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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這是一個齷齪的所在,我想。)她的膚色是那麼的白皙,只有齷齪的思想給糖衣包裹著。一切都是齷齪的,連這裡的音樂也是。(牆角也許會有好奇的蜘蛛,正在偷窺人類的瘋狂。)感情脫去衣服,抓不到任何東西來掩飾它的羞慚。年輕的時候,笑是一種力量。年老的時候,白髮是一種諷刺。只有對於那些中年人,酒遂成為最好的伴侶。表已停。鼓手的臉色依舊那麼健康。誰還記得江南的杏花與春雨?誰還記得小河裡的腳划船?一個秋日的傍晚,獅子山下的廟宇,晚鐘鐺鐺,林中的群雀同時驚飛。我嚮往於廟堂裡的宗教氣氛,又不能憑借菩薩的指引擺脫現實的苦難。後來,我學會吸煙。後來,我學會到小舞廳去購買廉價的愛情。後來,我學會從銀幕上追求童年的夢。後來,我學會撒謊。後來,我學會喝酒。酒帶給我一個彩色的境界;又帶給我一片空白。

  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霞飛路上的梧桐樹。亞爾培路的回力球場。「弟弟斯」的烤小豬。五十歲出頭的白俄女人。越界築路的賭場。「伊文泰」的胴體展覽……都是迷人的,都不及酒好。那是一個有著厭世心情的舞女,她說她喜歡我的眼睛。然後我們有了不經意的約言,在兆豐花園的大樹底下。我不知道她有一張善於撒謊的嘴,甘願做她的奴隸,將自己的一切都交給她了。

  她常常帶我到「洪長興」去喝酒。.我竟沒有醉過一次。我一再誇耀自己的酒量,她卻笑瞇瞇地對我說:有一天,你會醉的。過些時日,我果然醉了。那是她輟舞的日子,當我知道她決定嫁給棉花大王時,我獨自走去「洪長興」,醉得連方向都辨不清。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從此,酒變成一種護照,常常帶我去到另外一個世界。我未必喜歡空白似的境界;只是更討厭醜惡的現實。

  有一個時期,我習慣在霧裡重慶喝白乾。有一個時期,我習慣在雨中故鄉喝黃酒。有一個時期,我幾乎每天坐在尖沙嘴的那家小餐廳裡喝威士忌。然後我結識一個虛榮無知的女人,我以為她是十分善良的。她勸我戒酒。我戒了。然後我們結合在一起。我發現她對幻夢的追求不遺餘力。有人說:她被一個抽鴉片的老戲子糟蹋了,有人說:她用自己的青春去勾引老人。總之,都是醜惡的事情。我想到了酒。當我離開那個女人後,悲劇不可能變成喜劇,酒則像剪草機一般,將路上的荊棘剪平了。不過那顆心,卻從輕快的「玫瑰期」轉入憂鬱的「灰色季」。朋友們說我是傻瓜,我不肯承認。我常常對自己說:有一天我會重獲失去的源泉。

  好幾次,我欲重建一座城。大雨傾盆時,力量投入酒杯,獵者的槍彈未能命中,那野鴨仍在空中振翅而飛……那些都是過去了的事,想尋找它的細節,竟會如此困難。往事如街邊的行人,剛遇見,瞬即離去。只有太陽會去了再來;人的道路絕對不是一個圓圈。開始與終結,只是一條線上的兩個點。我是頗有幾分膽量的,一度在這條線上舞蹈過;受過幾次驚嚇後,也怯弱似老鼠了。日子像水般流去。日子像長了翅膀的鳥類飛去一個遙遠的地方。

  我曾經見過不少奇事:一個站在太陽底下的人竟會沒有影子;一個眼睛裡會伸出手來的白粉道人;一個因為忍受不了飢餓而將自己的靈魂出售給魔鬼的學者;一個沒有心臟的舉重家;一個動了真感情的女明星……這些都是記憶中的火花;偶然的一現,也能產生奇趣。但是記憶中並不完全是這種奇趣的火花,相反,大部分倒極其冷酷無情。我不能不喝酒。我不娥爵找自己,寧願經常遺落在一個不可知的境界。我的伴侶,看來是個很有趣的女人。我不知道她姓什麼叫什麼;更不知道她怎麼會跟我在一起的。

