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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閒人

“就這樣,我在生命的河流中漂來蕩去,充當把舵物的只有一時的意向,別無他物。至於自己在何地可以被水推上岸,我一點兒都不去想,也不想管。”

——俾斯麥

1、武士的後代

一個悶熱的夏日,在園中的一棵老橡樹下,一個孩子在歡快地嬉戲著。他有一雙烏黑發亮的眼睛和一頭淡黃色的頭髮。

這是一個四歲的男孩,他的樣子看上去要比實際年齡大一些。此時,他正手拿鏟子聚精會神地刨土,然後把那些成塊的土裝到小推車上,再推到池塘邊放下。看樣子,他好像在用這些泥土和石塊建造什麼。當然,他幹得很賣力,這從他對待園丁的態度上可以看出來。因為當園丁來請他回去吃飯時,他不但乾脆地加以拒絕,還為此發了一通脾氣,就因為對方干擾了他。

這個男孩家的住宅看上去很簡單,是普通的鄉下房子,並不像一些鄉紳的住宅,有著那麼多的裝飾。這座房子基本是由木頭建造而成的,房子有兩層,每層的寬度大概可以開五扇窗戶。

男孩再次出現是在一樓明亮的窗戶前,他正在出神地眺望遠方。從他的角度看去,遠方是一片廣闊的平原,莊稼已經成熟。在秋風的吹拂下,金色的波浪翻滾著,形成了一幅富有詩意的畫面。望著這幅畫面,男孩想起了自己的父親說的話。男孩的父親每次帶著他去村子裡的時候,都要指著這些麥田,自豪地告訴他:“這些都是我們的。”最近,父親又得到了2000英畝田地,這些田地就在尼樸甫。

男孩在一歲前,和父親一起居住在薩克森的申豪森。一歲後,父親帶著他來到了波美拉尼亞。望著這片平原,男孩在心裡說:“這全是我們的。”的確如此,這個村子都屬於他們。他們沒有佃戶,只是僱用種田的小工。這些小工其實就是農奴(當然,他們本人和僱用他們的鄉紳們都不肯承認這一點),住在破草房裡。在這個村裡有煤窯,也有打鐵鋪。

一天,男孩興高采烈地來到牛欄,在牛身上爬來爬去。90歲高齡的布蘭德老頭負責看管這些牛,當他看到男孩的舉動後,著急地用日耳曼方言喊著:“少爺,母牛只顧專心吃草,不會看到你,它一旦抬腿就會踢到你的眼睛。你要小心啊!”

70年後,當年邁的俾斯麥想到自己的孩提時光時,他還依稀記得這個慈祥的老人。正是這個鄉下老人給兒時的俾斯麥講了許多關於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一世的故事。據這位老人說,遠在腓特烈成為皇帝之前,他就在庫斯特林親眼見過這位國王。

每逢慶祝日,俾斯麥的父親費迪南都會帶著他來到那個有三扇窗戶的大廳,給他講許多古老的故事。在大廳中央,掛著好幾位先祖的畫像。畫像中的先祖全都是披戴盔甲的武士。因為歲月的流逝,這些畫像上都落滿了灰塵。在俾斯麥九歲時,他已經比較懂事。面對著這些畫像,父親會為他講更多古老的故事。從父親講述的故事中,他知道自己的祖先們在500多年前的易北河畔做著鄉紳,是一些在地方上擁有實權的地主,擁有莊園和大宅院,許多農奴為他們幹活。就像如今許多地方仍然保留下來的習俗一樣,每逢星期日,他們會與親人分開,獨自端坐在教堂裡另外一個地方的橡木座位上。

或許俾斯麥的父親還告訴過他,其祖先都是舊瑪赤的硬漢子,之所以遠走他鄉大多是出於對君主的不滿。父親說,很久以前,俾斯麥家族被一位諸侯強行奪走最好的森林,換來的則是申豪森。100年前,國王堅持讓舊瑪赤的武士們納稅,而武士們堅決不同意。他們聲稱自己是自由的武士,不是納稅的地主。為此,俾斯麥的父親的曾祖父攜帶著眾人的抗議書去面見國王。結果,國王在臨終前,將一份黑名單交給了兒子小腓特烈。四個抗命不遵的姓氏名列其上,其中居於首位的就是俾斯麥氏。

俾斯麥的長相和其祖父很像,他的祖父是一個喜歡飲酒和打獵的人。據說,他曾在一年內打了154只紅鹿。他還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人,他年輕的夫人去世時,是在威爾德時代之前,他在發表的一篇動人的輓歌中描寫了自己的夫人和他們結婚的細節,描寫赤裸而大膽。

俾斯麥的祖父已經不是武士了,他的父親也一樣。作為盧梭的弟子,他的祖父熱衷於讀書,他的藏書室裡的書籍全都內容深奧。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希望自己的四個兒子都能成為謙謙君子。於是,他親切地稱兒子們為“我的朋友”,而且特別喜歡閱讀兒子們寫給他的文辭優美的書信。作為法國文明的信徒,他既教育孩子們如何成為貴族,又要求他們拋棄階級偏見,平等待人。受父親的影響,費迪南和他的幾個兄弟都胸無大志,雖然他們都參加過戰鬥,也都立過赫赫戰功,但都寧願在家悠閒地待著,也不願做官。

俾斯麥的父親費迪南極其厭惡戰爭,他在22歲參加過一次戰鬥後就甩手不幹了,轉而把精力投注到教育兒子上。國王很生氣,一怒之下罷了他的武職,收回了他的盔甲。在很久之後,國王還是把盔甲還給了他。儘管當時正值亂世,費迪南卻過著逍遙自在的生活。到了1806年,弗蘭茨皇帝已經退位,而正值壯年(40歲)的費迪南躲到鄉下,不參加當時的耶拿戰役。

俾斯麥的父親身材高大魁偉,性格急躁(這一點,俾斯麥和他一樣),感情異常豐富。對於自己在孩提時代和腓特烈大帝說過話的那件事,他記憶猶新。他牢記並感激父親的諄諄教導,一生始終保持一種泰然寧靜的心境,自己當家做主,不存在什麼奢望。他總是那麼快樂,依靠自己的產業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他的田產是交由別人管理的,而他本人則將大部分時間用於打獵和飲酒。好飲酒是俾斯麥家族數百年來的習慣,這一點,我們可以從費迪南的信中窺見一斑:“今天是奧托(就是俾斯麥)的生日,沒想到,我最喜歡的公羊死了,天氣也很糟糕……由於我常喝的兩種葡萄酒好像不太夠勁兒,所以我改喝波打和捨早,但願這兩種酒能合我的意。不過,如果沒有濃咖啡,我是沒法兒過的。”隨後,他在信中還寫到了牡蠣和鵝肝凍:“雖然我總是吃這些好東西,但腰還是痛,畢竟人老了,不中用了。”

費迪南35歲時娶了門肯家族的一位少女做妻子,她就是俾斯麥的母親。這位17歲的少女長得非常漂亮,有著高而挺的鼻子、烏黑明亮的大眼睛。而且,她面容冷峻,顯得極有教養。具有強烈的奢望、處事講理不講情是她最顯著的特點,而這兩個特點遺傳自她的父親門肯。作為100多年來一直擔任著歷史或法律教授的家族的後代,這兩種特質在門肯的身上突出地表現出來。當年,腓特烈皇帝在位的時候,門肯曾先後擔任內閣參政、內閣主席,並在1792年因為失寵而被革職,當時恰好國王因俾斯麥的父親拒絕參加耶拿戰役而發怒。1800年,再度為官的門肯一上任就彈劾腓特烈國王,要求國王確定權限,極力主張國王實行內閣責任制。門肯一再表示自己是一位改革家,和斯泰因男爵一樣。而斯泰因也曾恭維他,說他是一個優秀的自由黨分子。俾斯麥的母親繼承了自己父親的許多優點,做事極有主見。她熱愛城市生活,喜歡出風頭,還特別喜歡宮廷。她很不安分,和自己的丈夫極為不同。她的丈夫只想著自己過安安靜靜的日子,不希望受到干擾。

