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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在科拉巴警局拘留室二樓,堅韌鋼門的後方,有四間大囚室。一條走廊連接這四個房間,房門全開在走廊的同一邊。走廊另一邊隔著鋼網,可俯瞰警局的四方院。樓下還有囚室,卡諾之前就被關在一樓的某間囚室裡。只關押一、兩夜的短期犯,關在一樓。可能在科拉巴拘留室待上一星期或更久的人,則走那金屬梯,或像我一樣被拖上金屬梯,通過滑拉式鋼門,進入地獄的前廳。

鋼門後面沒有門。四間囚室,每一間都經由假拱門進出。假拱門比一般房子的門道稍寬一些,每間囚室大約九平方米。走廊寬僅容兩名男子擦肩錯身而過,長約十六米。走廊盡頭有男用小便斗與鑰匙狀蹲式馬桶各一個,都沒有門。小便斗上方有一個水龍頭,用來梳洗及飲用。

四間囚室和走廊,若擠上四十個男人,那種不舒服還可忍受。結果,第一天早上,我醒來時,發現一共關了兩百四十人。那地方就像個蜂巢、白蟻丘,一大群蠕動的人體緊挨在一塊,手或腿活動的空間小得可憐。馬桶裡的大便堆到及跺高,尿池溢了出來。屎尿的惡臭陣陣傳來,直到走廊的另一頭。又濕又悶的雨季空氣裡,充斥著呻吟聲、竊竊私語聲、談話聲、抱怨聲、大叫聲,還有每隔幾小時犯人發火發出的尖叫聲。我在那裡整整待了三星期。

第一間囚室,也就是我第一晚過夜的那間囚室,只關了十五人。那囚室距廁所的惡臭最遠,室內乾淨,有地方可躺下。住在那裡的人都是有錢人,有錢到可以賄賂警察毒打任何一個想擅自擠進這囚室的人。這囚室,人稱泰姬瑪哈,住在裡面的人,被稱作 pandrah kumar ,也就是十五位王子。

第二間房關了二十五人。從他人口中得知,他們全是竊賊,先前已至少坐過一次牢,隨時可能為了保住自己在囚室裡的地盤,用下流的手段偷襲別人。他們的房間,人稱chor mahal ,意為小偷之窩,他們則被稱作kala topis ,意為黑帽子(類似蘭吉特的麻風病人),因為在惡名昭彰的阿瑟路監獄,判刑確定的竊犯得穿囚服、戴黑帽。第三間房擠了四十個人,肩挨著肩靠牆坐著,輪流到房間中央的小空地舒展筋骨。他們沒有第二間房裡的人兇惡,但自傲且積極。他們死守自己坐的刁、小空間,竭力抵禦新來者的入侵。他們時時處於壓力下:每天至少有一人打輸,把地盤讓給更凶狠的新來者。但第三間房最大的容量是四十人,且很少超過那上限,因而那間房被稱作chaaliss mahal ,意為四十人之窩。

第四間房,按照拘留室裡的俗語,稱作dukh mahal ,也就是受苦之屋,但許多人偏愛用科拉巴警察替這最後一間囚室所取的名字:偵察室。新關進來的人,首度穿過鋼門走進長廊時,有時在第一間房碰運氣。那房間十五個人的每個人,還有走廊上的不少小跟班,會站起來,把他推開,用言語威脅要他滾開,大叫著下一間房!下一間房,混蛋!扭動的人體,拚命把那人往走廊更裡面擠,那人可能會想進第二間房。這時,如果那間房裡沒有人認識他,碰巧位在門口附近的人會猛然出手,打他的嘴。下一間房,操你媽的!這時,忐忑不安的那人,被推著往走廊更裡面移動,如果想進入第三間房,會遭到站或坐在第三間房門口的兩、三個人拳打腳踢。下一間房!下一間房,禽你姐的!這個新來者被人一路推擠到第四間房,偵察室時,會被當作是老朋友般受到熱切的歡迎。進來,朋友!進來,兄弟!