  我拿了一百塊錢給她,她笑得很媚。我吩咐夥計埋單,只想回家去用睡眠來忘掉自己。我認為這樣做,對我也許會有點益處。當我清醒時,我發現她依舊睡在我身旁。我是不願意這樣做的;但是我竟這樣做了。我翻身下床,拿了二十塊錢給酒店的夥計,走到外邊,陽光刺得我睜不開眼。我討厭陽光,因為它正在凝視我的赤裸心欲。不止一次,我在醉後的蒙昧中向妓女購買廉價的愛情。

  我常常後悔;卻又常常覺得可笑。我必須責備自己,不應該用酒去灌澆自己的任性;更不應該寵壞自己的感情。事實上,這樣做不但得不到什麼;反可能引起精神的痙攣。天氣尚未轉暖,翻起衣領,雙手插入褲袋。從士敏土的人行道走回家去,經過報攤,投以習慣的一瞥,看到了《前衛文學》第三期。(麥荷門是一個倔強的傻瓜,我想。)我對文學的狂熱未必完全消失;但是我竟連目錄也不肯希一看。我是不希望有個鍍金的靈魂的;卻懼怕黑色佔領我的心房。有人認為智慧是上帝的禮物,我反對這種說法。我認為智慧是魔鬼手制的藥丸,吞得多的,煩惱也多。於是想起了一個朋友。此人十分勤奮,曾經以兩倍於曹雪芹撰寫《紅樓夢》的時間去研究脂硯齋的評語。他現在已經五十多歲了,讀到《春柳堂詩稿》時,比探險家尋獲寶藏更喜悅。

  (這是十分可悲的,那些吞服太多魔鬼藥丸的人。)我自己已經悟徹沒有?這個問題很難解答。不過,在目前這種情形下,酒的吸引力仍大。回到家裡,雷老太太正在聳肩啜泣。我問她為什麼流淚;她問我為什麼徹夜不歸。我歎了一口氣,她竟放聲大哭。我一向討厭女人哭泣,尤其是年老的婦人。(我有我的自由,沒有理由受她管束。她雖然救了我的命;而且送了錢給我,但是我有我的自由。我願意做些什麼,她管不著!我願意在外過夜,那是我自己的事。我喝酒,因為我需要喝酒。我玩女人,因為我需要玩女人。她是一個姓雷的老太太,與我毫無關係,沒有理由約束我的行動!)於是,我退了出來。雷老太太哭得更加悲傷,聲音尖得很,跟剛割破喉管的母雞一樣。我怕聽這種聲音,憤然出街。陽光仍極明媚,這是一個美好的日子。我的心仍在落雨,無法驅除莫名的哀愁。

  走進茶樓之前,忍不住在報攤上買了一本《前衛文學》。我不敢喝酒,又不願意思念雷老太太。坐在大茶樓的閣仔,要一壺普洱和兩碟點心,然後翻開手裡的雜誌。我看到一個「詩」特輯,編排的形式相當新穎;然而那只是一堆文與瓚戲。作者不能技巧地運用文字去表現意象,結果變成沒有意義、沒有中心的鉛字堆砌。文學作品貴乎獨創,每一個愛好文學的人都知道。但是,獨創必須具備充分的解釋。近年來,由於少數優秀詩人的努力,似乎已經摸索出一條道路來了,大家都在期待,以為不久的將來即可讀到偉大的詩篇。不料,真珠剛出現,魚目就似潮湧至。讀者浪費太多時間與精力,文字遊戲式的「詩作」依舊層出不窮,繼續發展下去,新「詩」的文字終有一天變成萬花筒裡的彩色碎玻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