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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慈善〞並非都是善事

2014年1月,中國富豪陳光標前往美國企圖收購《紐約時報》,成為奇聞,而他在美國向記者散發的英文名片更是引起轟動。名片的自我介紹是"中國最具影響力的人、中國最傑出的慈善家、中國慈善界領袖、中國地震救援英雄、中國最有名最被熱愛的模範人物、中國最具魅力的慈善家。"人們把這位有錢人的"最"字炫耀當作笑話來談,一位名叫索尼亞的印度網民說,她也要印一張陳光標那樣的名片,聲稱自己是最著名和最受愛戴的印度人。

陳光標名片上"中國最傑出的慈善家"頭銜,英文是"Most prominent philanthropist of china"。陳光標是一位富豪,富富當"慈善家"並不是新鮮事,但是,名為"慈善家"的富豪是否都真的做善事,卻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美國前勞工部長,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公共政策教授羅伯特·裡奇(Robert Reich)不久前發表一篇題為《富人的慈善並不總在行善》(Philanthropy of Wealthy not Always Charitable)的文章。他指出,美國許多富豪捐款是為了獲得免稅的好處,據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的統計,2012年390億美元的慈善免稅額中,330億是由最富有的20%的人享受的,而其中的大部分則又是由1%的人得到的。美國富人的慈善捐款對像大多是文化事業,如歌劇院、博物館、交響樂、戲劇,這些是富人們聚會的地方和享受的文化生活。因此,這類捐款有很大的利己目的。另一類大筆捐款對象是學校,包括精英的預備學校(中學)和大學,這是富人們孩子所上的學校,它們經常優先錄取捐款者的子女,對富人們來說,是很好的教育投資。

美國2013年的捐款免稅額會高達400億美元,這超過美國政府在一年中為貧困家庭臨時救援、窮人孩子免費午餐和1-5歲學前教育補助等政府計劃的全部撥款。裡奇教授指出,從經濟學看,捐款免稅與政府開支是同一性質的,由於富人的捐款,政府將把400億美元花費在維持富人生活方式的事情上。

當然,這樣的慈善捐款也會惠及社會和普通民眾。但是,它與美國宗教文化的"善事"(charity)有相當的差距,這是裡奇教授對富人慈善的公義和善行意義有所保留的根本原因。英語中的"慈善"和"善事"雖然有聯繫,但詞源不同,意思也有區別。

"慈善"的希臘語原義是"愛人類"(philos + anthropos),指的是關愛、滋養、培育"施予者"和"受施者"所共同擁有的人的價值和福祉,因此是一種有助於公益的行為。這個人文意義上的公益後來轉變為特指富有企業家的捐贈行為。

"善事"(charity,也常譯為"慈善")的拉丁語(caritas)原義是寶貴、貴重、珍惜,指的是對所有他人的"無限仁愛",是基督教"信仰、希望、仁愛"三美德中的一種。仁愛的贈予是一種善良意願的社會活動,完全不問物質回報,給有需要的社群和個人以關愛、幫助、贊助(包括衣物、食品)等。做善事,捐贈的不只是金錢、資產,而且可以是時間、勞動、服務或活動,是普通人都能做的事情。

與裡奇教授所說的那種富人捐款相比,普通人做善事更誠懇、樸實、無私。行善者無名無利、默默奉獻。他們為做好事而做好事,而不是拿做好事來作為沽名釣譽、打造形象、為自己做公關、廣告、宣傳、製造"媒體事件"的手段。富人的"慈善"有轟動效應,但普通人的善事更具有慈善"愛人類"的價值。富人比窮人更樂於捐款或捐了更多的款,那只不過是一個神話。據美國的一項研究結果,收入越少的人們實際上捐款越多。例如,美國最貧窮的20%人口的捐款是他們收入的4.3%,而最富有的20%人口的捐款則是他們收入的2.1%。平均年收入10,531美元的美國人捐款為453美元,而平均年收入158,388美元的捐款為3326美元。從表面數字來看,富人捐得確實比窮人多,但是,這個數字並不能說明富人比窮人更仁愛,因為窮人的實際付出超過了富人。

普通人做善事是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們盡自己的綿薄之力,當然沒有資格自稱是"慈善家"。然而,正如德雷莎修女(Mother Teresa)說,善事"不在於我們贈予多少,而在與我們付出多少愛心",若論愛心,許多普通人都是絕不在陳光標這位"中國最傑出慈善家"之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