可以說,俾斯麥從母親那裡繼承了理性,也繼承了母親那不為情所動的睿智。但是他的脾氣和性格則遺傳自父親。他從父母那裡得來的幾種性情,證實了叔本華的學說。

2、逆子

1815年,俾斯麥出生,他比哥哥小五歲。他出生時,法國社會發生了許多大事:拿破侖剛從厄爾巴島逃回法國,維也納會議也剛好解散,新聯盟由普魯士在歐洲建立。同年4月2日,法國皇帝在巴黎發表宣言書,反對這個聯盟。那天早晨,費迪南·俾斯麥的二兒子出生的消息刊登在報紙上,他出生在尼樸甫。不過,令人奇怪的是,這個孩子出生沒多久就和自己的母親不對眼。俾斯麥成年後,曾數百次談起自己的家庭狀況,對於自己的母親,他從沒說過一句好話。他一直以譏笑自己的母親是一個女腐儒為樂趣,說她對自己極不負責任。從俾斯麥的話語中,人們能聽出他對母親的怨恨。他說他的母親很少有柏林人所說的“慈愛感情”,他還說母親對待他極其苛刻和冷漠。對於自己憎恨母親的原因,他說是因為孩提時發生的兩件事:一件事發生在冬天。當時他的母親正在柏林的家中款待賓客,迫於房間狹小,俾斯麥的父親不得不讓出自己的床。這件事對俾斯麥的影響是刻骨銘心的。還有一件事是關於祖先的畫像的。當時,他正站在一位祖先的畫像前得意地評述著。母親為了懲戒他這種以祖先為榮的習氣,堅決把那幅畫像收了起來。正是這兩件事,在小俾斯麥的心裡埋下了仇恨母親的種子。

俾斯麥後來奮鬥進取的動力來源於他的自豪感,這從他孩童時代那些牢記不忘的記憶中可以看出來。有一次,俾斯麥因為受了哥哥的欺侮,憤而離家出走,雖然他只是在栽滿菩提樹的大道上走來走去。還有一次,躲在屋角的俾斯麥偶然聽到幾個男客質疑他的性別,他便站出來大膽而豪邁地宣佈:“先生們,我是一個男孩!”此舉令客人們無比驚訝。

俾斯麥一直認為自己在學校的幾年所受的教育是極不成功的。直到晚年,他還為自己在柏林柏拉曼學校浪費了八年時光而惱恨不已。他說:“我從小就離家在外讀書,從那時起,我就接受除了充實知識、其他全都拋棄的教育。當然,那時候真該多學些知識。”他還始終認為節制並扼殺家中一切的根源就是自己的母親,為此,他把自己在寄宿學校所受到的種種苦楚都歸咎於她。他訴苦說,那時,教育制度極其嚴厲苛刻,自己在學校吃的是陳麵包,冬天穿的衣服不夠厚,凍得瑟瑟發抖。直到80歲時,他還常對人提起當年的學校教育:“我們在學校的時候,常被一把細長的刀子戳醒。”

俾斯麥10歲的時候,深受德意志的民族主義和雅恩黨徒們過火的自由主義及反貴族行為的影響,他在內心深處覺得自己應該是武士階層中的一分子,應該反擊那些威脅貴族們的自由主義分子。相反,他的母親則具有比較濃厚的自由主義傾向。為此,他更加痛恨那些“烏七八糟”的思想。此時,他對學校的生活充滿抱怨,他常說:“我從來都吃不飽……吃到的肉也常常是硬的。每天早上5點30分,我們就得起床,6點到7點就得寫東西。我們的待遇還不如部隊裡剛入伍的小兵。我們在比劍的時候,臂上往往要受到很重的打擊,以致造成的傷痕通常要過好幾天才好。”學校的位置太偏僻,令人感覺寂寞難耐,毫無樂趣。他一心想回家,甚至渴望學校坐落在皇宮所在的地方,這樣國王就能從此經過。每當看到窗外的農夫優哉游哉地駕牛耕田時,他就忍不住淚如雨下。因為想家,他甚至生了一場病。後來俾斯麥說,自己終年盼望放假,以便可以趕快逃離那裡,因為當時家裡答應他放假就可以回家。

沒想到的是,俾斯麥在急切盼望中接到的竟然是母親希望他可以繼續留在柏林的來信。這封信讓他大失所望,而且對母親的厭惡更加深刻了。母親在信中告訴他,自己要在7月份去海邊避暑。在俾斯麥上學期間,這樣的事情發生過多次,每年夏天都是如此。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俾斯麥有好幾年都沒機會回家,沒機會看到家裡的田地、糧倉、馬號、打鐵鋪、大花園、老房子和村子。成年的俾斯麥提到學校的生活就說沒意思極了,這得歸因於他的母親。從此以後,在俾斯麥看來,母親所要的、所教的、所喜歡的任何事物,都是不好的。

長大之後,俾斯麥認為,自己的家庭受到了母親的活動和奢望的巨大傷害。俾斯麥的母親喜歡新鮮事物,偏愛嘗試新方法,因為她認為自己的丈夫太守舊,為人溫和,容易說話,會把很多事情搞砸了。所以,每年春天,她都要在尼樸甫嘗試新機器和新的耕種方法。而到了冬天,她則和丈夫一起去柏林。當她來到俾斯麥位於柏林某條街上的住處時,她就說住在那條街上太不時髦。晚上,她則要精心打扮一番,和俾斯麥的父親一起乘著馬車去赴大臣的夜宴。俾斯麥一直記著母親花枝招展的樣子。他說:“我清楚地記得,她戴著長手套,穿著高腰裙,兩團鬈發披在兩邊,一根很大的鴕鳥毛插在頭上。現在想來,那一切就像發生在今天一樣。”關於自由黨的口頭話,他也是從母親的口中第一次聽說的。那時,他還是一個半大孩子,經常奉母親之命去買巴黎報紙,因為上面刊登著七月革命的消息。儘管每次他都去了,但他內心非常不情願,也因此更加瞧不起自己的母親。後來,他曾寫道:“那一天是她的生日,我被一個男僕從學校接回家。到家後,我發現母親的房間裡擺滿了她特別喜歡的鮮花——野百合花,房間裡還有許多書籍、衣物和各種零碎兒,都是別人送的禮物。隨後,許多少年軍官和饞嘴的老頭子來到家中。在此期間,我因為吃了一個女僕送的魚子,或者別的好吃的東西,脾胃幾乎被毀掉。那時,僕人們趁機偷了許多東西。……我從未受過正規的家庭教育。……我的母親忙於應酬,沒有時間教育我們……”

在12歲到17歲期間,俾斯麥就讀於格羅克羅斯特高等學校。俾斯麥的同學大多是平民的子女,他們極其仇視貴族,且這種仇視越來越嚴重。與之相反,出身貴族的俾斯麥的門第自豪感越來越強。開始,他和父母住在一起,但由於受不了母親的一些舉動,看不得為人隨隨便便的父親那種漠然的態度,他只好和大他五歲的哥哥住在一起。俾斯麥的哥哥是一個學者,他“對物質生活比較關注”。和俾斯麥在一起的,除了哥哥,只有一位先生和一個女僕。可以說,在俾斯麥品格形成的最重要的幾年間,由於沒有人指導他的思想,他完全是自由發展的。從7歲到17歲,俾斯麥的生活中沒有一個可以成為他的楷模的人,除了他的父親,他不愛任何人。

