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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chapter11

  雅趣新一季的產品找了新的玩具供應商—木和公司,因為這樣的關係,鄭叮叮重遇了某個難纏的人物—穆智俊,他正是木和公司老董的獨生子。

  剛畢業那會,穆智俊追過鄭叮叮,被她明確拒絕後還死纏爛打了好一陣子,鄭叮叮煩不勝煩,最後拋出一句「我知道你很有錢,但你的錢都是你英明,偉岸的老爸的,和你有什麼關係?如果你因此自我感覺特別好,我覺得很可笑。」才制止了穆智俊那顆蠢蠢欲動的心。

  時隔三年,穆智俊依舊遊戲花叢,片不沾身,再次遇到鄭叮叮,又起了熱絡的心思。

  對穆智俊這樣的男人而言,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何況鄭叮叮骨子裡的一股倔勁很符合他的胃口。

  鄭叮叮下班,看見穆智俊坐在一輛嫵媚的瑪莎拉蒂裡,搖下窗,對她綻露一個笑容。

  鄭叮叮直直地看著他,片刻後收回目光,當他是隱形人。

  穆智俊鳴了一聲喇叭,然後迅速開門走下來,擋住鄭叮叮的去路:「叮叮,很久不見了,聽說你還沒交男朋友。」

  「是啊,很久不見了,聽說你這三年交了一打的女朋友。」

  穆智俊表情有些訕訕的,笑意不減:「準確來說,她們只能稱作女伴,我沒有和她們認真過。叮叮,被你拒絕後,我一直沒有談戀愛。」

  鄭叮叮立刻摸出口袋的手機看了看時間,猛不丁地說:「呀呀,快到點了,他催我了,我得快走了,下次見。」

  說完,鄭叮叮繞過穆公子而去,徒留寂寥的穆公子不甘地看著鄭叮叮疾走而去的背影,他第一次感覺自己像是一團病菌,這個女人對他比以往更唯恐避之不及。

  鄭叮叮走到地鐵站才放緩速度,呼了口氣。

  後面的幾天,鄭叮叮陸續收到穆智俊送來的花,她沒有退回,也沒有回應,任之擺放在辦公室的角落裡。

  有時候拒絕反而會引起男人的興致和鬥志,鄭叮叮懶得再和穆智俊玩遊戲。

  對面的徐韻看著角落裡一排香檳玫瑰,意味深長地一笑:「鄭叮叮,你幹嘛不給穆公子一個機會?我看他挺有誠意的。」

  鄭叮叮埋頭在手繪上,想了想後認真地回答:「我不喜歡他這個人。」

  「因為他是富二代?其實富二代也分人的啊,有的坐吃山空,也有的腳踏實地,勤勤勉勉,我覺得穆公子還不錯的。」

  鄭叮叮抬起頭:「不是,我不排斥富二代,只是不喜歡他這個人。」

  徐韻點了點頭,依舊笑得很友善:「也是,重要的還是性格相合,彼此投緣。」

  當然,這天午休的間隙,徐韻和張姐閒聊的時候,明裡暗裡嘲笑鄭叮叮「不識好歹」「欲擒故縱」的話,鄭叮叮就不知道了。

  每個月的最後一周,在h市的西城廣場會舉行一場創意集市,從早晨七點到下午四點,很多來自民間的創意達人都匯聚在此,展示自己的原創作品,鄭叮叮也一樣對此充滿熱情,一大早就扛著包裹來到西城,找到規定區域裡的一塊空地,擺攤展示自己做的東西。

  她有很多手工製作的,棉布抱枕,零錢包,造型古怪的玩具,塗鴉的t恤,包裝精緻的記事本,陶瓷項鏈,紙質的衣服,木質的家居擺設……滿滿地擺開,在陽光下,每一樣小東西都熠熠生輝。

