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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年的官司

常聽人說,本命年容易有麻煩,一定要小心。還有人叮囑,最好系一根紅腰帶,避避邪。我對這類說法基本上不信。可是,今年的確麻煩多多,不說別的,光官司就有三個。這輩子從沒有上過法庭,到了這一個本命年,突然就官司纏身了,看來真不能把民間的智慧當成迷信。

我心裡當然煩,尤其一開始,發現自己居然與官司搭上了,簡直是天大的事。一向過著安靜的日子,從此安靜不成了,圍繞著官司,不得不做許多既不熟悉也不喜歡的事。同時,又少做了許多熟悉而喜歡的事,今年的讀書、寫作、翻譯計劃,只完成了一小部分。最不該的是,還害得妻子和女兒跟著擔驚受怕。女兒那麼小,我是不想讓她知道的,可是,律師來,朋友來,大人的談話難免有幾句落進她的耳朵,她就琢磨出了一點名堂。有一次,她寫作文,我偷偷看,老天,標題竟是《爸爸的官司(一)》,她寫上連載了。那個時刻,我心痛如割。

難過和心煩都沒有用,我必須面對。我問自己:上帝讓我在本命年遭遇這些磨難,究竟有什麼用意?我覺得自己好像慢慢地想明白了,答案是:上帝要讓我補課。我這個人,從來喜歡想一些人生和靈魂的問題,不能說我不關心社會,但我只是在精神的層面上關心,離社會的現實還是比較遠。現在,這些官司似乎一下子把我和社會的距離拉近了,近到了可以看清楚社會機體上的毛孔和塵垢的程度,近到了被糾纏不休、纏住不放的程度。我對自己說:我不惹社會,但社會要惹我,躲也躲不掉,我就乾脆別躲了吧。它這麼做也許是有道理的,我對它瞭解太少,它是在給我補課;我對它關心太少,它是在向我討債。因為自己的官司,我注意到了天天在發生的許多別人的官司,注意到了種種不公平的現象,注意到了為維權和公正而苦鬥的人們。是的,我是欠了社會的債的,作為它的一員,我理應分擔它的疾苦和治療,沒有權利置身事外。

人最在乎的是意義,最怕的是沒有意義。一旦我相信所遭遇的事情是有意義的,我的心情就豁然開朗了,甚至不再把官司的成敗看得很重要。既然問心無愧,不管結果是什麼,我都將坦然承受。真正重要的是我正在經歷的過程本身,我在這個過程中的觀察和思考。上帝讓我補課,我一定要珍惜這個機會,不能辜負了我的生命歷程中這一段特別的經歷。我會把我的所歷所思寫下來,這是我在社會課堂上的一份學習筆記,也是我擔當社會責任的一個實際行動。

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