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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郭紀——狼是東郭,東郭是狼,如此醜陋,誰敢幫忙。

我在三十三歲1968年時發生了柏楊(郭衣洞)案,冤獄發生前後,我義助柏楊,做了一些事,前後持續七年之久。我對柏楊的義助,主要乃基於同情與人權,而不在他是一位作家。從作家標準上看,我從來深信:凡是跟著國民黨走的作家,都不足論。柏楊是跟著國民黨走的作家,當然也不例外。柏楊的專精和博學訓練都很差,他沒有現代學問底子,作品實在缺乏深度、廣度與強打度。柏楊的文字有一股格局,不外是口口聲聲「糟老頭」啦、「賭一塊錢」啦一再重複的濫套,他的存貨和新貨都是很貧乏的,所以只能靠耍嘴皮來作秀,談不到深度和廣度。至於強打度方面,他攻擊的上限比何凡高一點,他敢攻擊警察總監,於是就「三作牌」得週而復始。我真奇怪一些讀者怎麼受得了他那點翻來覆去的老調兒,我真懷疑這些讀者的水準!雜文以外,他的歷史作品寫得很熱鬧,但是頗多錯誤,給與他同一水平的讀者看可以,給專家看就會笑,這是因為他的歷史基礎有問題的緣故。憑他那點歷史基礎還要翻譯《資治通鑒》,司馬光何辜啊!

我與柏楊相識於1965年,並無深交,到了1967年,偶有來往。1968年2月29日晚上十點半,他突然打電話給我,很神秘、很急迫地說,無論如何要我去他家一趟,於是我去了。他請我到他書房裡,神色很是不安。他知道我曾一再被治安機關「約談」過,經驗豐富,乃反覆問我被「約談」的細節,並說他出了一點麻煩。原來1967年5月,他的太太艾玫應《中華日報》社長楚崧秋之聘,主編《中華日報》家庭版。家庭版中刊有「大力水手」(Popeye)卡通。艾玫事忙,編務有時由柏楊代辦,柏楊在1967年10月6日到13日刊出的卡通中,選登譯文,出了紕漏——被調查局認定有「侮辱元首」之嫌。於是,1968年2月29日這天,艾玫被「約談」,一連十多個小時後,還沒消息,柏楊慌了,乃電話請我去他家,特別對被「約談」的一般情況,詳為打聽。我當時只覺得怪怪的,怪柏楊為什麼老是問這些問題,並不知道艾玫已被請去,柏楊也沒透露。到了12點,我打算告辭了,忽然樓下有汽車聲,接著艾玫開門,踉蹌而入,大哭大叫,連說:「他們審我一連十五個小時啊!他們連我上廁所都要跟著看啊!……」經柏楊照顧了好一陣子,艾玫情緒才稍稍平靜,最後柏楊才向我說出「大力水手」事件的全部情形,並問我意見。我說,看來國民黨來意不善,你要有心理準備。柏楊深以為然。我對他們加以安慰後,已是夜裡2點,就回家了。第二天清早,果然不出我所料,柏楊也被請去「約談」了。「約談」長達二十七個小時,事後(3月2日)柏楊有長信給孫觀漢,備述始末,其中一段談到我:

向先生突然報告這壞消息,實在遺憾,但又怕以後不能再向先生修函,則趁此時機,且做最後一敘,想一想我真是個老天真,見識且不如李敖這個年輕人,李敖先生經常攜帶一小衣箱及洗臉漱口用具,準備隨時被捕,我常譏笑他小人之心,把中國合法政府看成什麼了?誠如先生言,社會上多少總有公道,想不到我和艾玫突然受此,不但無顏對祖先,且無顏對李敖。……

