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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不置可否

一個人如果什麼都不懷疑,那麼這個人根本不會思想。什麼都不懷疑,別人說什麼你就信什麼,滿腦子都是別人的想法,這不算是你在思想。不過,如果什麼都懷疑,這也不行,自己都不認識自己,會瘋掉。

在哲學上,懷疑一件事情並不等於否定或者反對這件事情,只表示沒有理由去相信也沒有理由不信,不知道是該肯定還是該否定,因此存而不論。懷疑不等於猶豫不決。猶豫不決的意思是,有兩種選擇,都不錯,或者都不好,所以不知道該選哪一種,猶豫不決其實是斤斤計較、患得患失所致。當懷疑一種東西時,態度是很明確的:雖然沒有理由否定它,但也沒有理由肯定它,那麼就放棄關於這種東西的斷言,而去尋找別的可靠的東西。懷疑非常接近不置可否、不敢妄斷的態度。人類天性特別愛發表意見,隨便一件事情,人們總能說出一大堆看法和意見,意見雖多,值得相信的卻很少。哲學家為了保持清醒的頭腦,就寧可採取不置可否的懷疑態度。這是思想的謹慎。

原來本質和現象差不多

懷疑論最早起源於人們對觀念與外部存在的同一性的憂慮,人們擔心關於外部世界的知識其實是幻覺。古希臘懷疑派哲學家就很懷疑人們對事物的看法和信念,他們寧可信任對事物的感覺和經驗。比如說,吃糖時感覺到了甜的味道,甜的感覺是真實可信的,但要是斷言說「糖本身是甜的」,這就有些可疑了。懷疑派哲學家認為,生活要靠感覺,不要靠看法,尤其不能依靠信念,因為感覺有著「直接的」證據——我確實感覺到甜了,可是看法和信念缺乏直接的證據。看法和信念只不過是一些說法,是一些無稽之談,你能夠說成這樣,我就能說成那樣,又怎麼不行?又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這種看法是對的而別的看法是錯的?那麼,為什麼看法總是不可靠的?就像人們喜歡說的,總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問題就出在看法立志高遠,總是要給「事物本身」下一個判斷,想說出事物本身是什麼樣的,試圖一錘定音,而不滿足於描述關於事物的主觀感覺,就是說,不滿足於主觀性,還想獲得客觀性。可問題是,我們並不能認識事物本身,又怎麼能知道我們的看法是對的呢?當然,也無法證明我們的看法是錯的,因此,懷疑論哲學家覺得最好不要去妄斷事物本身,只聽從感覺就夠了。

另有一些哲學家正相反,比如柏拉圖這樣的哲學家,他們願意追求完美理想的東西,因此相信事物的理念,即確定了一個事物只能是如此這般的事物的定式。理念類似於一個事物的原版原型,感覺、意見、看法這些東西則都像是理念的影子,其中感覺尤為可疑,因為感覺最不穩定,一會兒這樣,一會兒那樣,沒有准的事情又能讓我們確實知道什麼呢?因此,與其說感覺讓我們知道,還不如說讓我們受騙。在極端的情況下,甚至很難知道,我們是否真的有那樣的一種感覺。比如說,如果心情過於緊張,明明沒有人說話,也會好像聽到有人在說話;而如果精神過於專注,明明有人大吵大鬧,也會充耳不聞。現代心理學似乎證明了感覺確實有很不靠譜的時候。曾經有一個實驗,心理學家讓一個人突然衝進會場鳴槍然後跑出,接著馬上詢問在場眾人看到的「罪犯」是什麼樣的,結果絕大多數人的感覺印象完全不正確,甚至有人把白人看成黑人。這多少說明,在很多時候,人們只不過看到了自己的想像而沒有看見真實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