有些人盤得以為自己真受歡迎,一進去才知誤上賊船。擠在那又暗又臭房間的五六十個人,立即圍上來打,把他們的衣服剝得精光。搶下來的衣服,按照領取者名單分配掉,那名單是根據嚴謹而不斷調整的尊卑順序擬出來的。誤上賊船者,身上每個凹洞都會被徹底搜索,好找出首飾、毒品或錢。凡是值錢的東西,都交給偵察室的老大。在我被關押的那幾個星期裡,最後一間房的老大是個壯碩如大猩猩,而沒有脖子的男子,髮際線距離他唯一的濃眉,只比拇指厚度稍寬一點點。新來者收到又髒又破的衣物(搶到新衣物者所丟棄的衣物),用以蔽體。這時候,他們有兩條路可走:離開這房間,走到擠得無法想像的走廊裡,跟住在那裡的上百人爭奪地盤,或者加入偵察室群體,等待其他新來的倒霉鬼受騙進來,大肆掠奪。根據我在那三星期裡所觀察到的,每五個在最後一間房被毒打、搜刮一空者,大概有一人會選擇第二條路。就連在走廊裡也有尊卑之別,也有小小立足之地的爭奪,也有跟人動粗耍狠強奪別人地盤的事。靠近前門而距廁所較遠的地方,地段最好;但就連飄著惡臭,屎尿溢到地板上,爛泥般鑽乎作嘔的走廊盡頭,也有人為了爭奪屎尿爛泥裡堆積較淺的方寸之地大打出手。

那些被迫待在走廊盡頭,被迫每日每夜站在及踩深的屎泥堆中的人,有一些最後不支倒地而死掉。我在那裡時,就有一人死在拘留室裡;另有幾個人被抬出去時,狀態已幾近干我覺得根本不可能喚醒的昏死狀態。其他人訴諸暴決之氣,得以在這個混凝土蟒蛇的腸子裡,一分又一分、一小時又一小時、一米又一米的、一天又一天的、一個人又一個人地往前推進到可以站立、活下去的地方,直到這條巨蟒將他們從鋼嘴吐出來為止。

我們一天只能吃到一餐,每天下午四點供餐。大部分吃木豆和拉餅,或者吃加了稀薄咖哩醬的米飯。清晨也有一些茶和一片麵包。警察在鋼門處發食物,囚犯有心排成兩條整齊的人龍,井然有序走往鋼門後方,然後離開。但人群的擁擠,飢餓的難耐,少數人的貪心,使每次領餐都一團混亂。許多人沒拿到食物,餓了一天或更久。我們每個人進拘留室時,都會收到一隻扁鋁盤。那盤子是我們唯一合法的隨身物品。沒有刀叉——用手吃,沒有杯子,喝茶時把茶舀入盤子裡,嘴巴貼著淺淺的茶水吸著喝。但盤子還有其他用途,首先是用來製作臨時的應急爐。把兩隻鋁盤折成V 字形,充當架子,上面就可以放第三個鋁盤。在兩個折彎的鋁盤之間,扁平的鋁盤之下,放進燃料,爐子就大功告成,可用來把茶或食物重新加熱。理想的燃料是平板橡膠涼鞋,這種橡膠鞋點燃一頭後,會緩慢而均勻地燒到另一頭。燃燒的煙刺鼻濃烈,帶著油性煤煙,煤煙落在哪裡,就附著在哪裡。偵察室每天晚上在某個時候會點起兩個這樣的爐子,髒污的室內地板和牆壁,還有住在其中的每個人臉上都因此被燻黑。這兩個爐子是偵察室幾個頭頭的收入來源之一,他們替第一間房的有錢人加熱茶或儲存食物,收取費用。守衛允許白天時送進食物和飲料(給買得起這類服務的人),但夜間不准任何東西送進牢門。為了舒適不惜血本的那十五名王子,早已打點過警察,取得一隻小蒸煮鍋和七個用來存放茶、食物的塑料瓶罐。藉此,在禁止送東西進來的夜裡,那些王子仍能享用熱茶和點心。

鋁盤充當爐子自有其壽命,一旦變脆、癟掉,就不能再用,因此時時需要供應新鋁盤。食物和茶,乃至用來當燃料的橡膠涼鞋,都可以換成錢,因此對此需求也始終不斷。最弱的人始終保不住自己的涼鞋、盤子和食物。同情他們而把盤子借給他們的人,得啼哩呼嚕趕快吃完自己的食物,好讓他們拿盤子去領取食物。警察在鋼門處發送食物,前後只有六七分鐘,而在那期間內,往往有多達四個人,以那種方式,用一隻盤子輪流填飽肚子。

