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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王馬殿臣(中)2

  上回書說到馬殿臣下定決心,憑自己一身氣力,在河上做野渡的買賣。當即找了十幾根大腿粗細的木頭拿繩子捆好了,翻來覆去摔打摔打,還真挺結實,筏子這就有了,又找來一根三丈來長的木頭桿子,準備用這個撐船。馬殿臣並非一拍腦門子有勇無謀的人,萬一在河上出了事,等於砸了自己的碗飯,他得先把筏子撐順了,再開張渡人。木筏子沒什麼講究,只要綁紮實了,入水不沉即可。撐船的桿子卻馬虎不得,長短粗細必須順手,結不結實也十分緊要,筏子在大河上往來,遇上激流暗湧什麼的,全靠這根桿子保命。馬殿臣把找來的桿子握在手中,氣發於丹田,丹田貫後背,後背貫兩膀,雙手一較勁兒,只聽得「卡嚓」一聲,桿子應聲折斷。

  眼見這根木頭桿子不成,馬殿臣又找來幾根白蠟桿子,白蠟桿子不值錢,卻是練武之人常用的東西,通常都拿來做齊眉棍,鴨蛋粗細,也有長的,掄起來掛動風聲,磚石都能打碎,用之前還得使滾油炸上一遍,可以讓它更加堅韌,不容易折斷。馬殿臣仍怕不結實,將三根三丈多長的白蠟桿子捆成一根,繩子蘸過桐油,從上到下足足捆了七道,這叫「七星節」,沒有比這個再結實的了。握在手中抖了兩下,覺得挺趁手,於是把筏子推下水,白蠟桿子往河中一戳,三下五下到了大河當中。此處河水湍急無比,白蠟桿子一下吃滿了勁兒,若非是馬殿臣,換了二一個非得讓桿子甩出去不可。馬殿臣使了個千斤墜穩住身形,雙手握緊桿子使勁兒往前一撐,又是「卡嚓」一聲響,三根一捆的白蠟桿子生生斷為兩截,筏子也讓河水沖翻了。全憑馬殿臣會水,才得以掙扎到岸上,心想:筏子上如有旁人,一個個全得淹死,豈不作孽?不由得暗叫一聲「苦也」,原以為可以在此掙口飯吃,卻找不到一根趁手的桿子,真是天不遂人願!正自感歎,忽然想起縣城南門口有一根桿子,插在城門旁邊不下幾百年了,聽人說那是一根「挑頭桿子」。

  按照大清律,犯了王法砍頭,一樣是掉腦袋,卻分為斬首和梟首兩等,罪過輕一些的斬首,推上刑場劊子手手起刀落,人犯身首異處,屍首可以給本家。家中來人收屍,通常還帶個皮匠,就是平時縫破鞋的。皮匠都有縫屍的手藝,過來把人頭和屍身縫到一處,再用棺材裝了入土掩埋,好讓死者落個全屍。梟首則不同,砍下人頭之後,屍身還給本家,首級卻不給,掛在城門樓子下邊以儆傚尤,讓往來的行人瞧瞧什麼叫王法。城門外邊懸掛人頭的桿子,民間俗稱「挑頭桿子」。

  馬殿臣心下尋思,城門口的挑頭桿子插了那麼多年,颳風下雨從沒見它動過,怎麼看怎麼結實,長短粗細也合適,興許可以用來撐船渡河。他趁當天晚上月黑風高,摸到了城門口,見四下無人,繞桿子轉了三圈。這挑頭桿子什麼樣呢?足有人臂粗細,三丈多長,下邊是個底座——三根粗木頭樁子揳進地裡,再用鐵條箍緊,這根桿子插在當中。許是年頭太久,桿子十分光滑,摸上去冷森森的,使人不寒而慄。馬殿臣刨出挑頭桿子,當時顧不得多看,扛起來就走。咱們前文書說了,挑頭桿子雖不值錢,那也是國家的王法,不過向來沒有軍卒看守,您想吧,從古到今偷什麼的都有,可沒有人偷這玩意兒,躲都躲不及了,劈了燒火也嫌晦氣。