在俾斯麥的心中,他的父親是一個“不信奉基督教的人”,他的母親是一個無神論者。因此,他們二人從不去教堂。相反,他們的孩子們受到了極好的宗教教育。俾斯麥的母親雖然自稱為無神論者,但她對斯威敦堡、普勒夫的女預言家和麥斯麥的諸多學說表示出極大的興趣。誠如她的兒子所說:“除了這種事,她對於別的事情都很明白。”她自信是一個學問家,雖然她看不起文法稍微欠通的丈夫,但她什麼事都不瞞著他。費迪南曾經幽默地對一位朋友說:“她雖然有學問,但並不聰明,以至於連羊毛價錢收市時比開市時低也看不出來。”

對於兒子們的表現,父母二人的態度截然相反。相對於母親的永不滿意,父親很喜歡孩子們,總是為他們的表現而自豪。他曾對俾斯麥說:“每次看到你寫的報告,我都非常滿意。昨天比洛他們來了,我讓他們看了你的報告,他們誇你寫得好,我為此感到非常自豪。”母親則常常教訓他:“你得留心看看周圍的人是怎樣評價你的報告的,這樣你才會明白你將來要做的事情還有許多。別總認為自己是有學問的人,要知道,你那點兒東西在將來根本不頂用。”俾斯麥14歲時,在一次騎馬時不慎跌落下來。母親看到了,不但不安慰他,還教訓他說:“我的寶貝,就像你父親說的,你根本不能駕馭你的馬,因此你從馬上跌落下來是必然的。況且,你的馬鞍很破,只不過是一些破舊的衣服。”對於自尊心極強的俾斯麥來說,母親的言行讓他感到憎惡,他是不能容忍這種傷害自己的自尊心的言行的。這種不能忍受就形成了他喜怒無常、飛揚跋扈的性格。

在所有學科的學習中,俾斯麥的德文最出色,相反,歷史不怎麼樣,有時候,他的論文寫得也極差,但他並不在意。他平時態度傲慢,蔑視老師們。他不喜歡起早,到了下午就精神頭十足,晚上更是精神煥發。這是精神呈現病態的人的特點,而俾斯麥終其一生都是這樣的。

這個少年是那麼悶悶不樂,他唯一的消遣就是女人。他最初最鍾愛的玩伴是小他12歲的妹妹瑪爾維尼,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俾斯麥14歲時在日記中寫道:“瑪爾維尼是一個相當不錯的姑娘,她能說法語和德語,只看她的喜好。”15歲以後,俾斯麥可以放假就回家度假。一次,有人發現他和一個農夫的妻子在一間田舍裡廝混了很長一段時間。據說,他在16歲時曾被人看到和一個美麗的保姆在郵車裡做很冒險的事情,結果那個女人最後暈倒在他的懷裡。此外,他還曾請自己的哥哥幫自己送一件小玩意兒給一個鄰居的女人,卻沒透露自己的姓名。從俾斯麥在鄉下寫來的信中就可以看出,懷疑主義充斥在這個15歲的少年的心中。他在信中寫道:“那天是星期五,有三個少年越獄逃走了,他們分別是縱火犯、搶劫犯和竊賊。當天晚上,尼樸甫的駐軍出動了25名士兵追捕他們三人。……當這三人和這些士兵遭遇時,首先慌了神的是這些士兵。最後,雙方對喊,都很害怕,也不肯做出答覆,就這樣一直僵持著。”

到了17歲,俾斯麥心中的懷疑主義達到了頂峰——他不相信任何事情。普遍懷疑一切成了他最早的政治信條。這一年,歌德去世,也是在這一年,俾斯麥離開了學校。他離開學校的時候,即便不是一個共和派成員,至少也應該相信共和是立國的最合理的體制。……其實,這些對自我的理想化見解並不符合事實。實際上,普魯士人君主制的情感在他的內心是生來就有的,他的歷史同情心和崇尚的東西仍舊屬於法權一邊。他把布魯圖和哈莫狄阿斯看作罪人,認為他們是反叛者。在俾斯麥看來,德意志諸侯對皇帝的抵抗都會讓他惱怒不已。

在俾斯麥的記憶中,他只就國體這樣空泛的概念表過兩次態,而他的性格也從這兩次表態中體現了出來。在學校上學的時候,俾斯麥就對古老派的演講非常反感。他覺得,古老派那種粗鄙和罵人的演說詞讓他感到噁心……這種自吹自擂式的做法是荷馬時代的英雄們在打仗前的習慣做法。這恰好說明,俾斯麥對政治上說空話是如此強烈地反對。少年時代,他就堅決反對非情緒的動作,認為激情應該始終充滿人類的所作所為,而且這應該成為人類的一種本能。他鄙視威廉·退爾,並說:“在我看來,世上任何一個善射的人,都應該被允許把那個當靶子的孩子射死。對於沒把握射中蘋果的人,與其射中蘋果,不如抓緊射死奧國的總督,這樣做既符合自然的意圖,也顯得非常高貴。面對那些殘忍的號令,只有這樣做才算是發出了公道的憤怒。我不喜歡隱藏埋伏。”

俾斯麥反對宗教信仰,這自有他的理由。早在16歲時,他就放棄了宗教信仰。對此他是這樣說的:“從小我就習慣於祈禱,現在不再祈禱了,並不是我輕視宗教,而是因為我的思想成熟了。在我看來,祈禱行為和我對上帝的理解之間有很大的衝突。我常告訴自己,如果不是因為上帝無所不在,規定著每件事物,且不依賴於我的思想與意志……否則,就是我的意志不依賴於上帝,相反,認為人類的祈求能夠潛移默化地影響上帝,那麼人類就未免顯得太自大了。”

俾斯麥的這種推理是唯一值得我們注意的。俾斯麥從小就受懷疑派的教育,因而他本性善疑,不可能有絕對的信仰。當然,這種個性的形成和他的父母有著直接關係,少年俾斯麥成為一個自高自大的務實主義者,是他們在不知不覺中促成的:他不會向一個更高的權威讓步,除非他屈服於現實環境。這個少年崇奉虛無主義,對什麼都不相信,但他又怕得罪上帝,所以不肯明說。他雖然不祈禱,但用表面上的忠誠掩飾自己對上帝的藐視,並運用外交手段把這種責任推到上帝的身上。儘管上帝不習慣,但他用強迫手段使上帝從二者中選擇一個。因為他知道,他的自重的鍛煉並不能靠近流俗的屈膝崇拜。

他在第一次拜見國王時,心裡就是這樣想的。

3、狂放少年

一個身材瘦弱的少年在大街上旁若無人地走著,神色嚴肅,不過顯然是裝出來的。他的樣子不但奇怪,而且惹人注意——他嘴上叼著一支長煙卷兒,頭上戴著一頂奇形怪狀的小帽子,身穿一件鮮紅的外衣,手裡還揮舞著一根手杖。隨著他發出的“亞利厄爾”的叫聲,一隻黃色獵狗跑過來緊靠著他的膝蓋。這個少年就以這樣的一副打扮,大搖大擺地向格丁根大學走去——他要到那兒去見地方裁判官,因為他的行為與所穿的奇裝異服讓這位長官感覺不像樣,於是把他傳來審問一番。幾個小學生走來,他們穿著平常的衣服,頭上戴著他們隊裡的有著特別標記的小帽。當他們看到這個少年的樣子時,禁不住放聲大笑。為此,這個新來的學生非常惱怒,並立即向他們挑戰。班長竭力勸阻這些學生,讓他們趕緊入隊,不要為此惹出太大的麻煩,但勸阻無效,決鬥最終還是發生了。於是這個新生因為第一次決鬥表現出來的力大無比,在第一個學期就給全班同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並成為隊裡一個重要的角色。

