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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晚

親愛的孩子,六月十八日信(郵戳十九)今晨收到。雖然花了很多鐘點,信寫得很好。多寫幾回就會感到更容易更省力。最高興的是你的民族性格和特徵保持得那麼完整,居然還不忘記:「一革食(讀如「嗣」一瓢飲,回也不改其樂。」唯有如此,才不致被西方的物質文明湮沒。你屢次來信說我們的信給你看到和回想到另外一個世界,理想氣息那麼濃的,豪邁的,真誠的,光明正大的,慈悲的,無我的(即你此次信中說的idealistic,generous,devoted,loyal,kind,selfless)世界。我知道東方西方之間的鴻溝,只有豪傑之上,領悟穎異,感覺敏銳而深刻的極少數人方能體會。換句話說,東方人要理解西方人及其文化和西方人理解東方人及其文化同樣不容易。即使理解了,實際生活中也未必真能接受。這是近代人的苦悶:既不能閉關自守,東方與西方各管各的生活,各管各的思想,又不能避免兩種精神兩種文化兩種哲學的衝突和矛盾。當然,除了衝突與矛盾,兩種文化也彼此吸引,相互之間有特殊的賊力使人神往。東方的智慧、明哲、超脫,要是能與西方的活力、熱情、大無畏的精神融合起來,人類可能看到另一種新文化出現。西方人那種孜孜矻矻,白首窮經,只知為學,不問成敗的精神還是存在(現在和克利斯朵夫的時代一樣存在),值得我們學習。你我都不是大國主義者,也深惡痛絕大國主義,但你我的民族自覺、民族自豪和愛國熱忱並無一星半點的排外意味。相反,這是一個有根有蒂的人應有的感覺與感情。每次看到你有這種表現,我都快活得心兒直跳,覺得你不愧為中華民族的兒子!媽媽也為之自豪,對你特別高興,特別滿意。

分析你岳父的一段大有見地,但願作為你的鑒戒。你的兩點結論,不幸的婚姻和太多與太早的成功是藝術家最大的敵人,說得太中肯了。我過去為你的婚姻問題操心,多半也是從這一點出發。如今彌拉不是有野心的女孩子,至少不會把你拉上熱衷名利的路,讓你能始終維持藝術的尊嚴,維持你嚴肅樸素的人生觀,已經是你的大幸。還有你淡於名利的胸懷,與我一樣的自我批評精神,對你的藝術都是一種保障。但願十年二十年之後,我不在人世的時候,你永遠能堅持這兩點。恬淡的胸懷,在西方世界中特別少見,希望你能樹立一個榜樣!

說到彌拉,你是否仍和去年八月初訂婚時來信說的一樣預備培養她?不是說培養她成一個什麼專門人材,而是帶她走上嚴肅,正直,坦白,愛美,愛善,愛真理的路。希望以身作則,鼓勵她多多讀書,有計劃有系統的正規的讀書,不是消閒趨時的讀書。你也該培養她的意志:便是有規律有系統的處理家務,掌握家庭開支,經常讀書等等,都是訓練意志的具體機會。不隨便向自己的fancy[幻想,一時的愛好]讓步,也不隨便向你的fancy[幻想,一時的愛好]讓步,也是鍛煉意志的機會。孩子氣是可貴的,但決不能損害taste[品味,鑒賞力],更不能影響家庭生活,起居飲食的規律。有些脾氣也許一輩子也改不了,但主觀上改,總比聽其自然或是放縱(即所謂indu1ging)好。你說對嗎?彌拉與我們通信近來少得多,我們不怪她,但那也是她道義上感情上的一種責任。我們原諒她是一回事,你不從旁提醒她可就不合理,不盡你督促之責了。做人是整體的,對我們經常寫信也表示她對人生對家庭的態度。你別誤會,我再說一遍,別誤會我們嗔怪她,而是為了她太年輕,需要養成一個好作風,處理實際事務的嚴格的態度;以上的話主要是為她好,而不是僅僅為我們多得一些你們消息的快樂。可是千萬注意,和她提到給我們寫信的時候,說話要和軟,否則反而會影響她與我們的感情。翁姑與媳婦的關係與父母子女的關係大不相同,你慢慢會咂摸到,所以處理要非常細緻。

