舊的薄亞麻布維多利亞式茶花連衣裙。我喜歡極了,在家裡都穿著,對1968年的不祥之兆來說,它就像一副精巧而脆弱的鎧甲。

這件復活節禮裙並不適合穿去梅普爾索普家的家庭晚宴,但我們屈指可數的衣服裡也沒有別的更適合了。

我相當獨立於父母,我愛他們,卻並不操心他們對我跟羅伯特好會作何感受。而羅伯特沒那麼自由,他仍是父母的天主教徒兒子,無法告訴他們我們正在未婚同居。他已在我父母家受到了熱情款待,卻擔心我到了他家將得不到同樣的禮遇。

一開始,羅伯特覺得,最好是他先在電話裡慢慢讓他父母知道我;而後他又決定告訴他們,我倆已經私奔到了阿魯巴島,並且結了婚。當時他有一個朋友正在加勒比地區旅行,羅伯特給他母親寫了封信,他那個朋友幫他蓋了阿魯巴的郵戳。

我覺得真沒必要精心策劃這麼個騙局,我想他應該跟他們實話實說,真心相信他們能最終接受我們。「不會的,」他一口否決,「他們可是恪守教規的天主徒。」

直到去拜訪了他父母,我才理解了他的擔憂。他父親用冰冷的沉默歡迎了我們,我沒法理解一個不擁抱自己兒子的男人。

全家人圍聚在餐桌前,他的姐姐、姐夫和哥哥、嫂子以及他的四個弟弟妹妹。餐桌擺好了,一頓完美的晚餐也準備停當。他父親看都很少看我一眼,跟羅伯特也沒話,只是說:「你頭髮該剪了,看著跟個姑娘似的。」

羅伯特的母親瓊,盡其所能地提供著些許家庭溫暖。晚餐過後,她從圍裙口袋裡掏出錢塞給羅伯特,還把我叫去了她的房間。她打開她的首飾盒,看了看我的手,拿出了一枚金戒指。「我們錢不夠,還沒買戒指。」我說。

「你左手無名指上應該戴個戒指的。」她說著把那枚戒指塞到了我手裡。

哈利不在的時候,羅伯特對瓊特別溫柔。瓊是個有血有肉的人。她很愛笑,煙不離手,強迫症似的打掃屋子。我這才明白,羅伯特的條理性不完全是在天主教堂裡培養的。瓊偏愛羅伯特,而且似乎對羅伯特選擇的道路有種秘密的自豪感。羅伯特在設計上成績優異,他父親希望他能當一個商業藝術家,但他拒絕了。一種情感驅使著他,要去證明父親是錯的。

臨走時,一家人擁抱、恭喜了我們。哈利遠遠地站在後面。「我壓根就不信他倆結婚了。」我聽到他這樣說。

羅伯特從一本超大的托德·布朗寧[65]的平裝書上剪下雜耍畸形人的圖片,兩性人、小頭人和連體雙胞胎散了遍地。這讓我如墜雲霧,實在看不出這些形象跟他近來對魔法和宗教的思考有什麼聯繫。

我一如既往地用自己的素描和詩歌跟隨著他的腳步。我畫馬戲團裡的角色,講他們的故事:夜行走鋼絲者哈根·韋克爾,「驢面男孩」巴爾薩澤,還有月形腦袋的阿拉沙·凱利。我對自己的創作尚有解釋,而畸形人何以吸引他,羅伯特沒有多說。

在這種心境下,我們去科尼島看了雜耍表演。之前也在第四十二街上找過Hubert』s,他們以「蛇公主瓦格」和跳蚤馬戲團著稱,但在1965年就關張了。我們還找到過一家小博物館,那些標本瓶裡陳列著屍塊和人類胚胎,羅伯特特別想用這類東西做一件作品。他到處打聽上哪能找到這種東西,一個朋友叫他到韋爾費爾島(就是後來的羅斯福島)的老城市醫院遺址去看看。

找了個星期天,我們和普拉特藝術學院的朋友們一起去了島上。我們在島上轉了兩個地方,首先是一幢規模龐大的有瘋人院氣質的19世紀建築,它曾經是「天花醫院」,美國第一家收治接觸性傳染病的地方。我們被帶刺鐵絲網和碎玻璃片攔於咫尺之外,想像著裡面麻風病和高死亡率傳染病患者垂死的樣子。