俾斯麥的同學莫特利曾出版過一本名為《奧托·馮·雷本馬克》的小說,在小說中,他用生動的筆觸描寫了這個時期的俾斯麥。他是這樣寫的:“他很年輕……應該還沒到17歲,但他很聰明……比我所見過的所有人都聰明。……我幾乎沒見過像他這樣面目可憎的人……但我和他相處了很長時間……起初,我覺得他的長相還說得過去。他頭髮凌亂,顏色很雜,介於紅白之間,略帶橙色,臉上滿是雀斑,兩眼的中心沒有顏色,好像有一圈紅線圍繞在他的雙眼旁邊。他的臉上有一大塊傷痕,從鼻尖延伸到耳朵,那是最近與別人決鬥時留下的紀念,一共縫了14針……一旁的眉毛又被他剃去了,因而呈現在我面前的就是一張令人恐懼的臉,而且是獨一無二的。他身材瘦小,彷彿還沒完全發育好,但是個子很高……他穿著一件既沒有領帶也沒有扣子,可以說完全不像樣子的褂子,一條非常寬大的褲子,腳上穿的是靴子,鐵跟兒,且有著極大的靴底。那沒有領帶的內衣翻過去蓋住了雙肩,頭髮拖到了耳朵和脖子上。嘴上是似有似無的鬍子,這個鬍子的顏色也是說不出的。在他的腰間掛著一把大刀。以上就是他的面貌和打扮。”

在小說中,莫特利還告訴我們,這位外形怪異的貴族公子不但會彈鋼琴、拉小提琴,而且能說四個國家的語言。不過,只有當莫特利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他才說較文雅的詞。後來,俾斯麥自己說:“我喜歡這種羞辱人的方式,並努力想出種種辦法,企圖闖入最好的群體。當然,這只是一種小把戲。當時我只有一個念頭,我要成為我的同學的領導,就像我將來統治一個國家一樣。”少年小說家莫特利寫道:“一個英雄的好材料在這裡被糟蹋了。”這個評價是在他與俾斯麥成為同學一個學期後發出的。當時,正好是俾斯麥成名之前10年。

這位新來的同學——俾斯麥處處表現得與眾不同,他的膽色,他那狂傲的性格,他那放蕩的行為,他的奇裝異服,他的殘暴與慈愛交織在一起,這些無不表明他是一個怪異、奇特到不可思議的人。於是,俾斯麥被同學們送了三個綽號,它們分別是“金柯甫”“卡素比”“阿里”。當然,這三個綽號有一個共同的意思,即“怪物”。當時,學生們都穿平常的衣服,只有他穿著蘋果綠的短褂和長長的袍子,或者乾脆穿著海虎絨的褂子,上面還釘著螺鈿扣子,以此向大家表明,他的好衣服還有很多。有時候,喝了許多酒的他,會搖晃著走出酒館,來到河邊,一直坐到半夜,心血來潮時還會跳下河暢遊一番;有時候,他會因為吸煙和吵鬧而受到老師的責罵、校規的處罰;有時候,他因為藐視學校管理員,會故意做出一些事情,在這方面,所有同學都無法與之“媲美”;有時候,因為貼身的竹布內衣讓他感到癢,他就將自己脫得一絲不掛地躺倒睡覺,而他的同學絕對沒人敢招惹他,因為他們都知道招惹他的後果——不得不接受他的挑戰,進行無法避免的決鬥,而且,他每次決鬥都會取得勝利。在最初的三個學期裡,俾斯麥與人進行了25次決鬥,僅有一次受到處分。這些輝煌的戰績在同學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通過這種方法,俾斯麥達到了讓所有人懼怕自己的目的。

俾斯麥經常光顧的那個酒館是個國際性場所。在這裡,俾斯麥,這個來自波美拉尼亞的少年貴族,幾乎總是和外國人交朋友。也正是在這裡,他結交了兩個朋友,而且這兩個人成了他的終生摯友。他們就是美國人莫特利和庫爾蘭人柯雪林伯爵。這兩人和俾斯麥的其他密友不同,他們和俾斯麥的友誼絕不會因為政治上的分歧而斷絕。莫特利是一個性情和悅的有教養的人,對所有的事物一視同仁。他在少年時是一位想像派的著作家,後來又成了歷史學家和外交家。柯雪林伯爵則是一個知識淵博、非常刻苦的人,他是一位自然哲學家,偶爾也會在官場裡混混。因為這兩人都比俾斯麥年齡大,所以他們的自制力比較強,做事的目的性也比較明確。俾斯麥從他們的身上看到了許多自己沒有的長處,因而也受他們的影響最深。他們是晚年的俾斯麥僅有的兩個最親密的朋友。早年,俾斯麥的父母希望他能學法律,將來成為一名外交官。母親則希望他重新取得他的父親失去的權力和地位。當然,這只是他的母親一廂情願的想法,俾斯麥家族並不看重這些,他們從來不願意做官,當軍官除外。對於俾斯麥來說,無論母親在心裡打著怎樣的算盤,他對這件事都持無關緊要的態度,因為這件事根本沒有列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內。他不想做一名軍官,但他也不知道自己應該做些什麼才好。於是從17歲到20歲,他的生活就像一杯無味的白開水,他更是虛度了許多大好時光,他漫無目的地遊蕩在街頭,無所事事。

他對政治看得很淡,似乎並沒有要做一番大事業的雄心壯志。他不喜歡學生會,對於學生會的會員們對著國王舉杯祝壽和唱愛國歌曲的行為,他一概採取敬而遠之的態度。當然,這些只是他厭惡學生會的原因之一。正如他所說,他還討厭他們貶斥學生們決鬥或者狂飲。因此,俾斯麥總是想方設法逃避大學校園裡的名目眾多的聚會。然而正是在這些聚會中,他關於德意志帝國的觀念慢慢產生了。在這些聚會中,普魯士人是誰都喜歡的玩笑對象。為此,俾斯麥經常向那些譏笑普魯士人的學生發出挑戰,聲稱自己是為普魯士人的名譽而戰。甚至有一次,他同時和六個人進行決鬥。有人這樣評價他:“這個一年級的學生說話的方式好像我們現在還生活在腓特烈大帝時代。”俾斯麥好像對本國的問題並不在意,並且不願意去聽,即使這個問題是由當時特別有名的教授在演講時提起的。他寧願在美國獨立日那天選擇和美國朋友們喝酒慶祝自由,甚至醉得跌到桌子下面。不過,一旦談到德意志至今尚未實現統一,他就斷定德意志各邦在25年內必將成為一個聯合體,甚至為此要和人家賭上25瓶香檳。當然,最後的贏家還是他,因為13年後,德意志真的成了一個大帝國。

不過,他行事還是相當小心謹慎的。那時,他的哥哥已經是一個小軍官,他曾給哥哥寫過一封信。在信中,俾斯麥提醒哥哥:“你在寫回家的信中,一定要掩飾自己的思想。在我們的家庭裡,你要想達到目的,外交詭詐和謊話比誇張的說話方式更有效。”俾斯麥放蕩的生活方式,決定了他的吃穿用度要花費很多金錢。為此,大學一年級之後,他對自己的家庭相當不滿。一次,他在寫給哥哥的信中抱怨:“老頭子不願意替我還賬了,我們父子之間的關係相當糟糕。……不過沒關係,我仍然可以過著很放蕩的生活,因為我很講信用。但是,一旦放蕩得過分,我就會得一場大病。那時,我臉色蒼白,面無血色。等我在聖誕節回家的時候,老頭子就會認為這些是由於飢餓導致的。那時候,我要堅守自己的陣地,一口咬定就是這個原因。我會告訴他,我寧可去信奉伊斯蘭教,也不願意再忍饑挨餓了。從此以後,我就又可以隨心所欲了。”