每天我望著那些餓昏頭的人的眼睛,看他們在警察舀出最後一份食物時,眼巴巴看著其他人,用手指把熱燙的食物速速扒進嘴裡。我每天看到他們眼巴巴在看,在等待,擔心自己分不到吃的。他們的眼神,讓我們對人類有了真實的認識,而我們只有在殘酷而絕望的飢餓裡,才可能意識到那份認識。我把那份認識融入我的內在生命,而我內心的一部分,在看到這一幕時已碎掉,且從此未癒合。

每天晚上,在第一間房,泰姬瑪哈房,十五名王子享用在偵察室用臨時爐加熱的熱食和熱甜茶,然後舒舒服服大腳一伸睡覺。

當然,王子也得用到廁所。上廁所叫他們覺得很不舒服、有失人的尊嚴,那種感覺就和最窮的人犯無分軒輕;撇開別的不說,在這點上,我們牢裡的人幾乎是人人平等。從第一間房,穿過走廊上橫七豎八的肢體,最後抵達惡臭的沼澤區。在那裡,有錢人就像其他人,用從襯衫或汗衫扯下的布條塞住鼻孔,嘴裡叨著線扎手卷小煙卷,以去除惡臭。褲管拉到膝蓋,涼鞋拎在手裡,赤腳踩進屎尿裡,蹲在鑰匙狀馬桶上。馬桶未堵塞,沖水功能良好.但每天有兩百多個男人使用,每人每天使用一、兩次,很快就會被沒對準馬桶拉屎的人弄髒。最後,成堆的糞便往下滑,滑進從淺便斗流出的尿池裡,形成我們蹲馬桶時,要走過的爛泥狀穢物池。然後,有錢人走過穢物池,回到小便鬥,在水龍頭下(沒有肥皂)洗過手、腳,再踩著一團團破布離開。那些破布團堆成像踏腳石般,用來在偵察室入口前圍起一道臨時堤防,防止穢物流進。為了討得煙屁股或抽剩一半的小煙卷,會有人蹲在穢物池裡,用破布替有錢人再擦拭腳,然後有錢人就可以長途跋涉,回到位干走廊另一頭的第一間房。

第一間房的有錢人,看我是白種外國人,認定我有錢,因此,第一天早上我在他們房間醒來時,邀我加入他們。那種想法叫我震驚,因為我家信奉費邊社會主義理念,我自小被灌輸了刀巧一派人士的主張,執拗而不切實際地痛恨各種形式的不平等。他們的原則深植我的腦海,而且我年輕時走過革命年代,早已成為革命分子。那樁大業(我母親如此稱呼)的主張,仍有一部分被我奉為人生的核心理念。此外,我已在貧民窟跟這城市的窮人住了好多個月。因此,我拒絕了他們的提議(我必須老實承認,我心裡其實不想拒絕),不跟有錢人享福,反倒奮力擠過人堆,進入第二間房,跟那些已不是第一次吃牢飯的凶神惡煞同住。在門口發生了短暫扭打,但眼見我一副為了在小偷窩掙得地盤不惜一戰的決心,他們左騰右移,騰出了空間給我。不過,他們餘恨未消。這些黑帽子人,一如各地自視甚高的壞蛋,誰也不服誰。不久,他們就製造出機會,測試我的斤兩。

被逮捕的三天後,我從馬桶左閃右避走回囚室的漫長途中,成群囚犯裡有個人出手,想搶我的盤子。我用印地語和馬拉地語大聲警告,搬出我所知道最髒的字眼威脅。結果沒效。那人比我高,比我重約三十公斤。他雙手抓住我的盤子,離我抓的地方很近。我們各自使勁拉,但都沒辦法讓對方鬆手。所有人靜靜看著。他們的呼吸聲和呼出的熱氣,像渦漩的潮水般包住我們。我們陷入對峙。不是在此時此刻藉這機會樹立威名,就是一敗塗地,被趕到走廊盡頭惡臭的穢物池。

