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天坑鷹獵 > 第五章 金王馬殿臣(上)9 >

第五章 金王馬殿臣(上)9

  馬殿臣福大命大造化大,闖關東挖到了寶棒槌「鳳凰單滴淚」,殺死仇人趙義吃了心肝,奈何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講的就是個世事無常、福禍相倚,該是你的財跑不了,不該是你的也留不住,只能說是這九九八十一難還沒湊夠數,不到他發跡之時。且說馬殿臣用寶棒槌「鳳凰單滴淚」換了一口袋銀子,一兩也沒來得及花,轉眼之間又是半子兒皆無,無奈在關外乞討要飯。眼瞅著到了天寒地凍的時節,他身上單衣單褲連一兩棉花也沒有,只好披個破麻袋片子到處逛游。常言道「十層單不如一層棉」,更何況披個麻袋片子頂得了什麼用?眼看要凍死了,客死異鄉,有好心人看他可憐,便出主意讓他去投軍。馬殿臣一聽這也是條活路,軍隊好歹能給口飽飯吃,如若戰死沙場,那也是命該如此。

  適逢日本入寇平壤,大清朝將派大軍去朝鮮打仗,到處都在徵兵,來者不論出身,也不管你是幹什麼的,偷雞摸狗、殺人越貨一概不問,只要有個百十斤肉,上陣可以給官老爺擋一擋槍子兒就行,過去簽字畫押摁個手印兒,當場給你兩吊銅錢。老百姓都說這兩弔錢是「買命錢」,拿了這個錢,這條命就不是你的了。

  軍中吃得飽穿得暖,馬殿臣身上沒少長肉,不過可不白吃這份軍餉,他練過把式又膽大過人,打起仗來願出死力,衝鋒陷陣屢立戰功,只要到了戰場之上,肯定是打頭往前衝,一點兒不含糊。同營中的小兄弟們都敬佩他,把他當大哥。軍官見馬殿臣如此英勇,也高看他一眼,破格讓馬殿臣使用馬提尼步槍。清朝末年的軍隊,大多兵勇仍使用大刀、弓箭,有槍也是極為笨拙的一種土火銃,俗稱「大抬桿」,一桿有好幾十斤重,一個人都使不了,必須得是兩個人,一個在前頭用肩膀扛住槍管,再燙手也得抬穩了,另一個在後頭摟火射擊,三五次下來前頭抬槍這個兵勇耳朵就給震聾了。那也比掄大刀擋槍子兒的差事好啊!不用衝上去近身肉搏,命起碼保住了。即使在袁世凱的新軍之中,也不是個個配發快槍。上官抬愛,破格給了馬殿臣一支馬提尼步槍,射程和準頭比「大抬桿」強出百倍。馬殿臣起初僅僅為了有口飽飯吃,有件衣服穿,免得凍餓而死,這才從軍上陣,哪知道天生是這塊料,膽子又大,一身本事在行伍之中發揮得淋漓盡致。在一次戰役中,他所在的部隊剛登上一個山頭,日軍就攻到了。當時日軍都穿黑色軍裝,黑褲子、黑上衣,腰裡系皮帶,黑帽子、黑鞋,腿上打白綁腿,居高臨下一看,日軍漫山遍野,真好似黑雲萬朵。山頭上的清軍才幾千人,攻上來的日軍不下兩三萬。見了這個陣勢,清軍兵勇未戰先怯,眼見這場仗沒個打,日軍那個炮打得「光光」的,清軍這邊不僅沒有炮,槍也不如人家,況且敵眾我寡,如何守得住陣地?當官的也嚇傻了,見日軍發起了衝鋒,丟盔棄甲頭一個跑了。別看上來的時候磨磨蹭蹭、小心翼翼跟在兵勇的後邊,這逃跑可一點兒都不含糊,嘁裡卡嚓就把盔甲都扔了,撥轉馬頭一溜煙兒是人影不見,那叫一個快啊!眾兵勇見軍官臨陣脫逃,那還打什麼仗,不免一陣大亂。馬殿臣是個不怕死的,趴在山頭上舉起步槍,睜一目眇一目將槍口對準手握指揮刀的日本軍官,一槍放倒一個,三槍打過出去,撂倒了三個軍官。其餘的清軍兵勇正亂成一團,有膽小的想逃,卻因一時慌亂還沒摸準方向,當然也不乏膽大想打的,奈何當官的跑光了無人指揮。馬殿臣這麼一帶頭,他身邊那些小兄弟也不跑了,抬槍的抬槍,摟火的摟火,與攻上來的日軍展開了一場血戰。馬殿臣這幾個人帶動了一整營,這一個營又帶動別的營,整支清軍死守山頭陣地,打退了日軍一次又一次的衝鋒。

  馬殿臣和弟兄們奮勇殺敵以少勝多,然而這一次戰鬥無法扭轉大局,清軍終究一敗塗地,死傷無數。馬殿臣九死一生保住一條命,沒有戰死沙場,隨軍敗退回關內整編。由於沒有糧餉,眾兵勇一哄而散,本就是為了吃穿來的,現在什麼都不管了,還當什麼兵?

  如果這一個人倒上霉,真是喝涼水都塞牙,放屁都能把腳後跟崩了。馬殿臣回到山東老家還是沒活路,一咬牙一跺腳,決定二闖關東。這一次可讓他走了大運、發了大財、倒了大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