能寫出這樣一封信的學生,一定會成為一個天才的外交家的。要知道,玩弄權術必不可少的條件就是善於駕馭人們,能權衡動機,善於利用暫時的地位,自己不必承擔任何責任,而讓仇敵承擔責任。俾斯麥的母親雖然一向不喜歡他的所作所為,但她就是想不明白自己的兒子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18歲時的奧托·馮·俾斯麥,由於體弱多病,精力不足,開始厭惡過去徹夜狂歡的生活。像大詩人歌德少年時一樣,他回到自己的家鄉療養。在那裡,他雖然吃的是粗茶淡飯,但過的是寧靜平和的日子。不久,他就恢復了健康。病好後,他又想出去求學了,這次他要去柏林。而他的母親則認為他之所以想去讀書,是因為實在想不出別的事可做。俾斯麥後來回憶說:“我的母親更願我穿上藍色的軍裝,站在哈勒門前保國。因為那天我起得很晚,她就對我說,她認為我實在不像是一個喜歡讀書的人。”事實上,俾斯麥的確不想讀書,不過他更不想去當軍官。當時,他常常和表兄布蘭肯堡、少年羅恩在一起。後來,每逢關鍵時刻,這三人總會待在一起。但是,莫特利與柯雪林還是俾斯麥最喜歡的兩個朋友。和莫特利住在一起的時候,俾斯麥最喜歡看他戴著拜倫式的衣領子(當時,他還不太熟悉德文),坐在書桌前翻譯歌德的《浮士德》,也喜歡看他坐在窗前,支起雙腿,讓底下走過的人看到他的兩隻紅拖鞋。那時,俾斯麥是相當高興的。每逢兩人為了哲學問題而費了半夜的工夫討論時,莫特利一點兒也不會照顧俾斯麥的面子,更不會讓著他。這兩人的爭論經常從終點又回到起點,這讓俾斯麥非常生氣。不過,這些不愉快很快又會被他們拋到腦後。後來,俾斯麥說,自己之所以喜歡莫特利,就是因為莫特利不但長相英俊,有一雙明亮的大眼睛,而且聰明又脾氣好。俾斯麥喜歡柯雪林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而並不是因為柯雪林的睿智。柯雪林相貌英俊,舉止瀟灑,深諳人情世故,而且會彈鋼琴。他能彈貝多芬的曲調,且一彈就是幾個小時。在音樂上,只有貝多芬的音樂能打動俾斯麥,貝多芬是他的偶像。

俾斯麥對世間所有的事都不滿意,因而他對一切事物都持譏笑的態度,甚至對自己也不例外。他曾在寫給一位同學的信中說道:“我每天花費許多時間打扮自己,然後用剩下的時間去喝酒。夜晚來臨時,我就坐在音樂劇院的頭排,我總是做一些無禮的事情……那個從格丁根來的懶人某君,他還在這裡。……還有那個瘦長條兒的貴族少年。他沒有做過成為一個人的物事,相反,他卻去做任何一件可以成為一個客棧管房間的人的物事。在這裡,他經常和30個同類生活在一起,過得很快樂,因而他對他們再也不能說什麼不滿意的話了。……他們不吃東西,不喝酒——你能想像到他們會做什麼嗎?他們在向自己的祖宗致敬。”

他厭世幾乎到了極點。他看不起各種各樣的應酬以及游手好閒、裝模作樣的行為,但他自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是,他在內心深處可憐自己的這些弱點。既然如此,他應該去做什麼事呢?只剩下與人決鬥或者趕緊結婚了。他曾在給朋友的信中寫道:“我認為我應當辭去外交職務,暫且教練幾年新兵,以此為消遣。隨後我就娶親,教養孩子,種地,釀很多白蘭地酒。如果十年八年後,你來這裡看望我,出現在你眼前的就是一個身體肥胖的民兵軍官。他臉上長著大鬍子,張嘴就喜歡罵人,對法國人相當憎恨。他很野蠻,打獵狗,也打僕人,卻怕他的夫人,被她管教得很厲害。我會穿上革制的褲子,在羊毛市上被人們取笑。如果他們尊稱我為伯爵,我就一邊很和氣地捋著鬍子,一邊和他們快樂地打著招呼。因為他們這樣稱呼我了,我還會便宜兩元錢把羊毛賣給他們。每逢國王萬壽日,我就會在喝醉酒時高呼萬歲。那時,我會經常喝醉酒,談論收成和馬匹。”後來,因為怕娶親,俾斯麥並沒有過上這樣的生活。他曾訂過幾次婚,最後又毀婚。最後,他甚至對婚姻產生了害怕的心理,一提起戀愛和婚姻就頭痛。但在這方面,俾斯麥是相當矛盾的。莫特利曾說:“俾斯麥對於戀愛是無所顧忌的,有時是跟著感覺走,有時,他又熱烈地戀愛。那時,他就會對我們說,過不久,他就會娶親了。他曾說,如果他的愛情能持久不變,他就會娶親。最可笑的是,他被人家當作一個冷血的憎惡女人的人。人們就是這樣自欺著,常常只是相信道聽途說的內容。”

20歲時,俾斯麥從一位先生手裡得到了許多應考資料,於是他決定去參加律師考試。當時,他是抱著碰運氣的想法去的,結果出乎意料,他竟然取得了律師資格。後來,他就在柏林的法庭裡做了一段時間的律師。其實,俾斯麥本人是極其厭惡做這些無聊的事的,去做律師只是他為了避免當軍人的無奈之舉。他曾說:“當時,我的父母總是強迫我去當軍人,我一次次地拒絕了。最後,我竟然說服了他們。”雖然俾斯麥極擅長游泳和劍術,可以稱得上是行家裡手,不過,他極其厭惡陸軍的操練。然而,為了實現父母希望他進入宮廷的願望,他不得不做出讓步。他說:“我並不想進入宮廷,但父母堅持讓我去,並為此做了許多努力。因為他們認為我進入宮廷後,一定會前途無量。”後來,在一次宮廷舞會上,俾斯麥見到了比自己年長一倍的普魯士親王威廉。親王見到這位擁有衛隊將官身材的少年律師,非常詫異。他問俾斯麥:“你為什麼不當軍人?”俾斯麥答道:“殿下明鑒,我想我在軍隊裡並沒有陞官的希望。”親王說:“依我看,你當律師,前程也不一定會有多麼好。”

這是俾斯麥與普魯士親王威廉的首次談話。從二人的對話中,我們可以窺見雙方性格上的差異。普魯士親王威廉的一言一行無一處不體現出他是軍人,俾斯麥的一言一行則無一處表明了他是軍人。當親王看到俾斯麥有著軍人的魁梧身材卻不去從軍時,他不禁表示驚訝。而這位貴族公子俾斯麥以自己陞官無望來搪塞威廉。後來,在兩人的相處中,俾斯麥為了掩蓋自己不從軍的真正原因,也為了不傷害威廉這位普魯士軍人的榮譽感,經常用這個借口來對付威廉。

雖然俾斯麥一再表示不想參軍,但面對無聊的律師事務以及行業內的激烈競爭,他還是灰心喪氣了,覺得這一職業沒什麼前途。最終,舒適的宮廷生活和對美好前程的渴望,誘使他改變初衷,重新為自己設計未來,並開始潛心去做自己從前不喜歡但對自己的前途有利的事情。這時候,他的朋友們發現,俾斯麥這個從前憤世嫉俗的傢伙開始改變了,變得胸懷大志了。直到20年後,柯雪林還清楚地記得俾斯麥當年說過的話:“憲法是必需的,雖然這只是用來裝點門面的東西,但我們必須虔誠而恭敬地對待它。”他還曾微笑著說:“我就像一個充滿智慧的膜拜者,正要去拜謁那些全身披掛著許多功勳寶星的人物。”