另一處遺址便是老城市醫院,這座令人生畏的慈善機構建築最終在1994年被拆除。我們一走進去,立即就被樓裡的寂靜和怪怪的藥味擊中了。我們挨個房間看,架子上滿載著裝有醫用標本的玻璃瓶。很多瓶子已經被齧齒類訪客蓄意破壞了。羅伯特地毯式地搜索了每一個房間,直到發現了他想要的:一個游弋在玻璃子宮和福爾馬林裡的人類胚胎。

我們不得不承認,到了羅伯特手裡,它很可能被派上大用場。回家路上,他緊緊地抓著這份珍貴的發現,即便在他的沉默裡,我也能感覺到興奮和期盼,想像著他會如何把它變成藝術品。我們在默特爾大道告別了朋友們,就在要拐上霍爾街的時候,那個玻璃瓶卻鬼使神差地從他手中滑落,掉在人行道上,摔了個粉碎。還差幾步路就到家了。

我看著他。他完全洩了氣,兩個人都說不出一句話。這只偷來的瓶子已在架上安然擱置了幾十年,這幾乎就像是他害了它的命。「上樓去吧,」他說,「我來收拾。」我們再沒提起過這事。這只瓶子也沒那麼簡單,那些厚玻璃碎片似乎預示了我們生活的惡化,我們嘴上不說,心裡卻似乎都承受著一種朦朧的不安。

六月初,瓦萊麗·索拉尼斯[66]槍擊了安迪·沃霍爾。雖然羅伯特對藝術家的事不怎麼多愁善感,可這事還是令他非常沮喪。他愛安迪·沃霍爾,視他為最重要的在世藝術家,這已接近他的英雄級崇拜了。他敬重像谷克多[67]和帕索裡尼[68]那樣將生活和藝術合而為一的藝術家,但對羅伯特來說,這些人裡最有意思的,還是在銀色「工廠」裡記錄人類境況的安迪·沃霍爾。

我對沃霍爾的感覺和羅伯特不同,他的作品反映了一種我避之不及的文化。我討厭湯,對罐頭也沒什麼感覺。我更喜歡對時代有所改觀,而不只是反映了時代的藝術家。

不久後,我和一位顧客就我們的政治責任展開了一場討論。那年是選舉年,他擁護羅伯特·肯尼迪[69],這個加州的初選者還在待定中,我們決定日後再議。讓我興奮的是有望能為與我抱同樣理想的人工作,而且他還承諾結束越南戰爭。肯尼迪的候選人資格,在我看來是一條理想主義得以向重大政治行動轉化的途徑,是一件能真正幫上那些窮苦中人的事情。

羅伯特仍沒從沃霍爾的遇襲中緩過神來,他待在家裡創作一幅向沃霍爾致敬的素描,我則回家看望我的父親。他是個明智、公正的人,我想聽聽他對羅伯特·肯尼迪的見解。我們一起坐在長沙發上看初選結果。羅伯特·肯尼迪進行獲勝演講時,我充滿了自豪。我們看著他走下講台,父親衝我擠擠眼,為我們年輕候選人的許諾和我的熱忱而歡欣。有幾個天真的瞬間,我真心相信一切都會好的。我們看著他穿過歡呼雀躍的人群,和他們握手,並以肯尼迪家族經典的笑容散發著希望。隨後他便倒下了,我們看見他的妻子跪倒在他身旁。

肯尼迪參議員死了。

「爸爸,爸爸。」我抽泣著,把臉埋進他的臂膀。

父親抱著我,什麼也沒說。我猜他都已經看到了。對我來說,這個外在世界正在瓦解,而我自己的世界,也步步緊隨。

回到家,迎接我的是剪下來的雕像紙樣、古希臘人的軀幹和臀部、米開朗基羅的奴隸、水手、文身和星辰。為了追上羅伯特的步伐,我給他朗讀了《玫瑰奇跡》[70]的片段。他總是先行一步,在我朗讀熱內的時候,他卻彷彿正在成為熱內。