柏楊是2日中午放出來的。這封信是2日下午見過我以後寫的。我在日記上說:「早為柏老辦事(向調查局抗議等),午始放出。下午見一面。」見面後柏楊問我意見,我說:「他們這次放你,只是觀察你被放後一時反應或跟什麼人聯絡,我看事情還沒過去,你要交代的,就先妥為交代吧!」他聽了,決定採納我的意見,寫信給孫觀漢,並向艾玫交代「身後事」。他留了一封長信給艾玫,艾玫拿來聽我意見,我也做了一些建議。柏楊信中「外務找祖光、李敖」、售出版社「請左煥文、李敖介紹」、「書則贈李敖」、「但盼告寒爵、申虹、紫忱、李敖,俟有機會,為文」等話,前兩點是雜務,都由屠申虹他們料理了。柏楊的藏書我一本也沒收受,我向艾玫說:「這些藏書是柏老的心血,請給他完整保存,等他回來享用,我是不敢收的。」最後一點倒是我最關心的,但是我已被國民黨完全封鎖,實在沒有機會為文,因此,我決定向海外設法。我的方式有三項:

一、盡量把有關案情的一切文件,偷運到海外,其中最重要的是柏楊自己的答辯書。因為我告訴過柏楊,人一入獄,要想合法傳出手寫的東西,就難難難;但是若以答辯狀等法律文書偷關漏稅,則或許能有漏網的機會。因為給律師參考的法律文書,為訴訟所必需,理應放行才是。我相信柏楊會記得我的話,他下筆又勤又快,牢中無事,把自己冤獄詳細道來,必然精彩。柏楊入獄後,我請艾玫再做這一暗示給柏楊,果然柏楊就把答辯書陸續供應出來了。我主要透過我的美國朋友梅心怡等的協助,流傳海外,使柏楊冤情和知名度,大顯於天下。

二、盡量把柏楊冤獄新聞,轉達給外國記者。在這方面,我主要透過台北美國各大學中國語文聯合研習所所長魏克曼(Frederic Wakeman. Jr.)等的協助。在他們的協助下,《紐約時報》在1969年7月3日和9月7日,都有長篇報道;《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在1971年7月17日也有長篇報道。這樣更使柏楊的冤情和知名度,大顯於天下。

三、盡量展開營救行動。在這方面,我主要透過孫觀漢。孫觀漢是美國匹茲堡大學物理學博士,是用閃爍計數器測定中子的第一人,也是用隕石粒子測出月球自行發光的第一人,擁有在美註冊的四十種以上的專利。曾任「國立清華大學」原子研究所第一任所長、美國西屋公司放射線與核子研究所所長。我透過孫觀漢營救柏楊的事,值得特別細說一下。我在柏楊被捕二十四天後(3月28日),托梅心怡轉密件給孫觀漢,其中說:

去年讀先生寫的《李敖和天才》等論我的文字,以及先生給我的信,我就早想寫封長信……

關於長信的內容,現在還得推後說,我得先說柏楊的事。從艾玫被傳,到柏楊再捕,我都是最接近這件事的一個人。從艾玫被傳那天晚上,柏楊約我「商身後事」起,我一直在旁幫了一些忙。如今柏楊失去自由已經二十多天,官方刻意「做案」的態度已極明顯,憲法、提審法、刑事訴訟法等保障基本人權的條文已被忽略得不成樣子,我覺得我必須發出這封自柏楊出事以來我一直想寫給先生的信,向先生提供一個也許可行的方法。

我的意見其實先生在給艾玫和寒霧的信中,也呼之欲出了的,那就是請先生出面,以先生聲望和號召力,盡快聯名李政道等,發表一封公開信,投諸The New York Times 等報,對國民黨政府施以壓力。——這個政府目前只有海外輿論的壓力,可以稍對它的愛面子心理有點警惕作用。除此之外,實無他法。這個方法對救雷震等人無效,因雷震已使他們「咬牙切齒」,所以只有不要臉,不買海外的賬;但這個方法對救柏楊卻可能有效,因為柏楊只不過使他們「疾首蹙頰」而已,所以他們可能還肯為了愛面子而放開血手一下。公開信方法即使無效,也可收「暴其惡」的效果,同時可使柏楊不做無名英雄,也是給他一種安慰。

3月17號 The New York Times 星期日版第7頁,有專欄論「文星事件」,也論到我被迫害等事,先生便中不妨參考。我的意思是柏楊事件當向海外報章揭出真相,使作惡者至少知道休想再認為可作惡而無人知。——我覺得這是海外知識人至少該聯合起來做的一件事。