最近幾次來信,你對我們托辦的事多半有交代,我很高興。你終於在實際生活方面也成熟起來了,表示你有頭有尾,責任感更強了。你的錄音機迄未置辦,我很詫異;照理你佈置新居時,應與床鋪在預算表上佔同樣重要的地位。在我想來,少一二條地毯倒沒關係,少一架好的錄音機卻太不明智。足見你們倆仍太年輕,分不出輕重緩急。但願你去美洲回來就有能力置辦!

我早料到你讀了《論希臘雕塑》以後的興奮。那樣的時代是一去不復返的了,正如一個人從童年到少年那個天真可愛的階段一樣,也如同我們的先秦時代、兩晉六朝一樣。近來常翻閱《世說新語》(正在尋一部鉛印而篇幅不太笨重的預備寄你),覺得那時的風流文采既有點兒近古希臘,也有點兒像文藝復興時期的意大利;但那種高遠、恬淡、素雅的意味仍然不同於西方文化史上的任何一個時期。人真是奇怪的動物,文明的時候會那麼文明,談玄說理會那麼雋永,野蠻的時候又同野獸毫無分別,甚至更殘酷。奇怪的是這兩個極端就表現在同一批人同一時代的人身上。兩晉六朝多少野心家,想奪天下、稱孤道寡的人,坐下來清談竟是深通老莊與佛教哲學的哲人!

亨特爾的神劇固然追求異教精神,但他畢竟不是紀元前四五世紀的希臘人,他的作品只是十八世紀一個意大利化的日耳曼人嚮往古希臘文化的表現。便是《賽米裡》吧,口吻仍不免帶點兒浮誇(pompous)。這不是亨特爾個人之過,而是民族與時代之不同,絕對勉強不來的。將來你有空閒的時候(我想再過三五年,你音樂會一定可大大減少,多一些從各方面晉修的時間),讀凡部英譯的柏拉圖、塞諾封一類的作品,你對希臘文化可有更多更深的體會。再不然你一朝去雅典,儘管山陵剝落(如丹納書中所說)面目全非,但是那種天光水色(我只能從親自見過的羅馬和那不勒斯的天光水色去想像),以及巴德農神廟的廢墟,一定會給你強烈的激動,狂喜,非言語所能形容,好比四五十年以前鄧肯在已德農廢墟上光著腳不由自主的跳起舞來。(《鄧肯(Duncun)自傳》,倘在舊書店中看到,可買來一讀。)真正體會古文化,除了從小「泡」過來之外,只有接觸那古文化的遺物。我所以不斷寄吾國的藝術複製品給你,一方面是滿足你思念故國,緬懷我們古老文化的飢渴,一方面也想用具體事物來影響彌拉。從文化上、藝術上認識而愛好異國,才是真正認識和愛好一個異國;而且我認為也是加強你們倆精神契合的最可靠的鏈鎖。

石刻畫你喜歡嗎?是否感覺到那是真正漢族的藝術品,不像敦煌壁畫雲崗石刻有外來因素。我覺得光是那種寬袍大袖、簡潔有力的線條、渾合的輪廓、古樸的屋字車輛、強勁雄壯的馬匹,已使我看了怦然心動,神遊於二千年以前的天地中去了。(裝了框子看更有效果。)

幾個月來做翻譯巴爾扎克《幻滅》三部曲的準備工作,七百五十餘頁原文,共有一千一百餘生字。發個狠每天溫三百至四百生字,大有好處。正如你後悔不早開始把蕭邦的Etudes[練習曲]作為每天的日課,我也後悔不早開始記生字的苦功。否則這部書的生字至多只有二三百。倘有錢伯怕那種記憶力,生字可減至數十。天資不足,只能用苦功補足。我雖到了這年紀,身體挺壞,這種苦功還是願意下的。