他拋棄了羊皮馬甲和珠串,找來了一身水手服。他對大海並無感情。穿起水手服、戴起水手帽,他就和谷克多的畫或是熱內筆下羅伯特·奎雷爾的世界產生了共鳴。他對戰爭不感興趣,戰爭的遺俗和儀式卻吸引著他。他欽佩日本神風敢死隊飛行員的堅忍克己之美,他們會把戰衣——疊得一絲不苟的襯衫和白絲巾——鋪開,在戰前仔細地穿戴。

我喜歡打扮他。我給他弄到了一件藍色厚呢短大衣和一條飛行員絲巾,雖然我對二戰的認識都是從原子彈和《安妮日記》裡來的。我認可他的世界,他也樂於走進我的。然而有時,我又感到迷惑,甚至在突然的改變中感到沮喪。當他用麥拉鋁箔覆蓋了臥室牆壁和圓形浮雕天花板時,我覺得自己被擋在了外面,因為這似乎更多是為了他而不是我。他希望這樣能更添情趣,可在我看來卻有一種哈哈鏡的扭曲。我哀訴著,要拆掉我們睡的這間浪漫小教堂。

我不喜歡,這讓他很失望。「你當時是怎麼想的?」我問他。

「我從來不想,」他堅持說,「我只感覺。」

羅伯特對我很好,儘管我敢說他其實心不在焉。我習慣於他安安靜靜,但不是沉默的幽怨。他正在為什麼事煩惱,不是錢的事。他對我的呵護不曾停止,但就是看起來有心事。

他白天睡覺,晚上工作。我醒來,會發現他正凝視著牆上釘成一排的米開朗基羅雕的人體。我寧願爆發也不願沉默,但那不是他的方式,我再也破譯不了他的心境了。

我發現晚上聽不到音樂了。他從我身邊走開,漫不經心地來回踱步,沒有全心撲在創作上。完成了一半的怪胎、聖人和水手的拼貼在地板上亂扔著。讓作品停滯在這種狀態可不像他幹的事,這方面他可一直是在勸誡我的,我無力穿透他周圍那片堅忍的黑暗。

他對自己的作品越來越不滿,煩亂也隨之增長。「舊的意象對我已經不夠了。」他說。一個星期天的下午,他拿著一把烙鐵向聖母的大腿根烙去,事後還滿不在乎。「一時失去理性。」他說。

終於,羅伯特的審美觀變得太過強烈,讓我感到那已不再是我們的世界,而是他的。我信賴他,可他把我們的家變成了一間他獨自設計的劇院。金屬遮光板和黑緞子,取代了我們神話故事的絲絨幕布。白桑樹上垂掛著密網。他睡了,我在屋裡踱步,像一隻鴿子彈跳著,企圖逃離那只約夫·康奈爾裝置作品般的孤獨盒子。

……

那些無言的夜晚讓我坐立不安。天氣變幻中,也有些什麼預兆了我自身的改變。晚上,當我下班從地鐵站走向霍爾街時,渴望、好奇和活力裹挾而來,令我感到隱隱的窒息。我開始更多地去克林頓街的珍妮特家小坐,不過若是我坐得太久,羅伯特也會一反常態生起氣來,會越發地渴求關愛。「我都等你一天了。」他會這樣說。

我開始越來越多地和普拉特藝術學院區的老友們待在一起,尤其是畫家霍華德·邁克爾斯。當初我就是在找他的那天遇到羅伯特的,他已經和畫家肯尼·蒂沙搬去了克林頓街,但那會兒他還是孤軍奮戰。他的巨幅畫作能讓人聯想起漢斯·霍夫曼藝術學校特有的風格,而他的素描,雖獨具特色,但也能讓人緬懷起波洛克和德庫寧。

出於對交流的渴望,我轉向了他。我開始在下班路上頻頻登門。霍伊[71],正如別人所知的那樣,是一個表達清晰、激情四溢、博覽群書且積極參政的人。能跟一個人從尼採到戈達爾無所不談,也真是件舒心事。我欣賞他的工作,期待從拜訪中分享那份親切,但隨著時間流逝,在羅伯特面前,我對我們之間與日俱增的親密越來越直言不諱了。