設想每在國民黨政府作惡一次或有一次違背自由民主的記錄的時候,海外知識界就聯名發表一次宣示,這該是起碼可行的事,也是起碼對在苦難中國人的一點聲援。不要沉默抗議,也不要寫信求情,沉默和求情對這個政權是無效的,也是軟弱的。我們要使作惡者知道:只要他們不厭於作惡,海外知識人就不倦於揭發,形成這麼一個習慣或「連鎖反應」並使他們知道,日子久了,應該就有效果了!

柏楊事件,純是冤獄。柏楊並非「殉道式」人物,也絕非「敢」諷刺他們父子的人物,而竟陰錯陽差,被比照「犯上作亂」者處理,硬逼他做英雄,這真是這小島上的大怪事!咳,觀漢先生,我們知心的朋友,您以為如何?……

孫觀漢在收到我的信後,曾在7月7日有信回我,這封信當時我未能看到,而是八年以後——我出獄後——才看到的,原來他竟反其道行之,仍舊向當政者求情,「求求你釋放柏楊先生」,結果證明無效。五年以後,1973年6月,孫觀漢在香港發表《李敖談柏楊的冤獄》,公開了我給他的密件和他的回信,他公開表示了他營救方向的錯誤。他說直到1971年李敖被捕了,他才覺悟過來:

這是五年前的事了,現在回頭看來,李敖先生有兩點先見之明。第一,他說求情是無效的,我卻仍去求情,結果被事實證明無用。第二,他主張把壓制自由的事件公開發表,我卻怕風怕勢地因循了好久,才瞭解公開發表的需要。

為什麼我在給孫觀漢的信中指出柏楊並非「殉道式」人物,也絕非「敢」諷刺他們父子的人物呢?實在是因為我深知他是國民黨「文學侍從之臣」出身,他離開國民黨核心,不再得寵,原因是桃色事件,不是思想事件。他即使是在入獄前夜,還深信他的國民黨老上司李煥和蔣經國可以幫他妻子出國,他留給艾玫的長信中口口聲聲「可找李煥先生或徑找蔣主任,哀訴,必可獲助」、口口聲聲「蔣主任是熱情忠厚之人,李煥先生一向對我關愛」、口口聲聲「蔣經國主任是一代英雄,是非必明。……要求出國,英雄必熱情,當無問題。……」這些話,無一不顯示了他的基本心態,也顯示了他跟國民黨的深厚關係。柏楊非但不是「諷刺他們父子的人物」,並且其依戀欽慕之情,還大大溢於言表呢!柏楊1968年8月4日的答辯書中,有這樣一段:

……自幼受學生集中訓練及從事三民主義青年團工作,對總統有一種嬰兒對親長的依戀之情,至於對蔣部長,只舉一件事來做說明,台灣中部橫貫公路十二景是我定的,在定景當中,有一個蔣部長所住過的「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後來被命名為「日新岡」),我特地定名為「甘棠植愛」,這份欽慕的心意,唯天可表。

而最諷刺對比的,是他在被捕之日,還在《自立晚報》上發表響應「蔣夫人的號召」(1968年3月2日)呢!——不但馬屁咚咚朝父子身上拍,還賈其餘屁,直奔蔣婆呢!所以,我才說:「凡是跟著國民黨走的作家,都不足論。」柏楊「攻擊的上限比何凡高一點,他敢攻擊警察總監」而已。柏楊入獄,是「陰錯陽差」,並不是真的反對國民黨,更別提反對黨中央了。可笑的是,柏楊竟被某些渾人硬當作反國民黨的政治犯,這不是怪事嗎?

