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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4 作證

  裴賢雅販賣私鹽並殺人滅口一案終審過堂的當天,洛陽縣衙門口,菌集了大批百姓,眾人議論紛紛:「那可是尚書令家的公子呀……那有什麼,這麼大的案子,是天後督辦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都別說了,縣令大人快宣判了……嗨,有什麼可聽的,都是重罪,必然判死呀……我賭死不了!……」

  衙門裡面,縣令大人一敲驚堂木:「人犯裴賢雅,目無國法綱常,製造販運私鹽,殺人滅口。現人證物證俱全,證據確鑿,抵賴無用,判定……」

  他的話還沒說完,卻有人公然闖入,衙役們上前阻擋,與十數個身高力壯氣勢洶洶的保鏢對峙,衙門裡霎時亂了起來,眾人仔細一看,為首竟是一個年輕女孩,面色沉鬱,不怒自威,低聲說道:「縣令大人你的人證沒有齊全,不能宣判!」

  縣令不明就裡,指著這膽大女子:「你是……」

  她身旁的保鏢,手牢牢摁著自己的刀柄,低聲說道:「靖王府星慧郡主。」

  縣令嚇了一跳,不知覺間自己的腿肚子就軟了:星慧郡主誰不知道?靖王爺的妹妹,國師高徒,天皇與天後的寵兒,今兒竟帶著人馬闖入公堂了!縣令大人戰戰兢兢地下來:「郡主……郡主請上座。」

  星慧郡主稍稍抬頭,一人橫刀竟擋在她與縣令大人之間。

  趙瀾之。

  「行禮。」

  他對星慧低聲命令,冷漠的臉,毫無表情。

  星慧身

  邊的保鏢正是姜忍:「趙瀾之,郡主是金枝玉葉,這公堂之上她要向誰行禮?你?還是縣令?你怎敢對她如此講話?」

  「不是我也不是縣令大人。這是公堂,『明鏡高懸』四個字乃是先帝親書,代表國法至高無上,星慧郡主要對這四個字行禮!」

  姜忍咬牙惱恨:「你竟敢!」

  星慧看看趙瀾之,他是堅持的,不肯退讓的。在場的眾人都在想,這個趙瀾之怎會如此擅自妄為,不識時務的時候,星慧向前一步,竟然雙膝跪下了。

  「這位大人說的不錯,『明鏡高懸』,國法公正,至高無上,縣令大人,我今日來不是為了干擾您斷案,我不會上座。我只是來給我未婚的夫婿作證,他是良人,並無作奸犯科!請大人明察!」

  衙門上眾人霎時議論紛紛。

  賢雅看著星慧。

  星慧看著縣令。

  縣令一屁股坐回自己的座位上——他沒主意了。

  案子之後是如何審得的,是由趙瀾之呈報給宮中的武後的。

  縣令重新做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讓星慧郡主這個突然而至的證人說話:「裴賢雅販運私鹽,殺死如月,你,你有何話說?!」

  「販運私鹽一事,大人若已有完整的證據,那我無話可說。可依本朝律,若能退回贓款,並將稅款繳納完全,可以從輕發落,雖然數額巨大,可我是靖王郡主,公子賢雅的債務由我來擔!」

  聞此言者都抽了一口氣,賢雅的爹爹,

  尚書令大人都不願意做的事情,星慧郡主要做了?

  星慧繼續道:「至於舞姬如月的死,」她輕輕一笑,「這件事情就完全是空穴來風了。」

  「此話從何說起?」

  「殺人要有動機。如月生前,公子賢雅待她甚好,

  許諾在我們成親之後將會給她贖身,脫離妓籍,而且已經得到了我完全的同意,

  試問兩人既是這樣的感情,公子有什麼理由殺死如月?!」

  跪在地上的賢雅失聲道:「郡主!」

  星慧郡主垂著眼睛,面色坦然。

  陪審的官吏們低聲議論著:「原來是另有隱情……郡主會不會是作偽證呢?……哎,若非實情,皇室兒女怎麼會捏造這種不顧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