那人緊抓著盤子往自己的方向拉,我借力使力,用頭順勢往前衝,撞他的鼻樑,五次、六次、七次,然後撞他的下巴尖。群眾突然陷入一片驚恐,十餘雙手用力推我們,把我們的身體和臉緊緊擠在一塊。我被一群驚恐的男人緊壓住,雙手不能動彈,又不想放掉盤子,於是動口咬他的臉頰。我使勁咬,直到嘴裡嘗到血的味道。他立刻放開盤子,尖叫,拚命揮舞手腳,在走廊的人群裡使勁地爬,想爬往鋼門。我跟在後面,伸手抓往他的背部。他抓著鐵柵門搖晃,尖叫求救。

我伸手要抓他的時候,守衛正插進鑰匙開鎖。我牢牢抓著他,他死命往門外逃,他的T 恤被緊拉在身後。一時之間,他定在那裡,雙腿在跑動,身體卻幾乎動不了。然後他的T 恤裂開,他搖搖晃晃逃出門,留下一大塊布在我手裡。他縮在守衛身後,背部貼著牆。臉頰上,我咬過的地方有裂傷,血從鼻子往下流經喉嚨,流到胸口。此時門砰然關上。警察定定看著,露出費解的微笑,我用扯下的T 恤擦拭手上和盤子上的血,然後心滿意足地將那塊破布丟在門邊。我轉身,擠過不發一語的人群,再度在小偷房裡坐下。

「很漂亮的一招,兄弟。」坐我旁邊的年輕男子用英語說。

「談不上,」我答,「我其實是想咬耳朵。」

「哇塞!」他臉部的肌肉抽搐了一下,撅起嘴。「但比起他們給我們吃的鬼食物,他耳朵大概更補,是不是,老哥。你為什麼進來的?"「不知道。」

「你不知道?"

「他們在夜裡逮捕我,把我帶到這裡,沒告訴我我犯了什麼罪,或為什麼要把我帶來這裡。」

我沒問他為什麼進來,因為根據澳大利亞監獄不成文的規矩,得等到你喜歡對方而願意把他當朋友,或討厭對方而決定把他當敵人,才可以問對方是犯了什麼罪進來。在澳大利亞,遵守這規矩的是老派罪犯,也就是知道有這項規矩的罪犯。我開始跟這類人一起服刑時,他們教我這規矩。

「他們狠狠打了你一頓,老哥。」

「坐飛機,他們這麼稱呼。」

「哇哇哇……塞!」他臉部肌肉又抽搐了一下,聳起雙肩。「我痛恨那個他媽的坐飛機,兄弟!有一次,他們把我綁得太緊,我的手臂麻了三天才恢復知覺。而你知道,他們打了你之後,初絲龜子緊纏住的身體,脹得他媽的多厲害,na ?我叫馬希什,貴姓大名?" 「大家都叫我林。」

「林?"

「對。」

「這名字有意思,老哥。你在哪裡學會馬拉地語,例如你咬他臉之前,大罵那傢伙操你媽時?"「在一個村子裡。」

「那肯定是充滿犯罪與暴力的村子。」

我微笑,自被警察抓進來,第一次笑。在牢裡,人們不隨便笑,因為惡霸視微笑為軟弱,弱者視微笑為不懷好意,獄卒視微笑為討打的挑釁。

「我在這裡,在孟買,學到罵人的髒話,」我解釋道,「進來這裡的人通常待多久?" 馬希什歎口氣,黝黑的大臉往裡縮,皺起無奈的眉頭。他的褐色眼睛兩邊隔得很開,位在深凹的眼眶裡,好似在帶疤的眉脊下方,躲藏或尋覓藏身之地。他寬的大鼻子斷過不止一次,是臉上最搶眼的部位,也讓他有著小嘴和圓下巴的臉,表情更顯凶狠。「沒人知道,兄弟。」他答,眼神漸趨黯淡。如果是普拉巴克,大概也會有那種反應,孤單之感瞬間刺進我心,在那一瞬間,我陡然懷念起我那矮子朋友。「我早你兩天進來,傳說我們會被帶到那個『路』,兩、三星期內。」

「那個路?"