柏楊在十年冤獄家破人老以後,回到台北,公然表示原諒並同情迫害他的特務、檢察官等人;另外在1988年1月15日的《中國時報》上,以「悼蔣經國先生」為題,大做肉麻的吹噓,舉凡「傑出」也、「英明」也、「衷心的祝福蔣經國先生在天之靈」也,全部出籠;又在第二天1月16日的《中央日報》上,以「永懷哀思免於恐懼的自由」為題,再做肉麻的吹噓,舉凡後悔沒單獨與蔣經國「合照」也、「值得稱讚」也、「功德」也、「蔣經國先生領導上開明、寬容的胸襟」也,也全部亮相。這種置蔣經國整他、使他十年冤獄家破人老的傑作於不問,反倒殷殷以馬屁抱怨的作風,古人的以德報怨,又算老幾呀!柏楊一方面向蔣經國重拾舊屁,一方面已經變成一個嚇破了膽的人,連「警察總監」都不敢碰了。遠流出版公司為他印白話《資治通鑒》廣告,廣告中印了區區「借古諷今」字樣,柏楊都堅持一一塗去,令遠流出版公司的同人歎息不止,他們沒想到柏楊的膽量,竟已一至於此!柏楊不但對蔣經國發賤,以德報怨,同時對李敖卻一反其道,以怨報德。他出獄後,寫《活該他喝酪漿》一書,扉頁題的是:「謹將本書獻給余紀忠先生暨夫人感謝對我的照顧和愛護」;他寫《按牌理出牌》一書,扉頁題的是:「謹將本書贈給羅祖光先生暨夫人感謝患難中對我的幫助」;他寫《大男人沙文主義》一書,扉頁題的是:「謹將本書贈給史紫忱先生暨夫人感謝對我深摯的友情」……從國民黨中常委到國民黨大特務,一律即溶咖啡式快速感恩不絕,而此輩中常委與大特務,卻是在他受難時理都不理他的,試問李敖這種在他「患難中」真正對他「幫助」的、「照顧和愛護」的,是不是也該有點次於獻書、贈書的待遇呢?被柏楊獻書、贈書,與國民黨中常委大特務為伍,固不足為李敖之輩光寵,但是柏楊出獄多年,對李敖無一言之感、一字之謝、一語之褒、一飯之賞、一冊之贈,反倒在李敖陪蕭孟能太太朱婉堅去花園新城找蕭孟能履行「民法」第1001條「夫妻互負夫妻同居之義務」時,左袒蕭孟能及其「女朋友」,開車親送其第三任夫人於樓下,由其第三任夫人上樓助陣……試問柏楊這種道德標準,豈不太離奇了嗎?另一方面,在忘恩負義的林正傑及其手下,聯合國特誹謗李敖的時候,柏楊竟在背後慫恿「快快出專書整李敖啊!」可見此公道德標準之離奇,甚至不是普通的離奇呢!

由於當年孫觀漢跟我「同謀」營救柏楊,我乃在1984年2月3日寫公開信給孫觀漢,要他表態。孫觀漢不負所望,終於在五十天後,給了我公開指教。他的指教登在4月10日的《自立晚報》上,標題竟是「將相和」,我看了以後,認為孫觀漢又糊塗又偽善,因此提出反駁,我指出:

……「將相和」的第一條件是「將」的方面要負荊請罪,「將」本人有此覺悟最好,本人若沒有,他的好友要以大義相責,督促他有此覺悟。孫觀漢先生是「深明大義」的人,又是柏楊的好友,他不以大義相責柏楊,督促柏楊向李敖謝罪,卻把「將相和」的責任,要藺相如一起分擔,這是大錯特錯的……

廉頗雖然對藺相如嫉妒……「將」對「相」雖然不和,卻絕無忘恩負義。……雙方「和」的條件,基礎上是平等的。但是「柏李二位」卻不如此。柏楊當年是階下囚的地位,我既辛苦又冒險去救他(孫觀漢先生救柏楊,因是在美國遙救,辛苦異常,但是無險可冒),最後且變成我坐牢的黑罪狀之一。警總保安處處長吳彰炯少將他們追問我種種細節,並追查「國際奸人」,我曾飽受刑求,我的朋友梅心怡等「國際奸人」,直到今天還不准再來台灣。我在柏楊受難之時,前後七年,援之以手,身受其害……如今孫觀漢先生「深知李敖營救柏楊內幕」,卻按下不表,不旌善人,反為忘恩負義者隱惡,把大義凜然的「將相和」,弄成是非隱晦的「將相和」、糊里糊塗的「將相和」、和稀泥式的「將相和」……這種「將相和」,只是拖著藺相如一起打屁股的大義、只是要義人為不義者「牛排分擔」的大義、只是私人吵架又和好了的大義,又有什麼意義呢?

