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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解答的規則

另有一些哲學家並不想追問到過於遙遠的地方,而只想就地深入追問,這種追問往往是想揭示事物現象背後的本質。在這種追問中,哲學家同樣很容易欺騙自己。本質在現象中是無法直接看到的,否則本質就只不過是現象。哲學家希望能透過現象看本質,其實就是隔著現象猜本質。這有點像猜謎,即使你很有信心地認為自己猜對了,也只有在亮出謎底之時才能真正知道是否猜對了。本質就像裝在一個永遠打不開的箱子裡的謎底,即使我們碰巧猜到了本質是什麼樣子,也無法證明真的猜對了。這是希臘哲學家早就發現的知識論的一個根本困難。有個「美諾悖論」是這樣的:美諾對蘇格拉底說:哎呀,蘇格拉底,你這是在幹嗎呢,你說要去尋找所不知道的東西,可是既然那個東西是你不認識的,你就算遇到了它,也認不出來呀,還不是一樣錯過了那個東西?

然而,有的哲學家仍然會以為唯有自己猜對了世界的本質秘密。為什麼會產生這種過於自信的錯覺?這是因為,哲學家「說出的謎底」好像總是能夠解釋得通萬物萬事,既然好像都說得通,那不就是萬物之理了嗎?假如有的哲學家認為「任何事物都有兩個方面」,這總能說得通,總能夠發現事物果然都有兩個方面,比如事物都能夠說成有「陰陽」兩面,當然,也能夠說成都有「肯定和否定」兩面,如此等等。不過,假如你認為「任何事物都有三個方面」或者「四個方面」、「五個方面」,諸如此類,你也會發現這些斷言統統都說得通,把事物說成三個方面或隨便多少個方面都不難,比如把事物說成有「正反合」三個方面,或者有「水木金火土」五個方面。所有這樣看法都隨你編,都算對,可就是沒一種管用,沒有一種必然對。問題就出在這裡,一種「萬能的」看法就像一種包治百病的「萬能藥」一樣,基本上沒有用處。一種對任何事物都對的看法等於對任何事物都無關痛癢,隨便說就等於什麼都沒說。那些關於本質的看法對認識世界的任何一種事物都沒有真正的幫助。顯然,如果一個問題允許任意解答,它就不是一個有意義的問題,那些任意的解答也都沒有意義。

透過現象看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