「阿瑟路監獄,老哥。」

「我得放話給外面的人。」

「你有得等了,林。這裡的警衛,就是那些條子,他們一直告誡這裡的所有人不要幫你。看來像是有人對你下了詛咒,兄弟。我大概會倒大霉,只因為跟你講話,但去他媽的蛋,yaar。」

「我得放風聲出去。」我咬牙切齒地重複著。

「哎,離開這裡的人,沒有一個會幫你,林。他們怕,像置身在滿是眼鏡蛇的袋子裡的老鼠。但到了阿瑟路,你可以把話放出去。那個監獄他媽的大,沒問題。關了一萬兩千人。政府說沒這麼多,但我們每個人都知道那裡關了一萬兩千人。但還是比這裡好多了。你如果到了阿瑟路,會跟我在一塊,可能三星期後。我犯了偷竊罪,偷工地的東西,銅線、塑料管。因為同樣的事,我已經坐了三次牢。這次是第四次,能說什麼呢,兄弟?我是他們所謂的累犯,犯了偷竊罪的累犯。這一次,幸運的話,關三年,運氣不好的話,關五年。你如果到了阿瑟路,你跟著我。到時候我們會想辦法替你把話送到監獄外。Thik hain (好嗎)?在那之前,我們抽煙,向上帝祈禱,咬任何想搶走我們盤子的王八羔子,na ? "果然在那三個星期,我們就真的只做了這些事。我們抽了太多煙,用祈禱打擾耳聾的上帝,跟一些人打了架,有時我們還安慰那些失去抽煙、祈禱、打架念頭的人。然後有一天,他們來取指紋,要我們把背叛主人的黑色箕紋、渦紋,印在一頁紙上,保證所言屬實、絕無半句虛假、只有卑鄙事實的紙上。然後,馬希什和我,還有其他人,被推上一部老舊的藍色囚車(坐上三一十人都嫌太擠的卡車黑暗車廂,擠了八十個男人),載往阿瑟路監獄。囚車橫衝直撞,疾駛過我們每個人都愛得要死的孟買街道。進了監獄大門後,一些獄警把我們從卡車後面拉下來,要我們蹲在地上。我們一一接受其他獄警驗明正身,然後依照他們的指示,一個接一個進監。我們蹲在地上,拖著腳前進,如此耗了四個小時,而他們把我排在最後一個檢查。已經有人告訴獄警我會說馬拉地語。最後只剩我一人時,他們的隊長用馬拉地語命令我站起來,測試我是否真的懂。我撐著僵痛的雙腿站起來,他命令我再蹲下。我蹲下,他又命令我站起來。從圍觀獄警哄堂大笑的反應,我判斷這大概會沒完沒了,於是拒絕再玩。他繼續下命令,但我聽而不聞。最後,他不再下令,我們互盯著對方,現場鴉雀無聲。刀!I 是我只在監獄或戰場上見識過的靜默,那是種讓人可以在皮膚上感受到的靜默,可以聞到、嘗到的靜默,甚至是可以在後腦勺某個幽暗的空間裡聽到的靜默。隊長的好笑慢慢變成充滿恨意的咆哮,而那奸笑的根源正是恨。他往我腳邊的地上吐口水。「在殖民統治印度的時期,英國人建了這座監獄,」他從牙縫裡擠出話,露出牙齒,「他們把印度人關在這裡,在這裡鞭打印度人,吊印度人,一直到死。如今這監獄歸我們管,而你是英國犯人。」

「對不起,長官,」我說,用最正規客氣的馬拉地語說,「我不是英國人,我來自新西蘭。」

「你是英國人!」他尖叫,口水噴到我臉上。

「很遺憾我不是。」

「是!你是英國人!不折不扣的英國人!」他答,咆哮再度轉為不懷好意的微笑。「你是英國人,這監獄歸我們管。你走那條路!"他指向通往監獄內部的一條拱道。進拱道後不久,猛然有道右彎,我知道,凡是動物都直覺知道,那裡有傷害等著我。幾名獄警把警棍戳進我的背部,逼我前進。我搖搖晃晃走進拱門,右轉。長長的廊道兩側,排著約二十個人在等我,個個手上拿著竹棍。

我很瞭解這項夾道鞭打的刑罰,比任何人都還瞭解。在另一個國家,也有這種整人地道。在澳大利亞,我所逃出的那個監獄,有懲戒單位,逼我們跑過一條通往小運動場的狹長走廊,接受夾道鞭打的刑罰。當我們奔跑時,他們就揮棍猛打,兩腳左踢右瑞,直到走廊盡頭的鋼門為止。