在營救柏楊的人中,除我以外,至今還有兩個人,一直不被正人君子們所提起,那就是柏楊的第二任太太艾玫,和稱柏楊做老師的屠申虹。在柏楊被捕時,艾玫只是在校的大學生,並在「中國廣播公司」任職。柏楊被捕後的第二天(還沒被起訴),柏楊的四十年老友、「中國廣播公司」總經理、假基督徒黎世芬,就強迫艾玫辭職。很快的,艾玫發現黎世芬不是一個,而是許多個,原來所謂幾十年的老友,都一個個躲開了,除了海外的孫觀漢和島上的屠申虹和柏楊新友李敖外,大家都識時務者為俊傑了。

這年9月9日的國民黨「中央社」《參考消息》裡,有這樣的內部文件:

《紐約時報》誣我壓制知識分子

【中央社紐約8日專電】《紐約時報》星期雜誌今日刊載有關軍事法庭判決柏楊徒刑十二年的台北報道。

該報道刊載於第5頁,標題為:《台灣小說家被判徒刑十二年——在限制知識分子的運動中曾被秘密審問》。

該報聲稱,在一次庭訊中,柏楊「推翻了他曾參加東北共黨間諜學校的供詞。他說,此項供詞繫在長時間和疲勞偵訊之後所獲得」……

同時,該報道提及彭明敏及李敖案件。

據悉,彭明敏既不能獲得一份職業,也不能獲得前往美國的護照。「他數年前已獲美國密歇根大學的研究獎學金。他及他的家屬經常被監視。當友人訪問他們之時,常被阻止,並加查詢。」

至於李敖,「已被禁止出版任何新書。為了謀生計,目前他以買賣舊電器用具為業。」

這一秘密文件中提到的柏楊「推翻了他曾參加東北共黨間諜學校的供詞」一事,是全案的一個關鍵。因為據柏楊的答辯書,提到該間諜學校叫「民主建設學院」,如果證明根本無此學校,則可推翻所有罪狀。柏楊在自誣過程中,留下了這一個可以查證的活扣,以期翻案,這是他的聰明處。9月5日,艾玫特別找到我,這時我已經五個多月沒有見到她了,不知她已搬到了泰順街。她拿出柏楊的答辯書給我看,要我表示意見。我一眼就看出柏楊留下的這個活扣,我說,我在日本有一位朋友,就是《聯合報》駐日特派員司馬桑敦,他是吉林雙城人,為共產黨坐過牢,又是東京大學碩士,他博聞強識,也許可以幫忙查一查。艾玫聽了,欣然色喜,就請我寫信給司馬桑敦。我在9月6日要跑支票,就在9月7日清早3點起,寫信給司馬桑敦,並於午前親送去給艾玫過目,艾玫認為可以,就由她發出了。不料我高估了司馬桑敦,他不但無能為力,甚至連信都不敢回。到了第二年5月14日,胡金銓、王敬羲約我去國賓樓下吃消夜,我去了,見到艾玫在座,我問了一些柏楊的事,她說柏楊還好。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據我所知,雖然柏楊入獄前有「不必記掛我」、「另行改嫁,不必指望我,以誤青春」、「不必給我來信」等「身後事」的書面交代,但是艾玫的確努力在等待、在掙扎,最後,她雖然沒有再苦等下去,但她為了營救柏楊,的確也盡過不少力量。說風涼話的人們,不該為了她的為情不卒,就抹殺了她的努力。多年以後,記者問到她和柏楊的事,她說:「我已經仁至義盡。上帝會證明一切。」柏楊出獄前,還有過《出獄前夕寄前妻倪明華》的大作,最後四句是:「感君還護覆巢女,魂繞故居涕棘荊,我今歸去長安道,相將一拜報君情。」但在出獄後,柏楊「報君情」的,竟是公然寫文章說艾玫「她正傷心我的平安歸來」(《愛書人》1977年7月1日)!艾玫為柏楊奔走營救,辛苦「還護覆巢女」多年,最後得到的評語,竟是如此十個大字,我想艾玫心術再壞,也不會壞到為柏楊「平安歸來」而不開心吧?這樣子說一個曾經同甘共苦過的、含辛茹苦過的第二任妻子,柏楊的道德標準,真是我輩淺人不能測其高深了!柏楊的第三任太太,是柏楊出獄以後結識的,我幸會一次,只見到一臉橫肉,撲人而來,深感去艾玫遠矣!這位第三任太太曾有「詩」云「我愛的人在火燒島上」,其實柏楊在火燒島上的時候,她愛的人,別有其人,並且在台灣。台灣「詩人」作品之易引錯覺也,由此可見。她又寫過半通不通的《單程票》(給柏楊)一「詩」,其中說:「而險如夷、驚已安/我們倆注定會守望到/北極星的懸升/在命運蒼茫的曙色裡。」艾玫不幸,她沒福氣坐享其成,在文字上消受「而險如夷、驚已安」的風涼;她只能在行動上,與柏楊共度驚險的歲月,共度那又驚又險的歲月。最後,「在命運蒼茫的曙色裡」,她一陣泫然、一片沉默,抱著柏楊的十字評語,妄想「上帝會證明一切」。