也許,這個20多歲的青年已經預見到,在新的普魯士王國中,倘若不借助這些方式,別想辦成任何事。其實,他心裡最厭惡的就是憲法,對它根本談不上虔誠和恭敬。雖然他說那些話是違心的,但這些話可能給他帶來好處。這就足夠了,至於是否能做到表裡如一,這並不重要。他對柯雪林說自己是一個充滿智慧的膜拜者,後來,他果然成了這樣的膜拜者,而他的言行也表現了他深藏不露的志向。雖然他對代表功勳的寶星並沒有太大的興趣,但對於實權充滿了慾望,因為他知道有權就可以得到這種榮耀。最後,他對柯雪林說:“好吧,儘管我們內心深處實在不願對憲法表示虔誠和恭敬,但我們還是要在表面上這樣做。既然實在不願意這麼做,我們就全是在胡說八道,還不如繼續喝我們的酒。”

如果想探究俾斯麥的內心世界,弄清楚與他的雄圖大志相牴觸的東西,或者瞭解他是怎樣傲慢地、不屈不撓地和那些東西相抗爭的,我們就一定要留心閱讀他寫給朋友沙勒克的信。沙勒克是在格丁根認識俾斯麥的。俾斯麥一般很少給他寫信,不過,只要寫信,他就必定在信中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在俾斯麥還是一名律師的時候,他在給沙勒克寫的一封信中談了自己的志向:“我的志向從來不曾確定,原來我走的路通往另一個方向,現在卻強迫我改變方向,無論採取什麼手段都要獲得進步。我不知道你現在是否和從前一樣,一邊喝著酒,一邊嘲笑著我的愚妄。雖然我並不想把這種心境和你分享,但我不得不承認那是一種無比愉悅的心情。我現在沉迷於做各種各樣的小事,我認為我從那些無聊的工作中獲得的唯一快樂就是糟蹋時光。”

但是,他馬上嘲笑自己所做的一切,他說:“當我仔細審視自己做過的事情時,我發現自己真是個可憐的傢伙。每天,我從清晨就開始做那些毫無意義的事,到了晚上,我還必須裝出一副快樂的樣子入宮或者參加官場上的各種社交宴會。其實,我的愚妄程度還沒達到讓沙勒克嘲笑的地步,我覺得這樣的時光,既沒那麼快樂,也沒那麼討厭。但是,現在我覺得,我眼下身心被禁錮的慘重損失是無法彌補的,即使我獲得了德意志最高的榮銜,佩戴著最為光彩奪目的寶星,獲得了最煊赫的名聲。我經常想丟掉筆墨去田間耕地,也想拋開文件去林間打獵。但是不管到什麼時候,我一定想做什麼事情就做什麼事情,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俾斯麥這種我行我素的天性得自他的父親。這種品性和他的母親對他的要求、安排相牴觸,而且在他的性格中佔了主導地位。他生來自滿狂妄,從不認為自己想做的事情會失敗,因此,他也不會因為一些小成就而沾沾自喜。

話是這樣說,他也會為謀求成功做出令人歎服的努力,他經常為取得最快的成功,絞盡腦汁地思考恰當的地點和恰當的手段。當他知道要想在律師界取得更高的地位,就必須通過在萊茵河上報名的律師考試時,他就全力以赴地去做這件事,以至於幾乎忘記了其他所有的事情。因為他真的下定了決心,所以不久之後他就獲得了成功。

21歲時,俾斯麥回到了老家申豪森,他的父親住在那裡。後來,俾斯麥說:“這座大宅子有30間屋子,其中有兩間帶傢俱,裡面還鋪著幾塊可愛的東方地毯,可惜這些地毯已經破舊了,幾乎看不到底色。許多老鼠在屋子裡亂跑,風在煙囪裡吼叫——總之,這裡就是我的祖先們留下的莊園,憂鬱和憋悶的空氣瀰漫在這裡……負責照料這些家產的是一個老管家,他已經65歲了,是我父親的好夥伴。我住在這兒準備考試,能聽到鶯兒啼叫,偶爾還可以打靶,讀伏爾泰的書,讀斯賓諾莎的倫理學。……我從家裡的老廚役那裡知道,農民們都在說:‘可憐的少主人,他將來要在這裡做什麼呢?’不管他們怎麼說,反正我對這裡感到前所未有的滿意。每天,我6點鐘起床,投入地研究學問——我在以前是做不到這點的。我認為自己之所以有這種感覺,大概是因為我在這個冬天陷入了戀愛之中——你或許會說:‘啊!沒什麼樂趣的戀愛,無聊的戀愛,寂寞、憂愁……’——這麼說也行,但不管怎麼說,我目前就是無憂無慮的。按照斯賓諾沙的心理學觀點來看,我似乎由於戀愛變得冷血了。”

俾斯麥的父親慈愛地注視著他,他正坐在大菩提樹或橡樹下,接受著一個鄉下女人的照料。這個不甘寂寞的人竟然能在數星期內首次安分下來,刻苦地學習。現在他變得很平和,不再憤世嫉俗。他的改變得益於他對斯賓諾沙的心理學書籍的閱讀,他學會了很好地把握自己的心態。

俾斯麥——這位曾經游手好閒慣了的貴族公子俾斯麥,最後居然攜帶著最好的報告和履歷書,前往埃斯拉沙伯——他那善於盤算的母親挑選的地方。他的母親之所以挑中這塊新的普魯士殖民地,就因為它的主席是從瑪赤來的阿尼姆氏。她認為,兩年後,俾斯麥一定會追隨他的外祖父門肯的足跡前進。

4、涉世之初

著名的礦泉鎮處於普奧意三國的交界處,是外國人經常出沒的地方。那些外國人喜歡在這裡浪費光陰,糟蹋錢財。這裡就像當年的埃斯拉沙伯一樣,是外國闊少的歡樂場。當然,你不能指望一個年僅21歲的曾瘋狂過的貴族少年死心塌地地做律師,而且是在那樣一個無聊寂寞的衙署內。俾斯麥在這裡受到了阿尼姆的盛情接待,其形式如同對待一個世襲貴族王爵。吃過豐盛的大餐後,有著英國紳士風度和儀容的阿尼姆慷慨激昂地講演了一番,其內容就是對俾斯麥未來的一切規劃。按照他的規劃,俾斯麥不久就可以做到判事顧問的職位,隨後就可以成為能獨當一面的外交家。後來,俾斯麥回憶說:“不管我是先到俄都,還是先到里約熱內盧,都無關緊要。”

沒想到,這個驕傲自負的貴族少年對於父母費盡周折為他找到的可以向上爬的機會根本不珍惜。他寧願每天陪著貴族少婦們騎馬玩樂,甚至有一次還跌下馬來,摔得特別重,不得不臥床休養。在養傷養到極其煩悶的時候,他又產生了厭世的情緒。他必須躺在床上休息,不得不把時間用在閱讀西塞羅所著的《論責任》上,用在閱讀他鍾愛的斯賓諾沙的作品上,甚至用在閱讀《理查三世》和《哈姆雷特》上。等到他可以下床後,他每天沉浸在快樂的新潮世界中,享受著令人吃驚的一次吃上150個牡蠣的充實的感覺。對於別人的吃驚,他不但不以為意,還非常樂意教別人吃牡蠣的最佳辦法。“17個英國人、兩個法國人和我在一張桌子上吃飯。我們坐在貴族的那邊,同坐在一起的還有克利夫蘭公爵夫婦、和藹又美麗的拉塞爾小姐。”俾斯麥愛上了一個名叫勞拉的年輕的英國女子。她來自一位公爵的家裡,長得美麗動人,穿著得體而漂亮。等勞拉離開埃斯拉沙伯的時候,二人已經秘密訂婚了。