回首往昔,1968年的夏天標誌著一個我和羅伯特共同的身體覺醒期。我還尚未悟到羅伯特的矛盾舉動和他的性向有關。我知道他深深地在乎我,而我所能想到的,也只是他已在身體上厭倦了我,在某些方面我感到了背叛,可事實上卻是我背叛了他。

我逃離了我們霍爾街的小家。羅伯特陷入極度不安,卻仍未能解釋那吞噬了兩人的沉默究竟源自何處。我沒法將那個屬於我倆的世界輕易拋棄,我也不確定要往何處去,所以當珍妮特提出合租下東區一個沒電梯的第六層公寓樓時,我答應了。對於羅伯特來說縱然痛苦,但這樣的安排更適合我獨居或與霍伊搬到一起。

在我告別時,心煩意亂的羅伯特仍然幫我把東西搬到了新住處。我第一次擁有了自己的房間,想怎麼佈置都行,我也開始畫一組新的系列素描。告別了我的馬戲團動物,我成為自己的主題,畫著強調自己更為陰性和樸實一面的自畫像。我開始穿裙子、燙頭髮。我等待著我的畫家,但他通常都不會來。

羅伯特和我都無法彼此割捨,仍然繼續見面。在我和霍伊的關係跌宕起伏之時,他懇求我回頭,他希望我們能重新回到一起,如同什麼也沒發生過。他已經準備原諒我了,我卻還沒後悔。我並不想回頭,尤其是羅伯特似乎依然藏匿著那份他拒絕吐露的內心的焦慮。

九月初的一天,羅伯特突然出現在斯克裡布納書店。他穿著一件深紅色的長款軍裝式雨衣,繫著腰帶,看上去既俊朗又失落。他已經回到了普拉特學院,申請了一份學生貸款,拿出一部分錢買了這件雨衣和去舊金山的票。

他說他想跟我談談。我們出去,站在第四十八街和第五大道的拐角。「回來好麼,」他說,「不然我就要去舊金山了。」

我想不出他幹嗎要去那兒,他的解釋既模糊又支離破碎。自由街,有個人知道內情,在卡斯特羅街的某處。

他突然抓過我的手。「跟我走吧,自由就在那兒,我得去弄明白我是誰。」

我對舊金山唯一的瞭解就是大地震和海特—阿什伯裡區。「我已經自由了。」我說。

他絕望而緊張地盯著我。「你要是不來,我就要跟一個男的在一起了,我就要變成同性戀了。」他威脅道。

我看著他,完全不明白他在說什麼。在我們的相處中,不曾有過任何跡象能讓我對這樣的真相有所準備。他拐彎抹角透露給我的所有信號,都被我理解為他在藝術上的演變,而非他個人。

我表現得連一點同情心也沒有,這讓我後悔。他的眼睛看上去就像飛了安非他命又熬了一整夜,他一言不發地遞給我一個信封。

我看著他轉身消失在人群裡。

信是寫在斯克裡布納的信箋上的,這個最先震動了我。他的字跡,一貫那麼小心翼翼的字跡,充滿了焦慮和矛盾,從規整和一絲不苟,變成了孩子似的「蛛蛛爬」。我在開始讀信之前,已被那行簡單的標題深深觸動:「帕蒂——我所想的——羅伯特」。我走之前曾那麼多次地問過他,甚至是懇求他,告訴我他的想法,告訴我他在想些什麼,他都以沉默作答。

看著這幾頁紙,我意識到,他已經為了我深入了自己的內心,並試圖表達那難以言表的情感。光是想像他寫這封信時的痛苦,已令我潸然淚下。

「我打開了門,也關上了門。」他寫道。他誰也不愛,他愛所有人;他愛性,他恨性;生活是謊言,真理是謊言。最終他以一道癒合的傷口為思緒作結。「我一絲不掛地站在那裡,畫著。上帝握著我的手,我們一起歌唱。」這是他作為一個藝術家的宣言。

我任懺悔消散,像接受聖餐一樣接受了這些話。他已拋出了那條會誘惑我並最終把我倆綁在一起的線。我把信疊好裝回信封,全然不知下一步將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