另一個一直不被正人君子提起的屠申虹,在我寫文章揭發柏楊後,他寫了追憶,提到他收到一本祝賀柏楊六十歲生日的書——《柏楊與我》:

在這本花團錦簇的祝壽文集中,到底欠缺了什麼……它欠缺了幾個人的名字。由於欠缺了這幾個人的名字,於是,在整個事件的串聯上,就發現了缺失,正好像在過去國民黨的革命史上,故意遺漏了汪兆銘(精衛)一樣,讓很多史實,都得不到合理的銜接。但是卻又故意地增添了某些人物,於是在事件的發展上,又多出了一些可笑的枝節。

這其中所欠缺的幾個名字:第一個是艾玫(柏楊先生的第二任夫人)、第二個是李敖、第三個是我——屠申虹。

由於在這本文集中,漏失了這三個名字,於是在《柏楊與我》的內容中,只能看得到浮面的花花草草,而完全沒有觸及到柏楊受難事件前後約半年之久的那一段沉痛過程;也正因為如此,在這本文集中,只有「我愛的人在火燒島上」那種憑空想像式的感性詩句,而完全沒有柏楊被捕期間的那一份驚悸惶慄、哀告無門的眼淚。……

屠申虹又寫道:

比較起來,柏楊先生比李敖幸運,在他入獄之後,還有李敖和我可以為他料理一些善後。在那一段時間裡,我和李敖除了要為柏楊師設法擺平留下來的「支票款」以及出版社的雜務,更要強顏歡笑地安慰整天淚眼婆娑的柏楊夫人(艾玫女士),和當時才七八歲的女兒佳佳。由於那一段痛苦的日子,實在讓人難忘,因此,在我的內心,對艾玫所受到的傷害,亦就難免有著一份較為偏袒的同情。在這一個事件過去後的十年,在柏楊師脫難回到台北的當天,《自立晚報》總編輯羅祖光先生和我陪柏楊師吃飯,在飯桌上,柏楊先生對艾玫的未曾等他出獄團聚極不諒解,講了一些相當憤慨的埋怨話,我當時為艾玫講了幾句很持平的公道話。……