為了弄到足夠的錢迎娶勞拉小姐,俾斯麥想盡辦法。他想從賭桌上贏錢,但他通常是越賭越輸。與此同時,他得到的關於勞拉小姐的家世的情況,讓他大為吃驚,由此放棄了迎娶她的念頭。原來,勞拉小姐的家世極其顯赫,她的父母絕對不會同意她嫁給俾斯麥。沒過多久,俾斯麥又和一個30多歲的女人戀愛了。此事之後,他有一段時間很勤奮地讀書,結果卻由於思鄉心切而生了病,不得不回到家鄉。回到家鄉後,由於聽不慣父母的嘮叨,他又產生了厭世的情緒,並且在此期間還欠了別人許多債務。最終,他想通過打獵的方式排遣自己的寂寞。當時,這或許是一個好辦法。“我認識到,我必須管住自己,我的身上依舊存在著許多浪漫之處。”從他在這段時間裡寫給他哥哥的信中的這句話,我們就可以窺見他的情感世界,那裡正毫無約束地騷動著。(由於赫伯特·俾斯麥一直保存著俾斯麥在這個時期寫給他的信件,所以在1909年我們還可以看到這些信。遺憾的是,赫伯特·俾斯麥去世後,這些信都被他的妻子銷毀了。可以說,這位寡婦要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隨後的又一個夏天裡,一個英國女人又迷住了俾斯麥。這個名叫伊沙貝爾·羅琳的英國女人,雖然家世不如勞拉小姐顯赫,但長相遠勝勞拉小姐。作為一個傳教士的女兒,伊沙貝爾·羅琳有著淡黃色的頭髮,苗條的身材。為了她,俾斯麥不但休了兩周的假,還不顧在埃斯拉沙伯欠下的重債,帶她到威斯巴登。巧的是,在這裡,他竟然遇到了勞拉,因為伊沙貝爾·羅琳和勞拉是好朋友。俾斯麥處於這樣的境地,非常尷尬。於是不久,他在寫給一位朋友的信中說:“借這個機會,我將提前告訴你一個消息。我訂婚了,和你一樣也想娶親了。一個英國少女成了我的意中人。我將陪她及其家人去瑞士,並在米蘭和他們告別……原因是我要抓緊時間去見我的父母,畢竟我已經有兩年的時間沒見到他們了。……我計劃把婚禮安排在明年春天,到時你一定得陪同我到英國,參加我的婚禮。”

俾斯麥還是那麼驕傲和矜持,那些官吏根本入不了他的眼。直到兩個月後,他把一切主意都打定,才提筆給他在埃斯拉沙伯的長官寫了一封信,信中交代了自己長時間擅離職守的原因。他在信中是這樣解釋的:“因為有必須要處理的緊急私事,所以我一定得離開。”隨後,他又正式請假,並說自己很快就會遞上辭呈。這時,他的家人和他的感情也越來越疏遠,他的父親已經不願意再給他寄錢,他正在生病的母親也因為他而非常生氣。最後,等俾斯麥把手中的錢財揮霍乾淨後,他不得不回家請求幫助。他回家時搭乘了一個陌生人的馬車,但是,這個陌生人讓他非常憎惡。這又是為什麼呢?

俾斯麥後來寫道:“我原本胸懷大志,有著被世人稱為可以奔向錦繡前程的好機會,而我的理想原本也引導著我勇往直前。但不幸的是,一位突然出現的英國女子,以其美貌將我從理想之路上引開,從而令我走向另一個方向。她引導著我(在此期間,我並沒有請假)在外面遊山玩水達半年之久。後來,雖然經我的極力阻止,她聽從了我的勸告,不再遊逛下去。但5個月後,她棄我而去,跟了一個獨臂軍官。這個軍官雖然50多歲了,但他有4匹馬,15,000元的存款。相反,我的錢卻快花光了。我心裡很難受,不得不回到波美拉尼亞……我是搭乘一條笨重的讓人不舒服的大船回去的。”

和上次回家一樣,這次俾斯麥的身體狀況還是極其不妙。因為神經紊亂,他寫的信裡經常出現很多錯別字,彷彿鬼使神差一樣。就這樣,他回到家鄉見到了父母。他的母親雖然已經疾病纏身,為日益破落的家道而憂鬱,但為了兒子,她還是盡自己所能,為他謀到一條新的出路——在波茨坦的行政處供職。阿尼姆從埃斯拉沙伯給俾斯麥寫了一封信,在信裡又是譏笑又是嘲諷。俾斯麥看過後,告訴母親:“儘管這位少年子爵曾經很努力地勤懇做事,但他極不成功,因為他沒能抵擋住埃斯拉沙伯繁華的誘惑。”此時,一份對俾斯麥極其不利的報告出現了。這份被呈遞給波茨坦的報告記載了俾斯麥在其居住過的寓所和其他地方欠下的眾多債務,總額累計有幾百元。報告證明,俾斯麥離開埃斯拉沙伯是由於那筆沉重的債務。

然而,這位被告卻非常驕傲而矜持地辯解道:“我不會把自己的私事拿出來和埃斯拉沙伯的行政處討論,我要以侵犯我的私人權利為由狀告他們。”當債主們向俾斯麥的父母討債時,他的父親特別憤怒,以至於此後再不和那些官吏通信來往。對於貴族們來說,自由獨立就是這樣的,他們數百年的傳統就是這樣的。對於那些官吏,他們高興何時與他們來往就何時與他們來往。結果,俾斯麥的前程並沒有受到那份對他不利的報告的影響,由於有人替他活動,他順利地謀到了上文提到的波茨坦的那個職位。不過,他也被要求寫下保證,承諾就職後勤奮工作。

在這裡工作後,這位自以為是的少年在工作中的表現並沒比在埃斯拉沙伯時好多少。這兒的事都是苦差事,而一些細微的小事俾斯麥又不看在眼裡。加之,他的頂頭上司們都非常迂腐,總是要求他按照規矩辦事。於是,三個月後,他再次不辭而別。此時,俾斯麥的家道已經要破落了。他的母親患了癌症,不得不到柏林治病。不過,她雖然身患重病,但由於她從前過於自私,因此沒有人用心地照顧她。這時,他的父親也已經年老了,一下也學不會打理家產。於是他的父親說:“讓別人租種田地吧。”他的母親則主張:“開辦一家煉糖廠吧。”作為兒子,俾斯麥曾長時間陪伴著母親,他在母親去世後的很長時間內,還因為母親要求他為自己閱讀那些神秘的書,對母親表現出強烈的不滿。

俾斯麥一心想逃過兵役,即使他已經23歲了。他曾給父親寫信說:“最後,我在柏林曾想辦法逃避兵役,結果沒有成功。……後來,我還想縮短服兵役的期限,為此,我會告訴他們我一旦舉起右臂就全身無力,原因是我的右臂之前受過傷——但很不幸,傷口太淺了。……不管我是提前入伍兩個星期還是三個月,我都必須接受操練,以便迎接大閱兵。我原來應該在三個月前入伍,最終我晚了很久。”作為一個健康的少年,俾斯麥為了不當軍人,想出了那麼多軟弱無力的理由。而他之所以那麼不願意當軍人,就是因為他不喜歡受人強迫,他與生俱來的傲性使他不甘屈居人下。這從他是一個騎馬、比劍和放槍的好手上就可以看出來。而後來發生的一些事情也證明他是一個頗有膽量的人。俾斯麥最終還是當了軍人,但他在加入雅吉衛隊後不久就與他的長官發生了衝突。因為這件事,他怒吼著說:“我和我的長官們是絕對不可能友好相處的。”

