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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編輯姓李,名叫悟禪,專寫黃色文字,六根未淨,對於紅塵絲毫沒有悟出什麼道理來。我與他相識已有年,平日極少來往。當我將十二張稿紙交給他時,他看了題目,臉上立刻出現驚詫的神情:

  ——你肯寫這樣的文章?

  ——謀稻粱。

  我的回答是如此的直率,使他無法再提出第二個問題。他開始閱讀內文,讀了兩張,就驚叫起來:

  ——寫得很精彩!

  ——希望你肯幫我一次忙。

  ——哪裡話?是你幫我們的忙!

  ——這樣說來,你決定採用?

  ——後日見報。

  ——稿費方面?

  ——我們當然不能向他們大報看齊。你是一直在大報寫稿的,所以也許會覺得少些。

  ——千字多少?

  ——八元。不過,我們每五天結算一次。換一句話,每期四十元。文章刊出後,讀者反應好,兩個月後可以加到千字十元。

  ——好的,就這樣吧。但是……

  ——還有什麼問題?

  ——我想預支一百元稿費,不知道悟禪兄肯不肯通融一下?

  ——這倒使我有點為難了。我們報館素不拖欠稿費;也從未有過預支稿費的先例。

  ——只此一次,幫幫忙。

  李悟禪扁扁嘴,眼珠子左右亂轉,彷彿在考慮一個重要的問題。很久很久,終於作了這樣的決定:

  ——我私人借一百給你吧。

  ——這怎麼好意思?

  ——我們是多年老友。

  他取出白紙,要我寫一張借據給他。

  拿到錢,必須為自己慶祝一下。先是走進一家餐廳去喝幾杯酒;然後在黑暗中捕捉楊露的青春。楊露要我請她吃晚飯;我說沒有錢。楊露說她願意請我吃,我說沒有空。她生氣了,憤怒之火在眼睛裡燃燒。那是偽裝的,我知道。反正黑暗已將羞慚淹沒,接吻遂成為最好的對白。第二次,她要求與我共進晚餐,我答應了。她說她想嘗一嘗涮羊肉的味道,我們走進一家靠海的北方菜館。選一個卡位,相對而坐。在燈光底下,我忽然有了一個奇怪的發現。我錯了。我一直將她當作一種低等動物;其實她的感情卻像藏在沙泥中的金子。她表示對蠟板的厭倦,渴望做一個家庭主婦。我不能給她任何鼓勵,將話題轉到別處。談到貓王,她搖搖頭。談到薯仔舞,她搖搖頭。談到國語電影,她興奮得猶如爐中的火焰。她喜歡眼睛大大的林黛;也喜歡發怒時的杜娟。

  我向夥計要了兩杯白蘭地;但是楊露忽然要喝伏特加。我無所謂,因此要了兩杯伏特加。

  ——你看過木偶戲嗎?我問。

  ——在電影裡看過。

  ——木偶也會使觀眾流淚或發笑的,是不是?

  ——一點也不錯。

  ——所以木偶也可以做明星。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如果木偶可以做明星的話,愛樂小姐更加可以了。你要知道,愛樂小姐是有血有肉的動物。

  接著又是兩杯伏特加。楊露酒量不算太壞。當我們走出菜館時,她已有了七分醉意。我要送她回舞廳;她要我送她回家。

  楊露住在灣仔區的一層木樓裡,租的是尾房,母親躺在床上,父親出外賭錢,家裡只剩下兩個弟弟與兩個妹妹。七個人住一間小板房,令人有罐頭沙丁魚的感覺。當我將楊露交給她母親後,兩個男孩子跟我下樓。

  ——先生,姐姐喝醉了?

  ——是的,你姐姐不大會喝酒。

  ——你為什麼不帶她到酒店去?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別人都說姐姐不是好人,誰有錢,誰就可以帶她到酒店去開房。

  ——千萬不要這麼講!

  ——為什麼?

  ——因為你姐姐是個好人。

  ——不,先生,她不是好人,大家都是這樣講的,誰有錢,誰就可以帶她到酒店去開房。

  ——她是為了你們才去做舞女的。

  ——我們沒有教她這樣做。

  ——可是你們要吃飯,要讀書。

  ——爸爸會賺錢給我們的。

  ——你爸爸整天在外邊賭錢,哪裡有錢為你們交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