我站在孟買阿瑟路監獄這個新地道裡,在刺眼的電燈下,很想大笑。我想說,嘿,各位,你們就不能更有創意些嗎?但我說不出口。恐懼使人口乾舌燥,仇恨令人窒息。這就是為什麼仇恨無法誕生偉大文學:真正的恐懼和真正的仇恨,使人無言。我慢慢往前走。那些人穿著白襯衫和白短褲,頭戴白帽,腰繫粗大的黑皮帶。皮帶上的銅扣印有號碼和職稱。職稱是牢房舍監。我立即領會到,他們不是獄警。印度獄政傳襲自英國殖民統治時期,獄警幾乎不插手監獄的日常運作。例行作息、秩序、紀律的平日維護工作,全由牢房舍監全權負責。

殺人犯和其他服長期徒刑的累犯,判刑至少卜五年。服刑頭五年期間,他們是普通犯人;第二個五年期間,他們得到特權,可在廚房、洗衣房、獄中產業或清潔隊工作;第三個五年期間,他們往往晉身為牢房舍監,得到那帽子、皮帶、竹棍,進而掌握生殺大權。兩排搖身一變成為獄警的殺人犯,在地道裡等著伺候我。他們舉起棍子,眼睛盯著我,預期我會一路猛衝,讓他們喪失把人打得哀叫的消遣機會。我沒有跑。如今我很希望自己可以說,我那晚之所以走過去,之所以沒有跑,乃是因為我內心有著某種高貴、英勇的情操,但我沒辦法這麼說。我常想起那件事。我回憶、重現那段路無數次,而每次想起,我就愈不確定我為什麼那時用走的。哈德拜曾告訴我,每一樁高潔的行為,其核心都藏有見不得人的秘密,而我們所冒的每次風險,都含有無法解開的謎。

我慢慢走向他們,開始想起那條長長的混凝土步道,從海岸通往哈吉阿里陵墓與清真寺的步道。那座漂浮在海上的清真寺,像艘大船停泊在灑滿月色的海上。那座崇奉聖徒哈吉阿里的雄偉建築,還有橫越萬頃波濤、走到海上亭閣的那段路程,是這城市所留給我最喜愛的印象之一。在我眼中,孟買的美就像男人在心愛女人沉睡臉龐裡所見到的天使,而或許純粹是那個美感,救了我。我正走進這城市最險惡的地方,這城市最殘酷、最邪惡的狹路之一,但某種本能使我的心充滿賞心悅目的美。那是我在這城市,在橫越大海通往白色宣禮塔聖徒陵墓的步道上,所發現的美。竹棍揮下,劈啪落在雙臂、雙腿、背上,頓時皮開肉綻。有些打到我的頭、頸、臉。他們強壯的胳臂,使出最大的力氣抽打,竹棍落在我裸露的皮膚上,那疼痛既像被火熱的金屬燙到,又像被電到。竹棍末端打到開花,所落之處,就是一道道極細的口子。血開始從我臉上,從我雙臂裸露的皮膚上,流下。

我繼續往前走,腳步極盡可能的緩慢而平穩。棍子打中臉或耳朵時,我會小小抽動一下,但我絕不閃避,絕不畏縮,絕不舉起手。我雙手一直擺在身體兩側,緊抓著牛仔褲。一開始,攻擊如狂風暴雨,但隨著我愈往裡走,身上挨的棍子也愈來愈少,當我走到那兩排人的最末尾時,攻擊完全停手止。經過那些人時,看到放下棍子的他們和他們的眼睛,我感到某種勝利。在澳大利亞監獄,曾有位老前輩告訴我,在監獄裡,唯一值得看重的勝利,就是活下來。但活下來不只意味著活著。那不只表示肉體要握過刑期,還表示精神、意志和心靈也要握過。只要其中有一樣垮掉或摧毀,在刑期結束,帶著肉體活著走出獄門的人,仍不能算是握過牢獄生涯活下來的人。而為了心靈上、精神上、意志上的這些小小勝和l ,我們有時甘於拿它們所寄托的肉體來冒險。在那個天色日益暗下的傍晚,那些牢房舍監和幾名獄警押著我穿過監獄,來到許多大寢室的其中一個。那間大寢室有二十五步長,十步寬,天花板挑高。有鐵窗可看到這建築週遭的開闊地,寢室兩頭各有一道高大的鋼門。在其中一個鋼門附近的某間浴室裡,有三個乾淨的蹲式馬桶。夜裡,獄警把我們鎖進寢室時,這個大寢室有一百八十名受刑人和二十名牢房舍監。