  不少年輕人路過鄭叮叮的攤子會停下來看一眼,然後蹲下來,這個摸摸,那個玩玩,詢問一下價格,然後搖頭放下。

  到了下午三點半,鄭叮叮只賣出了一條手繪的「美人臉」陶瓷項鏈,價格是四十九元。

  她已經心滿意足了,畢竟原創的設計產品價格偏高,作為「無名氏」的設計師,欣賞者寥寥是常事。

  鄭叮叮一邊守著攤子,一邊低頭,持筆在一隻簡單的陶瓷碗上勾線。

  「叮叮。」

  陽光下一雙小牛皮鞋珵亮珵亮的。

  鄭叮叮抬頭,穆智俊笑著摘下太陽眼鏡,收在襯衣的口袋:「真是辛苦啊,今天挺熱的,還來這裡擺攤?」

  鄭叮叮點了點頭,敷衍的「嗯」了一聲。

  穆智俊蹲下來,伸手拿起一條核桃木的手鏈把玩,慢慢地說:「這些東西全部加起來多少錢?」

  鄭叮叮聽出他的弦外之音,認真地說:「不好意思,這些東西只賣給真正喜歡它的人。」

  「你怎麼知道我不是真正喜歡?我看上去完全沒有童趣?」穆智俊笑容擴大,「我告訴你一個秘密,我在家還收藏奧特曼呢,最喜歡的就是這些有趣,可愛的東西了。」

  鄭叮叮看了他一眼,似信非信。

  穆智俊掃了一眼整個攤子,慢悠悠地說:「你這裡所有的東西,大的,小的,貴的,不貴的,我……」

  「這些東西我全要了。」一個比他從容,利落百倍的男音擲地有聲。

  穆智俊蹙眉,轉頭一看,一個高個子的男人正垂眸,頗有些居高臨下俯視他的態度,他立刻起身,打量了一下對方,反問:「是我先來的,你憑什麼全要?」

  寧為謹上前一步,取出皮夾,對著鄭叮叮,目不斜視:「一共多少錢?」

  鄭叮叮愣了。

  「等等。」穆智俊不爽地伸出手攔了一下寧為謹的手臂,「你懂不懂什麼叫做先來後到?」

  寧為謹終於有時間看了他一眼,平靜地說:「是我先開口的,而且,你和她之間還沒有達成交易。」

  穆智俊當下瞭然,來者不善,這個男人哪是來買這些東西的,目標分明就是鄭叮叮,他立刻感受到了男人間的敵意,冷冷地笑了一聲,回過頭看鄭叮叮:「叮叮,你說這怎麼辦?明明是我先來的,我先看好的,他怎麼能奪人所好?」

  未等鄭叮叮回答,寧為謹開口:「那你知道這裡一共有多少東西?」

  「這裡,一共有差不多二十幾個吧。」穆智俊趁機低頭掃了一眼鄭叮叮的攤子,他的注意力全部在鄭叮叮身上,哪會真正注意鄭叮叮在賣什麼東西。

  「一共是三十八。」寧為謹神色嚴謹,隨即乾淨流暢地說出三十八件東西各是什麼。

  鄭叮叮瞠目結舌,穆智俊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不好意思,這些東西只賣給真正喜歡它的人。」寧為謹說著對視鄭叮叮,「這是你自己說的。」

