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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表演藝術

如同他對待武術的態度一樣,李小龍把表演看作自我表現的方式,因此,他把表演說成是「可視的靈魂音樂」。李小龍的武功名滿天下,但在他成名前,許多人對他在演藝界的成就還不太瞭解。實際上,在他 18 歲之前,他已經在 18 部中國香港華語影片中扮演過角色。

李小龍年齡很小的時候,就接觸過演戲。他的父親李海泉是粵劇「四大名丑」之首,而李家的許多親戚朋友一直到現在還在演藝界工作。

終其一生,李小龍對電影表演這種藝術形式癡迷不已。1973 年,他成為電影界炙手可熱的明星,即使已經取得了這樣的成功,他還是繼續購買大量有關藝術、表演藝術和電影製片的書籍,以進一步加深他對電影的理解,增強他的表演能力,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成為一名「稱職的藝術使者」。

下面這些文章寫於 1971 年至 1973 年之間,此時,李小龍開始回到中國香港製作影片。由於李小龍在手稿中沒有留下日期,寫作它們的準確日期不得而知。不過,它們揭示了李小龍敏銳的內心世界,德藝雙馨的高貴品格。最終的結果就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電影與武術完美無缺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