寢室四分之一地區專供牢房舍監使用。他們有專屬的乾淨毯子,睡覺時把八至十張毯子疊起,疊成柔軟的地鋪,且地鋪之間留有公共空間。我們其他人,則得在寢室剩下的四分之三地區擠成兩排,我們的地區與舍監所佔的地區之間,隔著一條約四步寬的楚河漢界。

我們每個人都有一條毯子,取自擺在寢室擁擠的一端,折得整整齊齊的毯子堆。毯子朝著長的一邊對折,短邊貼著長牆,彼此相連,並排在石頭地板上。我們躺在窄毯子上,彼此肩摩肩。我們的頭碰到邊牆,腳朝向寢室中央。明晃晃的燈整夜開著。值夜班的舍監,輪流在我們這兩排腳之間走動,來回巡視。他們全帶著哨子,哨子用項鏈繫於脖子下,用以在他們碰上無法處理的事端時召喚獄警。不久我就得知他們很不願意使用哨子,而他們也很少碰到無法處理的事端。

舍監給我五分鐘,洗掉臉、頸、手臂上漸干的血漬,使用乾淨無比的蹲式馬桶。回到大寢室時,他們主動表示我可以睡在寢室裡他們那一頭。他們無疑認定我的白膚色代表財源,而我走著接受夾道鞭打而沒有奔跑一事,或許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他們。不管出於什麼理由,我不能答應。他們在幾分鐘前才痛打我,他們以獄警自居,但其實是受刑人,因此我拒絕了他們的好意。事後來看,我犯了大錯。我走到寢室另一頭,從成堆毯子裡拿起一張毯子,鋪在馬希什旁邊時,他們開始嗤笑,大笑。他們很生氣我不識好歹,競拒絕他們難得的好意。於是,一如掌握權力的懦夫常做的,他們暗地裡耍陰謀,要殺殺我的銳氣。

那天夜裡,我從噩夢中警醒,感到背部一陣刺痛。我坐起身,往背部抓,發現有只蟲子附著在我背上,約有小圖釘大小。我使勁把它扯下,放在石質地板上檢視。蟲子呈深灰色,肥嘟嘟的,身體腫脹得近乎成圓形,有很多條腿。我一手把它壓扁,血噴出,那是我的血。那蟲子趁我睡覺時,拿我飽餐了一頓。立即有股臭味直衝鼻孔。那是我第一次碰上這種名叫卡德馬爾(kadmal )的寄生蟲,叫亞瑟路監獄囚犯不勝其擾的害蟲。沒有東西治得了它們。它們每晚咬人、吸血。它們咬出的圓圓小傷口,不久就會化膿,成為飽含毒素的膿疤。每天晚上會被咬上三五口,一個星期咬上二十口;一個月後,人體上會有一百個化膿、受感染的傷口。沒有東西治得了它們。我盯著被壓爛的卡德馬爾寄生蟲製造出的惱人髒污,震驚於這小小蟲子竟已從我身上吸了那麼多血。突然間,我耳朵一陣刺痛,原來是巡夜舍監猛然揮起鐵皮竹棍打我的頭。我氣得跳起,但馬希什攔住我,雙手牢牢扣住我的一隻手臂,用全身的重量把我拖回地上。

那名舍監狠狠瞪著我,直到我躺下,才離開,繼續在明亮的寢室裡來回踱步。馬希什則憋著嗓子,向我低聲警告。我們的臉只隔著一隻手寬的距離。這兩排人全緊挨著睡成一團,睡覺時彼此手腳纏在一塊。馬希什眼中強烈的恐懼,還有他用手摀住嘴巴、強自壓下的嗚咽聲,是第一個晚上,我最後見到、聽到的東西。

他附耳小聲說:「不管他們做什麼,為了保住性命,絕對不要回擊。這裡不是活人的世界,林。我們在這裡全是死人,你什麼都不能做!

我閉上眼睛,關上心房,用意志逼使自己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