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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什麼是奇跡?

說到偶然,人們還會想到宗教信仰者常說的「奇跡」。你可能認為,所謂奇跡不過是一些偶然發生的事情。宗教哲學家雖然會同意你的看法,但他們會多挖出一層意思來。

比如《聖經》裡講了一個奇跡:以色列人逃離埃及的時候,紅海的水是分開的,像兩堵牆,讓出了一條道。以色列人通過後,埃及的追兵通過時,海水又合攏,淹沒了所有的戰車、馬匹和士兵。現代有人解釋說,從當時的地理條件看,情況很可能是這樣的:以色列人要通過一大片軟濕地帶,恰巧各方面都有利的地形和天氣幫助他們通過了,埃及追兵碰到的地形和天氣條件則恰巧十分惡劣,使他們陷於沼澤地而無法自拔。這樣就把「奇跡」說成了偶然,歸因於一系列自然因素了。

再比如鄉間有一位農民,他的孩子在深夜得了急病,兩小時之內若不送到縣城醫院治療就會死去。在一般情況下,如此夜深之時和如此偏僻之地,找不到車也沒有汽車路過,而步行到醫院需要七個多小時,即使及時到達醫院,能正確診斷此病的那位醫生也通常不值夜班,能治療此病的那種藥品又經常處於缺貨狀態。假設這個孩子最終得救了,原因是那時恰好有一輛汽車路過並搭載了這父子二人,那位醫生恰好由於某種原因留在醫院裡,那種藥品恰好在頭一天下午進了貨,那麼,人們當然就可以把這一切條件的齊備視為「偶然」,而不是什麼「奇跡」。

但是,你如果設身處地,站在當時的以色列人和這位農民的角度想一想呢?在正常情況下,手無寸鐵、扶老攜幼的難民被強大的軍隊追殺,是無法逃脫的;在一般情況下,那位農民的孩子是必死無疑的。那麼,多種「偶然」因素和條件,竟然會湊在一起,造成難民逃脫而大軍覆沒的結局,造成農民的孩子終於得救的情況,這是不是有點「不正常」,有點「不一般」?換言之,當事人把這事看成「奇跡」,體驗為神意或天意並心存感激,難道不是很自然很合理嗎?

偶然產生奇跡?

由此,現代也有一些人對於「什麼是奇跡」提出了一種與傳統不同的觀點。傳統的觀點認為,奇跡是自然法則的中斷或打破自然規律的事件。這種觀點則認為,奇跡也可以是符合自然規律的事件,但它可以一方面在旁觀者或不信者眼中顯現為自然原因的結果,另一方面又在當事人或信仰者眼中顯現出超出自然原因的更多的或不尋常的含義。這樣,奇跡的定義就既包含客觀方面,也包含主觀方面了。當然,在信仰上帝的人看來,上帝也可以打破通常的規律,改變他自己制定的法則。這一點就不用在這裡來強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