  常言說「做賊的心虛」,畢竟是偷了東西,馬殿臣扛上桿子一路跑到河邊,一頭鑽進了樹林子,心裡頭直撲騰,上陣廝殺也沒皺過眉頭,可要說偷東西,不論偷的是什麼,這還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坐在樹底下把這口氣喘勻了,上下打量盜來的桿子,這才看見桿子上掛了兩個腦袋,不知是江洋的大盜還是海洋的飛賊,年深日久皮肉都已經爛沒了。馬殿臣見死人見得多了,兩個人頭可嚇不住他,由打桿子上解下來,於林中刨個土坑埋好,走到河邊洗了洗這根桿子,抖了幾下十分趁手,又紮了個筏子推下河一試,行舟渡水又穩又快,太好使了這個。

  話說頭一天馬殿臣就沒吃飯,餓了一整天,這會兒有了趁手的傢伙,天光也放亮了,忙招呼過往之人渡河,好掙幾個大子兒買兩張大餅充飢。老話說得好——沒有不開張的油鹽店,馬殿臣做生意的渡口浪多水險、暗流翻湧,但是不用繞遠,不乏著急過河的行人,加上此時天色尚早,別的船把式還沒出來,他這一招呼,很快湊夠了一筏子人。馬殿臣一根長桿撐得既快且穩,眨眼到了對岸。眾人見馬殿臣的擺渡船又近又安穩,多花一個大子兒也值,爭相來此渡河。不到半天光景,馬殿臣已經掙了一百多個大子兒。

  馬殿臣一摸懷中的銅錢不少了,肚子也餓了,於是不再接活兒,扛上桿子進城吃飯,筏子扔在河邊不怕丟失,大不了再綁一個,桿子卻捨不得撒手,真要是丟了,可沒處再找這麼趁手的傢伙,因此走到哪裡扛到哪裡。說是錢沒少掙,腰裡邊揣了一把大子兒,卻不夠找個飯莊子來上一桌,一般的小飯館也未必吃得起。長街之上行行走走,瞧見一個挑擔賣包子的老漢,一嘴山東話高聲吆喝:「吃包子,吃包子,餡兒大面兒好,一口能咬出個牛犢子來!」馬殿臣知道,挑擔賣包子的跟包子鋪不一樣,全是自己在家做,蒸得了出來賣,肉餡也不值錢,用不起正經肉,去牛羊肉鋪子收來筋頭巴腦、邊角下料,回家跟大蔥一起剁成餡兒,放足了佐料包上就蒸。東西簡單,但是真香,咬一口順嘴流油,又解饞又解飽。主要是便宜,倆大子兒一個,跟燒餅價錢差不多,還有葷腥,能見著肉,舊時賣苦大力的人最得意這一口兒。馬殿臣掏錢買了三十個包子,用荷葉包好了,熱乎乎捧在手上,到路邊找了一個茶攤兒坐下,肉包子一口一個吃了二十個,一個大子兒隨便兒喝的大碗兒茶連喝三碗,拿袖子抹了抹嘴,其餘十個包子裹好了揣在懷裡,低頭一看自己這身衣服,窟窿挨窟窿,口子連口子,心想:這可不成,幹上船把式了,起碼穿個周全。書中代言,老時年間賣衣服的分兩種:一種是成衣鋪,是賣新衣服的;另一種是估衣鋪,以賣舊衣服為主,有的舊衣服跟全新差不了多少,價格便宜但是來路不明,說是收來的,保不齊是從死人身上扒的。馬殿臣窮光棍兒一條,無所顧忌,也不要好的,找個賣估衣的,撿乾淨利落的來了這麼一身粗布衣褲,伸手抬腿沒有半點兒繃掛之處。

  馬殿臣置下一身行頭,吃飽喝足扛上桿子回到河邊,轉天一早起來,把頭天剩下的肉包子一吃,繼續開野渡掙錢,寒來暑往日月如梭,不知不覺干了整整一年,許是命中注定他不該幹這個,讓他在河邊遇上一位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