  鄭叮叮頓了一秒後,直接報價:「一共是3368元,給你抹去68元,算3300元。」

  「等等,叮叮,怎麼能這樣?是我先來的。」穆智俊急了,轉頭瞪了一眼寧為謹,「我說你是誰啊,別以為我看不出來,你分明是打著買東西的幌子來泡妞的!」

  寧為謹直接無視了他,繼續和鄭叮叮說話:「現金還是匯款?」

  「匯款吧。」鄭叮叮從隨身攜帶的小包裡拿出一張紙,上面寫著她的銀行卡號,她遞給寧為謹,伸手指了指廣場西側的銀行,「那邊就是工行,我提著東西和你一塊去。」

  說完,鄭叮叮麻利地打包好東西,歉疚地對穆智俊笑了笑:「穆公子,下次再來。」

  穆智俊當頭一盆冷水澆下來,整顆心都涼了。

  鄭叮叮拖著東西和寧為謹走到工行門口,她停下腳步,問道:「你真的要將我的東西全部買下來?這些可不便宜。」

  「對。」寧為謹說,「剛才不是說好了嗎?」

  「可是這些抱枕,零錢包,項鏈,t恤,鬧鐘……你用得到嗎?」鄭叮叮狐疑。

  「我用來收藏,不行嗎?」

  「……」收藏她的這些幼稚玩意?寧教授的品味應該和這些不搭界吧。

  寧為謹似有似無地笑了:「怎麼?現在還有你這樣的,有錢不賺的?」

  鄭叮叮被噎了一下,隨即說:「那好,不過你要想清楚,交易達成後我不接受退貨。」

  寧為謹直接推門進去。

  不到十分鐘,鄭叮叮的賬上收到了一筆「3300」的款單。

  寧為謹接過了她手裡的兩大袋東西。

  「你開車過來的?」鄭叮叮問。

  「對。」

  「你怎麼會想到來這裡?」

  「路過這裡,覺得挺熱鬧的,就進來看看大家在做什麼。」

  「哦。」鄭叮叮心裡想的是怎麼可能,寧教授怎麼都不會是那種愛湊熱鬧的人。

  「現在幾點了?」寧為謹突然問。

  鄭叮叮看了看時間:「快四點半了。」

  「這附近有可以吃飯的地方嗎?」寧為謹隨意地問。

  鄭叮叮看著他手裡提著她的東西,其中一個袋子,有一個她縫製的襪子娃娃正冒出頭,咧嘴笑。

  「你喜歡吃什麼?我請客。」鄭叮叮說,「就當是謝謝你惠顧我的生意。」

  寧為謹突然停步,落後一步的鄭叮叮差點撞在他背上。

  他轉過身,黑眸中的漩渦和落下的陽光一般,閃耀得不能直視,詢問的語氣顯得很鎮定:「你請我吃飯?」

  「對啊。」鄭叮叮摸了摸鼻子,「你買了我這麼多東西,我請你吃一頓很正常,順便感謝你在醫院對我的照顧。」

  片刻後,寧為謹說:「可以,你帶路。」

  兩人走進城西一家中式餐館,鄭叮叮將菜單推到寧為謹面前:「寧教授你做主點菜。」

  寧為謹翻開菜單,簡單地點了四個口味很清淡的菜和一個湯。

  「寧教授,你口味這麼清淡,是為了養生?」鄭叮叮問。

  寧為謹扯開一次性筷子,浸泡在水杯裡,淡淡地說:「你剛做好手術,疤痕未消褪,禁忌辛辣、炙烤、鹹重。」

  他話說的語氣沒有一點刻意,很自然很平常,但鄭叮叮的心底卻起了微妙的變化。

  「剛才那個男人,是你的追求者?」寧為謹不經意地問。

  「穆智俊?」鄭叮叮喝了口水,解釋,「他是追過我,不過算是一時的興致吧,不能說是真正的喜歡。」

  「那你覺得真正的喜歡是什麼?」寧為謹伸手晃了晃面前的水杯。

  「至少是認真,誠懇,而不是玩玩的。」

  寧為謹不再說話,只是安靜地看著她,時間有點久,鄭叮叮感覺尷尬,主動地轉移話題:「對了,醫生的工作是不是很辛苦,你平常有時間出去玩嗎?」

  「對,工作量很大,距上一次出去旅遊有整整三年的時間了。」

  「平常的週末呢?會和朋友一起出去聚餐,唱歌,打打牌嗎?」

  「一周只有一天的休息時間,基本用來睡覺。」寧為謹將筷子從水杯裡取出,將杯子裡發黃的水倒在身後那顆大的盆栽土壤裡。

  「哦。」原來如此乏味。

  「所以,你明確拒絕了剛才那個男人?」

  鄭叮叮微微一怔,心想寧教授怎麼又將話題扯回去了。

  「對,三年前就和他說清楚了。」

  寧為謹「嗯」了一聲,表情放鬆,低下頭,動手轉了轉自己的腕表表盤。

  「你的手錶好漂亮。」鄭叮叮被他手腕上的表吸引了。

  寧為謹聞言,將表摘下來,遞給她看。

  鄭叮叮接過後認真地看了看,黑色的大表盤,表鏡是抗磨弧形的藍寶石水晶,優雅得令人心動。

  她欣賞了一會後還給他,他重新戴好,她發現他的手很巧,似乎做什麼事情都乾淨利落,就連為自己的左手戴表也一樣,總透著一股嫻熟,老練的感覺。