你對Michelangeli[彌蓋朗琪利]的觀感大有不同,足見你六年來的進步與成熟。同時,「曾經滄海艱為水」,「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也是你意見大變的原因。倫敦畢竟是國際性的樂壇,你這兩年半的逗留不是沒有收穫的。

最近在美國的《旅行家雜誌》(NationaI Geographic)上讀到一篇英國人寫的愛爾蘭遊記,文字很長,圖片很多。他是三十年中第二次去周遊全島,結論是:「什麼是愛爾蘭最有意思的東西?——是愛爾蘭人。」這句話與你在杜伯林匆匆一過的印象完全相同。

吃過晚飯,又讀了一遍(第三遍)來信。你自己說寫得亂七八糟,其實並不。你有的是真情實感,真正和真實的觀察,分析,判斷,便是雜亂也亂不到哪裡去。中文也並未退步:你爸爸最挑剔文字,我說不退步你可相信是真的不退步。而你那股熱情和正義感不知不覺洋溢於字裡行間,教我看了安慰,興奮……有些段落好像是我十幾年來和你說的話的回聲……你沒有辜負園丁!

老好人往往太遷就,遷就世俗,遷就偏狹的家庭願望,遷就自己內心中不大高明的因素;不幸真理和藝術需要高度的原則性和永不妥協的良心。物質的幸運也常常毀壞藝術家。可見藝術永遠離不開道德——廣義的道德,包括正直,剛強,鬥爭(和自己的鬥爭以及和社會的鬥爭),毅力,意志,信仰……

的確,中國優秀傳統的人生哲學,很少西方人能接受,更不用說實踐了。比如「富貴於我如浮雲」在你我是一條極崇高極可羨的理想準則,但像巴爾扎克筆下的那些人物,正好把富貴作為人生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標。他們那股向上爬,求成功的蠻勁與狂熱,我個人簡直覺得難以理解。也許是氣質不同,並非多數中國人全是那麼淡泊。我們不能把自己人太理想化。

你提到英國人的抑制(inhibition)其實正表示他們曠野強焊的程度,不能不深自斂抑,一旦決堤而出,就是莎士比亞筆下的那些人物,如麥克白斯、奧賽羅等等,豈不wild[狂放]到極點?

Bath[巴斯]在歐洲亦是鼎鼎大名的風景區和溫泉療養地,無怪你覺得是英國最美的城市。看了你寄來的節目,其中幾張風景使我回想起我住過的法國內地古城:那種古色古香,那種幽靜與悠閒,至今常在夢寐間出現。——說到這裡,希望你七月去維也納,百忙中買一些美麗的風景片給我。爸爸坐井觀天,讓我從紙面上也接觸一下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住過的名城!

「After reading that, I found my conviction that Handel』s music, specially his oratorio is the nearest to the Greek spirit in music 更加強了。His optimism, his radiant poetry, which is as simpleas one can imagine but never vulgar, this directness and frankness, his pride, his majesty and his almost Physical ecstasy. I think that is why when an English chorus sings「Hallelujah」they suddenly become so wild, taking off completely their usual English inhibition, because at that moment they experience something really thrilling, something like ecstasy,.」

「讀了丹納的文章,我更相信過去的看法不錯:亨特 爾的音樂,尤其神劇,是音樂中最接近希臘精神的東西。他有那種樂天的傾向,豪華的詩意,同時亦極盡樸素,而且從來不流於庸俗,他表現率直,坦白,又高傲又堂皇,差不多在生理上到達一種狂喜與忘我的境界。也許就因為此,英國合唱隊唱Hallelujah[哈利路亞]1的時候,會突然變得豪放,把平時那種英國人的抑制完全擺脫乾淨,因為他們那時有一種真正激動心弦,類似出神的感覺。」為了幫助你的中文,我把你信中一段英文代你用中文寫出。你看看是否與你原意有距離。ecstasy[狂喜與忘我境界]一字涵義不一,我不能老是用出神二字來翻譯。——像這樣不打草稿隨手翻譯,在我還是破題兒第一遭。

提醒你一句:信中把「自以為是」寫作「自已為是」,此是筆誤,但也得提一下。

1 哈利路亞,希伯來文,原意為「讚美上帝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