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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夜飲(1)

前天晚上,四位來西湖游春的朋友,在我的湖畔小屋裡飲酒。酒闌人散,皓月當空,湖水如鏡,花影滿堤。我送客出門,捨不得這湖上的春月,也向湖畔散步去了。柳蔭下一條石凳,空著等我去坐。我就坐了,想起小時在學校裡唱的春月歌:「春夜有明月,都作歡喜相。每當燈火中,團團青輝上。人月交相慶,花月並生光。有酒不得飲,舉杯獻高堂。」覺得這歌詞,溫柔敦厚,可愛得很!又念現在的小學生,唱的歌粗淺俚鄙,沒有福分唱這樣的好歌,可惜得很!回味那歌的最後兩句,覺得我高堂俱亡,雖有美酒,無處可獻,又感傷得很!三個「得很」,逼得我立起身來,緩步回家。不然,恐怕把老淚掉在湖堤上,要被月魄花靈所笑了。

回進家門,家中人說,我送客出門之後,有一上海客人來訪,其人名叫CT(2),住在葛嶺飯店。家中人告訴他,我在湖畔看月,他就向湖畔去拜我了。這是半小時以前的事,此刻時鐘已指十時半。我想,CT找我不到,一定已經回旅館去歇息了。當夜我就不去找他,管自睡覺了。第二天早晨,我到葛嶺飯店去找他,他已經出門,茶役正在打掃他的房間。我留了一張名片,請他正午或晚上來我家共飲。正午,他沒有來。晚上,他又沒有來。料想他這上海人難得到杭州來,一見西湖,就整日尋花問柳,不回旅館,沒有看見我留在旅館裡的名片,我就獨酌,照例飲盡一斤。

黃昏八點鐘,我正在酩酊之餘,CT來了。闊別十年,多經浩劫,他反而胖了,反而年輕了。他說我也還是老樣子,不過頭髮白些。「十年離亂後,長大一相逢。問姓驚初見,稱名憶舊容。」這詩句雖好,我們可以不唱,略略幾句寒暄之後,我問他吃夜飯沒有。他說,他是在湖濱吃了夜飯——也飲一斤酒——不回旅館,一直來看我的。我留在他旅館裡的名片,他根本沒有看到。我肚裡的一斤酒,在這位青年時代共我在上海豪飲的老朋友面前,立刻消解得乾乾淨淨,清清醒醒,我說:「我們再喝酒!」他說:「好,不要什麼菜蔬。」窗外有些微雨,月色朦朧,西湖不像昨夜的開顏發艷,卻另有一種輕顰淺笑,溫潤靜穆的姿態。昨夜宜於到湖邊步月,今夜宜於在燈前和老友共飲。「夜雨翦春韭」,多麼動人的詩句!可惜我沒有家園,不曾種韭。即使我有園種韭,這晚上我也不想去翦來和CT下酒。因為實際的韭菜,遠不及詩中的韭菜的好吃。照詩句實行,是多麼愚笨的事啊!

女僕端了一壺酒和四隻盆子出來,醬雞、醬肉、皮蛋和花生米,放在收音機旁的方桌上。我和CT就對坐飲酒。收音機上面的牆上,正好貼著一首我手寫的數學家蘇步青的詩:「草草杯盤共一歡,莫因柴米話辛酸。春風已綠門前草,且耐余寒放眼看。」有了這詩,酒味特別的好。我覺得世間最好的酒餚,莫如詩句。而數學家的詩句,滋味尤為純正。因為我又覺得,別的事都可有專家,而詩不可有專家。因為作詩就是做人。人做得好的,詩也作得好。倘說作詩有專家,非專家不能做詩,就好比說做人有專家,非專家不能做人,豈不可笑?因此,「專家」的詩,我不愛讀。因為他們往往愛用古典,蹈襲傳統,咬文嚼字,賣弄玄虛;扭扭捏捏,裝腔作勢;甚至神經過敏,出神見鬼。而非專家的詩,倒是直直落落,明明白白,天真自然,純正樸茂,可愛得很。樽前有了蘇步青的詩,桌上的醬雞、醬肉、皮蛋和花生米,味同嚼蠟,唾棄不足惜了!

我和CT共飲,另外還有一種美味的酒餚,就是話舊。闊別十年,身經浩劫。他淪陷在孤島上,我奔走於萬山中。可驚可喜、可歌可泣的話,越談越多。談到酒酣耳熱的時候,話聲都變了呼號叫嘯,把睡在隔壁房間裡的人都驚醒。談到二十餘年前他在寶山路商務印書館當編輯,我在江灣立達學園教課時的事,他要看看我的子女阿寶、軟軟和瞻瞻——《子愷漫畫》裡的三個主角,幼時他都見過的。瞻瞻現在叫作豐華瞻,正在北平北大研究院,我叫不到;阿寶和軟軟現在叫作豐陳寶和豐寧馨,已經大學畢業而在中學教課了,此刻正在廂房裡和她們的弟妹們練習平劇,我就喊她們來「參見」。CT用手在桌子旁邊的地上比比,說:「我在江灣看見你們時,只有這麼高。」她們笑了,我們也笑了。這種笑的滋味,半甜半苦,半喜半悲。所謂「人生的滋味」,在這裡可以嘗到。CT叫阿寶「大小姐」,叫軟軟「三小姐」。我說:「《花生米不滿足》、《瞻瞻新官人,軟軟新娘子,寶姊姊做媒人》、《阿寶兩隻腳,凳子四隻腳》等畫,都是你從我的牆壁揭去,鑄了鋅版在《文學週報》上發表的。你這個老前輩對她們小孩子又有什麼客氣?依舊叫『阿寶』『軟軟』好了。」大家都笑。人生的滋味,在這裡又濃烈地嘗到了。但無話可說,我們默默地乾了兩杯。我見CT的豪飲,不減二十餘年前。我回憶起了二十餘年前的一件舊事。有一天,我在日昇樓走,遇見CT。他拉住我的手說:「子愷,我們吃西菜去。」我說:「好的。」他就同我向西走,走到新世界對面的晉隆西菜館的樓上,點了兩客公司菜,外加一瓶白蘭地。吃完之後,僕歐送賬單來。CT對我說:「你身上有錢麼?」我說「有!」摸出一張五元鈔票來,把賬付了。於是一同下樓,各自回家——他回到閘北,我回到江灣。過了一天,CT到江灣來看我,摸出一張拾元鈔票來,說:「前天要你付賬,今天我還你。」我驚奇而又發笑,說:「賬回過算了,何必還我?更何必加倍還我呢?」我定要把拾元鈔票塞進他的西裝袋裡去,他定要拒絕。坐在旁邊的立達同事劉薰宇,就過來搶了這張鈔票去,說:「不要客氣,拿到新江灣小店去吃酒吧!」大家贊成。於是號召了七八個人,夏丏尊先生、匡互生、方光燾都在內,到新江灣的小酒店裡去吃酒去。吃完這張拾元鈔票時,大家都已爛醉了,此情此景,憬然在目。如今夏先生和匡互生均已經作古,劉薰宇遠在貴陽,方光燾不知又在何處。只有CT仍舊在這裡和我共飲。這豈非人世難得之事!我們又浮兩大白。

夜闌飲散,春雨綿綿,我留CT宿在我家,他一定要回旅館。我給他一把雨傘,看他的高大身子在湖畔柳蔭下的細雨中漸漸地消失了。我想:「他明天不要拿兩把傘來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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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48年3月28日夜作於湖畔小屋。原載《論語》1948年4月16日第151期。

(2) 即鄭振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