不料這幾句持平的公道話,就被柏楊懷恨在心,從此,屠申虹也出局了。後來屠申虹對我搖頭苦笑,說:「我們當年那樣又冒險又辛苦地幫柏老忙,下場竟是你李敖被誣賴為姦夫、艾玫被誣賴為淫婦、我屠申虹被誣賴為賬目不清。想來真是窩囊。」我說:「柏楊的可惡、可恨與可恥,在他摧毀了人類最高貴的一項道德。朋友有難,凡是袖手旁觀的,都沒事;反倒是援之以手的,都遭殃,都被誣賴成姦夫、淫婦、賬目不清。柏楊這種恩將仇報,無異警告了人類:在朋友有難時,你絕對不可幫忙,這種義助的道德是要予以摧毀的,而柏楊公然摧毀了它。柏楊此人其他的卑鄙不足論,但他公然摧毀了人類的道德可就太差勁了。」古書有《中山狼傳》,說趙簡子在中山打獵,追逐一狼,狼向東郭先生求救,脫險後反咬恩人,這是中國有名的忘恩負義故事。如今柏楊公然摧毀了人類的道德,千載以還,恐怕一切都要改寫,狼固是狼,東郭也是狼,因為照柏楊這樣菜地做人,人人都是狼了,沒人要幫別人,也沒人敢幫別人了。

與柏楊朋友一場,有兩點他幫我的,雖事情不大,我仍感念。第一是我1967年同湯炎光、屠申虹辦《文風》雜誌,簽約時他惠予見證。第二是1972年2月28日,我自警總保安處移送軍法處,即從台北博愛路移送景美秀朗橋下。第二天,看守所同意我可以用書面向看守所圖書室申請借書證,同房的袁耀權也同時申請,可是晚上書來的時候,卻只有我申請的先發下,借書證上登記的筆跡,一看就是柏楊的,同時還為我選了一本書——雷馬克的《生命的光輝》,是以德國集中營為背景的一部小說,在苦難中讀了,令人鼓舞。我很感謝柏楊給我這次無聲的優先服務,我至今不能忘記。那時柏楊正在做全所圖書室主管,是「外役區」的肥缺,白天可以自由活動,如果想辦法的話,也有機會照顧到我們這些整天在「押區」的難友,可是我始終沒有得到他的任何照顧。到了4月,柏楊被移送綠島了。過了兩年,「押區」的刁德善他們也要移送綠島,我秘密請刁德善帶了點禮物送柏楊,並轉告柏楊我為他奔走的種種細節,包括國際筆會開會,宣讀在獄作家名字時,柏楊都名列其中等事,希望能給他一點安慰。我並請刁德善他們特別照顧他。

柏楊出獄後,托林紫耀間接轉話給我,希望把我藏書中他的著作借給他,可是我的藏書,在我多年坐牢期間,經過治安機關的洗劫和親朋的打劫,已經散失不全,柏楊作品也在散失之列,我對柏楊,只好據實轉告,歉未應命。我結婚後,胡茵夢提議請柏楊吃飯,我同意了。不料她電話打去,柏楊表示他飯局很多之意,這一請客,也就作罷了。後來得知,我已被他不分青紅皂白、打成姦夫了。我生平義助朋友也不在少,但義助下場如此含冤莫白、如此倒霉透頂的,倒是第一遭,每一想起,就會痛恨「柏小人」也。

由於我對「柏小人」這種國民黨文人的鄙視,衍生出另一種情結,就是我非常討厭我的名字和他們連在一起。有一次遠流出版公司的王榮文寫了一篇文章,中有一段說:「讀史以識世局、決大勢。……我們更樂意看到更多位如李敖、高陽、柏楊等勤於耕耘史學的優秀作者。」我讀了,深感未甘。昔初唐四傑,有「王(王勃)、楊(楊炯)、盧(盧照鄰)、駱(駱賓王)」之稱,楊炯聞之,卻說:「吾愧居盧前,恥居王后!」今我恥居高、柏諸人之前,這種國民黨文人的名字,跟在我屁股後面,我的屁股都引以為恥啊!正因為我考慮到我屁股的感覺,凡是有人寫文章或講話把我和國民黨文人扯在一起,必犯我的大忌。當年胡適在美國,報章一登,常常有胡適、於斌如何如何。我想胡適心裡一定不爽:於斌是什麼東西啊!老跟我連在一起!人間無端之事,此為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