此時,他的家中的情況也越來越糟糕。由於女主人——俾斯麥的母親重病纏身,家中所有的事情都沒人打理。兒子們不但不為家裡增添進項,還伸手向家中要錢。一旦父親不給他們錢,他們就去借高利貸,為此付出一分到二分或者更高的利息。顯而易見,危機似乎即將降臨到這個家庭。出乎意料的是,不久,情況竟然有了轉機。誰也不清楚促使這個轉機發生的主意是誰出的:是奄奄一息的母親,還是面對家庭的情況而著急上火的父親?是俾斯麥那位較有能力的兄長(此時正在讀書),還是那個整天無所事事、百無聊賴的懶惰少年俾斯麥?總之,一個簡單而實際的主意產生了:兩兄弟中的一人必須回到鄉下來,以保證全家不致陷入破產的境地。或許促使他們想出這個辦法的就是俾斯麥什麼事情都不喜歡做這個現實。俾斯麥對自己的母親說總得想些辦法解決家庭危機。於是他的父親寫信給俾斯麥的哥哥說:“奧托非常不喜歡在行政處工作,他對那裡極其厭惡。倘若他願意在那裡多混幾年,或許將來就可以做到主席的職位,那樣就可以拿到2000元的薪資了。事實證明,只靠運氣是不能成事的。他請求你母親幫他另外找件事做。……他想開一家煉糖廠。為此,他準備先到馬格德堡學習,然後再回尼樸甫辦廠。看到他那鬱鬱不得志的樣子,我也很難過。同時,我想到當初在尼樸甫,你對耕種非常關心,我清楚地知道,倘若我住在柏林,我們全家就會同歸於盡,一起完蛋。因此,我決定讓你們兄弟二人管理尼樸甫,我只要擁有申豪森的進款就夠了。”不管怎麼樣,這兄弟二人還是要投考的。

這位年近70歲的老人,原來是一個健談的人,對於自己的這個決定,他並不感到為難。而俾斯麥的母親之所以能夠那麼爽快地答應,是因為她看到家庭危機的到來是如此迅速,而自己又病入膏肓,恐怕不久就要辭世。果然,幾個月後,她就去世了。當時,她只有50歲。這位母親對自己的丈夫和兒子們很失望。她原本希望自己的兩個兒子能出人頭地。然而,她沒有想到的是,數十年後,她的兒子們讓她美夢成真了。

當家庭出現危機時,他們沒能得到遠親們的幫助,反而聽到了不少閒話。這也是為什麼俾斯麥在答覆一個表妹的警告信時會說那些話。在這封信裡,他既大方又坦白,深刻地剖析了自己的一生。因為早在一兩年前,他曾與這個表妹談過戀愛,所以他決定對她以誠相待。他一直保存著這封信的底稿,並在10年後將其送給了自己的未婚妻,以作為他的傳略的一部分內容:“我的性情不適合辦事和做官,因此,即便我能做官,甚至做了部臣,我都不會以此為榮。在我看來,無論是種田還是辦公,都是尊貴的職業,而且在某種情況下,種田更為實用。我願意發號施令,但不願意聽從別人的命令。我無法說出具體的理由,我只能說自己就是喜歡這樣。……一位普魯士軍官就如同樂隊裡的一個成員,不管他在其中擔任的是第一提琴手,還是三角鐵打擊樂手……他都要跟從樂隊的其他成員演奏同一個曲調。……而我自己則要演奏自己認為最動聽的音樂——否則,我寧願不去演奏。

“就幾位有名的大臣而言,這一點在專制國家尤其是這樣。原來他們做官是為了愛國主義,但更多的原因是他們自己的奢望,他們想大權在握,想得到好名聲,想青史流芳。我得承認我並不是沒有這種奢望。對於許多功名,有的是軍人在戰時獲得的,有的則是大臣在自由憲法之下獲得的,像皮爾、奧康尼等人——他們的功名就是憑著在劇烈的政治運動中的突出表現而獲得的——我對這樣的功名充滿渴望,並能為之拋棄別的顧慮;面對這樣的功名,我如同撲火的飛蛾。

“當然,我也可以憑著按部就班、循規蹈矩地工作來獲得功名,也可以通過考試、投靠其他勢力、研究案牘、憑資歷或長官的情面而獲得功名,但我不稀罕這些方法。雖然我是這樣說,但我還是不時地追悔官場中那些可以讓我的虛榮心得到極大滿足的事情,還有那在短時間內得到提升的強烈的滿足感。……當別人把我看作有才華、可堪大用的人時,我會為此感到快樂。我認為,這是我本人和我的家庭的榮耀——這些想法令我沉醉,尤其在我喝了一瓶酒之後。然而,一旦我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後,我就確信這些虛榮和滿足就如同無知的虛妄織成的蜘蛛網,又如同浮華公子們自以為了不起的華美服飾,又好像是銀行家們自以為驕傲的錢財;這些都使我確信,只為求得自己的歡樂和他人的賞識的舉動是多麼傻。只有意識到這些,我才確信自己是一個懂事理的人,應該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道路,並堅定地走下去,而不必過分在意別人的評價和對自己的印象,更不應該因怕生前或死後遭到別人的毀譽而改變想法。

“總之,我並不是一個胸無大志的人,只不過我認為大志和其他激情一樣糟糕,甚至還比那所謂的激情更讓人變得無知。因為假如我竭盡所能地為實現自己的大志而努力,可能會耗盡我所有的精力和自由,卻不能擔保我可以僥倖獲得自己內心的滿足。……即便我已經做得很好了,我還是不能獲得足夠的薪俸以滿足我的需求。如果我想在市鎮裡安頓下來,我就一定要等到年滿40歲升到首席長官的位置才能辦到。而等我到了40歲,我一定已經成了一個乾枯無味、抑鬱不得志的人,而且還會因為長年的伏案工作,使身體變得相當糟糕,必須得娶一個婦人來照顧我。

“當我聽到別人稱呼我為‘主席大人’時,我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我深知自己花了國家的許多錢,卻沒為國家做過什麼有益的事,有時候甚至還成為國事進行的阻礙,危害國家——我不會為這樣的‘利益’而心動。因此,只要國內還有幾千人(其中有很多地位尊貴的人)願意得到他們自認為可貴的眾多利益,願意處於我不願意處於的地位,我就決心保持自己的自由。我是絕對不願意浪費自己的精力的。”

這份文件體現了俾斯麥的精神,充分體現了他孤傲的性格、敏銳的感覺和藐視一切的個性,還有膽識。而這幾樣正是他的性格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他最終得以成名的潛在原因。這也是造成他很少享受到歡樂、晚年思想自相矛盾的原因。對於那些喜歡鑽營的人,他極盡挖苦之能事。在他看來,這些人不管怎樣犧牲精神和氣力,只要最後能得到別人一聲“大人”的稱呼,他們就會深感欣慰。這正是俾斯麥瞧不起這些人的原因。他認為,每個做官的人都會有上司,因此也就永遠不會知道自由是何物,更得不到歡樂。寫這封信時,俾斯麥還只是一個23歲的青年。在如此年輕的時候,他就能發現有些人成為官迷並不是由於沉醉於從政的樂趣,虛榮不能和名譽相等同,眾人合奏不能等同於獨奏,擁有富貴並不等於擁有權力,這就可以看出他是多麼早熟!同時,他在信中所言也告訴讀者,普通人認為人生的富貴使自己的虛榮心得到極大的滿足,這是他們喝醉酒後得到的啟示。他還告訴我們,將身體養得像鋼鐵那樣結實的鄉下人,重視自己的身體遠勝於自己的前程,喜歡樹林和遊戲遠勝於公文和官職,這些想法是多麼令人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