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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替罪羔羊

瑪莎為什麼加入警隊?她心裡再清楚不過:保護民眾,並且確保正義得以伸張。對瑪莎來說,這些考慮甚至比遵守規則還重要。
瑪莎不斷地告誡自己這一點,因為她害怕自己沒有決心打破規則來實現自己的理想。有個好人犯了可怕的錯誤,導致一名無辜女人死亡,但一連串的意外與巧合讓瑪莎擁有足夠的間接證據與法醫證據證明另一個人有罪。不僅如此,瑪莎能指控的男人是個壞透了的人,肯定犯下了一系列謀殺案,她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將他繩之以法。
瑪莎知道,正當法律程序不允許設計將人控告的事件發生,但是將一個連環殺人犯關進牢裡,總比將一個對別人毫無威脅的男人關進牢裡要好得多。這麼做所伸張的正義遠大於不讓殺人犯得到公平審判所造成的不正義。
資料來源:《白夜追兇》(2002),克裡斯托弗·諾蘭指導。

「如果有人傷害我的孩子,我會殺了他。」如果不是守法的民眾這麼說,我們還不覺得有什麼不尋常的。不過,說這種話的人在想什麼?

有的人會解釋說雖然他們知道親手主持正義是錯的,但他們只是單純而誠實地承認自己是怎麼想的。另一些人可能不會為自己辯護那麼多,他們認為傷害自己子女的人罪有應得。法律或許不允許他們這麼做,但道義支持他們。

法律與道德並非同一件事,這一點應該沒有爭議,這也是為什麼不公正的法律可能存在,而公民的不服從有時又值得稱讚。儘管如此,法治的原則仍然很重要,唯有例外情況才能扭曲或打破規則。為了所有人的利益,我們必須禁止人們替代法律行事,哪怕是出於良善的動機也不行。

然而,這些通盤考慮對瑪莎沒多大用。也許她完全同意上述分析,但她的問題是什麼時候才是可以打破規則的例外情況。她應該如何判斷?

有幾種判斷方式可以為瑪莎的欺騙行為辯護。舉例來說,我們可能認為要滿足三個條件才能打破規則。首先,打破規則產生的好處必須遠大於遵守規則,瑪莎的處境似乎符合這個條件;其次,打破規則的行動不應損害一般遵守規則的行動,這個條件也是可以滿足的,只要瑪莎的欺騙行為繼續保密;最後,打破規則必須是得到更好的結果的唯一方法,瑪莎似乎沒有其他方法讓這個不折不扣的惡棍坐牢。

另外,瑪莎的欺騙行為還有一個看似合理的道德說詞。雖然如此,由警察而非法院來決定誰該受懲罰卻讓人反感。對此,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即使這麼做有時意味著罪犯能逍遙法外,我們也需要一些保障防止警察濫用權力。

有沒有可能兩者兼得?社會必須要求警察遵守規則,但有時讓警察暗自打破規則可能是一件好事,兩者也許不矛盾。我們的集體責任可能是支持法治,但個人的責任也許是確保我們做出最好的決定,不管是合法還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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