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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永遠有理?

「證實」的意思是證明(某事物)為真實。考考你:它的反義詞是什麼?

那是一個怪怪的詞,叫做「證偽」,意思是證明(某事物)為虛假、不真實。20世紀有一位大科學哲學家叫卡爾·波普(Karl Popper),他主張,如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證明一個說法(命題)不對,或者說,如果一個命題「永遠有理」,那它就不是科學的命題。這被稱為「證偽」原則。

有些宗教哲學家用這個原則來反駁宗教命題。其中一個叫弗盧(A.F1ew)的英國哲學家用了一則名叫《探險者》的寓言來辯論:兩個探險者在森林中發現一片空地長滿花草。甲說:「這片園地肯定是有人照料的。」乙說:「我不相信。」兩人就搭起了帳篷來守夜,但什麼都沒有發現。甲認為那園丁可能是隱身人,所以看不見。但兩人都記得威爾斯科幻小說中的「隱身人」,儘管看不見,卻摸得著嗅得到,於是他們就用一道帶刺的鐵絲網把空地圍了起來,還通上了電,又找來幾隻獵犬巡邏。然而,還是沒有發現什麼人,鐵絲網不動,獵犬也不叫。儘管如此,甲還是堅持說:「那園丁完全可能沒有氣味、不出聲音、不會被電擊……」於是乙反問他:「既然如此,你說的看不見摸不著嗅不到的園丁,同一位想像中的園丁或根本沒有園丁還有什麼區別呢?」

還有一些哲學家和神學家也提出了同樣的問題:假如一個人橫穿馬路,險些被車撞著,他可以說:「上帝佑我,免此一禍!」若他被車撞傷,他也可以說:「上帝佑我,大難不死!」若他被撞死了,他的朋友還可以說:「上帝佑他,脫離此苦難世界!」按弗盧的觀點,這種「永遠正確」的說法,由於無法「證偽」,就與相反的說法(「上帝不保佑他」)沒有區別而失掉了意義。

這種對宗教命題的反駁,遭到了另一位英國哲學家赫爾(R.Hare)的反駁。赫爾也用了一則名為「怪人」的寓言來辯論:某大學有一位怪人,他深信所有的先生都想謀害他。他的一些朋友為了打消他的這個怪念頭,就設法帶一些先生去同他喝茶,讓他瞭解這些人如何友好善良,至少毫無惡意。每當一位先生走後,他們就說:「怎麼樣,看到了吧?他那麼誠懇親切,怎麼可能害你呢?」可那怪人每一次都回答道:「哼,又是假裝的!他同別的先生一樣狡猾,其實從頭到尾都在心裡盤算怎樣來害我。我心裡明白得很!」

無論先生們如何行事,「怪人」都堅持自己的想法。於是按弗盧的標準,怪人的想法既然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就與相反的想法(「先生們不想害我」)沒什麼區別因而毫無意義了。赫爾認為,這樣說是很荒唐的。因為,一種信念雖然不可證實也不可證偽,但也會具有重要意義,會對人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例如「怪人」的生活就受到了自己的信念的影響)。所以,不可證實也不可證偽的信念是很有意義很有影響的,但這種信念有正常與不正常之分,從而其影響也有正面與反面之別。

你當然看得出,那個「怪人」的信念是不正常的,他的生活受到的影響也是反面的。那麼,能不能舉個例子說明,不可證偽不可證實的信念也有正常的、起正面作用的呢?赫爾舉了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一般人開車時總相信,轉動方向盤,車輪就會跟著轉。但是,關於方向盤與車輪之間的所有連接部分是不是絕對可靠,其實是無法確定的,即使轉動了十萬次都無問題,也不能擔保第十萬零一次不會有問題。因此,對汽車轉向系統的信念,其實是不可證實也不可證偽的。但是,這種信念很重要,若沒有它,人就既不敢開車也不敢坐車了。赫爾還舉例說,除了相信汽車鋼材的強度,還相信周圍的人一般不會害自己,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等,都屬於這類正常而又起正面作用的信念。你可以設想一下,如果沒有這類的信念(儘管不可證實又不可證偽),我們的生活會成什麼樣子?

怪人都堅持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